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太实业(000691):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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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2:19: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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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亚太实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41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伟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昕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一、公司简介 ................................................................................................................................................... 7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7
三、其他情况 ................................................................................................................................................... 7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8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 10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 12
三、主营业务分析 ......................................................................................................................................... 13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15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 15
六、投资状况分析 ......................................................................................................................................... 16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 17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17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17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 1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19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19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 20
二、社会责任情况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22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32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33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3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33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33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33
八、诉讼事项 ................................................................................................................................................. 33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34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34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 34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 38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40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一、股份变动情况 ......................................................................................................................................... 4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42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42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44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一、审计报告 ................................................................................................................................................. 47
二、财务报表 ................................................................................................................................................. 47
三、公司基本情况 ......................................................................................................................................... 64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65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65
六、税项 ......................................................................................................................................................... 86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86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130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133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138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 139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40
十三、股份支付 ........................................................................................................................................... 145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 146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46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 147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149
十八、补充资料 ........................................................................................................................................... 15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其他相关文件。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上市公司、亚太实业、海南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
司、兰州亚太工矿集团有限公司 | 指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太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大市、大市公司 | 指 |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
亚诺生物 | 指 |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临港亚诺生物 | 指 |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临港亚诺化工、控股子公司 | 指 |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
明光公司 | 指 |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 |
精细化工 | 指 | 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
生产精细化学品的经济领域。 |
中间体 | 指 | 又称有机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
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
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
现泛指有机合成过程中得到的各种中
间产物。 |
农药中间体 | 指 | 用于农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
原料或化工产品。 |
医药中间体 | 指 | 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
原料或化工产品。 |
催化剂 | 指 | 在化学反应里能改变其他物质的化学
反应速率(既能提高也能降低),而本
身的质量和化学性质在化学反应前后
都没有发生改变的物质。 |
收率 | 指 | 或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
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
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
得的实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
