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博硕科技(300951):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1:06:02 中财网 |
|
原标题:博硕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58
2022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思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练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报告期内暂无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博硕科技 | 指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博硕 | 指 | 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博硕科技全资子公司 |
潍坊博硕 | 指 | 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博硕科技全资子公司 |
磐锋精密 | 指 | 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博硕控股子公司 |
郑州磐锋 | 指 | 郑州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磐锋精密全资子公司 |
香港博硕 | 指 | 博硕精密(香港)有限公司,博硕科技全资子公司 |
摩锐科技 | 指 | 深圳市摩锐科技有限公司,博硕科技股东 |
鸿德诚 | 指 | 厦门市鸿德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硕科技股东 |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博硕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95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博硕科技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BSC TECHNOLOGY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SCTECH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思通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册登记日期 | 注册登记地点 | 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报告期初注册 | 2021年 03月 31
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 91440300MA5DK12
96K | 91440300MA5DK12
96K | 91440300MA5DK12
96K |
报告期末注册 | 2022年 05月 31
日 | 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 91440300MA5DK12
96K | 91440300MA5DK12
96K | 91440300MA5DK12
96K |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52,031,703.30 | 299,900,021.98 | 5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904,712.22 | 89,296,012.58 | 38.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16,224,793.89 | 83,321,341.57 | 39.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3,565,728.81 | 194,864,497.26 | -10.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3 | 1.22 | 17.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3 | 1.22 | 17.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6% | 6.78% | -0.4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259,435,036.64 | 2,184,834,995.51 | 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08,755,912.27 | 1,904,851,200.05 | 0.2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1,807.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3,217,469.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 6,230,008.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98.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4,251.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2,718.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287.34 | |
合计 | 7,679,918.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创新型方案解决服务商,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功能性器件、夹治具
及智能自动化设备两大产品主线快速发展。公司始终以“持续创新突破,创造更大价值”为使命,专注产品的设计、研发、
生产与销售,深耕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两大应用领域,同时不断深挖新产品领域的客户需求,凭借突出的品质优势及技
术优势,逐步拓展至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电子雾化器类等新产品领域,是国内外知名终端品牌客户的优质合作伙伴。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夹治具及智能自动化设备。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
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等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实现电子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的防护、防尘、散热、屏蔽、导
电、粘贴、固定、绝缘、缓冲等功能。公司已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及电子雾化器类等新产品领域进行布局,与知名服
务制造商歌尔股份、快捷达、赛尔美等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夹治具及智能自动化设备主要用于提升客户生
产制造过程中功能性器件与其他电子元器件的组装、贴合效率,帮助客户提升产品品质及效率。
随着公司研发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已完成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等细分领域产品技术储备,
积极开拓上述领域优质客户的潜在需求,以期企业谋求新发展,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
公司的经营模式按运营环节可以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模具、机器设备等,公司各类产品的采购均由供应链管理处负责。公司对采购流程严格
管控,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控制程序》等制度对供应商准入、采购审批流程、材料质量控制等采购业务环
节实施全链条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完备。供应链管理处收到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申请后,及时选择多家合格供
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结合市场行情、采购周期、经济批量等因素进行采购,经由品保处或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收货,
如有不合格的进行退货、换货。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册,并经过审核、评估等流程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进行稽核评估,确保采购的品
质及售后服务能力。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模具、机器设备等的及时保质保量供
应。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
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
产过程中的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
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
条款;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
