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广宇发展(00053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广宇发展:2022年半年度报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胡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报告中关于2022年的数据是基于本报告编制时点进行的估计,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测无法实现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1 第十节财务报告...................................................................................................................................................5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 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1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将中文 全称变更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全称变更为“CHINAGREENELECTRICITYINVESTMENTofTIANJIN CO.,LTD.”,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6)及《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变更公司全称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有进展,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科先生 变更为粘建军先生;公司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开发销售变更为绿色能源投资建设运营。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15号解释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该项会计处理的相 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15号解释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国家能源局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39%,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30%。要求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全面推进风光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1)新能源保持快速发展 2022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供应链价格扰动等不利因素的挑战,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根据国 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1-6月,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6,910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723万千瓦。其 中,水电941万千瓦、火电1,320万千瓦(其中燃煤732万千瓦、燃气93万千瓦、生物质188万千瓦)、核电228万千瓦、风电1,29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088万千瓦,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分别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29、210和1,787 万千瓦,火电比上年同期少投产436万千瓦。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15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58小时;全 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690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30小时。 (2)新能源布局进一步优化 “三北”地区仍将是陆上风电开发的重心。目前“三北”地区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70%左右。大基地项目开发成为主流。政府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将大基地开发作为重要举措,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齐头并进。中东部和 南方地区将优先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三北”地区也将结合外送通道,在资源富 集地区继续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和外送消纳。海上风电成为新的角逐领域。东部沿海省份正在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开 发,预计到2025年海上风电规模将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3)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新能源与乡村振兴、生态治理、新技术等深度融合,新模式新业态频繁涌现。在西部地区,开发光伏+沙漠化治理、 光伏+牧业项目。在中东部土地资源有限区域,实施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在中东部盐碱地、采矿采煤塌 陷区,实施“新能源+生态修复、矿山治理”等项目。结合乡村振兴,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 动”。结合新技术,实施“新能源+新型储能”“新能源+氢能”项目。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国家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项目。 (4)新能源消纳深受重视 面向未来,为促进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持续开发利用,应对复杂电力系统安全问题,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目前已经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电力资源配置基本格局,国家电网累计建成投运“十四交十二直”特高压工 程,“十四五”期间,国网规划建设“二十四交十四直”特高压工程,将进一步增加跨省跨区大型输电通道,强化送、 受端电网支撑能力,维持电力系统“大电源、大电网”的基本形态,助力“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通过规模化配置储 能、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发展燃气发电等手段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充分调动电供暖、电制氢、数据中心、电 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灵活负荷参与需求侧响应,大幅提高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动电力系统逐步由“自动 化”向“数字化”、“智能化”演进,依托先进量测技术、现代信息通信、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等,形成全面覆盖电力 系统发、输、配、用全环节、及时高速感知的“神经系统”,形成智慧化调控运行体系,提高电力系统智慧运行水平。 2.报告期内的行业重点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对新能源行业持续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多地政府也分别规划了十四五期间 风电、光伏以及储能的装机规划,推动能源供给体系低碳化、清洁化。国家加大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 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 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计划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 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其中 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 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 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 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探索建立 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 2022年3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七大流域开展“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的研究工作,依托主要流域水电开发,充分利用水电灵活 调节能力和水能资源,兼顾具有调节能力的火电,在合理范围内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 目,建设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实现一体化资源配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和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综合开 发经济性和通道利用率,提升水风光开发规模、竞争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程。优化水风 光资源配置、通道能力及相关要素,实现可再生能源综合集约高效一体化开发。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 右。《规划》还提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 就近开发利用。 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 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 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 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文件明确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 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2022年5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城市发展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 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大力支持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和 气候投融资试点。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 目。 2022年5月30日,中央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 展、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等多个 方面对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同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 初步建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 的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在当前海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间节点上,发展新能源既是实现“双 碳”目标的必经之路,也是拉动投资的有效手段,未来政策支持力度有望持续加大。