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康医疗(002219):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恒康医疗:2022年半年度报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绩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未来经营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相应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立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制造“双轮驱动”大健康产业,以医疗服务为核心,构建域以医疗中心为战略的医疗机构布局, 采取综合总院+专科分院 的创新服务模式,聚焦肿瘤、心血管、脑血管、骨科等疾病,服务老龄化需求。药品制造立足 以独一味为依托的中药产业,公司致力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已二十余年,“独一味”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形成 了以“独一味”系列药品为核心,拥有中成药、化药等领域的多个龙头产品,为公司制药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医疗服务与药品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1、医疗服务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 3家三级医院、6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含并购基金控股医院)等共计 11家医 院。其中瓦三医院、盱眙中医院、泗阳医院、兰考第一医院和崇州二院已初步形成区域(县域)医疗中心,蓬溪医院、 赣西医院和赣西肿瘤医院等均为当地(县域)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 2、药品制造 公司旗下拥有独一味公司和奇力制药,致力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二十余年,在药品行业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独 一味公司为集团药品制造核心企业, “独一味”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拥有独一味胶囊、参芪五味子片、脉平片、前列安 通片、宫瘤宁胶囊等 36个品种,其中全国独家产品 8个,《中国药典》(2020版)收录产品 12个,20个医保产品,独 一味胶囊、独一味片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产品,其中独一味胶囊为全国独家基药。奇力制药为化药生产 基地,拥有 53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全国独家产品 5个,国家基药产品 18个, 27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11个品种取得 新药证书。 (二)经营模式 1、医疗服务业务 鉴于集团医院大距离跨地域分布特点,实行集团医疗服务运营事业部统一指导下的区域独立运营与跨地域协同相结合的 经营模式,以综合性医院服务为基础,突出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健康医疗服务综合体和新型高端专科服务。加强与国内 顶级健康医疗服务机构、医药研发产业巨头、权威科研院所和著名高等院校合作,探索发展新型高端国内前沿医疗服务。 2、药品制造业务 坚持自主研发生产与委托研发生产相结合、自建团队销售与招商销售相结合、处方用药产品渠道与非处方用药产品渠道 相结合、特色独家专利中药品种与目录经典名方中药品种相结合,以特色独家藏药独一味系列产品深度开发为基础,致 力于国家保护中医药品种和创新型生物医药研发和市场运营。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优势 医疗服务作为人民健康生活的基本需求,更是“健康中国”建设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医改不断向纵深发展,公 立医院的改革加速,医保覆盖面持续提高,但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加之人口老龄化进程加 快,疾病谱系发生改变、慢性病高发的趋势,人民健康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医改政策的持续出台,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与目前我国优质治疗资源稀缺的矛盾,为医疗服 务行业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更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2、品牌优势 公司医疗服务实行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战略的医疗机构布局,通过综合总院+专科分院的创新服务模式,聚焦肿瘤、心 血管、脑血管、骨科等老年化疾病。不断通过技术、人才、资金的投入,将下属医院打造为所属地区具有明显优势医疗 服务机构,并形成自有优势品牌。公司以瓦三医院、盱眙中医院、兰考第一医院等三级医院为龙头,不断加强提升医院 学科建设水平,瓦三医院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外科为大连市二级重点发展学科,医院曾荣获“2017年度全国诚信民 营医院”、“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辽宁省科技成果奖”、“2021百强县市百强医院排行榜”;泗阳医院入围中国医院竞争力 县级医院 300强、社会办医 100强,其中有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骨科、麻醉科等八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盱眙中医 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2020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列入艾力彼中国医院竞争力排名中医医院 300强、社会办医单 体医院 129名,其中妇产科、眼科、肝病科、肝肠科、心血管病科、泌尿外科为盱眙七大优势科室;崇州二院的骨科、 神经外科、微创外科(手足外科)为市级重点专科。 公司专注于药品生产二十余载,形成了以“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系列中成药、化药及生物大分子药物,其中“独一味 胶囊”收载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为 2018年版国家基药、全国独家品种、中成药优质优价产品、国家医保目录 品种,具有独特疗效、安全性高、治疗成本低的优势。 “独一味”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3、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探索,公司依托专业医院管理专家和下属医院院长,组建了一支专业医院管理团队,建立起了具有恒康特 色的医院管理模式。公司遵循医院运营与医学发展规律,统筹下属医院的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学科建设、预算规划和 医院考核,对下属医院实施集团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并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全面整合集团内部医疗资源, 完善管控体系,优化服务管理流程,保障质量安全,改善患者体验,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品牌,形成所在地区的差异化 竞争力。 4、医疗人才技术协同优势 依托集团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优势,公司拥有一支涵盖各个学科和医院管理的优秀医护管理团队,内部“医生集 团”、“影像中心”、“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已初步形成并发挥协同效应,可以根据下属医院的学科 建设情况和患者需求,不定期到所属各医院进行人才学术交流、经验分享和远程会诊,全面提升公司医护人员医疗技术 水平,完善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市场优势 公司市场营销定位准确,通过充分、有效地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推动终端客户群的数量稳定增长。公司近十年来 一直致力于专业化学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吸引和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营销经验的专业人才,形成了一支稳定、进取、专 业的销售队伍。公司采用“经销+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方式,不断提升产品的学术地位,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2年上半年,公司顺利完成司法重整程序,债务危机有效化解,资本结构显著改善,公司运营走上正轨。公司重整的顺利推进使得子公司经营层重拾信心,医疗服务板块克服疫情反复的不利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公司通过加 强集采、管控各项成本费用,毛利率同比提升,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对部分债务进行了清 偿,整体负债率降低,负债结构改善。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较上年同期收入下降6.08%,净利润增长37.92%,主要系本报告期集中采购控制成本,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2.82%所致。 2、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68万元,下降24.79%,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信用减值 损失923万元所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华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 5,9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京福华越,占京福华越 10%的份额,京福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 出资 10.00 万元,占京福华采 0.02%的份额,华宝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9,457.00万元,占京福华采 66.65%的份额,民生信托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3,813.00 万元,占京福华采 23.33%的份额,京福华越主要投 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检测等国内外医疗服务机构股权,优先级投资人及中间级投资人均可根据 《协议》约定,取得约定收益,在满足收益分配及运营支出外,剩余收益部分全部由公司享有。如出现经营亏损,则按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顺序依次承担亏损。公司通过参与京福华越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对京福华越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因此对京福华越具备实际控制权,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中的“结构化主体”定义。 