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产品
质量及工艺水平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与不同产品领域的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直接客户包括富士康、比亚迪、歌尔股份、超声电子、LG、快捷达、赛尔美等客户。
公司高度注重研发及生产管理,能够参与客户前期研发设计,凭借良好的研发实力及经验,将研发成果快速产品化,
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同时强化生产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及改造,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良率,满足高端客
户大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供货需求,从而使公司在行业高端市场占据了有利竞争地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逐步形成了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已建立了研发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且具备市场前瞻性的研发团队,勤于探究、勇于创新,能够应对研发和生产中的各项
技术和产品开发需求,快速响应客户对新产品设计、研发的需求, 报告期内,在主营业务领域已完成了新能源汽车、新
能源电池等细分领域产品技术储备。同时,公司重视人才建设培养,如通过建立应届毕业生培养体系、研发项目人才引
进等方式吸收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公司借助较强的技术和研发能力,直接参与到下游品牌客户的产品前期设
计,形成了包括前期产品设计、材料选型、产品测试、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和后续持续跟踪产品品质的一体化综合业务
服务模式,提升了产品附加值,稳固和强化了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 14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25件。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专利保护工作,同
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晋升通道,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发创新,为公司在市场竞争
中提供源动力。
(二)管理创新优势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智能手机行业增速放缓的趋势,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一方面持续巩
固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产业原有领域核心竞争优势并积极布局智能家居、智能安防及电子雾化器类等新兴领域,另一方
面,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定期编制预算,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管控、事后有分析及改进措施,持续提升
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在战略方向的选择上,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创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以市场和技术为导
向,继续巩固和深耕公司大客户资源优势,将优质客户需求转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生产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层具有多年功能性器件行业运营管理经验,且公司始终注重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及信息化改造,构建了用
于生产过程的制造执行系统 MES 和 ERP 信息系统,实现了人员信息、物料信息、工单信息等通过 MES 和 ERP 系统集
成,通过 ERP 向生产车间进行信息传递,对从下达订单到产品完工入库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既提高及时交货
能力、改善物料的流通性能,又提高了生产回报率。
公司已建立以客户为核心,以销售订单为驱动,集合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交付管理、回款及售后服务
等高效协同的运作模式,保证生产、销售、采购、财务等模块的信息沟通顺畅,产、供、销、财一体化管控能力的提升
为公司高效运营管理提供支撑。
(四)快速响应优势
功能性器件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较短,因此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均具备多年行业经验,深刻了解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制造工艺等环节,能够及时、精准判
断客户需求,加之公司较为完善的新产品研发设计流程和供应链管理系统,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
务。同时,为及时跟进客户需求,实现准时供货,公司对生产基地进行了战略布局,在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光明区、
河南郑州、山东潍坊等地区设立了生产基地,贴近客户的策略既有效缩短产品交付期限,又便于公司及时为客户提供即
时的、本地化的贴身服务,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粘性。
(五)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重视成本管控,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一方面,公司大力进行生产工艺及流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建设,通过优
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良率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指标,将目标分解到各成本
中心,合理进行资源配备。公司重视库存管理,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及“先进先出”的库存管理原则,严格控制
原料和成品库存,降低库存呆滞风险及管理成本。
(六)产品质量优势
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强调预付控制和过程控制。近年来,公司
持续增加先进的生产、检测、质量控制等设备投入,不断提高自动化程度,通过先进的设备、工艺,自主对现有设备进
行灵活调整和改进。在生产过程中,对供应商的选择、用料、产线质量、成品、出货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全面的质量
管控,保证较高的产品质量与良率,确保产品满足客户要求。
公司已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
量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国内外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及质量
控制,依托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采用柔性的生产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原材料利用率、产品良率、精度要
求等各项指标,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认可。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452,031,703.30 | 299,900,021.98 | 50.73%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 |
营业成本 | 258,007,670.74 | 158,983,093.28 | 62.29%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成本
相应增加 |
销售费用 | 14,495,823.26 | 9,873,793.86 | 46.81%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职工
薪酬、招待费等运营支出增加 |
管理费用 | 27,814,055.83 | 22,374,363.64 | 24.31% | 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折旧摊销
等支出增加 |
财务费用 | -15,174,427.22 | -2,189,536.30 | -593.04% | 主要系闲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7,640,517.34 | 12,273,327.07 | 43.73% | 主要系本期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
加。 |
研发投入 | 27,781,069.52 | 21,218,505.73 | 30.93% | 主要系公司拓展新业务领域发生