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从总量、发电、消纳、非电利用四个方面设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 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 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 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 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本次规划系统性地阐明了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模式,提出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 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 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 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202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市场放开电源实际情况,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 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等,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2022年6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要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 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在严监管、确保绝对安全 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持续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有序推 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包括自主开发项目、合作开发及并购项目,各区域管理机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 体,负责项目的具体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 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 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 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或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 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 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的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各区域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 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 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同时,公司在全额完成保障性基础电量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司电能销售 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项目批复电价结算;其余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消纳,按交易电价结算。未 来,参与市场化交易销售电量将成为公司电能销售的主要方式。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 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 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工作,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向绿色能源产业的 转型。公司始终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充分发挥公司独特竞争优势,积极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力开发海上风 电,深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开展储能业务,实施差异化竞争,基本形成了“海陆齐发”的业务 布局。公司将持续研究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打造资产优良、业绩优秀的综合 型绿色能源服务产业群,守护电网安全,助推三网融合,做为国担当、为国添彩的一流绿色能源创造者。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3亿元,利润总额4.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80.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86亿元,资产负债率54.19%。 2.报告期内装机容量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无新投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建设运营装机规模为402.65万千瓦,具体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1.4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24%。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35.2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0.16%(陆上风电累计完成发电量30.2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4.09%;海上风电累计完成发电量4.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98%),主要原因是来风情况不及去年;光伏完成发电量5.8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4.88%,主要原因是并网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上网电量39.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其中,风电上网电量为34.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2%(陆上风电上网电量为29.2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55%;海上风电上网电量为4.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02%);光伏发电上网电量5.55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2.24%。其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为18.88亿千瓦时, 占上网电量的47.53%。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平均利用小时为1,160小时,同比下降153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787小时,同比提高58小时。 4.2022年下半年及未来发展规划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质量,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落实重组盈利承诺,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公司未来发展目标为:“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积极践行“双碳”战略,依托全球能源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坚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研究拓展 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打造资产优良、业绩优秀的综合型绿色能源服务产业群,守 护电网安全,助推三网融合,做为国担当、为国添彩的一流绿色能源创造者。到“十四五”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容量 3,000万千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开发运营经验丰富 公司运营电站涵盖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多种业态,多年来一直注重远距离输送电技 术的研发,并成功研发出新型的深远海输送电柔性直流的应用技术,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经验。公 司江苏如东H14#海上风电场项目作为国内首个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场,从前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到后期 运维,整个过程均实现了数字化和智能化,并创造了国内海上风电行业首个“超视距”微波通讯系统、国内首个基于北 斗定位的人员跟踪和落水辅助救援系统等多个国内第一。报告期内,荣获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中国 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证书。 2.业务布局合理 公司广泛布局国内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江苏、广东等12个资源富集省份,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陆上风电、 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形成海陆齐发的绿色能源业务布局。 3.多能互补的集成优化能力 公司投资建设的“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国家示范工程”项目,采用“新能源+”模式,以光伏、光热、风电为主 要开发电源,以光热储能系统、蓄电池储能电站为调节电源,多种电力组合,有效解决风电和光伏不稳定、不可调的缺 陷,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建成了国际领先的“风、光、热、蓄、调、荷”于一体的多能互 补、智能调度的纯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创新基地。该项目是国家首批多能互补项目,曾作为全国新能源行业唯一代表项 目,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4.融资渠道多元化 公司完成主业转型后,可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股权、债权类等多种方式融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已与多家银行 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项目公司在贷款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授信额度,具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 偿债能力。 5.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管控体系健全 公司注重内部管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优化内控流程管理。对项目投资运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流程 规范。公司在人力、信息、财务等方面严格规范,确保了有效的公司管控,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6.人才储备充足 公司扎实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强化前期开发、生产运营、安全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持续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7.独特的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独特的竞争优势在于与股东方的产业协同效应。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产业布局涵盖绿色 能源、低碳城市、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板块。公司的新能源产业可以与股东方的低碳城市、现代服务业、战 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协同发展,形成独特的资源配套优势,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3亿元,利润总额4.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80.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86亿元,资产负债率54.19%。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其中,置入资产为鲁能新能源100%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所持23家房地产子公司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完 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期公司主营业务从房地产开发变更为新能源业务,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单位数量、资产规模发生 了较大变化,资产重组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年同期数据为已置出资产(房地产)和置入资产(新能源)的财务 数据,本期数据仅为置入资产(新能源)的财务数据。 3.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账面价值335,727.55万元,货币资金中1,541.98万元主要为承兑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应收账款334,185.57万元为应收补贴电费质押。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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