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中华A(00001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深中华A: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小津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2022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版。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行车及锂电池材料业务、珠宝黄金业务:(1)自行车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包括生产、 装配、采购、销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采购、销售、委托加工锂电池材料等;(2)黄金珠宝业务主要提供黄金珠宝垂 直领域的供应管理与服务,公司对接下游黄金珠宝品牌商,根据其产品需求,进行黄金、钻石采购,然后委托黄金珠宝 加工厂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制作产品证书,并交付给下游客户。通过整合上游供应商资源、下游客户 资源,提高黄金珠宝产品在上下游的周转速度,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形成上下游整体的竞争优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珠宝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1、行业产品品类较为丰富 珠宝首饰可分为黄金、钻石、玉石、彩色珠宝和其他。在中国崇尚黄金珠宝的文化传统以及黄金兼具投资属性的背 景下,黄金珠宝在国内珠宝首饰市场占比较高,达60.13%,钻石和玉石也是我国珠宝首饰的主要品类,分别占比13.97% 和 9.85%。从国际市场上看,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珠宝首饰市场均以钻石珠宝为主流,相比于国际市场,我国 珠宝首饰市场主要品类更加丰富,各类珠宝市场占比更加均衡。 2、黄金首饰实际消费量稳定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居民财富的积累,中国黄金需求在21世纪初增速较快,一跃成为全球最大黄金消费国。2013 年的金价下跌引发了消费者的黄金首饰购买热潮,也提前透支了黄金首饰需求量,黄金首饰需求在 2013年到 2016年间 有所下滑。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重新调整,伴随经济和金价的逐渐回稳,黄金首饰行业从2016年9月开始见底回升,2017 年延续平稳增长,步入新一轮复苏周期。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消费市场步入逐步复苏阶段。黄金珠 宝消费市场更受益于婚庆刚性需求的集中释放,对黄金珠宝销售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基于国家宏观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 的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庞大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为黄金珠宝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格局,打开了新的增量空间。 (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1、行业集中度提高成为主流趋势 近年来,消费者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加之2014年底,全国首饰标准技术委员会对强制性国家标准《首饰贵金属纯度 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11887-2012)进行了修改,剔除“千足金”等称谓,引导消费者更加注重珠宝首饰设计、工艺、 款式及品牌价值,不再被宣传语中的“千足金”等字样所吸引而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促使小型珠宝企业向大型珠宝企业 靠拢发展,珠宝首饰行业的集中度提高成为主流趋势。对比之下,部分区域品牌或无品牌的小型珠宝企业在规模、资金、 成本等方面处于劣势,加之其本身在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营销设计、企业经营运作上能力欠缺,在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注 重品牌的情况下,将不得不选择依靠品牌知名度较大的珠宝品牌发展,进一步促使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全国性珠宝品牌 获得蓬勃的发展契机。 2、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珠宝产业集群化发展现成为中国珠宝产业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珠宝特色产业链的延伸与升级的重要方向。目 前,国内十多个珠宝产业基地,均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无论是珍珠养殖、玉石雕刻还是首饰加工等等,都给所在城市 增添了魅力,也为珠宝产业繁荣带来了生机。深圳罗湖、广州番禺等珠宝特色产业基地,主要是贵金属首饰镶嵌加工、 钻石切磨以及配套产品集聚,形成了一系列骨干龙头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同时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物流服务、 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配套支撑体系不断得以完善。 3、三四线城市成为珠宝行业重要消费市场 近些年,中国城镇化的脚步逐渐加快,城镇化率持续增长。乡村地区的居民逐渐向附近的三四线城市搬迁、定居, 向三四线城市稳定地输送着新的活力,未来三四线城市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呈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伴随着珠宝首饰 消费市场的下沉趋势,三四线城市将成为未来珠宝企业业绩增长的主要市场。 4、渠道实力将长期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珠宝行业内部竞争较大,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珠宝企业销售渠道的建设和控制至关重要。同时,由于珠宝首饰具有 高价值的特点,消费者在购买时,担心商品质量和价格合理性的心理往往会促使其通过实体渠道进行购买。优质的实体 渠道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而一个地区的优质商圈、商圈中的优质商铺数量稀缺,该等优质商铺不但能够提供较高的人流 量,提升珠宝首饰的零售业绩,更兼具品牌宣传推广的重要价值。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控优质的实体渠道对 于珠宝企业至关重要,在另一方体现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品牌与设计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驱动力 随着消费者人口结构的变化和人均收入的提升,中上层中产阶层和富裕人群逐渐成为消费的主力军,主流消费观念 也随之悄然改变。与传统消费者相比,新兴的消费群体更加注重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工艺、款式及品牌价值,希望能 满足自己展示品味与个性的需求。此外,全国首饰标准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标准中剔除了“千足金”等称谓,进一步促使 消费者关注珠宝首饰的设计、工艺、款式及品牌价值,而非过度强调纯度。 6、钻石饰品渗透率提升空间大 在中国不同珠宝产品的市场成熟程度不同。其中,黄金类首饰在我国文化中的基础较为深厚,截至目前仍是主要珠 宝消费种类。钻石类首饰体量小但增长快,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三)公司从事珠宝黄金业务的竞争优势 1、优质的上游供应商体系 目前,公司与国内外主要的钻石供应商与加工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原材料采购成本、订单生产周期及 产品品质控制方面具有优势,可不断降低供应成本和运转效率。 2、多元的下游市场渠道与客户资源 公司目前积极拓展黄金珠宝类客户,除已形成明确订单客户,目前正在与国内多家珠宝品牌商进行洽谈业务合作, 上述客户包括三类客户,其中 A类客户:全国知名品牌客户,零售店铺 500家以上;B类客户:中小/区域/细分领域品 牌,零售店铺300-500家;C类客户:中小品牌,零售店铺50-100家。 3、生产设计环节产业链完善 公司拥有设计、生产、加工、检测、批发一条龙的产业链对接模块,品牌商可依托我司珠宝加工资源优势,将附加 值较低的环节如生产制造、配送等交给公司,从而核心专注于附加值更高的品牌运营及销售环节。生产设计环节的委外 代工可提高黄金珠宝产品的同质化。 4、闭环的业务流程与风控体系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准入标准、客户评估体系、全流程订单跟踪系统、采购比价体系等严格的业务内控流程,并通过 供应系统综合服务平台、资金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三流闭环控制,实现多层次风控。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黄金珠宝供应业务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钻石、黄金为主,其中钻石供应商以印度或香港等源头生产商或批发 商、及国内成熟钻石批发商为主(一般属于上海钻交所会员),黄金主要通过公司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质从上海黄金 交易所采购。公司组建专业的采购部门与团队,负责钻石成品和珠宝首饰的采购事宜,具体采购模式因客户需求而异。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整合上游委托加工厂,将客户订单的产品生产外包予专业的珠宝首饰生产厂商,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规模 效应。