的产品产量的比值。同样的一个化学
反应在不同的气压、温度下会有不同
的收率。 |
股东大会 | 指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 |
董事会 | 指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
监事会 | 指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06月30
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亚太实业 | 股票代码 | 00069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亚太实业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ANSU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ENT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YATAI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兵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李小慧 |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
商务大厦17层 | |
电话 | 0931-8439763 | |
传真 | 0931-8427597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13,288,660.87 | 280,438,522.17 | -2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743,396.07 | 15,686,876.77 | -117.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178,252.15 | 15,249,486.07 | -12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2,254,286.76 | 46,949,173.37 | -104.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5 | 0.0485 | -117.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5 | 0.0485 | -117.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15.28% | -17.3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51,867,040.97 | 732,585,730.35 | 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133,755,546.74 | 136,475,576.49 | -1.9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82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929,117.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0,949.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9,136.94 | |
合计 | 434,856.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处行业为“C26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发展概况
从上世纪 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相继将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转移到了精细化工,90年代之后全球精细化工迅猛发展。进入 21世纪,精细化工形成了产业集群,产品日益专业化和多样化,新工艺的开发受到了广泛的重视。
目前,在世界精细化学品商业化品种中,医药、农药中间体和原料药在精细化工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精细化工的传
统领域已趋成熟或饱和,电子化学品、医药/农药中间体、新能源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胶粘剂、环保材料、
造纸化学品等新兴领域仍在快速发展。
受国际分工的影响,我国精细化工市场兴起,尤其是中间体市场,相对于制成品,中间体的技术要求较低,且大部
分中间体的合成不受专利保护;此外,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生产中间体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主要体现在投资成本低、
原材料成本低、人力成本低等方面。
目前,精细化工产品的市场基本处于自由竞争状态,我国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已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成为世
界上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的加工地与出口地,但高端精细化工品市场还基本由美国、欧洲、日本等精细化学工
业发达国家所控制,其跨国公司的规模、科研水平和营业收入远远超过我国企业。目前我国总体精细化率(即精细化工
产值率=精细化工产品总值/化工产品总值*100%)达 40%左右。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已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成为世
界上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的加工地与出口地之一。但与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 60%-70%的精细化率相
比,我国相当于美国 80年代的水平,精细化率的提升仍有很大的空间。
(二)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医药中间体是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农药中间体则是生产农药的中
间材料。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吡啶类、硝化类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及饲料添加剂领域。具体
情况如下:
1、吡啶类
公司生产的吡啶类产品除作为其自身用于生产下游吡啶衍生产品以外;另外也将部分出售给下游行业,主要用于生
产农药、医药、饲料添加剂等。
2、硝化类
硝化类产品是新型杀虫剂的主要原料之一,由于其低毒、高效、持久及无抗药性等特性,成为全球农药市场广泛使
用的产品。
3、其他化工产品
公司的其他产品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和医药领域。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对于精细化工产品业务,公司采取直接采购原材料的模式。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设有专门的采购部,负责精细化工
产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评价。
采购部收到生产部报送的根据已签订单、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采购计划后,依据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
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制订了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
行合格供方名单管理,对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质量检验等严格要求。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如下: (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和有关采购规定,向采购部报送采购计划。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了解库存情况,根据原材料的质保期、需求量、采购周期等因素并结合库存能力,合理
安排原材料的采购量和库存量。
(3)采购部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合格供方,并按先近后远、先厂后商、先大后小的原则,选择信誉好、
原材料质量稳定、价格优惠的供应商。
(4)采购部确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生产计划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通知供应商进行备货。采购部
同时根据采购订单的付款约定进行预付款的财务流程。
(5)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验货,质保部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检验和验证。
(6)质检合格后,生产部的库管员按《物料储存控制程序》的要求,办理原材料入库手续。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
原材料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向供应商发货退回。
(7)生产部办理采购入库手续后,公司财务部依据采购入库单、按采购订单的付款约定进行款项支付的财务流程。
2、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的精细化工产品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吡啶类原料、液碱、次氯酸钠、液氨等基础原材料,主要能源为电、蒸汽、
水等。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自主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与客户达成的销售意向或签订的销售订单,营
销部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通知,生产部安排生产,并将生产安排情况报主管副总并通知营销部。生产部向采购部下达
采购计划,产品生产负责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编写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同时,对于需求量较大且市场相对稳定
的产品,公司在销售淡季适当做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
除生产标准化产品外,公司也可按客户指定的特定产品标准,为其生产定制化产品。
(2)外协生产
因产能受限、生产环境及环保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部分产品。
4、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客户包括大型农药、医药及化工企业。公司首先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客户的联系,了解
其需求,并通过产品价格、质量、研发能力等方面的竞争而取得订单。除持续追踪已有客户、挖掘客户新需求外,对于
新客户的开拓,公司通过全球专业展会与目标客户初步建立联系,会后跟进并建立业务关系,并同时通过专业化工网站
进行网上推广。对于核心客户,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巩固现有业务并拓展新业务。
5、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采购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并
向客户销售,从而获得利润。
6、结算模式
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资金实力等因素确定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往年合同约定,境内客户一般采用电汇或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境外客户通常采用电汇或 LC方式结算。