的职工薪酬、材料成本等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73,565,728.81 | 194,864,497.26 | -10.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00,509,169.14 | -984,094,702.15 | 59.30% | 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
构性存款支出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30,690,462.53 | 1,289,060,283.24 | -110.14%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新股收到募
集资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355,632,853.37 | 498,067,526.93 | -171.40%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新股收到募
集资金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电子产品功能
性器件 | 304,417,044.49 | 165,642,022.93 | 45.59% | 29.34% | 44.05% | -5.55% |
夹治具及智能
自动化设备 | 146,859,159.68 | 91,692,576.95 | 37.56% | 127.62% | 108.44% | 5.74%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4,619,116.64 | 3.16%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到期取得的收
益及定期存单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094,781.23 | 3.49%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113,818.85 | -1.45% | 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6,002.32 | 0.00% |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01,808.00 | 0.34%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3,351,721.03 | 2.30% | 主要系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
的政府补助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418,399,357.22 | 18.52% | 774,032,210.59 | 35.43% | -16.91% | 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 |
应收账款 | 437,921,602.00 | 19.38% | 445,051,196.66 | 20.37% | -0.99% | |
存货 | 66,922,005.76 | 2.96% | 36,315,382.34 | 1.66% | 1.30%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
大,备货量增加 |
固定资产 | 96,272,845.75 | 4.26% | 82,460,336.08 | 3.77% | 0.49% | |
使用权资产 | 56,720,967.42 | 2.51% | 49,104,763.15 | 2.25% | 0.26% | |
租赁负债 | 42,478,732.70 | 1.88% | 36,199,771.64 | 1.66% | 0.22%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802,275,224.60 | 35.51% | 552,217,647.45 | 25.28% | 10.23% | 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增加 |
无形资产 | 92,892,556.04 | 4.11% | 16,985,980.74 | 0.78% | 3.33% | 主要系购买土地使用权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 | 动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55,221.76 | 509.48 | | | 84,000.00 | 59,000.00 | | 80,227.52 |
应收款项
融资 | 1,092.50 | | | | | | -82.65 | 1,009.85 |
上述合计 | 56,314.26 | 509.48 | | | 84,000.00 | 59,000.00 | -82.65 | 81,237.37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到期收款及背书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80,000,000.00 | 1,395,500,000.00 | -36.9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
成本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
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540,000,
000.00 | 5,094,78
1.23 | | 840,000,
000.00 | 590,000,
000.00 | 16,172,4
31.18 | | 802,275,
224.60 | 自有资
金、募集 |
| | | | | | | | | 资金 |
合计 | 540,000,
000.00 | 5,094,78
1.23 | 0.00 | 840,000,
000.00 | 590,000,
000.00 | 16,172,4
31.18 | 0.00 | 802,275,
224.6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003.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45.5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88.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5.18元,共计募集资金 150,3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096.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1,263.94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2月 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60.34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03.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号)。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54,788.80万元,具体情况为:(1)公司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民币 21.82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1.82万元;(2)2021年度累计投入 35,721.46万元;(3)2022年 1-6月累计
投入 19,045.52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8,125.78万元(包括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收到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910.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125.78万元,理财产品
投资余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电子产
品精密
功能件
生产建
设项目 | 否 | 55,500 | 55,500 | | 10.91 | 0.02% | 2025年
09月
09日 | |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 | 否 | 7,500 | 7,500 | | 10.91 | 0.15% | 2025年
09月
09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
动资金
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 12,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 | 75,000 | 75,000 | | 12,021
.8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电子产
品精密
功能性
器件研
发与生
产建设
项目 | 否 | 4,900 | 4,900 | 45.52 | 4,766.
98 | 97.29% | 2021年
09月
30日 | 2,079.
14 | 4,403.
29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
动资金
(如
有) | -- | 38,000 | 38,000 | 19,000 | 38,0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
金投向
小计 | -- | 42,900 | 42,900 | 19,045
.52 | 42,766
.98 | -- | -- | 2,079.
14 | 4,403.
29 | -- | -- |
合计 | -- | 117,90
0 | 117,90
0 | 19,045
.52 | 54,788
.8 | -- | -- | 2,079.