针对国内珠宝首饰加工企业的现状和特点,建立了一套有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与评估标准,实现了委外生产厂商 的生产体系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品牌零售商的年度订单规划与定期采购需求,为 B端客户提供现货代采购、下单生产、定制开发等多种形 式的供应管理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产品库存,为客户提升供应效率。 现货代采购:通过整合上游工厂及展厅等供应商的产品款式与现货资源进行组货,根据客户的品牌特性与终端市场 的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结构; 下单生产: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向公司下单,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并委外加工,形成成品销售给客户; 定制开发:客户根据自身品牌的特性与未来发展需求,委托公司进行产品款式的研发设计,并生成加工成品销售给 客户。 (五)报告期内实体经营门店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黄金珠宝业务主要提供黄金珠宝垂直领域的供应管理与服务,对接的是下游黄金珠宝品牌商,并无实 体经营门店。 (六)报告期内线上销售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无线上销售。 (七)报告期内的存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珠宝业务存货余额 23,255,279.89元,较期初增加 207%,各存货类型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上涨高企的困局。2019年 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的实施,加速了行业洗牌,形成新一轮行业震荡。另外, 共享自行车在前几年以资金优势剧烈震荡自行车行业和上游供应链经营的基础上,由于盈利模式缺失和资金链问题,其 余震继续冲击着行业的恢复。与此同时,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业也迎来了《中国制造 2025》强国战略“创新驱 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基本方针指引下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挑战,迎来了电动自行车新国 标实施的发展机会,面临着电商发展对渠道冲击、渠道整合和互联网+的重要机遇挑战。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 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 2亿辆。 结构车身、电机、动力电池、控制系统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几大核心部件,深中华长期密切跟进研究其技术发展、应用发 展和商业价值,并逐年确定核心部件合格供方名单。作为核心部件之一的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在过去一二十年里主要 是铅酸电池,随着新能源技术、新能源材料发展和普及,未来预期将被锂电池规模替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 标的实施,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调整完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贴近民生服务 民生的新标准,提高了锂电池储能应用空间,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由此将迎来新发展阶段。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结合重整后自身家底薄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继续坚持电动自行车传统业务发展,努力开展新产 品研发工作,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和品牌管理工作;同时,基于电动自行车业务长期过程中相应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 业项目和技术应用等的跟踪研究,在广泛商业接洽和往年业务基础上,继续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丰翼主营业务。一方 面继续推进开展珠宝黄金业务,拓展业务维度,2019年 8月公司与深圳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650万元设立深圳 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65%,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钻金森珠宝持股 35%。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0年 2月双方决定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至 2000万元,相关 注册资金于 2020年 6月完成到位。为了满足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其资金实力、综 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2020年 8月公司与合资方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合同,将再次共同对 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 2亿元,其中公司新增 出资 11700万元,根据自有资金及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陆续投入;钻金森珠宝新增出资 6300 万元,合计新增出资 18000万元。2020年 8月 21日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一方面 努力推进公司重组方遴选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望以此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 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面,2020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1年 11月 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 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核准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相关后续工作正在开展中。 经内生发展,珠宝黄金业务逐渐成为公司核心经营业务。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珠宝黄金业务经内生发展,运营能力和订单量得到提升,业务规模逐渐扩大。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本期期末货币资金中有 2,220,591.19元银行存款因深圳市建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被司法冻结。 2、本期期末固定总产值中有 2016年购入深圳市罗湖区莲馨家园六套房产原值 2,959,824.00元,系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 局购买保障性住房供企业人才居住。合同约定,购买企业不能向政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本公司不能取得该房产的产权证书。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本公司持有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65%股份,本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13,665,166.45元。 2、本公司持有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 70%股份,本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1,100,464.33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局部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能源 原材料供应依然偏紧,输入性通膨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经济金融 领域风险隐患较多等。 (3)国内局部疫情依然时有发生,对业务联络、材料供应、生产组织、销售运输等环节,构成困扰和考验,并相应 影响了材料、运输、人工、管理成本和运作效率。 面对上述问题,中央和各级政府多措并举稳民生稳企业稳就业促增长,公司将努力开源节流保业务保稳定求发展。 公司结合重整后自身家底薄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继续坚持电动自行车传统业务发展,努力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线 上线下销售和品牌管理工作;同时,基于电动自行车业务长期过程中相应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和技术应用等 的跟踪研究,在广泛商业接洽和往年业务基础上,继续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丰翼主营业务。一方面继续推进开展珠宝 黄金业务,拓展业务维度,2019年8月公司与深圳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50万元设立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 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5%,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钻金森珠宝持股35%。