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冠股份(300510):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22:07:30 中财网

原标题:金冠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33

2022年 8月 26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灵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小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小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具体风险描述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存放的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金冠股份、公司、本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2022年 6月 30日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章程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能瑞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盛浙江开盛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新能源南京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古都金冠北京古都金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金冠洛阳市金冠电气销售有限公司
辽源鸿图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金冠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百富源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古都资管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C-GISCubicle type Gas Insulated Switchgear,即 柜式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环网柜专门为城市配电提供的专用设备,设备可 实现电源进出,电源输送功能
充电桩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备, 可以固定 在地面或墙壁, 安装于公共建筑(楼宇、 商场停车位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 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 号的电动汽车充电。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 快速充电两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方式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 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户信息的自动采 集、计量异常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相 关信息发布、分部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 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智能电表是智能电网的智能终端,具有双向多种费 率计量功能、用户端控制功能、双向数据 通信功能
充电场站运营围绕电动汽车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 网、物联网等技术,提出"无人值、自助充 电"创新运营模式,为用户提供用户注册、 附近充电桩位置和状态查询、预约充电、 自助扫码充电、远程充电进度查看、自动 结算、移动支付等移动应用,提高充电服 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 验,促进电动汽车用户与充电场站运营商 之间的双向互动
智慧云平台是一个将商家、用户和终端设备联系到一
  起的综合性应用平台。平台集成了光、 储、充、换等设备的管理、监控、运营、 维护等功能,为 B端用户提供运营管理能 力,为 C端用户提供充电、换电服务的综 合性平台。平台采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 构建,向下接入光伏、储能、充电桩、换 电设备等终端设备以及站级工作站,向上 接入各地各级政府监管平台,横向接入第 三方用户引流平台、车辆运营平台。对外 以 SAAS账号、门户网站、APP、小程 序、API接口等形式提供应用服务及资源 数据共享服务
V2X充换电技术将动力蓄电池的直流电能变换为电网需要 的交流电能或直流负载需要的直流电能, 包括 V2G、V2V、V2L和 V2H
智能电网智能电网就是电网的智能化,也被称为"电 网 2.0",它是建立在集成的、高速双向通 信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传感和测量 技术、先进的设备技术、先进的控制方法 以及先进的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的应用,实 现电网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环境 友好和使用安全的目标,其主要特征包括 自愈、激励和保护用户、抵御攻击、提供 满足 21世纪用户需求的电能质量、容许各 种不同发电形式的接入、启动电力市场以 及资产的优化高效运行
泛在电力物联网围绕电力系统各环节,充分应用移动互 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 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 机交互,具有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 理、应用便捷灵活特征的智慧服务系统, 包含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四 层结构
有序充电是指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前提下, 运用实际有效的经济或技术措施引导、控 制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对电网负荷曲线进 行削峰填谷,使负荷曲线方差较小,减少 了发电装机容量建设,保证了电动汽车与 电网的协调互动发展。大规模电动汽车接 入电网后对电网影响的定量评估及以减少 负面影响为目标的充电控制策略
储能系统在对储能过程进行分析时,为了确定研究 对象而划出的部分物体或空间范围,称为 储能系统。包括能量和物质的输入和输 出、能量的转换和储存设备
PCS双向储能变流器可控制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 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 交流负荷供电。PCS由 DC/AC 双向变流 器、控制单元等构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股票代码3005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金冠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JILIN JINGUAN ELECTR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JGGF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灵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吴帅
联系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 318号青年创业大厦 16层
电话0379-63998696
传真0379-6399869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56,850,641.35397,836,440.421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5,238,156.337,152,698.30-2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6,081,490.20-9,175,162.3633.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185,700,003.83-172,968,923.43-7.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630.0086-26.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630.0086-26.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0%0.27%-0.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413,741,155.513,382,094,252.82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2,615,312,842.162,617,015,519.90-0.0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0,280.08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758,832.01主要系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且与日常 经营活动非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26,450.21主要包含报告期内因无法支付的款项确 认的利得、废品销售收入及对外捐赠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63,304.87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344,313.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1,446.64 
合计11,319,646.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聚焦“智慧电力+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成为中国智慧电力和绿色能源的引领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网设备业务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务,均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对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将起到重要作用。

