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九洲集团(30004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九洲集团:2022年半年度报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108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振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与电力相关业风险提示如下:1、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行业发展前期,我国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需要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的投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020年1月,《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印发,国家对存量项目的补贴发放机制进行了调整,不再发布可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随着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陆续纳入补贴清单,未来补助资金拨付速度、拨付比例等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如果国家支持新能源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2020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色电力证书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但截至目前,上述配额制下的全面绿证交易政策尚未出台,绿证交易未形成有效的需求市场,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用完后,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甚至无绿证交易,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 3、生物质发电项目运营风险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 [2020]4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用完后,或者并网满15年后,项目所发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上述合理利用小时数低于生物质设备设计使用时间,而财建[2020]4号文中提出的,用以替代财政补贴的配额制下的全面绿证交易政策一直未出台,目前实施的自愿认购的绿证,核发范围仅含陆上风电和除分布式光伏外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含生物质发电。 4、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受上网电价显著影响。根据《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2021年我国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平价上网,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若单位发电成本未能同步下降,新项目的收益率将会降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2021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目前,部分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已出台。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可能存在上网电价变动风险,将给项目的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10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3 第六节重要事项.........................................................................................................4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2 第十节财务报告.........................................................................................................6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新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寅先生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一、公司简介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者权益金额 ?是□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建设以智慧装备与技术为基础,可再生能源为根本的,安全、高效的综合智慧能源体系。 以绿色和智慧方式满足社会电力需求,减少化石能源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致力于把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带给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组织。提高能源效率和供给,解决能源供应的智能化、可持续和安全问题,构建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2015年以来,依托20年积累的电气领域核心技术与经验,公司由单纯设备供应商向“制造业+服务”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产品+工程设计+建设总包+运营维护”等现代智能制造新模式。近年来,公司将业务重点聚焦在资源、环境、气候、可持续发展上,努力以绿色和智慧方式满足社会电力需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设、投资、运营风电、光伏、生物质电站等可再生发电站1000MW以上。 本告期内,公司秉持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主业的目标,在稳步推进现有业务的同时,持续拓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在智能、节能、环保、高效电力装备与技术,风、光、生、火、储可再生能源建设与运营,电、热、汽、冷、肥联产联供综合智慧能源与公共事业服务方面取得了良好发展。 (一)智能制造业务 公司是中国电力电子智能装备领域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成套智能电气装备和综合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智能电气成套设备涵盖高中低压成套开关电气、变电设备、电力电子装置、控制元器件、智能仪表、智能化终端、新能源发电装备、储能充电等产品与技术;综合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包括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解决方案、发电侧和用户侧电化学储能解决方案、电蓄热清洁能源供暖解决方案、轨道交通智能供电解决方案、轨道交通智能环境控制解决方案、基于高压变频器的工业系统节能解决方案、城镇智能清洁能源供暖、风力光伏生物质发电系统集成等。 1、主要产品类别 (1)国际授权产品 公司与施耐德、西门子、ABB、罗克韦尔自动化形成了国际化战略合作,提升了公司产品生产制造品质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了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现代化试验检测装备不监测手段。并成为国际品牌的中国合格授权制造商。 (2)低压产品 低压配电柜、开关柜是配电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需要可以实现低压配电线路的开断、关合、 分段等功能,应用广泛。公司低配电柜有多种产品,主要产品电压涵盖0.22—1.14kV电压等级。(3)高压产品 公司的高压智能电气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6~35kV高压配电系统,有助于输配电系统中,达到绝缘全封闭、智能免维护、环保小型化的目标。随着特高压加码、新基建的爆发,远距离、大范围、高容量、高电压的格局将进一步拉动高压电气成套设备的需求。 (4)电力电子产品 电力电子产品是运用高频开关功率半导体对电力进行控制,并对电压及电流的品质进行调节。如今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普及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已成为主要工业国家能源政策中必须达成的目标。 这种情况下对电能而言电力电子设备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电力电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电力系统、地铁 城铁电力贯通线及牵引变电站、城市二级变电站、风力光伏电站及其它重工业负荷。