(五)农药、医药中间体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图:精细化工产业链图
公司产品的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基础化工行业的发展直接影
响本行业的采购成本,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也将对上游行业产生促进作用。
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为农药、医药及饲料行业。下游行业对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
求状况直接决定了精细化工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
随着农药、药品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农药、医药中间
体行业作为化学制药产业链中的关键一环,下游制药企业不断增长和变化的需求也将拉动农药、医药中间体行业的技术
进步和产业升级。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临港亚诺化工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技术优势
精细化工中间体市场,最为重要的竞争力是研发实力。随着下游制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中间体的品种和生产工艺也
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要求中间体企业能够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术提升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保障及时、质量可靠的供应。
公司拥有多项吡啶衍生物的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现有 3项发明专利(其中 1项正处于实质性审查阶段),
14项实用新型专利, 拥有具有研发实力、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进的技术为公司赢得了大量客户的信任,使得
公司具备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商机的研发、生产能力。公司的技术升级能力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产品链的拓展,
这涉及到合成路线的精选和优化,通过充分利用原有产品的工艺继续向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延伸,从而实现产品结构的改
善;而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老产品通过工艺改良,从而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方面。
氨氧化催化剂是公司的主要核心生产技术,氰基吡啶是该技术的代表性产品,并以氰基吡啶产品为基础衍生出公司
的重点产品。氰基吡啶的合成通常采用以甲基吡啶为原料,结合相应的氨氧化催化剂通过氨氧化法制备即可合成氰基吡
啶。这种合成方法工艺简单、生产安全、产品收率高、纯度好,三废处理方法较成熟,是目前工业上制造氰基吡啶的最
主要方法。
氨氧化催化剂技术可以使产品在收率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公司通过对活性组分、载体、制备方法的大量筛选、尝试,
在关键环节催化剂上进行了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通过所掌握的独有配方,制备的氨氧化催化剂使得产品收率得
到提升。并且由于氨比例、含氧比例的降低,确保反应气体处于爆炸限外,保证了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二)日渐完善的三废处理技术及环保设备
精细化工在生产时,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化合物不同、浓度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而要处理
好这些不同来源的污染物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也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应的
环保标准也不断提升;同时,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时,供应商的环保、安全体系的运行和管理作为
必需的重要评估指标,已成为纳入其国际绿色供应链、成为其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必须具有
较强的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及后期处理工艺和“三废”处理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
公司对环保技术及设备一直秉持着必须从源头控制的理念,将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完善做为扩大产量的前提,即环保
设备及技术必须跟上公司扩大生产。因此,在日常三废处理过程中不断改善设备,完善技术。一方面,采取激励机制,
鼓励员工创新;另一方面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不断开发三废处理新技术。因此,在环保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其次,临
港亚诺化工环保设备齐全且具有先进性,均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公司三废排放和处理均符合规定,至今未受到环保
部门的相关处罚。
(三)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了众多优质的境内外客户,主要客户为国际化工巨头和国内大中型化工企业。对这些跨国公司而言,中间
体产品的质量、交货期和供应的稳定性能否满足要求十分重要,从而对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控制、流程控制等方面
的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其对供货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考察;另一方面,如果频繁更换供货商,
则将直接或间接增加产品成本。所以双方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而且随着合作的深入,
双方有望结成战略伙伴关系。
(四)管理团队优势
临港亚诺化工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具有经验,在精细化工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从业经验。
公司管理团队能够基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13,288,660.87 | 280,438,522.17 | -23.94%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营业成本 | 180,743,275.19 | 204,353,806.73 | -11.55%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销售费用 | 1,559,439.20 | 2,729,972.60 | -42.88%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
| | | | 所下降。 |
管理费用 | 19,082,306.79 | 14,191,038.76 | 34.47% | 报告期内,按当地政
府政策进行停工限
产,计提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2,697,419.42 | 7,071,126.01 | -61.85%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所得税费用 | -59,582.21 | 6,790,052.88 | -100.88%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254,286.76 | 46,949,173.37 | -104.80%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74,008.96 | -32,307,217.65 | -92.65%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761,710.07 | -10,858,767.40 | -46.94%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8,649,973.62 | 3,476,296.46 | -348.83% |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
冠肺炎疫情及化工行
业大环境影响,公司
销售额减少,整体财
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13,288,660.87 | 100% | 280,438,522.17 | 100% | -23.94% |
分行业 | | | | | |
化工行业 | 213,288,660.87 | 100.00% | 280,438,522.17 | 100.00% | -23.94% |
分产品 | | | | | |
化工产品 | 213,147,956.10 | 99.93% | 280,408,271.72 | 99.99% | -23.99% |
其他 | 140,704.77 | 0.07% | 30,250.45 | 0.01% | 365.13% |
分地区 | | | | | |
河北 | 213,288,660.87 | 100.00% | 280,438,522.17 | 100.00% | -23.94%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化工行业 | 213,288,660.87 | 180,743,275.19 | 15.26% | -23.94% | -11.55% | -11.87% |
分产品 | | | | | | |
化工产品 | 213,147,956.10 | 180,441,388.79 | 15.34% | -23.99% | -11.57% | -11.89% |
分地区 | | | | | | |
河北 | 213,288,660.87 | 180,743,275.19 | 15.26% | -23.94% | -11.55% | -11.8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930,634.03 | -60.96% | 收到政府补助及根据
法院判决无需支付的
款项等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1,516.33 | 0.10% | 罚没支出等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信用减值损失 | -1,163,188.94 | 76.20% | 计提的坏账准备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8,010,623.21 | 3.73% | 47,660,660.52 | 6.51% | -2.78% | |
应收账款 | 71,293,929.72 | 9.48% | 50,190,788.40 | 6.85% | 2.63% | |
存货 | 172,504,581.28 | 22.94% | 134,823,580.94 | 18.40% | 4.54% | |
投资性房地
产 | 25,681,529.80 | 3.42% | 25,983,416.20 | 3.55% | -0.13% | |
固定资产 | 237,341,383.64 | 31.57% | 247,791,603.64 | 33.82% | -2.25% | |
在建工程 | 6,407,435.21 | 0.85% | 2,272,932.72 | 0.31% | 0.54% | |
使用权资产 | 1,559,061.83 | 0.21% | 3,191,134.84 | 0.44% | -0.23% | |
短期借款 | 114,800,000.00 | 15.27% | 114,800,000.00 | 15.67% | -0.40% | |
