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冠股份(30051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金冠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33 2022年 8月 26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灵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小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小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具体风险描述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存放的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聚焦“智慧电力+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致力于成为中国智慧电力和绿色能源的引领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网设备业务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务,均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对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将起到重要作用。 1、智能电网设备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智能电网设备业务主要包括两大产品线: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及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核心产品主要包智能环网开关产品及其配套元器件、单相与三相智能电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智能配变终端等,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冶金化工、轨道交通、市政等领域。 (2)经营模式 在智能电网设备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服务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客户,通常以投标方式获得订单,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根据用户需求设计、生产和配置相应产品,就有关特殊技术要求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3)行业地位 在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 C-GIS智能环网柜核心部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及安装资质的企业,公司研制的电气化、自动化和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领域,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研发制造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主流厂家之一,主要客户为各电网公司,近年来,南京能瑞研制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在国家电网履约排名中持续被评价为 A类产品。 2、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子公司南京能瑞的新能源充电设施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船用充电设备和新能源智慧运营平台,其中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包含交流充电桩,直流一体式充电机,分体式充电机、直流充电堆、移动式充电桩等充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可分为充电设备制造与销售及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主要客户有电网公司、公交公司、物流公司、充电运营商以及主机厂等车辆企业等。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向公共交通、物流园区、工业园区、高速服务区、大型居民小区等场景提供集中式大功率快速充换电服务获取充换电服务收入;通过向客户提供充电设备、技术服务、智慧充电管理平台及平台维护等收取销售货款和运营服务费。 (3)行业地位 充电场站运营业务方面,公司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主流充电桩运营商之一,在江苏、河南、北京等区域运营的充电场站数量共计 259座,子公司南京能瑞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研发、制造、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充电设施承建运营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充电桩及配套产品的主要采购方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在国网 2022年第一次营销类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排名为 A类,在国网 2022年第一次招标中排名第五名。 (二)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 3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 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均被重点提及。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新能源发电量占比提升、用电负荷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电网结构复杂性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线损率等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十四五”期间电网投资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消纳的配套需求,增加电网投资,2022年 1-7月,国家电网完成电网投资 2364亿元,同比增长 19%,目前在建项目总投资 8832亿元;到 2022年年底前再完成近 3000亿元投资,届时在建项目总投资有望创历史新高,达到 1.3万亿元,将带动上下游产业投资超 2.6万亿元。 2022年 7月,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完善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260万辆,同比增长 115%,截至 2022年 6月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 1000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与其相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充电桩需求将大幅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 1至 6月全国新增 130万台充电桩,是去年同期的 3.8倍。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销售量与保有量迅速增长,充电需求不断增大,充电设施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浪潮。 随着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行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和发展加快,在政策和市场需求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品与技术创新优势 核心技术创新优势是公司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产品研发,凭借多年来在电网行业积淀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工艺制造等全领域的高效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体系,并牵头和参与了电力及新能源的 6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项,积极与高校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研发储能项目,未来,公司将在推动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起到积极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知识产权 376项,其中发明专利 61项,实用新型专利 162项,外观设计 17项,软件著作 136项。 1、在智能电力设备业务领域,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公司持续推出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新产品,及时满足了市场客户的新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在技术创新领域不断发力,实现智能环保型环网开关设备系列产品的批量生产;实现智能电气开关设备行业的高端智能化,在设备全生命周期内实现智能逻辑判断、寿命检测、故障定位与隔离、信号的采集计算与上传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升级,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智能电表、信息采集系统业务方面,为解决缺芯影响、提高产品的性能以及满足客户新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 10项关于计量和采集方面的技术研究,包括基于“国产芯”新平台的单相电能表研发、大电流工况下自热对计量精度影响的技术研究、宽温下高精度算法研究、低功耗电源管理电路技术研究、离散分布式存储算法研究等。 