[中报]新致软件(688590):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21:52:29 中财网
原标题:新致软件: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90 公司简称:新致软件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新致软件68859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铭康寇祖亮
电话021-51105633021-5110563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峨山路91弄98号(软件园1号楼 )第四层至第六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峨山路91弄98号(软件园1号楼 )第四层至第六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034,820,069.171,992,465,084.87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119,950,489.891,156,554,993.98-3.1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566,425,931.86562,304,702.72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147,148.5630,358,876.18-6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495,483.7815,401,945.96-6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87,460,382.62-256,543,595.9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792.89减少2.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50.17-7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50.17-70.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2.6811.07增加1.61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2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6.4448,129,12048,129,12048,129,1200
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5.6210,237,76010,237,76010,237,7600
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4.197,629,556000
旺道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3.877,050,520000
德州仰岳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235,875,019000
常春藤(昆山)产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3.125,672,832000
乌鲁木齐东鹏创动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东鹏 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3.075,593,487000
ACMECITY LIMITED境外法 人2.584,704,480000
CENTRAL ERA LIMITED境外法 人2.584,704,480000
OASIS COVE INVESTMENTS LIMITED境外法 人2.584,704,4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都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郭玮控制;2、旺道有限、AL、CEL、OCIL 的董事均为Tan Bien Chuan(陈敏川);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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