1、智能电网设备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智能电网设备业务主要包括两大产品线: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及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核心产品主要包智能环网开关产品及其配套元器件、单相与三相智能电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智能配变终端等,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冶金化工、轨道交通、市政等领域。

(2)经营模式
在智能电网设备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服务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客户,通常以投标方式获得订单,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根据用户需求设计、生产和配置相应产品,就有关特殊技术要求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3)行业地位
在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 C-GIS智能环网柜核心部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及安装资质的企业,公司研制的电气化、自动化和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领域,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研发制造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主流厂家之一,主要客户为各电网公司,近年来,南京能瑞研制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在国家电网履约排名中持续被评价为 A类产品。

2、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子公司南京能瑞的新能源充电设施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船用充电设备和新能源智慧运营平台,其中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含交流充电桩,直流一体式充电机,分体式充电机、直流充电堆、移动式充电桩等充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可分为充电设备制造与销售及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主要客户有电网公司、公交公司、物流公司、充电运营商以及主机厂等车辆企业等。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向公共交通、物流园区、工业园区、高速服务区、大型居民小区等场景提供集中式大功率快速充换电服务获取充换电服务收入;通过向客户提供充电设备、技术服务、智慧充电管理平台及平台维护等收取销售货款和运营服务费。

(3)行业地位
充电场站运营业务方面,公司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主流充电桩运营商之一,在江苏、河南、北京等区域运营的充电场站数量共计 259座,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研发、制造、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充电设施承建运营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充电桩及配套产品的主要采购方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国网 2022年第一次营销类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排名为 A类,在国网 2022年第一次招标中排名第五名。

(二)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 3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 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均被重点提及。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新能源发电量占比提升、用电负荷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电网结构复杂性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线损率等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十四五”期间电网投资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消纳的配套需求,增加电网投资,2022年 1-7月,国家电网完成电网投资 2364亿元,同比增长 19%,目前在建项目总投资 8832亿元;到 2022年年底前再完成近 3000亿元投资,届时在建项目总投资有望创历史新高,达到 1.3万亿元,将带动上下游产业投资超 2.6万亿元。

2022年 7月,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完善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260万辆,同比增长 115%,截至 2022年 6月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 1000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与其相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充电桩需求将大幅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 1至 6月全国新增 130万台充电桩,是去年同期的 3.8倍。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销售量与保有量迅速增长,充电需求不断增大,充电设施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浪潮。

随着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行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和发展加快,在政策和市场需求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品与技术创新优势
核心技术创新优势是公司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产品研发,凭借多年来在电网行业积淀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工艺制造等全领域的高效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体系,并牵头和参与了电力及新能源的 6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项,积极与高校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研发储能项目,未来,公司将在推动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起到积极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知识产权 376项,其中发明专利 61项,实用新型专利 162项,外观设计 17项,软件著作 136项。

1、在智能电力设备业务领域,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公司持续推出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新产品,及时满足了市场客户的新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在技术创新领域不断发力,实现智能环保型环网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批量生产;实现智能电气开关设备行业的高端智能化,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实现智能逻辑判断、寿命检测、故障定位与隔离、信号的采集计算与上传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升级,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智能电表、信息采集系统业务方面,为解决缺芯影响、提高产品的性能以及满足客户新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 10项关于计量和采集方面的技术研究,包括基于“国产芯”新平台的单相电能表研发、大电流工况下自热对计量精度影响的技术研究、宽温下高精度算法研究、低功耗电源管理电路技术研究、离散分布式存储算法研究等。

2、在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领域,公司掌握一系列对充电桩行业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技术,拥有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大功率快充技术、V2X充换电技术、柔性智能充电技术、互联网+智能充电技术、有序充电技术等的企业之一。2022年上半年,在新能源充电设施技术方面,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换电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知识产权 17项,其中含发明专利 5项。

(二)具备行业完全解决方案能力优势
公司具有提供完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其中,在智能电网覆盖的轨道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公司除具备完整的电力配套设备研发制造能力外,亦具备大型工程服务交付资质,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在新能源充电设施领域,公司已构建完整的充电桩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工程建设、运维运营资质等专业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公司产品覆盖各大小功率的交流、直流充换储电等各系列产品,通过公司打造的充电智慧云平台进行连接、运营,为客户提供不同业务场景的可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三)拥有优秀的营销团队及积极的营销策略
经过多年的行业沉淀和优化,公司已组建了一支了解客户需求、富有能力、积累了丰富资源和销售渠道的优秀营销团队。公司通过实施积极的“大客户”营销策略,针对外部市场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能够迅速做出调整和布局,通过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不断强化、扩大公司的市场覆盖,显著提升公司在电网领域的竞争力。