2、在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领域,公司掌握一系列对充电桩行业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技术,拥有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大功率快充技术、V2X充换电技术、柔性智能充电技术、互联网+智能充电技术、有序充电技术等的企业之一。2022年上半年,在新能源充电设施技术方面,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光储充一体化充换电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知识产权 17项,其中含发明专利 5项。 (二)具备行业完全解决方案能力优势 公司具有提供完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其中,在智能电网覆盖的轨道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公司除具备完整的电力配套设备研发制造能力外,亦具备大型工程服务交付资质,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在新能源充电设施领域,公司已构建完整的充电桩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工程建设、运维运营资质等专业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公司产品覆盖各大小功率的交流、直流充换储电等各系列产品,通过公司打造的充电智慧云平台进行连接、运营,为客户提供不同业务场景的可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三)拥有优秀的营销团队及积极的营销策略 经过多年的行业沉淀和优化,公司已组建了一支了解客户需求、富有能力、积累了丰富资源和销售渠道的优秀营销团队。公司通过实施积极的“大客户”营销策略,针对外部市场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能够迅速做出调整和布局,通过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不断强化、扩大公司的市场覆盖,显著提升公司在电网领域的竞争力。 (四)先进的智能制造及协同优势 公司分别在长春、南京、杭州设有大型研发生产制造基地,拥有现代化的高标准厂房,建有多条先进的智能、自动化生产流水线,配套有较为齐全的国内外先进生产检测仪器设备,拥有高效的智能生产制造能力,同时各个产业基地通过发挥各自的技术及区域优势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市场协同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6,850,641.35元,同比增长 1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38,156.33元,同比下降 26.77%。报告期内,公司在三会一层的带领下,沿着“智慧电力+新能源”的战略布局,在稳固智能电网、新能源充电设施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紧抓国家“双碳目标”的战略机遇,在储能业务、新能源换电产品等领域做了大量的布局工作。2022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不断反复、原材料供应短缺及价格上涨给经营带来的多重挑战,公司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供应交付,深化客户合作,稳固市场份额,推动业务发展。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智能电力设备业务 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公司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1,309.18万元,同比下降 8.77%,主要由于国家电网实施相关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同时报告期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部分产品交付时间推迟,对公司上半年的业绩确认产生了不利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长春研发生产基地三四月份,除安排少量生产应急物资员工驻厂封闭办公外,其余大部分员工居家办公,产能被严重制约;另外,由于受疫情交通管控影响,部分疫区供应商的物料不能及时供应,公司采购价格直线上升,物流成本增加,在手订单普遍需延期交付。尽管受到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从应收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着手,努力提升效益。2022年上半年网省配电网类项目招标市场形势严峻,竞争十分激烈,基建项目速度放缓,国网中标履约项目未能匹配,下游主要客户订单量减少。面对外部不利形势,公司在聚焦国网统一招标的同时,积极深化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合作,在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在 11个省市的中标,中标金额达到 19,004.44万元,同比增长 33.10%。 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836.30万元,同比增长 29.32%。上半年,在国家电网 2022年第三十次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中标采购)统一招标中,子公司南京能瑞中标约 2,769万元,中标产品为A级单相智能电表,公司研发制造的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泛在电力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产品,并且公司在此块业务具有质量优势、技术优势、产品快速交付优势、成本优势等,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此块业务的研发及人员投入,争取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电网的中标份额。 (2)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 尽管上半年受到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供应链体系受损,但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市场对充换电设备需求旺盛,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且毛利率基本稳定,实现营业收入 6,643.16万元,同比增长 23.79%。报告期内,为降本、顺应市场对充换电的新需求以及产品换代,已启动 13项充换电项目开发,技术改进主要从解决物料短缺、降本增效方面开展。 公司围绕电网公司需求、商户接入和运营需求,为延展平台的功能,先后开发了基于半实物小型化的充电桩仿真平台、充电站本地站级监控系统(ST-Manager)、、换电站本地控制系统(ST-BSControler)。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智能重卡换电技术及产品,在乌海 2期项目中顺利落地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已建成充电运营场站 7座,共 81台充电桩;在建场站 13座,192台充电桩;改扩建完成充电运营场站 6座,改扩建进行中的充电场站 8座。 (3)储能业务 公司依托多年来在电力设备、新能源市场积累的研发制造经验,自 2021年下半年以来积极布局储能业务,侧重于 PCS双向储能变流器的自主研发、生产和储能系统的整体集成,产品及技术对标国内一线储能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深耕储能系统的创新和升级,在液冷储能的温差控制、空气冷却的储能系统热管理、一致性管理、均衡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不断地进行研发与突破,公司完成了国内首创的立式液冷技术的研发,当前,该液冷技术正在进行最终的性能测试,预期其散热效果远高于同行业的液冷散热方式。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储能系统的生产线及检测环境的搭建,该生产线采用自动化生产模式,与检测检验深度融合,可实现年产 500MWh储能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金睿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关于储能业务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宁波市分布式储能市场,由公司提供具有针对性设计的高端锂电池储能产品技术方案,打造新能源电力示范城市。为更好的适应宁波市分布式储能特色及高端智能化需求,公司进行了针对性研发,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构建标准化储能产品,近期,双方已签订 6000万元锂电池储能系统采购框架合同,其中已有 8.6MWh储能系统正在实施。