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泰胜风能(300129):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胜风能: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65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川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 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6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55)。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成立于 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电装备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 知名的风电装备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 1、风力发电设备及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 陆上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 之一,主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 结构件,相关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 绩驱动因素为报告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 波动等。 2、风电场开发、运营等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风电场装机容量共 50MW。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二)公司所属主要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12.94GW,其中绝大部分为陆上风电;截至 2022年 6月底,全国并网风电累计装机达到 342.24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 315.58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 26.66GW。从风电装 机分布看,以内蒙古、河北、新疆、山西为代表的“三北”地区为风电主要产区,而以江苏、山东、广东为代表的沿海地 区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长。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2年 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 38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2%。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 实现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到 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 源、建立全国绿色电力交易体系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导政策,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引导风电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2年 1月 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从 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 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 提升 4000万千瓦以上,完成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39%左右的目 标。2022年 3月 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至 17.3% 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 1800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 12.2%左右,同时明确 2022年 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在 2022年上半年,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其中大基 地建设是支持实现 2030年新能源装机目标的重要支撑。在各地方政策中,陆上风电基地以内蒙古、吉林、青海、山东为 主,主要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百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为主要建设方式;海上风电基地分别以江 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为主,主要打造海上风电发电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母港等。 国内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 成本将进一步下降。IRENA预测,到 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 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 25%,海上风电将在 2018年的 水平上下降 55%。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 断扩大的动力。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并在短期内受到了下游传导的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 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 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于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带动社会经济 转型升级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与海洋强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海上风电在 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 时期,目前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但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要实现平 价上网,仍需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与降低成本。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划推进海上风电向平 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 6月,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 〔2021〕18号),正式明确了为 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 2022年至 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 贴,补贴标准为 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 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 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 4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 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明确了海上风电补贴等鼓励政策,例如对 2022- 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 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 别不超过 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2年 7月,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 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 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明确 2022年和 2023年海上风电省级补贴标准分别为 0.03元/kWh和 0.015元/kWh,补贴规模 分别为 60万千瓦和 150万千瓦,项目补贴期限为 10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 受省级财政补贴。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 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 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 2012年下降 67.5% 至 2020年的约 84美元/MWh(约 0.58人民币/KWh),到 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 58美元/MWh(约 0.40人民币/KWh)(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现阶段度电成本约为 0.64人民币/KWh(数 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 0.39-0.45人民币/KWh仍需 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 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 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 配套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截至本报告发 布日,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地区已初步明确其海上风电发展目标。2021年山东完成了首批海上风电 600MW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25年海上风电力争开工 10GW、投 运 5GW,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出台的 2022年山东能源工作文件,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总规模 35GW,2022年重点推进渤 中、半岛南 5GW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并网 2GW。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 示范,到 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 11GW,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 8GW。2022年 1月 11日,上海公布了 300MW海上 风电项目竞配方案。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 3个 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机 4.5GW以上,力争到 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6.5GW,主要为海上 风电。福建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 通知》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 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该省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 2021年底, 广东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4GW;到 2025年底力争达到 18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海南省发布 的《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场 11个、总装机 12.3GW的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虽然 2022年上半年由于行业处于调整 期,市场有所放缓,但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成本的逐步降低,根据沿海各省市的海洋发展规划,预期未来海 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市场 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稍显平和。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 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 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 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 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 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 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 550GW,年均新增超 110GW。即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 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全球减排目标红线迫近,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 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定》的 2℃目标将很难达成。另外,2022年俄乌冲突造成的能源紧张局势,也进一步 验证了摆脱化石能源进口依赖的战略必要性,而风电则是替代化石能源的中流砥柱。综上,无论从减排目标还是国家能 源安全的角度,在世界范围内,风电装机维持现有的增速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讲,只有立即采取措施并尽快加大风电 等可持续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十分重视,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澳洲、南美、东南亚等地的新客户, 相关工作的成效已显现,海外订单增长明显。2022年,公司专攻出口产品生产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正在 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预计该生产基地于 2023年投产。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 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3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819.81万元,同比下降 43.79%。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部分生产基地受到疫情影响,物流、人员流动受阻,产品发货量不达预期;另一方面, 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处于调整期,公司相关业务量有所下滑,公司陆上风电业务虽然大幅增加,但仍未能完全填补缺口。 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 127,80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598.57万元,同比下降 8.32%。其中:海上风电装备 类产品实现收入 9,72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7,743.27万元,同比下降 88.88%;陆上风电类产品实现收入 114,539.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8,352.57万元,同比上升 147.99%。 (2) 报告期公司陆上风电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一方面,报告期内交付的部分项目受到前期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受区域市场环境和地区疫情的影响,报告期内部分国内订单盈利空间低于去年同期水 平。 (3) 报告期内,根据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62.95万元;同时,虽然信用减值损 失有一定金额的转回,但总体转回金额较可比会计期间大幅减少,也是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之一。 (4)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2、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 332,512万元,具体如下: (1)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125,428万元,完成 119,194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281,603万元; b、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6,306万元,完成 10,988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45,530万元; c、海洋工程类订单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3,425万元; d、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报告期末 1,954万元。 (2)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107,527万元,完成 55,441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190,242万元; b、国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 28,285万元,完成 78,73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 142,270万元。 (四)后续经营计划 1、主营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围绕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 道。一方面,继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 抓住国内市场稳步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 (1)公司会继续将现有生产基地的经营管理和降本增效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发头部产品,占 据优势市场,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 (2)公司将继续维持对海外市场的重视程度,持续进行海外客户的开发与维护,推动与核心客户的全方位合作。 (3)产能方面,其一,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充分挖掘并合理分配产能。其二,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加强品牌及技术等软实力的输出,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持 续扩大产能。 2、投融资计划和业务拓展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海外业务及海上 风电业务增速较快,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同时,公司有多个子公司、投资项目处于筹划、 筹建阶段,相关资金需求可能有所上升;另外,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积极推进风电场开发业务,并逐 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 资能力。 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 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3、公司将依照 2021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加强相关方面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 成立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 保持,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 方面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 8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 式塔架、175米斜拉塔、10MW海上风电导管架、23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 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 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 选择供应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最好的保障。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 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已通过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 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3、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 口碑及企业形象,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先后与 Vestas、西班牙歌美飒集团 (Gamesa)、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Wind)、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JSW)、金风科技、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 大唐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三峡集团、中交集团、河北建投集团等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风机塔 架制造领域,拥有自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 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 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风机塔 架等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 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XX,目前已处于待发布阶段;另外, 公司参与编制的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JB/T11218-2020已于 2021年 1月 1日正式实施。 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 申请保护工作。2022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 24项;截止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 权的专利共计 272项,其中 42项为发明专利、230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 4项 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 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 5篇,其中 SCI2篇、核心 5篇。 5、产能布局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 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 业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而公司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三北”地区以及海运、出口较为便捷的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等 地)生产基地的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 现场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27,123,582.88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远期结汇保证金 542,721.28。 注 2: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已质押给银行 1,100,000.00元,但尚未到期。 注 3:截至本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已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121,177,326.42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