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浩源(00270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浩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25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培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园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保持足够的投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相关风险因素的说明: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 主要业务及行业服务区域 公司燃气事业部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无境外资产。 2.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报告期主要业务完成情况
3. 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目前母公司分别由公司自建的长输管道和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供气,两条管道互补的模式,为用户的稳定用气提供了支撑。甘肃子公司由西气东输二线供气。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CNG)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采购天然气,利用长输管道和 CNG管束车将天然气输送至城市、县城、乡镇门站及加气站,并销售给终端客户。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的非车用气和喀什地区巴楚县为管道供气模式,其他区域为 CNG供气模式。 (2)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天然气入户委托安装合同》,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报告期供气设施及用户情况 截止 2022年 6月末,母公司已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 148.48公里;城市高压市政管道 95.33公里,中压市政管道 325.80公里;CNG牵引车 8辆,罐车 18辆。已建成并运行场站 18座,其中门站/母站/加气站三合一站 3座,门站/加气站二合一站 3座,母站/加气站二合一站 1座;单一加气站 11座,基本满足区域市场需求和布局。公司服务天然气居民用户 19.58万户,公服用户 3400余户。甘肃浩源现有 CNG加气母站 1座,CNG加气子站 5座,CNG运输车辆 5辆。 4.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天然气销售的利润水平由三个因素决定:天然气销售量、天然气采购价和天然气售出价。 天然气销售量由下游需求决定。 天然气采购价目前由国家政策调控管制,但已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天然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由地方政府管制。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小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入户安装业务 入户安装属于工程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往年度入户安装费用由公司与用户在依据工程定额编制的预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润水平主要受入户工程材料价格、安装人工费用和用户对预算的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 自有长输管线优势 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的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的 148公里天然气长输管线 2009年年末建成通气,该长输管线的建成改变了公司过往通过 CNG保障燃气供应的方式,降低了运营成本。同时作为南疆少数企业自建的长输管线,公司在区域内有独特的资源优势。随着公司供气量的逐步增长,长输管线运营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 气源供给和业务链完整优势 母公司业务区域所在的塔里木盆地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是我国“西气东输”工程的源头。公司分别在 2006年和 2011年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定了《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供气期限为 20年。目前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的气源,也为用户稳定用气提供了补充。 公司运营模式为天然气产业的“中游+下游”,即中下游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及经营。公司拥有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下游分销业务的业务链使公司提高和增强了竞争及抗风险能力。 3. 特许经营优势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用管道供应城市燃气的,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目前,公司已经在经营区域的县市取得 30年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业务。 4. 市场开拓优势 新疆经济的稳步发展、新疆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等因素为公司城市天然气业务增长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公司现已取得经营权的县市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和新疆的平均水平,因此民用户管道入户安装还有一定的市场,居民用户用气量也会逐步提高。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月成立,注册资本 5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5,500万元,占股比例 51%,另外赵项题出资 5,000万元,占股 10%,张云峰出资 19,500万元,占股 39%。上海源晗是新疆浩源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 1502弄 14号,法定代表人赵项题,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上海源晗资产总额:30,063.57万元;负债总额:10,885.03万元;所有者权益:19,178.54万元;营业收入:3,085.78万元;营业成本:2,834.60万元;销售费用 29.52万元,管理费用:605.37万元;研发费用:177.37万元;财务费用:5.52万元;净利润:-665.67万元。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与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所持有的上海源晗 51%股权转让予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源晗的战略定位为能源化工领域,上海源晗成立及收购子公司情况如下:
1. 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筹建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以天然气为生产原料,采用纯氧非催化转化技术、相应的合成气净化技术、以及先进的乙二醇合成技术生产优质乙二醇。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为主生产装置、空分装置及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 由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证券因大股东资金占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后,短时期内相应的投、融资功能受限,难以筹措到开展项目的资金。同时项目原材料为天然气,受到世界原油市场的影响,产品乙二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开展项目时的市场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测算收益及可行性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另外该项目规模较大,天然气使用仍未能与中石化或中石油确定稳定的供气方案。项目登记备时间为2019年3月-2020年8月,2020年8月,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该项目延期一年至 2021年 8月。目前该项目备案时间已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公司已终止实施本项目。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新疆致本资产:1,025.65万元;负债:9.02万元;所有者权益:1,016.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成本:0万元;管理费用:61.50万元;财务费用:-0.58万元;净利润:-60.92万元。 2. 平顶山致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源晗 2018年 9月成立了平顶山致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主要项目为平顶山热电的富氧燃烧环保改造项目,该公司目前正进行项目的合规工作,由于项目位于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电”)创新产业园区,平电公司位于平顶山市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平电公司未来可能涉及到整体搬迁,在政策尚未明确之前,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确定项目整体进程。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平顶山致本经营情况:资产 717.2万元;负债:2万元;所有者权益:715.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成本:0万元;管理费用:0.07万元;财务费用:-3.78万元;净利润:3.71万元。 3. 新疆致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在库车精气化项目建设工程中, 2019年 4月 8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致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及能源转化装置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实业投资;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余热回收蒸汽的销售;电力、热力设施建设、经营及管理;副产品硫铵、粉煤灰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已注册,项目实施要依据库车 40万吨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及库车园区其他投资项目的落地,逐步开展。截止到 2022年 6月 30日,并未发生生产经营业务。 4. 致本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上海源晗成立全资子公司致本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主要承担(1)上海源晗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与未来与世界知名化工企业专利研发方面的合作。(2)进出口贸易和物流管理。主要负责项目中进口设备的采购及物流管理等的进口报关、物流及商务管理。该公司已注册,未开展业务。 