合同负债 | 6,501,299.04 | 0.86% | 7,002,238.33 | 0.96% | -0.10%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受限资金共计11,304,607.79元,其中票据保证金11,300,00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607.79元。
(2)报告期内,公司(抵押人)与兰州新区陇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权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为本
公司,抵押物为办公用房;权属证书:甘(2017)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5106号;处所:兰州新区中川镇经三路以西
无号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 40号楼;抵押面积:4246.24㎡。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抵押物账面价值:25,681,529.80元;借款余额为17,800,000.00元。
(3)公司子公司临港亚诺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应贷款银行方面要求,公司将部分房屋建
筑物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号:2020年抵字第04010252号、2020年抵字第10230435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抵押借款余额为65,000,000.00元,该抵押房屋建筑物价值为52,067,027.73元,土地价值为12,484,512.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沧州临港
亚诺化工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公司主要从
事精细化工
产品中的医
药中间体、
农药中间体
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 120,000,
000.00 | 553,970,
808.54 | 324,999,7
56.49 | 213,288,6
60.87 | 1,614,855
.75 | 2,604,944
.1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临港亚诺化工业绩的增长与下游医药行业和农业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若下游市场产品规模扩张低于预期,或者更
多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则可能对临港亚诺化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临港亚诺化工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 3-甲基吡啶、硫酸二甲酯、尿素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较
大,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临港亚诺化工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上升不
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将对临港亚诺化工未来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业绩补偿及回购股份的实施风险
公司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对价支付对象为亚诺生物,而业绩承诺义务人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亚诺生物不作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义务人,降低了业绩承诺保障。根据上市公司与重组交易各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和《购买股
权协议》,明确约定了亚诺生物实际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约定承诺业绩时,亚诺生物实际
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或回购本次交易的临港亚诺化工 51%的股权。亚诺生物业绩承诺期满
后,亚诺生物股份价值难于预计,将可能出现亚诺生物实际控制人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与
回购股份的实施风险。
4、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家环保
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
料为易燃、易爆有害物质,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失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
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5、税收政策风险
临港亚诺化工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或者临港亚诺化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可能将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会对临港亚诺化工利润水平及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管控,一方面扩大下游客户的营销范围和力度,同时对上游原
材料价格波动实时监控,通过价格相对波谷采购措施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和公司内
控管理制度要求执行,通过培训学习、内部自查、外部监督提高管理层和一线员工安全生产和绿色环保意识,重视税收
政策变化,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提升盈利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实现个人、公司和社会效益正增长。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7.40% | 2022年05月11
日 | 2022年05月12
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
nfo.com.cn)的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1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赵月红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27日 | 个人原因 |
苏静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5月27日 | 职工大会选举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或子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
量 | 排放口分
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
染物排放
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
放总量 | 超标排放
情况 |
沧州临港
亚诺化工
有限公司 | COD、氨
氮 | 间接排放 | 1 | 位于厂区
西南侧 | 62mg/L、
0.48
mg/L | COD≤150
mg/L、氨
氮
≤25mg/L | COD4.06
吨/年,
氨氮0.1
吨/年 | COD28.62
5吨/
年,氨氮
4.369吨
/年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受国家“创新转型、绿色发展”产业政策和全国各级各地环境整治政策的持续深入推进,临港亚诺化工长
期践行的“环保治理是道德治理”和“绿色发展、环保先行”的理念优势突显。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
坚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积极开展“三废”综合治理,并致力于强化环保投入、持续优化环保处理工艺,推
动节能减耗。
临港亚诺化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稳定、良好,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临港亚诺化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未有未批先建
或批建不符情况发生,已建项目已获得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已运行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临港亚诺化工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且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活动。同时,设置了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收集沟+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状态下废水可
全收集,再进入污水站处理,并且废水排放为间接排放,不会直接排入外环境,造成水环境污染;并建有应急吸收塔,
用于事故应急状态下废气的收集处理,确保废气在事故应急状态不直接排入大气。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临港亚诺化工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积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根据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在有
关平台上进行公示。临港亚诺化工自行监测主要采用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废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对 COD、氨氮、总氮、PH进行实时监控,在有机废气总排口安装了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等污
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控设施均与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非自动监测污染物公司主要采用委托有
资质的监测单位的方式,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对不同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能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沧州临港亚诺化
工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随着《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继出台,临港
亚诺化工积极响应相关政策、规定,及时通过网络、户外展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污染物环境指标等相关环境信息,接受
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在 2019年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实施正负面清单管理评级中,临港亚诺化工进入环保正面清单,政府对纳入正面清单
企业会有激励,RTO纳入国家 voc治理库正申请资金补贴,荣获“省级绿色工厂”等荣誉,2021年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
