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弘科技(300735):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弘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54 2022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建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乐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姣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的描述。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不需要遵守特殊行业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5、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消费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汽车电子类等电子产品的PCBA和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 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服务的电子制造服务(EMS)。公司提供电子制造服务的主要产 品包括消费电子类(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网络通讯类(网络路由器、基站定位终端);物联网、汽车电子类(OBD、 行车记录仪);智能穿戴类(智能手表);新能源类(光伏储能、电源管理)等电子产品。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为EMS(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在EMS模式下,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定制化的电子产品制造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原材料采购、新产品导入(NPI)、PCBA、成品组装、仓储物流等完整 的电子产品制造环节。 公司具体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a、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设立了采购统括部专门负责采购事宜,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主材料(如电子元器 件、PCB、五金件、塑胶件、包装材料等组成产品的单元或部件)和辅材料(如锡制品等)。公司结合生产计划所需用料 预算和材料库存等情况,拟定出物料需求计划然后进行采购;针对各工场之间可通用的辅材料,先进行内部协调、统计、 汇总,然后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按月集中采购。 b、采购渠道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 境内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PCB、五金件、塑胶件、包装材料、锡膏、助焊剂等,原材料国内市场供给充足, 质量符合标准,且采购方便快捷。公司根据生产用料需求直接与供应商洽谈采购条件,并签订采购合同,收货并验收合 格后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完成付款。 境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部分客户 BOM表选用的国际品牌主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PCB等。公司通过子公司光弘集团进行境外采购,其操作流程具体如下:①公司根据用料需求提出采购条件、采购计划并制定采购单下达光弘集 团;②光弘集团负责与境外供应商洽谈、签订采购合同并推进采购工作;③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票、装箱 单等送至香港指定仓库,光弘集团确认收货;④光弘集团根据收货情况开具装箱单、发票等凭证予公司,公司则根据收 到的凭证,逐项办理报关进口手续;⑤光弘集团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与境外供应商结算材料款;⑥公司向光弘集团 支付采购价款。 c、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对于新供应商的开发和认证,公司建立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需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实施全面调查,并通过质量、价 格、交期、服务等各方面的综合对比和评估考核其资质。对于主材料和重要辅材料供应商有专门的审查团队进行现场审 核;对于有 RoHS、REACH或无卤化要求的部品,供应商需提供环保证明资料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预选合 格供应商经管理层最终审批确认后,方可列入《合格供方清单》并实施批量采购。 公司持续开发和定期维护进入《合格供方清单》的供应商,每月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交付、服务、投诉等情况对供 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年底进行总体评价确定是否继续合作。对列入《合格供方清单》的重要供应商,公司每年对其进行 现场审核。对连续超过一年或以上未供货后需再次合作的,按照供应商开发控制流程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查,确认合格后 方可恢复合作。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从来 料、在制品到完成品等关键节点均设有 IQC、PQC、FQC等岗位负责品质检测,力求以最优的成本和最高的质量及时完成 订单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即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直接将货物销售给客户并进行结算。公司广泛 采用行业交流、展会宣传、网站推广等形式开发客户资源。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电子品牌商或 ODM企业,他们对 于供应商有严格的资质审核制度,通常情况下公司需通过客户 1-2年严格的资质认证后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从 而具备参与项目投标的条件。在确立最终合作关系前,公司还需通过客户对公司经营战略、质量管理、风险控制、流程 IT等多个方面的现场审核。公司在正式获取订单前亦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新产品的试制服务。通常情况下公司进入客 户合格供应商体系后,即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销售按照产品出货是否涉及报关出口分为境内销售和境 外销售两种。 3、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 (1)发挥公司优势,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的品质管控能力得到了监督机构和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15、ISO14001:2015、IATF16949:2016、ISO13485:2016、ISO45001:2018和 ANSI/ESD S20.20-2014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品质管控能 力得到了监督机构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荣获“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华为供应商质量奖(含 CSR)”、“华勤技术战 略供应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A类企业”等荣誉。 (2)募投项目突破升级,开启发展新篇章 随着上市公开募投项目惠州二期生产基地全面达产,公司产能大幅提升。公司在2020年4月进行了非公开股票发行, 所募资金将用于三期智能生产基地的建设和云计算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相关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开始逐步启用, 保障公司未来三年的产能提升空间,而公司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也将进一步升级,更好地响应客户的产能与品控需求。 (3)拓展海外基地,深化全球化布局 公司对印度光弘的控股收购,标志着光弘公司走向了国际市场。随着印度工厂的成功运作,公司亦开始复制其成功 模式,分别于越南和孟加拉兴建全新的制造基地,为客户海外订单需求提供本地化的制造服务。