(四)先进的智能制造及协同优势
公司分别在长春、南京、杭州设有大型研发生产制造基地,拥有现代化的高标准厂房,建有多条先进的智能、自动化生产流水线,配套有较为齐全的国内外先进生产检测仪器设备,拥有高效的智能生产制造能力,同时各个产业基地通过发挥各自的技术及区域优势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市场协同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6,850,641.35元,同比增长 1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38,156.33元,同比下降 26.77%。报告期内,公司在三会一层的带领下,沿着“智慧电力+新能源”的战略布局,在稳固智能电网、新能源充电设施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紧抓国家“双碳目标”的战略机遇,在储能业务、新能源换电产品等领域做了大量的布局工作。2022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不断反复、原材料供应短缺及价格上涨给经营带来的多重挑战,公司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供应交付,深化客户合作,稳固市场份额,推动业务发展。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智能电力设备业务
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公司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1,309.18万元,同比下降 8.77%,主要由于国家电网实施相关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同时报告期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部分产品交付时间推迟,对公司上半年的业绩确认产生了不利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长春研发生产基地三四月份,除安排少量生产应急物资员工驻厂封闭办公外,其余大部分员工居家办公,产能被严重制约;另外,由于受疫情交通管控影响,部分疫区供应商的物料不能及时供应,公司采购价格直线上升,物流成本增加,在手订单普遍需延期交付。尽管受到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从应收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着手,努力提升效益。2022年上半年网省配电网类项目招标市场形势严峻,竞争十分激烈,基建项目速度放缓,国网中标履约项目未能匹配,下游主要客户订单量减少。面对外部不利形势,公司在聚焦国网统一招标的同时,积极深化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合作,在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在 11个省市的中标,中标金额达到 19,004.44万元,同比增长 33.10%。

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836.30万元,同比增长 29.32%。上半年,在国家电网 2022年第三十次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中标采购)统一招标中,子公司南京能瑞中标约 2,769万元,中标产品为A级单相智能电表,公司研发制造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泛在电力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产品,并且公司在此块业务具有质量优势、技术优势、产品快速交付优势、成本优势等,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此块业务的研发及人员投入,争取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电网的中标份额。

(2)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
尽管上半年受到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供应链体系受损,但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市场对充换电设备需求旺盛,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且毛利率基本稳定,实现营业收入 6,643.16万元,同比增长 23.79%。报告期内,为降本、顺应市场对充换电的新需求以及产品换代,已启动 13项充换电项目开发,技术改进主要从解决物料短缺、降本增效方面开展。

公司围绕电网公司需求、商户接入和运营需求,为延展平台的功能,先后开发了基于半实物小型化的充电桩仿真平台、充电站本地站级监控系统(ST-Manager)、、换电站本地控制系统(ST-BSControler)。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智能重卡换电技术及产品,在乌海 2期项目中顺利落地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已建成充电运营场站 7座,共 81台充电桩;在建场站 13座,192台充电桩;改扩建完成充电运营场站 6座,改扩建进行中的充电场站 8座。

