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浩源(002700):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5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53,140万元(总计 13项)。控股股东关联方于 2020年 5月 28日、2020年 12月 30日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 3月 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 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 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 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021年 12月 6日收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新 01民初 513号),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 2022年 1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协议约定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二)公司于 2022年 3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21年 12月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测试,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 31,418.89 万元。(公告编号:2022-021)。 (三)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 1号,2021年 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四) 2022年 7月 15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 2020年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详见公告:2020-007)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云峰 2022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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