(5)变压产品及设备 变压器在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起到电压变换和电能传输的作用,通过智能低压配电柜保证系统电压稳定,提高供电电能质量。公司变压产品及设备主要应用在小区住宅、工矿企业、市政设施、新能源发电站中。 (6)储能产品 公司生产储能设备已有近30年历史,拥有深厚的技术和品牌积淀。公司主要储能产品使用铅酸、碳 酸蓄电技术,该技术拥有品质稳定、性价比高等诸多优势,广泛应用于电话通讯、不间断电源(UPS)、 安全报警、安全控制、应急灯、电力电子设备紧急启动及医疗设备等领域。2、经营模式 公司按照“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的经营模式,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技术方案的设计、生产计划的制定。公司已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配电设备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化工原材料、电气元件、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为进一步优化运作成本,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互动,公司设置供应链管理中心,统筹采购总体安排及供应商开发、管理工作。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企业实力进行综合评审,从而选定一般产品的合作供应商。公司年初和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在具体采购时再次签订合同。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轨道交通、工矿企业、移动通讯等行业大客户,因客户所在地的输电量、用户情况、配电方案、智能化等方面需求不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采取"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由公司组织生产,但对部分通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公司也会按照审慎研究制定的生产计划,辅以“计划生产”。 (3)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上,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完成,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公司成立至今,已形成专业化的研发、设计、生产组织体系及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公司的营销网络采取“跨省大区负责制”,即组建大区营销负责人队伍,再由大区在辖区内重点省市设立办事处,负责信息采集、联络、售后服务等工作。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已形成较完整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已成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综合智慧能源成套解决方案供应商,为能源电力、轨道交通、市政、基建、石化等行业和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日常运行提供技术、设备和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电投、中国石化等大型企业。 随着国家不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力行业将迎来跨越式发展,同时为综合能源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公司加强对前沿市场发展和未来市场的调研推广,建立了“行业+区域+支撑”三位一体的市场架构,结合公司优势业务,联合作战。公司聚焦国家及省级新能源政策红利,深挖五大四小发电企业、地方能源龙头企业商机,联动市场支持,打造大客户商机的识别和快速支持机制,保证有效商机的快速转化,提高商机签约率。公司持续集中精力聚焦核心主业,营销中心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紧密围绕市场和目标稳扎稳打;生产中心加速积压订单的生产,对前端销售做出快速响应、有效衔接;各管理中心加强内部精益化管理,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形成智能配电设备制造—电力EPC建设—新能源投资运营全产业链体系,EPC建设业务和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的高速发展也会同时拉动智能配电设备制造板块的发展,公司各业务板块已经展现良好的协同促进作用。 (二)可再生能源业务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近几年在全国各地广泛布局光伏、风能电站业务,推动电力能源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生态文明建设。 1、主要业务模式 可再生能源业务目前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 (1)新能源工程建设 公司受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客户委托,为客户的电站提供电力设备产品和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包括为客户的电站进行融资BT(融资-建设-移交)总承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收回建设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BT及工程总包在建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表:
公司自主开发、投资和运营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即公司通过电站的前期开发取得电站项目的所有权,同时通过采用自主生产的电力设备产品和自主设计与施工的工程总包实现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运行,建成后持有电站并进行运营管理,通过收取项目发电电费获取稳定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开发持有运营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
2、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全力克服市场环境多变、洪涝灾害突发、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影响,优化项目管理机制,通过设计方案前置、采购模式优化、风险管理强化及全过程成本管控、工程管理标准化等多种措施,大幅提升了项目建设完工效率和交付质量。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加强并网验收,确保项目顺利投产且送电后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以提高设备可靠性和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做好关键指标分析,深化指标对标,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数据分析应用、设备技术改造、低效机组治理等管理措施,有效提升风电场资产“应发尽发”能力,各项主要生产运营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为提高资金效率和资产收益率,公司逐步削减为其他客户BT建设电站的业务规模,将资金集中用于自持电站的建设上;和BT业务相比较,自持的电站建成后为公司贡献长期稳定的收益和现金流,夯实和提高公司资产收益水平。 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形成智能配电设备制造—电力工程EPC建设—新能源投资运营全产业链体系,公司各业务板块已经展现良好的协同促进作用,新能源工程建设业务和新能源资产投资运营板块中可以降低建设成本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 (三)综合智慧能源业务 综合智慧能源是针对区域内的能源用户,改变原有的不同能源品种、不同供应环节单独规划、单独设计、单独运行的传统模式,以电为核心,提供电、热、冷、气、水等能源一体化的解决方案,通过中央智能控制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能源多品种之间、纵向“源-网-荷-储-用”能源供应环节之间的协同和互动,是能源革命的重要实现形式。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可以平衡不同能源间的优势和不足,实现就地生产、就近消纳、多能协同、联产联供和互补集成,提升区域整体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成本,实现能源的系统优化。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全力推进泰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及富裕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 1、主要业务模式 (1)燃料采购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燃料。公司生物质电厂可用燃料范围广泛,包括:玉米秸秆、水稻秸秆、芦苇、小麦、稻壳、枝丫材、木质废料等。燃料供应商以当地燃料经纪人和当地村集体为主,公司设置燃料收储专业团队,统筹采购总体安排及供应商开发、管理工作。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对供应商的商业信誉、燃料质量、地方资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从而发展优质稳定的合作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2)生物质热电联产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用于工业用户生产及向居民供暖。 报告期末,公司实施建设和已核准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如下表所示:
公司在黑龙江布局的生物质(秸秆)热电联产项目每40MW机组可为16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及工业园区建筑面积供暖。目前,公司自供及售热面积385.21万平米。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并运营的供热资产目如下表所示:
综合智慧能源是针对区域内的能源用户,改变原有的不同能源品种、不同供应环节单独规划、单独设计、单独运行的传统模式,以电为核心,提供电、热、冷、气、水等能源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公司运营各项目皆在工业园区内或毗邻工业园区,能够在为居民提供热力的同时向业园区和农业大棚供应蒸汽,园区及城镇的污水处理后也可作为发电及供热循环中水再次利用。最终可形成一个以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综合智慧能源系统。 2、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地域优势驱动 公司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优势明显。公司项目生物质能来源主要为农作物秸秆,黑龙江是中国农林业大省,连续多年粮食产量全国第一,生物质秸秆不仅产量极高,还具备密集度高、集中连片、便于收储的特征。2018年黑龙江省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推动了秸秆收储队伍和打包机械化队伍的形成壮大,为发展生物质能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区位优势支持下公司有望以生物质热电联产为起点,率先打破电、气、热、冷等多种能源系统壁垒,发展成为行业标杆。 (2)综合能源模式驱动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盈利效应显著。除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支援农村等社会意义之外,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盈利效应十分显著:一方面生物质能发电仍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电价补贴,另一方面供电供热供气一体可以带来发电之外的供热收入来源。 目前公司在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充足,随着未来项目投产并网有序进行,以生物质热电联产为核心的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有望显著增厚公司利润,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来源。 (3)产业合作驱动 联手国家电投集团打造综合智慧能源领先企业。2021年9月,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就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联合开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将组建股份制合资公司黑龙江九洲综合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洲集团持股比例为49%。双方联合开发生物质综合智慧能源产业,打造国内生物质综合智慧能源领域头部企业。 2021年12月,公司将两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九洲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九洲公共事业有限公司51%让渡至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九洲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为梅里斯项目所属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后续也纳入合资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在综合智慧能源业务的合作持续推进。 目前公司在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充足,随着未来项目投产并网有序进行,以生物质热电联产为核心的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有望显著增厚公司利润,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来源。 (四)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581,554.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7%;营业成本373,328,959.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68,172.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171,912.4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5.2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263,256,780.82元,负债总额为4,430,309,742.16元,资产负债率下降至6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84,223,448.12元,少数股东权益48,723,590.54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2%。 报告期内,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安排,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推进在建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投资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全力推进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并网,其中,泰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2个机组的并网运营。同时,在保障在建项目顺利施工实现并网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与央企合作的方式中标巴彦100MW风电项目、呼兰100MW风电项目,快速提高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的持有权益容量规模,项目并网发电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夯实综合能源管理业务 与国家电投集团携手合作,共同运营梅里斯生物质(秸秆)热电联产项目,保证运营燃料供应,细化项目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泰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并网运营增厚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实力,同时加强对已开工的富裕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管理,完成施工进度安排。对剩余的项目,继续完善前期手续,根据进度实时调整工程安排。 (3)突出创新发展,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继续坚持“以技术领先”为原则,遵循“使用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思想,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道路,加强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力度,稳固公司在现有市场优势并为客户提供品质更佳的产品,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充放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利用的相关技术相结合是下一阶段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凭借自主研发掌握核心的技术,引导市场需求和抢占市场份额。 (4)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灵活的特点,公司持续关注碳排放权政策,待市场开放,将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补充现金流,全面加强碳排放权资产的运营和管理。 (5)提升集团数字化管理模式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业务量的逐渐增多,传统管理模式响应缓慢等问题突显。2022年上半年公司借助SIS/MIS系统实时获取下属各电厂和供热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帮助集团更高效的实现经营策略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将公司工作流程和信息技术有机的整合到一起,从而为公司安全经济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工具和辅助决策依据。 报告期,公司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实施。 (7)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持续建设媒体、网站等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人能更为具体和深入的了解公司业务进展和发展规划情况,将公司价值客观、及时的呈现在广大股民和机构面前。 (8)携手大型中央企业、外资企业,推进产业合作 结合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和外资企业各自的优势,深化混合所有制合作方式,寻求多种合作模式。 在智能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建设投资、综合智慧能源三个业务板块,广泛与行业内优秀的领军企业交流学习,探求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发挥长处、补充短板,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的新能源电站运营情况如下表: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努力,九洲集团在智能、节能、环保、高效电力装备与技术,风、光、生、火、储可再生能源建设与运营,电、热、汽、冷、肥联产联供综合智慧能源与公共事业服务方面取得了良好发展,已经形成了智能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综合智慧能源三大业务格局。在技术创新能力、上下产业链融合、可持续发展能力、行业环境、区域优势和项目资源等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近两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主要体现在: 1、技术能力及产业创新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在行业内具备了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研发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领先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实现公司产品全面引领行业技术创新。 公司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多为业内专家,公司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公司与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国外和国内科研院所进行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劲,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多项产品多年来一直是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每年在国家电网的集中采购招标中都会赢得20余省分公司的订单。 2、产业链上下游融通优势 近几年,公司向可再生能源领域转型,为公司在风电、光伏制造领域产业链延伸提供了机遇。公司通过多年来为可再生能源客户提供电气成套设备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供应链资源和风能、光伏项目资源,提出了从“电气成套产品供货商”到“成为可提供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的重大战略转型,全方位建立了“成套产品供应—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持有运营—金融服务”的全产业优势。公司通过向风电、光伏、生物质产业下游业务拓展和相关多元化产品开发,在可再生能源电站开发、可再生能源设备销售和新产品市场开发方面,形成了良好的资源协同优势。 3、公司所处行业优势 智能配电网、可再生能源和环境综合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装备工业和能源工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以及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所需的电力和能源的重任。智能配电网行业产品应用涵盖电能利用的多个领域,贯穿“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的全过程,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发布为我国智能配电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我国电力投资维持在较高的规模水平,电力投资尤其是电网投资有效拉动了智能配电网的市场空间。 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根据国家政策及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行业仍将快速发展,2021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底层逻辑。2022年上半年能源问题凸显,考虑到我国将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我国新能源增长空间还十分巨大。 环境综合能源业务进入到国家能源和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中,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将是十四五能源电力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双碳目标下,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重点企业实施绿色改造,推广普及绿色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推进城市冬季清洁供暖,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暖。 4、区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 黑龙江省是风能、太阳能非常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大省。黑龙江省地处中高纬度西风环流控制之中,常年多风,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为2.3亿千瓦,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5个省份之一。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总辐射量为4400~5028兆焦/平方米,相当于750亿吨标准煤,而且脱硫电价高到达0.374元/度,是我国迎接风光平价时代效益最好的省份之一。黑龙江省又是农林业大省,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连续多年粮食产量全国第一,占全国的9%。黑龙江省生物质秸秆产量具有密集度高、集中连片、便于收储的特征。2018年开始的全省秸秆的禁烧,迅速地促进了秸秆收储队伍和打包机械化队伍的形成壮大,而另一方面,由于黑龙江省地处我国最高纬度,冬季寒冷,城镇有10亿多平方米建目前关停拆掉小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已进入了倒计时,电供暖成本高,天然气供应不足,大力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公司所处的黑龙江省有着天然的环境和资源优势。 5、电站建设与运营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前期开发和建设施工经验,拥有电力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公司凭借上述资质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实现可再生能源项目全流程管理。未来的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国家补贴力度逐渐减弱,市场化竞争更加充分;电价下浮对企业的技术进步、规模化、融资成本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具备可再生能源电站从设计、开发、投资、施工到运营的全流程资质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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