(3)储能业务
公司依托多年来在电力设备、新能源市场积累的研发制造经验,自 2021年下半年以来积极布局储能业务,侧重于 PCS双向储能变流器的自主研发、生产和储能系统的整体集成,产品及技术对标国内一线储能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深耕储能系统的创新和升级,在液冷储能的温差控制、空气冷却的储能系统热管理、一致性管理、均衡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不断地进行研发与突破,公司完成了国内首创的立式液冷技术的研发,当前,该液冷技术正在进行最终的性能测试,预期其散热效果远高于同行业的液冷散热方式。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储能系统的生产线及检测环境的搭建,该生产线采用自动化生产模式,与检测检验深度融合,可实现年产 500MWh储能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金睿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关于储能业务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宁波市分布式储能市场,由公司提供具有针对性设计的高端锂电池储能产品技术方案,打造新能源电力示范城市。为更好的适应宁波市分布式储能特色及高端智能化需求,公司进行了针对性研发,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构建标准化储能产品,近期,双方已签订 6000万元锂电池储能系统采购框架合同,其中已有 8.6MWh储能系统正在实施。未来,随着储能市场需求的逐渐释放,公司将会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多场景,逐步推出相应的储能产品及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公司储能业务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456,850,641.35397,836,440.4214.83%变化不大
营业成本356,536,565.38308,933,195.1415.41%变化不大
销售费用40,784,576.2427,706,074.9847.20%主要系本期投标咨询 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 加
管理费用34,668,042.5840,012,389.43-13.36%变化不大
财务费用3,278,624.27372,871.67779.29%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3,023,196.413,708,217.25-18.47%变化不大
研发投入23,363,962.7925,109,636.95-6.95%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85,700,003.83-172,968,923.43-7.36%变化不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4,309,298.97-142,786,677.9682.9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 部分股权转让款及股 权投资结构变化的影 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6,362,167.79-59,540,113.78245.05%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 的银行贷款较上年同 期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123,647,135.01-375,295,715.1767.05%主要系经营、投资、 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 致
税金及附加2,252,591.383,755,243.39-40.01%主要系本期附征税较 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207,460.55-793,983.4273.87%主要系按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填列)-32,867.012,836.71-1,258.63%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填列)31,460.463,863,363.40-99.19%主要系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随账面余额的规 模及其客户信用风险 的变化而产生的影响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填列)-482,011.33-3,504,447.8386.25%主要系应收款项的坏 账准备随账面余额的 规模及其账龄结构的 变动而产生的影响
营业外收入481,649.46888,725.17-45.80%主要系本期因无法支 付款项确认的利得较 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507,567.26232,425.61118.38%主要系疫情开始后对 长春双阳区红十字会 捐赠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智能电表及用 电信息采集系 统118,362,985.4995,521,133.5719.30%29.32%41.52%-6.96%
环网柜99,220,626.6067,227,556.9632.24%-27.33%-31.61%4.24%
高低压成套开 关柜70,405,514.7252,884,345.6624.89%14.92%9.23%3.92%
电力安装及技 术服务49,469,052.6839,531,012.3020.09%369.64%337.77%5.82%
充电桩46,682,970.1441,682,315.9110.71%30.71%39.34%-5.53%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47,750,284.194.33%287,206,281.468.49%-4.16%主要系报告期 内日常经营支 出导致货币资 金减少
应收账款782,881,807.8622.93%681,275,267.6620.14%2.79%主要系本年销 售增长导致应 收账款增加
合同资产77,748,923.012.28%93,338,513.122.76%-0.48%无重大变化
存货271,623,753.157.96%195,314,281.905.77%2.19%主要系因订单 备货增加了原 材料及在产品
长期股权投资177,845,272.145.21%148,092,385.524.38%0.83%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410,965,679.9012.04%433,800,495.2612.83%-0.79%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24,818,162.770.73%17,246,000.430.51%0.22%无重大变化
使用权资产17,619,962.160.52%11,456,261.310.34%0.18%无重大变化
短期借款254,691,116.697.46%176,103,349.615.21%2.25%主要系报告期 内新增短期银 行贷款
合同负债10,278,351.160.30%11,200,640.070.33%-0.03%无重大变化
长期借款40,000,000.001.17%7,509,583.330.22%0.95%无重大变化
租赁负债16,077,370.020.47%9,738,115.510.29%0.18%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本期计 提的减 值本期 购买 金额本期 出售 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4.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97,486,335.00      97,486,335.00
应收款项 融资54,180,441.55     -37,096,319.5517,084,122.00
上述合计151,666,776.55     -37,096,319.55114,570,457.00
金融负债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应收款项融资反应的是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说明如下:年初票据
及本报告期收到的票据在报告期内因背书或者到期收款而减少,导致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 37,096,319.55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类别初始投资成 本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累计投资 收益其他 变动期末金额资金 来源
其他97,486,335.000.000.000.000.000.000.0097,486,335.00--
合计97,486,335.000.000.000.000.000.000.0097,486,335.00--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公司 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南京 能瑞子公 司智能电表、用电信 息采集系 统、充电 桩运营及销售193,974,00 01,068,739,8 28.61703,076,60 8.47233,902,43 4.789,201,552.1 16,779,073.6 6
浙江 开盛子公 司智能型高低压电气 成套设 备、环网柜 开关设备、柱上 开 关设备、变压器及100,880,00 0130,662,82 9.1271,005,191. 7745,117,079. 68174,398.06438,062.68
  变压器 成套设备、 智能化仪器仪 表、 智能化电气设备、 电子 产品的生产、 销售、研发      
南京 新能 源子公 司新能源汽车用充 (换)电站 安装; 配电站、监控室施 工; 新能源充电设 施安装;新能 源汽 车充电技术服务; 机动 车充电设备销 售50,000,000147,223,03 1.30- 10,725,054. 1914,550,072. 96- 6,398,419.4 3- 6,400,556.4 1
北京 古都 金冠子公 司技术开发、技术交 流、技术 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服 务、 技术咨询;软件 开发;软件服 务;应 用软件服务;基础软 件 服务30,000,0001,245,612,6 60.431,105,837,4 60.430.00- 1,824,245.9 4- 1,824,248.8 9
华胤 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子公 司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 行申报); 市场营销策划、 经 济信息咨询;国内 贸易50,000,00016,745,184. 624,741,182.0 10.00- 1,440,514.3 8- 1,441,014.3 8
洛阳 金冠子公 司高低压电气成套设 备、开关设备、电 线电缆、硅橡胶、 绝缘材料、绝缘制 品、电力变压器、 交直流充电设备、 电力自动化产品、 继电保护装置、电 子电器产品销售5,000,000218,013,61 5.68- 8,587,680.6 069,688.07- 5,934,412.7 7- 6,134,412.7 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电网、新能源充电设施行业较易受到国家总体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等“五大四小”电网电力企业每年度的招投标总额决定了整个电力行业的景气程度,公司智能电网及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受此影响较大;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存在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从整机到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通过技术升级全面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实力,建立健全快速的市场政策分析与响应机制,有效、精准地捕捉政策动态。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经营的两大业务板块,即: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充电设施均属于高新技术行业,行业相应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形成直接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电力产业的快速进步,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较快,部分产品市场领域的资金门槛和资质壁垒逐渐降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积极、有序地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序列,在智能电网及新能源充电设施领域加研发力度,确保公司产品具备持续的竞争力。