估与验收。 2022年8月,临港亚诺化工获得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奉行诚信立本的经营观念,在与客户的合作、股东的关系处理方面,坚持诚信第一,自
觉遵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创造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社会效益。
公司高度重视职工利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一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此外还关心员工健康问题,每年组织员
工全面体检,多方面重视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职业卫生。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评审、修订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
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公司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
项安全检查等,建立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部每四个月负责对全员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公司根据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培训。
临港亚诺化工设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管理层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临港亚诺化工编制了《生产经
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登记表》、《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送至沧州渤海
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查登记备案。临港亚诺化工制定了《应急预案的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
事故根据应急预案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兰
州太华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市投资")持有海南亚太实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1,以下简
称"亚太实业")股票32,220,200股,占亚太
实业总股本的9.97%。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通过公开拍卖拍
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7%(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本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90%,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特此出具承
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成立于
2009年5月5日,目前定位为进行股权投资
业务,没有开展具体业务,因此与亚太实业不
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3、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将来成立之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
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4、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
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若
上市公司无意参与该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让渡给无
关联第三方。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向与上市公司之业
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
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 2020年
05月25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兰
州亚太
工贸集
团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市投资")持有海南亚太实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1,以
下简称"亚太实业")股票32,220,200股,占
亚太实业总股本的9.97%。兰州太华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通过公开拍
卖拍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7%(以下简
称"本次权益变动")。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26.90%,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及一
致行动人特此出具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关 | 2020年
05月26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 | 联方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尽
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本公司及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将严格按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
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以规
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2、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亚太实业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
给亚太实业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本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司 | 股份限售
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市投资")持有海南亚太实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1,以下简
称"亚太实业")股票32,220,200股,占亚太
实业总股本的9.97%。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通过公开拍卖拍
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7%(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本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90%,本公司对将持有亚太实业的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十八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因本次权益
变动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21年
01月26
日 | 2022-07-
25 | 已履行完毕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亚
太房地
产开发
集团有
限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法人和组织与上市公司、上
市公司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
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
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
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
业务往来或交易。特此承诺。 | 2020年
06月10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兰
州太华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其他承诺 | 关于确保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1、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
益。3、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
公司/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
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
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
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
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特此承诺。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陈芳
平、李
克宗、
李小 | 其他承诺 | 关于确保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慧、李
琰文、
李张
发、刘
鹤年、
罗晓
平、马
兵、田
银祥、
王斌、
王晖
中、杨
锐军、
张金
辉、张
业、赵
勇、赵
月红 | |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由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
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投赞成票;6、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
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
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投赞成票;7、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8、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
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特此
承诺。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兰
州太华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本次交易完成前,我方及我方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
或者间接从事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交
易完成后,我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