公司将通过更多、更完 善的国内外布局打造国内、国外双循环的业务体系,充分利用各地独有的经济政策和地缘优势,满足品牌客户全球化的 市场需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快速响应能力 随着电子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品牌商对EMS企业在快速响应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EMS企业能否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快速组织生产并实现及时交货,决定了其是否能获取持续的订单并保持盈利。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主要体 现在新产品导入快、生产周期短和仓储配送快三个方面。 2、品质管控优势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ISO14001:2004、ISO/TS16949:2009、ANSI/ESD S20.20-2007和BS OHSAS 18001:2007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此外,公司的品质管控能力得到了监督机构 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荣获“荣耀卓越交付奖”、“中国质量诚信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A类企业”、“华为供应 商质量奖(含CSR)”、“华勤技术战略供应商”等荣誉。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制造服务,掌握了多个领域的核心工艺技术,在客户资源的深 度与广度上形成了自身独有的优势。在客户深度上,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 主要包括荣耀、小米、华为、法雷奥、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通讯等业内领先企业,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在客户广度上,公司致力于打造多元化客户领域,主要客户广泛分布于消费电子、网络通讯、汽车电子、智能穿 戴等领域。 4、领先的整体制造能力 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设备,整体制造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是广东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较早 践行了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持续引进业内领先设备并优化工序布局,其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持续提高。 目前,公司拥有业界领先的高速高精密双轨贴片线,可以“一站式”完成产品双面贴片,贴装精度在行业内处于领 先水平。公司还引进了高精度 POP工艺,可以精确地在小尺寸的 PCB上完成堆叠式贴装,满足承接各类高精密电子产品 的生产制造的需求。 5、人才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大多具有10年以上电子制造业生产管理经验,对EMS行业理解深刻,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战略。公司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的技术骨 干大部分具有通讯、电子电路、工业设计、软件开发、机电一体化等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6、总成本领先优势 在精益生产方式的要求和指导下,公司建立了高效的节约文化,并将成本控制的理念渗透到经营的各个环节,具有 明显优于同行业的总成本领先优势。公司目前已获 72项专利技术和 16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同时公司拓展与国内外专业 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合作开发,借助外部的研发、技术与信息优势,提升公司内部工艺技术水平。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自2020年底因为贸易争端导致的原有大客户业务受到重大影响之后,公司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导入诸多消费电子、 汽车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知名客户,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同时积极推进海外制造基地的拓展,取得了显 著的成效,公司业绩重新回归增长轨道。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8亿元,同比增长7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亿元,同比增长3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2亿元,同比增长63.38%。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为本期累计实现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国际形势动荡及国际化管理的风险:中美贸易争端可能会长期存在,国际贸易形势多变,为整个电子行业带来诸多 不确定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正积极向海外市场进军,加速在东南亚等地区布局,在绕开贸易保护主义所带来的壁垒 的同时寻找新的机遇。同时,海外布局的推进也为公司新时代下全球化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公司也正抓紧国际化人才 的培养和储备,进而拓展公司的国际版图。 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随着未来新厂房投入生产及产能规模持续提升,用工需求仍将持续增加,为了吸引新员 工加入和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提高其薪酬待遇,未来人工成本依然对公司经营形成一定的负担。 公司将持续推进设备升级和自动化的普及,以自动化带来的效率提升平衡人工成本的上升。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4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 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 所发表了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 5月 14日,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 6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4、2021年 6月 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 7月 7日,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6、2022年 7月 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为电子造制业,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 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没有发 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始终重视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不存 在重大环保问题。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回报社会的理念,以高度的企业责任感和社会爱心,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为当地社区的 公益,教育及体育事业作出贡献。促进企业与社会、国家、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无重大环保和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环保部门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也未受到环保、劳动等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对社会责任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及媒体质疑事项。公司长期践行工匠 精神,坚持购置全球最优装备和最先进的软件,每年保持投入巨大资本进行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更新以及工程技术 研发,定位于高端电子制造,服务中国及全球一流品牌商。未来,公司还将围绕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战略,致力于提升 公司制造综合实力,进入全球电子制造服务企业前列。公司将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诚信经营,不断完善公司社 会责任管理体系,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顺应国家和社会的 全面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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