3、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行业毛利率水平有着直接、重大的影响,公司未来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毛利率下滑而引起盈利下降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灵活措施,规避价格风险。

4、人才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专注于智能电力和新能源充电的高科技现代企业,高水平研发人才与经营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公司积极制定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制度,但在新兴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复合型高端人才储备相对不足。公司将围绕公司战略需求,明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继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机制,保持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开辟多层面人才引进渠道,创新培训机制,强化培训管理,完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

5、管理风险
公司上市后,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子公司数量大幅增加,管理难度加大,若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人才发展等不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6、疫情风险
目前国内疫情存在一定反复的可能,上半年,公司智能电力设备生产基地所在地长春的疫情情况尤为严重,已对公司的智能电力设备业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供应链、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互相帮扶,共渡难关,公司积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 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2022年 05月 17日河南洛阳其他个人投资者2022年 5月 17日下午 15:30- 17:00,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 灵江先生,原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赵红云先生,财务总监刘小 乐先生通过 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互 动交流,回答了投资者较为关注 的问题。《吉林省金冠 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 表》(2022- 00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26.39%2022年 05月 19日2022年 05月 19日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 www.cninfo.co m.cn公告编号: 2022-02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赵红云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解聘2022年 06月 17日赵红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注重环保型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对于环保供电产品领域,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研发了 10kV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10kV固体绝缘环网柜、10kV小型化空气绝缘环网柜,在设备中采用无污染的空气及环氧树脂作为绝缘材料,在设备全寿命周期范围内,无任何有害气体的排放,设备回收可达到 90%回收再利用;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无有害气体及固废材料; 公司利用现有屋顶的有效使用面积,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设备有效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排放物均按照排污许可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向全体股东负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在内部治理方面,通过对组织结构的再设计和管理制度的精细化,公司创建了以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为核心的高效运营管理模式,降低内部管理的隐形成本,实现了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在技术管理上,以客户为中心,制定中长期技术创新规划;在市场管理上,持续深耕细作,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在员工激励上,以价值评价为标准,实现价值与收入相匹配的激励模式。