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我方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
同业竞争,我方将促使我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
务,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
失;3、我方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
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我方构成有效的、合
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特此承诺。 | 2020年
06月10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朱全祖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海南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
业"或"上市公司")拟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出售
其所持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84.156%全部
股权(上述交易以下总称"本次交易"),本人
朱全祖(下称"承诺方")作为亚太实业的实际
控制人,现就规范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
的企业与亚太实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事宜向亚太实业承诺如下:1、在承诺方作为
亚太实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方及承诺方实
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
少与亚太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
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 | 2020年
06月10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 | 诺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与
亚太实业及其下属了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
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
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
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
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亚太实业及亚太实业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承诺方及承诺
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杜绝
非法占用亚太实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不要求亚太实业向承诺方及承诺方
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3、承诺方将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
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
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亚太实业
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亚太
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上述承诺在承
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亚太实业
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销。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兰
州太华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海南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
业"或"上市公司")拟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出售
其所持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84.156%全部
股权(上述交易以下总称"本次交易"),本公
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承诺方
")作为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现就规范承诺
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亚太实业及其
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向亚太实业承诺如
下:1、在承诺方作为亚太实业控股股东期
间,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亚太实业及其下属
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与亚太实业及其下属了公
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
协议,履行法定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
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
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亚
太实业及亚太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
为。2、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亚太实业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亚太
实业向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
方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
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
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亚太实业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亚太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 2020年
06月10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 | 益。4、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或影
响的企业构成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兰
州亚太
工贸集
团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其他承诺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
工贸")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分别持有海南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
业")股权比例为的控股9.95%、6.98%,兰州
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亚太实业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本次交易完成后三
年内,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及一致行动人太华投
资、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将不转让亚太实业控制
权。 | 2020年
06月30
日 | 2023-06-
30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河北亚
诺生物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体系认证事项的承诺:河北亚诺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目前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覆盖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临港亚诺化工")的产品及服务。亚诺生物
将协助临港亚诺化工办理质量、环境、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在该等体系认证未办
理完毕之前,临港亚诺化工可无偿使用亚诺生
物目前持有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等体系认证。如因临港亚诺化工控股股东发生
变化,导致临港亚诺化工在未取得质量、环
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之前,产生
其他费用的,由亚诺生物承担。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沧州临
港亚诺
化工有
限公
司、沧
州临港
亚诺生
物医药
有限公
司、河
北亚诺
生物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公司分立事项的承诺:2018年6月30日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
亚诺化工")分立,将沧渤国有(2015)第Z-
007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沧临房权证
中企字第00384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
第0038023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8039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8045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8055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8063号)分立给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生物")暂未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临港亚诺生
物、临港亚诺化工承诺,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土地分割及土
地变更等),并在取得政府部门批准后3个月
内完成前述产权转让手续,其中冀2018沧州
市不动产权第00384号房产(以下简称:
00384号房产)将继续由临港亚诺化工使用,
不办理产权登记变更,临港亚诺生物与临港亚
诺化工在前述其他房产产权变更后补充签订
00384号房产的买卖合同,将00384号房产出
售给临港亚诺化工,交易金额由双方协商约
定。因转让手续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律不明
确的,相应税、费由临港亚诺生物承担,亚诺
生物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分立给临港亚诺生物
资产及与该等资产相关的债务以及分立给临港
亚诺生物的债务,由临港亚诺生物承担,如债
权人向临港亚诺化工追索导致临港亚诺化工承
担责任的,临港亚诺化工可向临港亚诺生物追