未来,随着储能市场需求的逐渐释放,公司将会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多场景,逐步推出相应的储能产品及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公司储能业务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反应的是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说明如下:年初票据 及本报告期收到的票据在报告期内因背书或者到期收款而减少,导致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 37,096,319.55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电网、新能源充电设施行业较易受到国家总体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等“五大四小”电网电力企业每年度的招投标总额决定了整个电力行业的景气程度,公司智能电网及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受此影响较大;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存在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从整机到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通过技术升级全面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实力,建立健全快速的市场政策分析与响应机制,有效、精准地捕捉政策动态。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经营的两大业务板块,即: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充电设施均属于高新技术行业,行业相应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形成直接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电力产业的快速进步,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较快,部分产品市场领域的资金门槛和资质壁垒逐渐降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积极、有序地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序列,在智能电网及新能源充电设施领域加研发力度,确保公司产品具备持续的竞争力。 3、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行业毛利率水平有着直接、重大的影响,公司未来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毛利率下滑而引起盈利下降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价格变化趋势,采取灵活措施,规避价格风险。 4、人才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专注于智能电力和新能源充电的高科技现代企业,高水平研发人才与经营丰富的管理人员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公司积极制定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制度,但在新兴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复合型高端人才储备相对不足。公司将围绕公司战略需求,明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继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机制,保持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开辟多层面人才引进渠道,创新培训机制,强化培训管理,完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 5、管理风险 公司上市后,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子公司数量大幅增加,管理难度加大,若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人才发展等不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6、疫情风险 目前国内疫情存在一定反复的可能,上半年,公司智能电力设备生产基地所在地长春的疫情情况尤为严重,已对公司的智能电力设备业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供应链、政府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互相帮扶,共渡难关,公司积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注重环保型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对于环保供电产品领域,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研发了 10kV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10kV固体绝缘环网柜、10kV小型化空气绝缘环网柜,在设备中采用无污染的空气及环氧树脂作为绝缘材料,在设备全寿命周期范围内,无任何有害气体的排放,设备回收可达到 90%回收再利用;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无有害气体及固废材料; 公司利用现有屋顶的有效使用面积,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设备有效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排放物均按照排污许可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向全体股东负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在内部治理方面,通过对组织结构的再设计和管理制度的精细化,公司创建了以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为核心的高效运营管理模式,降低内部管理的隐形成本,实现了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在技术管理上,以客户为中心,制定中长期技术创新规划;在市场管理上,持续深耕细作,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在员工激励上,以价值评价为标准,实现价值与收入相匹配的激励模式。 (2)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 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报告期内,通过互动平台、企业官网、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多样的交流方式,保证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稳健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公司股东和金融机构的信任与支持。 (3)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为公司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通过薪酬体系改革,实现了高价值、高收入的绩效模式,大幅度提升了优质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4)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为核心,以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全面提升营销服务体系运行的高效性;以“务实、严谨、认真”的工作切实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的产品和用户真正满意的服务。 公司坚持“合作共赢”的供应链管理理念,从原材料到产品再到技术,以合作为纽带,以诚信为基础,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把供应商作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从资金、技术等方面进行帮助、扶持。通过开展深化供应商管理机制、与关键供应商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等手段,推动供应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从而促进了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5)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以能源管理为核心,从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生产制造、物流包装等多方面,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绿色化的全面环保基础管理和能耗管理,为公司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获评“吉林省绿色工厂”称号。 公司始终把关心社会建设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以企业自身的发展为社会公共事业做出贡献。2022年 3月,自吉林省疫情突起以来,金冠股份始终坚守本业,在严格遵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组织员工驻厂、增设临时班组、加班加点,实现 24小时不间断作业,生产建设方舱医院所需的紧急供电设备,首批设备于疫情爆发 48小时内到现场,后续设备于 3月 16日到达现场,并派遣多名工程师在现场监控设备运行、确保供电稳定。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在公司长春生产经营基地经营受阻的困境下,毅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抗疫工作。公司向长春市双阳区红十字会捐赠 50万元用于抗击新冠疫情工作,其中包含 30万元现金及公司洛阳集团总部在河南筹集的价值20万元的防疫物资。金冠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未来仍将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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