5、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因上海源晗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于四川遂宁地区设立项目公司遂宁源晗,解决园区锂电产业及汽车工业发展对工业气体及相关基础原料的需求,相应液体产品可以为遂宁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助力。 未来将根据锂电产业及区域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公司会择机继续扩展并完善相关产业配套工作。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遂宁源晗资产:17,378.03万元;负债:12,978.52万元;所有者权益:4,399.52万元;营业收入:3,068.80万元;营业成本:2,836.19万元;销售费用 29.52万元;管理费用:170.01万元;财务费用:75.03万元;净利润:-77.11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情况说明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 5月,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在甘肃省内取得专营权的区域从事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开发利用业务。2014年12月,公司通过网络竞拍,出资 25,595,217元,取得了 51%的股权,另外 49%的股权归属甘肃中鹏能源利用有限公司。2015年 3月,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更名为: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周举东。2015年 6月,公司对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5,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1 亿元人民币,公司占 75.5%的股份,甘肃中鹏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占 24.5%的股份。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平凉、金昌、嘉峪关、酒泉四家分公司。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甘肃浩源资产总额 5,257.52万元;负债 531.77万元;所有者权益4,725.75万元;营业收入 1,186.54万元;营业成本 977.78万元;销售费用 195.62万元,管理费用 2.15万元;财务费用 0.07万元;净利润 1.01万元。 (三)控股子公司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新疆浩源 2018年底组建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该公司 2019年 5月开始着手准备安评、环评等前期手续准备工作。2020年 5-6月期间与新疆多家环评安评企业进行对接,落实本项目环评安评报告编制报价。 2021年 1月,浩源研究院注册资本金由 2,000万元减资到 1,4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92.86%。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公司资产总额 1,347.67万元,所有者权益1,347.67万元,净利润-3.17万元。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发布《关于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对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对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的投资。 (四)全资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年 10月 25日,注册地点库车县幸福路企业公馆,注册资本 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向国家允许的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利用;天然气管道输配等。负责修建雅克拉集气站至乙二醇项目用气地点的输气管道,工程建设起点为库车县牙哈乡中石化雅克拉集气站,终点为开发区乙二醇项目用气地点。目前已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报批、涉及天然林地征占手续、输气管线设计方案、以及管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019由于中石化气源接口未协调到位,故管道工程尚无实质进展。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龟兹浩源公司资产总额 1,125.42万元,所有者权益-1,620.6万元,净利润2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安全风险:安全是燃气企业的生命线,但天然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未来因用户使用不当、燃气用具质量问题、外界因素导致燃气设施发生破损等多重原因,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风险,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处罚等情形,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被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占用资金,如不能归还,公司股票会被长期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索赔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占用资金数额较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有被投资者诉讼索赔的风险。 4、政策风险:公司所属的城市燃气行业属于清洁高效的,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与鼓励。但不排除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法规作出改变,不再对燃气行业进行扶持与鼓励,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经营风险:公司经营范围内可能会存在新冠疫情防控,管控措施采用限制人员流动和车辆出行,对加气站业务量和公服用户业务量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6、价格管制风险:随着全国性天然气等资源价格改革逐步推进,公司燃气业务区域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随之也会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上游和中游的定价受国家发改委监管,下游城市燃气则受各地物价局监管,价格传导机制不顺畅,存在上游供气价格上调,而下游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的情况,需建立即时生效的价格联动机制,以改变企业经营不可控的不利局面。 7、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风险:公司购气成本在不断加大,以及随着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公司员工薪酬呈刚性增长,将会带动公司成本费用的增加。公司业务区域内的房地产市场仍旧低迷,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利润率受控。公司主要的经营场地都在南疆区域,维稳安保的形势非常严峻,各场站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投入加大,会增加公司的管理费用。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使用天然气汽车的发展空间受到压缩。 8、人才短缺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已经产生多元化的格局,对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人才缺乏或流失,人才引进与公司发展不匹配的风险。公司需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管理,降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二)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1.继续充实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设,采用各种方式督促收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利息。 2. 强化安全运营管理,作为危化品经营企业,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理念。 3. 进一步细化、调整、充实、完善公司绩效考核机制。 4.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实施财务预算预警机制。在降成本费用上下功夫,抓住人头费、能耗费、设备维修费等大块费用,深挖内功潜力,向开源节流和管理要效益,严把成本费用控制关。 5.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抓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应收账款的回收;抓市场拓展;抓客户服务质量;抓员工服务态度;抓设备维修预警管理。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软实力、竞争力。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司于 2020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 11月 27日召开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1月 6日和 2020年 12月 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月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次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节点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0年 12月 1日至 2021年 5月 26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79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82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3,181,454.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信披情况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以来,按要求披露进展情况。相关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见《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2020-092,2021-003,2021-007,2021-009,2021-012,2021-027,2021-031)。 四、公司目前还没有就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公司为城市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将保护环境的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工程建设、设备维护运营等环节,杜绝污染与浪费,打造绿色生态企业。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不在国家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范围内。公司存续期间内,没有因环境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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