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港亚诺化工偿还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 | 的债务、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等全部费用。亚诺生物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分
立给临港亚诺化工资产及与该等资产相关的债
务以及分立给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由临港亚
诺化工承担,如债权人向亚诺生物或临港亚诺
生物追索导致亚诺生物或临港亚诺生物承担责
任的,亚诺生物或临港亚诺生物可向临港亚诺
化工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亚诺生物或
临港亚诺生物偿还的债务、因此产生的律师
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沧州临
港亚诺
生物医
药有限
公司、
河北亚
诺生物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污水处理厂相关事项承诺:临港亚诺化工
的污水处理是通过亚诺生物的子公司临港亚诺
生物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为了保证临港亚
诺化工的生产需求,本公司承诺以合理、公平
的条件将临港亚诺生物污水处理厂租赁给临港
亚诺化工使用,且不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主体
使用。如果因临港亚诺生物的过错,致使污水
处理厂使用及临港亚诺化工污水处理问题等相
关问题导致亚太实业或临港亚诺化工遭受损失
的,亚诺生物、临港亚诺生物将在接到亚太实
业或临港亚诺化工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
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
处罚、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
方索赔等。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李真、
刘晓
民、雒
启珂 | 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
排 | 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承诺临港亚诺化工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净利润数分
别不低于4,500.00万元、5,300.00万元及
6,200.00万元,合计业绩承诺期实现承诺净
利润总额16,000.00万元。上述净利润以经具
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亚太
实业与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一致同意,业绩
承诺期届满,若临港亚诺化工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实现
净利润总额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16,000.00万
元的90%(含),可视为雒启珂、刘晓民、李
真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不需要进行业绩
补偿。亚太实业与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一致
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临港亚诺化工实现
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总额,
即:临港亚诺化工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总
额小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16,000.00万元的
90%,则由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承担补偿责
任。亚太实业与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应在临
港亚诺化工业绩承诺期满,2022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核
算确认应补偿金额,并在应补偿金额确认后的
10个工作日内,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以现
金方式向亚太实业进行补偿。2022年度《审
计报告》应在2023年4月份前出具。补偿金
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
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总
额-亚太实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第
四期未付款金额数。若补偿金额为负值,则不
涉及补偿事宜,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无需向
亚太实业支付补偿。上述公式中的业绩承诺期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总额的 | 2020年
03月02
日 | 2023-04-
30 | 正常履行中 |
| | | 100%。如业绩承诺方未依约定及时、足额履行
业绩补偿义务的,则亚太实业有权按每日万分
之五的标准要求雒启珂、刘晓民和李真支付逾
期期间(自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至业绩承诺方支付完毕业绩补偿款之日止)的
违约金。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沧州临
港亚诺
化工有
限公
司、海
南亚太
实业发
展股份
有限公
司、河
北亚诺
生物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乌
海市兰
亚化工
有限责
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事项的
承诺:鉴于乌海兰亚在本次交易前已投入建设
2,3-二氯吡啶生产线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所生产产品
具有替代性或竞争性的产品生产线。具体生产
线情况如下:产品:2,3-二氯吡啶,设计产
能:年产400吨,投资额:约1,000万元,预
计投产时间:计划于2020年6月验收开始试
生产。本公司承诺为了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经
过交易双方沟通,待将上述生产线建成投产
后,由临港亚诺化工以受托经营方式管理,具
体受托经营事项届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
在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年内,
将上述竞争性生产线剥离至一个法律主体内,
在该法律主体培育发展阶段,将该法律主体继
续委托由临港亚诺化工经营;待该法律主体具
备被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收购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可以独立正常经营、实现盈利等),临港亚
诺化工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该法律主
体的权利,以消除同业竞争;在本次交易工商
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年内,若该法律主体未
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条件,河北亚诺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兰亚承诺将所持有该法律
主体的所有股权转让至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3月16日,承诺
主体签订补充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上
述产线仍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6月份建
成,7至8月份获得相关生产许可,达到可生
产状态。为进一步明确上述产线的受托经营以
及后续收购事项,各方就受托经营和收购事
项,亚诺生物、乌海兰亚和亚太实业经友好协
商,作出补充承诺如下。1、关于委托管理。
(1)本次交易完成后,乌海兰亚建设的2,3-
二氯吡啶生产线达到可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即
委托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临港亚诺化工")进行管理。具体费用及收益
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另行签订托管协
议。(2)上述委托管理可以采用委托管理、采
用产线出租等方式进行,具体由相关各方具体
协商。(3)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3年,委托期
限届满,各方可以协商延长。2、上述产线同
时满足以下可交易状态的情况下,临港亚诺化
工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1)乌海兰
亚的2,3-二氯吡啶生产线正常运转,不存在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乌海兰亚
的2,3-二氯吡啶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达到行业
平均水平。(3)乌海兰亚的2,3-二氯吡啶生
产线可以独立核算,且处于盈利状态。(4)若
乌海兰亚调整改造产线不再生产与亚太实业构
成竞争性的业务,或者上述产线处于无法正常
生产的状态,亚太实业及临港亚诺化工可放弃 | 2020年
03月02
日 | 9999-12-
31 | 经专家验收
确认,乌海
兰亚2,3-
二氯吡啶项
目已达到试
生产条件,
根据公司及
各方承诺,
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
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临港
亚诺化工与
乌海兰亚签
订了2,3-
二氯吡啶生
产线的《独
家委托加工
协议》。 |
| | | 优先收购权利。)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河北亚
诺生物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避免与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将
MNO业务和3-氰基吡啶及其衍生物产品全部纳
入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2、本次重组
完成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或管理的其他
企业与临港亚诺化工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情形。3、本次重组完成后,亚诺生物控
制或管理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
与临港亚诺化工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临港亚
诺化工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企
业;不协助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投资任何
与临港亚诺化工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控
制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临港亚诺化
工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
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临港亚诺化工,或
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兰
州亚太
工贸集