根据经营发展实 际情况,2020年2月双方决定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至2000万元,相关注册资金于2020年6 月完成到位。为了满足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其资金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 能力,2020年8月公司与合资方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合同,将再次共同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 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新增出资11700万元,根 据自有资金及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陆续投入;钻金森珠宝新增出资 6300万元,合计新增出资 18000万元。2020年8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一方面努力推进公司重组方 遴选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望以此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 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面,2020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 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核准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后续工作正在开展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重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认真履行对 社会、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实现企业和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发展。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 重大事项交由股东大会决议,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合 理建议,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2022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1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议案 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2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热线在内的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解答社会公众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举办了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与投 资者进行了在线交流。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共提出问题 11条,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予以回复。 公司致力于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开展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切实保护投资 者权益,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为切实保障投资者服务渠道畅通,公司安排了专职人 员负责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平台提问,相关工作人员向投资者耐心解析公告信息,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 情况。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重视员工权益保障的同时,建立贯穿于员工管理 与关怀全过程的良好沟通渠道,关注员工成长,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培育优秀内训文化体系,打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 时公司注重丰富员工精神生活,定期开展员工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 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公司秉承高效协同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按需培训,按级培训,梯队培训。建立内部知识 共享体系,推动公司各模块信息知识交换,提升团队协同能力。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增强各岗位工作者知识结构优 化和职业素质提升。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客户管理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客户权益并积极开展客户满意度提升、服务创优工作。在市场中充 分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与供应商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承诺不滥用、盗用消费者信 息。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 5月 1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2年 10月 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晟能源提出的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2年 10月下旬,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12年 10月 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 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同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 深中法破字第 30-1号决定书,依法批准本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13年 11月 5日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13年 12月 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深中法破字第 30-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深中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深中华破产程序。 通过重整,公司沉重债务问题得以解决,净资产实现正值,自行车主营业务得以保留并实现经营业务平稳发展。公 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置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期望通过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引入重组方的条 件是: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 20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2亿元。目前,公司尚未有重组方。公司将 继续努力通过推进重组工作,努力发展经营业务。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 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1年 10月 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 11月 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 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关于公司诉讼事项 2022年 2月 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粤 0303民初 3787号《传票》《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2022)粤 0303执保 498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深圳市建 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为 3085.90万元。同时公 司也对深圳市建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了反诉,诉求其支付项目回报收益款 600万元。上述案件于 2022年 5月 11日 上午于深圳市罗湖法院开庭,反诉与本诉同时开庭,未当庭宣判。2022年 8月 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发来的(2022)粤 0303民初 378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依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判决,本 案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止本公告日,该诉讼还处于上诉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