2、京福华采(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华采”或“并购基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京福华采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 资金 6,38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京福华采产业并购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63,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6,380.00万元人民币,占京福华采 10%的份额, 京福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占京福华采 0.02%的份额,华宝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 出资 42,526.00万元人民币,占京福华采 66.65%的份额,民生信托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4,884.00万元人民币, 占京福华采 23.33%的份额,京福华采主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检测等国内外医疗服务机构股权, 向收购的标的增资等,优先级投资人及中间级投资人均可根据《协议》约定,取得约定收益,在满足收益分配及运营支 出外,剩余收益部分全部由公司享有。如出现经营亏损,则按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的顺序依次承担亏损。公司通过参与京福华采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对京福华采的权利影响其回 报金额,因此对京福华采具备实际控制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中的“结构化主体” 定义。 截至报告日,上述华宝信托作为优先级合伙人持有份额已全部由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民生信托 持有的中间级份额分别由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让。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医疗 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可 能发生调整,可能对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对医疗卫生改革政策的分析和把握,通过对医疗服务需求 端和医保供给端的精准研判,积极适应政策、市场和形势的发展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避免或减少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公 司发展的负面影响,并努力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 2、医疗服务风险 公司从事医疗服务,其中各类诊疗服务由于医学事业发展水平的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病况的差异、医生素质的差 异,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的作用,在诊疗过程中难免存在风险,尤其是在医患关系相对紧张的现阶段,一旦出现意外情 况,无论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都会给医疗服务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学科建设、提升临床诊 疗技术水平、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等多方面举措,降低医疗服务风险。 3、人力资源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医疗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医疗机构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 目前在我国医疗服务行业中,医疗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都较为稀缺。因此,能否吸引、培养、用好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 管理人才,是影响公司医疗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将通过企业文化与组织能力建设建设、绩效改革与管理、学科建 设与人才引进多方面措施并举,提高人才集中度和稳定性。 4、市场开拓风险 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主要品种“独一味胶囊(片)”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国卫药政发【2018】31号),该品种将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对公司市场前景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公司药品市场销售 情况受多方面影响,最终效益能否达到预期,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加强药品研发,扩大优势品种,推动业务转 型升级,立足独一味提升中药业务的市场规模和品牌地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护股东权益,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管 理,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落实了各项社会责任。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 通过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专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公平热情接待所有投资者,保障股东 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依法及时缴纳全部税款,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022年 6月 23日,陇南中院作出(2021)甘 12破 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恒康医疗重整程序。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提 供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资产规模增大,负债率大幅下降,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完成后,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将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恒康医疗股票也将成为更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恒康医疗及中小 股东等全体出资人的利益。 (二)关怀员工,重视员工权益 公司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多年来,公司一直 100%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00%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人力资源制度,从制度 上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重整计划》,重整过程中员工权益得到了全额保障。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为员工安排相应的 培训计划,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各类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 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和 (四) 优质的医疗服务 公司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学科建设,高端医疗技术人才培养,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并有针 对性的开展义诊活动,使医院医疗水平和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病患人群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实现了公司良 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五)环境保护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 相应标准对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多年来积极投入践行企业环保责任。目前公司所有环保设施均正常、 稳定、持续运转,各项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 8月 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 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 7月 9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2020)甘 12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陇南中院于 2021年 7月 8日裁定受 理申请人中同汇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陇南中院于 2021年 7月 8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1年 8月 6日作 出(2021)甘 12破 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陇南 中院作出《关于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批复》,同意恒康医疗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决定。恒康医疗在重整期间 2021年 12月 1日,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评审程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 2022年 3月 21日,管理人与新里程健康及财务投资人、恒康医疗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 4月 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 请书。 2022年 4月 22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2年 6月 23日,陇南中院作出(2021)甘 12破 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恒康医疗重整程序。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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