(2)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

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报告期内,通过互动平台、企业官网、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多样的交流方式,保证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稳健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公司股东和金融机构的信任与支持。

(3)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为公司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通过薪酬体系改革,实现了高价值、高收入的绩效模式,大幅度提升了优质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4)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为核心,以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全面提升营销服务体系运行的高效性;以“务实、严谨、认真”的工作切实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的产品和用户真正满意的服务。

公司坚持“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理念,从原材料到产品再到技术,以合作为纽带,以诚信为基础,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把供应商作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从资金、技术等方面进行帮助、扶持。通过开展深化供应商管理机制、与关键供应商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等手段,推动供应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从而促进了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5)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以能源管理为核心,从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生产制造、物流包装等多方面,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绿色化的全面环保基础管理和能耗管理,为公司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获评“吉林省绿色工厂”称号。

公司始终把关心社会建设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以企业自身的发展为社会公共事业做出贡献。2022年 3月,自吉林省疫情突起以来,金冠股份始终坚守本业,在严格遵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组织员工驻厂、增设临时班组、加班加点,实现 24小时不间断作业,生产建设方舱医院所需的紧急供电设备,首批设备于疫情爆发 48小时内到现场,后续设备于 3月 16日到达现场,并派遣多名工程师在现场监控设备运行、确保供电稳定。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在公司长春生产经营基地经营受阻的困境下,毅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抗疫工作。公司向长春市双阳区红十字会捐赠 50万元用于抗击新冠疫情工作,其中包含 30万元现金及公司洛阳集团总部在河南筹集的价值20万元的防疫物资。金冠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未来仍将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事由承诺 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资产 重组 时所 作承 诺共青 城百 富源 鸿图 投资 管理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李小 明/张 汉鸿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一、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1.1各方同意,补偿义务人就标的公司应 予实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四个完整会计年度。1.2 补偿义务人同意并 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2018 年 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6,900 万元,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22,000 万元。1.3承诺 净利润是指补偿义务人承诺的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应予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非经 常性损益根据法律法规(包括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的相关定义界 定。1.4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若标的公司:①在前三个业绩承诺年 度(即 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内截至任一业绩承诺 年度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指前述任一业绩承诺年度对应 的期间,下同)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90%(不含 90%);及②截 至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即 2020 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 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应就当期累积实 际净利润不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部分,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 约定承担补偿责任。1.5 各方同意,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 方法为收益法,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甲 方应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标的公 司于该会计年度完成的实际净利润并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 应在其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的当期实际净利润与本协议 中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二、补偿的方式及实施 2.1 各方同 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标的公司出现本协议 1.4 条之情形,则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资 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各方同意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补偿: (1)由第一补偿义务人按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总额, 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间 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 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1+送股或转增比例)(2)第一补偿义务人当期实际能够补偿的 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其他补偿义务人按其通过本次购 买资产取得的对价总额的相对比例,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 价股份进行补偿。其他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 偿股份数量-第一补偿义务人当期实际能够补偿的股份数量。 (3)第一补偿义务人及其他补偿义务人当期实际能够补偿的股份 数量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第一补偿义务人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现金 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 行价格 2.2 各方同意,补偿义务人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以各业绩 承诺年度逐年对甲方进行补偿,在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 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按照上述 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 数向上取整的方式进行处理。2.3 如甲方就当期应补偿股份实施现2017 年 01 月 01 日2020- 12-31超期 未履 行