14 | 4,403.
29 | -- | -- |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
体项
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 适用 | | | | | | | | | | |
| 公司于 2021年 3月 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年 5月 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电子产品精密功能性器件研发与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入不超过 4,900.00万
元的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已投入 42,766.98万元。 | | | | | | | | | |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 适用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发生 | | | | | | | | | | |
|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发路交汇处东北侧, | | | | | | | | | | |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年 9月 9日。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 2021年 4月 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526.0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审〔2021〕
8-123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3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
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75,000.00万元。 |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75,000 | 75,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 | 5,000 | 0 | 0 |
合计 | 80,000 | 80,000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郑州市博
硕科技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子元器
件制造、
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
制造及销
售等 | 1,500.00 | 42,925.60 | 17,104.00 | 26,696.27 | 3,251.38 | 2,938.0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博硕精密(香港)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优化产业布局,有助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强国
际化商业合作,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风险
新冠疫情对全球公共卫生及经济带来较大影响,当前疫情形势仍不乐观,全球经济背景下的消费电子行业发展在一
定程度上受阻。虽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疫情控制不当,将会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进而对行业及公司发展产生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经过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和经济效益。为优化资源
配置,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议案》,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发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年 9月 9日。本次调整后
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将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技术更新等因素影响,如
果募投项目未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则可能面临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审慎运用募集资
金,全面关注市场发展,加强技术提升,提升募投项目的建设水平以及产能效益,以此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3、创新风险
电子产品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的创新、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对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
产品品质、快速响应及供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公司对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不能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新技术、产品
不能得到市场认可等,将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技术更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当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等领域,直接客户主要为电子产品制造
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由于下游集中度较高,因此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原来主要客户合作稳定且新客户开拓进展顺利,与国内外知名制造服务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但如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的客户,现有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在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额,
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宏观政策和贸易摩擦的风险
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宏观政策存在较多不确定性,贸易摩擦多发,境内企业出口国外的贸易壁垒日益
提高、关税等产品出口成本增加,以及进口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汇率波动等因素,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业布局以及成
本管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
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 05
月 05日 | 价值在线
(www.ir-
online.cn)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及社
会公众 | 公司主营业务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博
硕科技 2022年 5月 5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
会 | 75.02% | 2022年 05月
13日 | 2022年 05月
13日 |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
会 | 75.00% | 2022年 06月
15日 | 2022年 06月
15日 |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霍永芳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6月 15日 | 任期满离任 |
李平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6月 15日 | 任期满离任 |
周永林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6月 15日 | 被选举为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 |
杨青春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6月 15日 | 被选举为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注重企业文化建
设,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社会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
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真实、
及时、完整、准确的为股东传达公司治理、经营、发展情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依照信息披露规则披露各
类公告,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人才培养,重视员工发展。坚持为一线员工开展技能培训,制定具体、明确的培训计划,有效
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及素质水平;建立清晰、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为培养储备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专门为应
届毕业生开设“博锐班”,对所有刚毕业步入工作岗位的优秀人才进行职业技能与管理知识的培训,促进初入职场职员更
快、更好的适应企业及工作岗位的需求。一系列的人才管理措施有效激发了员工创新精神与团队活力,形成强大的企业
凝聚力,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热心公益事业。2022年初,深圳市突发大面积新冠疫情,深圳市以其科学的防控策略,生动展现了
“深圳速度”与“深圳温度”并存的鹏城精神。作为深圳辖区企业,公司坚决落实执行地区防疫政策、压实企业疫情防
控责任,全力配合街道、社区防疫工作。2022年 1月,公司向所在街道捐赠防疫志愿者纪念品 1,500件,致敬坚守在防
疫工作一线的防疫工作人员;随着常态化核酸的全面推行,公司配合社区在园区设立了固定核酸点,为核酸检测人员备
齐物资,贡献微薄之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徐思通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
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 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期限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
如届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
份锁定事项另有新的规定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股份锁
定,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2024
年 02
月 25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摩锐科技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摩锐科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摩锐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
行价相应调整。3、如届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事项另有新的规定的,摩锐科技
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的股份锁定,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2024
年 02
月 25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鸿德诚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鸿德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届时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事项另有新
的规定的,鸿德诚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操作,并及时履
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2022
年 02
月 25
日 | 已履
行完
毕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史新文、
王琳 | 股份
限售
承诺 |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本人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2022
年 02
月 25
日 | 已履
行完
毕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徐思通、
摩锐科技 | 股份
减持
承诺 | 1、持股限售期结束后,徐思通、摩锐科技届时将综合考虑
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
份,如徐思通、摩锐科技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
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持股
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年内,摩锐科技及徐思通每年减持公 | 2024