团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人/
本公司作为亚太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亚太实
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
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与
亚太实业及其下属了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
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
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
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
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亚太实业及亚太实业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人/本公司及
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亚太实业的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亚太实业向本人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
本公司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
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
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
联交易非法转移亚太实业及其下属公司的资
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亚太实业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4、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公司及本人/
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亚太实业的控股
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兰
州太华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其他承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关于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
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
控制的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
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
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 | |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
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上
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企业双重任
职。(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
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
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关于上市公司
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
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
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
经营的能力。2、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定程序。特此承诺。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兰
州亚太
工贸集
团有限
公司、
朱全祖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
前,我方及我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
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交易完成后,我
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
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上市公司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如日后我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我
方将促使我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条
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3、我方保
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
署,即对我方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
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海南亚
太实业
发展股
份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收购完成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
亚诺生物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
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
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本公司及亚诺生物章程、各方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
易行为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本公司及股东、亚
诺生物及其股东的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及亚
诺生物《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亚诺生物的资金或其他
资产,不进行任何有损亚诺生物及其股东的关
联交易。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 | 海南亚
太实业 | 关于同业
竞争、关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
出具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在 | 2019年
11月01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时所作承
诺 | 发展股
份有限
公司 |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 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的任何商业
上对亚诺生物及其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的业务及活动,拥有与亚诺生物及其子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自营、与
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亚诺生物及其子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情形。 | 日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河北亚
诺生物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河北亚诺
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
控制法人和组织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
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上市公
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
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
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
交易。 | 2019年
11月01
日 | 9999-12-
31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
司、兰
州亚太
工贸集
团有限
公司 | 股份限售
承诺 | 本公司承诺自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11月18
日)前6个月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不存
在减持亚太实业股票的情形;自承诺函出具之
日至亚太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
内,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亚太实业股票,
亦不存在减持亚太实业股票的计划。 | 2021年
02月01
日 | 2022-07-
07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兰州亚
太工贸
集团有
限公
司、朱
全祖 | 其他承诺 | 鉴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落
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
求,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
下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
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
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
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 2020年
11月16
日 | 2022-07-
07 | 已履行完毕 |
| | | 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陈芳
平、李
克宗、
李小
慧、李
琰文、
李张
发、刘
鹤年、
罗晓
平、马
兵、田
银祥、
王晖
中、杨
锐军、
杨伟
元、张
金辉、
张业、
赵勇、
赵月红 | 其他承诺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
求,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
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
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
关内容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
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 2020年
11月16
日 | 2022-07-
07 | 已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 无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