   金分红,补偿义务人应将其所取得当期应补偿股份的现金股利一 次性相应返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 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2.4 各方同意,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 定期和解禁安排如下:(1)乙方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2)为保证本次交 易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期间截至各年度 当期全部累积承诺净利润实现之前或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 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前,不得违反约定转让。补偿义务人将 根据业绩承诺期间内承诺净利润的实现情况进行分步解锁:业绩 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累积承诺净利润实现后 或业绩补偿完成后,甲方可解锁乙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 30% 对价股份或该部分对价股份补偿完成后的剩余部分;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各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均实现后或业绩补偿 完成后,甲方可解锁乙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 30%对价股份或 该部分对价股份补偿完成后的剩余部分;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各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均实现后或业绩补偿完成 后,甲方可解锁乙方各自于本次交易取得的 40%对价股份或者补 偿完成后的剩余对价股份,乙方的解锁安排还受限于证券监管机 关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为免疑义,上述解锁股份比例为占 补偿义务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对价股份总数的相应比例,非 占解锁后的对价股份余额的相应比例。(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 后,乙方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2.5 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 度截至当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 甲方应当在当期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当期应履行补偿义务的补偿义务人。如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 进行补偿,则其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 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2.6 若补偿义务人根据 本协议第 2.5 条的约定以对价股份进行补偿的,甲方应在当期专 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审议关于回购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 相应履行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甲方就补偿义 务人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 方案因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甲方将进一 步要求补偿义务人将应补偿股份无偿转让给甲方其他股东,或者 要求补偿义务人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具体程序 如下:(1)若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 甲方以人民币 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 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 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发出将其当年应补偿股份过户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 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甲方将 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2)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 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无法实施,则甲方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实施股份无偿转让方案。 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 偿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3)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 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无偿转让予其他股东前,补偿 义务人承诺放弃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4)如因其他原因导 致前述方案均无法实施,则补偿义务人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依法 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三、超额业绩奖励 3.1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 后,若标的公司截至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即 2020年度)期末 由 1-5 号线产品销售产生的累积实际净利润超过当期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的,则甲方原则上同意将当期累积实际净利润超出当期 累积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20%作为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超额   
   业绩奖励。其中的 10%奖励给标的公司现有的管理团队,剩余 10%奖励给标的公司未来引进的新晋管理团队。3.2 应支付的超额 业绩奖励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20%。上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且不超过 2,000万元。当期超额业绩奖励的发放按照当期超 额净利润所对应的销售收入的回款进度进行,所获奖励的应缴税 负由获得奖励者自行承担。四、减值测试 4.1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 时,甲方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若标的资产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 金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迹象"),则补偿义务人应另行补偿,另需 补偿的金额计算方式为: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 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有)。 补偿义务人应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先行减值补偿,不足 部分由第一补偿义务人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对价、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向甲方进行相应补偿,补偿义务人因出现减值迹象 另外需要的补偿股份数量和现金金额应满足如下条件:期末减值 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期末减值应 补偿现金金额。如甲方就上述期末减值应补偿股份实施现金分 红,补偿义务人应将其所取得应补偿股份的现金股利一次性相应 返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的 现金股利×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期末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期末减 值应补偿股份及现金的处理方式参照本协议 2.5 条、2.6 条执行。 4.2 第一补偿义务人根据本协议项下约定累计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 补偿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的总和的上限为甲方根据 《购买资产协议》向其支付的交易对价。其他补偿义务人根据本 协议项下约定累计用于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股份补偿金额的上 限为甲方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其支付的股份对 价。   
承诺 是否 按时 履行     
如承 诺超 期未 履行 完毕 的, 应当 详细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及下 一步 的工 作计 划公司于 2021年 5月 27日向张汉鸿、百富源、李小明(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发出书面催告,向第一补 偿义务人张汉鸿发送了《付款告知书》,要求其 10个工作日内按《补偿协议》约定履行 2020年度业绩补偿义务 向公司支付补偿金;向补偿义务人百富源和李小明发送了《承诺函》,要求其 5个工作日内签署《承诺函》并 同意公司以 1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予以注销。但第一补偿义务人张汉鸿并未向公司支付业 绩补偿款,百富源和李小明也未签署《承诺函》,补偿义务人也未向公司说明其 2020年度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 计划。公司于 2021年 6月 10日收到张汉鸿邮寄的《关于张汉鸿与金冠股份业绩承诺中涉及到的辽源鸿图 2020 年业绩情况的回复》,张汉鸿在前述文件中提出,因疫情发生,触发合同条款不可抗力因素,主张解除《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于 2021年 8月 31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补偿义 务人依据公司与其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 2021年 9月 13日收到吉 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案号(2021)吉 01民初 5312号】。该案曾于 2021年 12 月 16日开庭,但庭审时间有限,双方仅交换证据,尚未完全展开质证,后因长春疫情严峻形势影响,开庭日 期延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尚未通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后续公司将积极应诉,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 义务,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最大努力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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