年 02
月 25
日 | 2026
年 02
月 25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 | | 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限售期结束之日摩锐科技及徐思通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0%。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鸿德诚 | 股份
减持
承诺 | 1、持股限售期结束后,鸿德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
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鸿德诚
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年
内,鸿德诚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限售期结束之日
鸿德诚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30%。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2
年 02
月 25
日 | 2024
年 02
月 25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博硕科
技、摩锐
科技、史
新文、王
琳、徐思
通、杨传
奇、周丹 | IPO
稳定
股价
承诺 | 公司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
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的健康稳定,特作出如下承
诺:一、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依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
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
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
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
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
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
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如需),并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
或备案手续。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
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
将继续回购,但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10%;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
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启动程序及实施期限
公司回购的,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之日起的 2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
股份的决议,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应当
在做出决议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
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
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
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后 3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
在 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
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是
否启动回购股票程序时,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
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具备回购股票的条件或由于其
他原因不宜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2024
年 02
月 26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 | | 以上通过,并应披露不予回购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的理
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股
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稳定
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
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霍永芳、
李佳霖、
李平、施
君、史新
文、汤
胜、王
琳、王士
超、徐思
通、杨传
奇、周丹 | 其他
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鸿德诚 | 其他
承诺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项的约束措施
承诺。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史新文、
王琳 | 其他
承诺 | 一、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持股限售期结束后,
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
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遵守股份减持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
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年内,鸿德诚每年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限售期结束之日鸿德诚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30%。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
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2、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年
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遇除权除息等事
项,减持价格相应调整。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
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了上述承诺的
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
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上述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内将有
关收益交给公司。 | 2022
年 02
月 25
日 | 2024
年 02
月 25
日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博硕科
技、摩锐
科技、徐
思通 | 其他
承诺 |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
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要
求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博硕科技 | 其他
承诺 |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称“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赔偿投
资者损失 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 | | 定》(法释[2003]2号)等规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
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三、回
购 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
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
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
行,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
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截至董事会审议通
过有关回购议案之日公司股份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
公司的发行价格及新股数量的计算口径应相应调整。在实
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四、约束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若公司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
任,公司将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
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摩锐科技 | 其他
承诺 |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承诺函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 承诺人确
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公司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规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
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三、回购如果公司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对上述事实作出认
定或处罚决定后 15个工作日内,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发
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购回数量为已转让的全
部原限售股份的全部股份,如截至购回提示性公告日公司
股份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计算口径应相应调整。四、约束措
施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
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
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徐思通、
王琳、史
新文、杨
传奇、施
君、汤
胜、李佳
霖、王士
超、霍永
芳、李
平、周丹 | 其他
承诺 | 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一、 关于招股说明书
的声明本人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称“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号)等规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
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 | | 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三、约束措施本
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提请公司及时披露未履
行承诺的情况和原因,并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博硕科
技、摩锐
科技、徐
思通、王
琳、史新
文、杨传
奇、施
君、汤
胜、李佳
霖、王士
超、霍永
芳、李
平、周丹 | 其他
承诺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项的
约束措施承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
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
下措施予以约束:(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
歉;(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确定;(4)因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责任主体违反承诺,公司将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和/或
薪酬,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或完全履行承诺为
止。2、若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充分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具体情况,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 2021
年 02
月 26
日 | 长期
有效 | 正常
履行
中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是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