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均瑶健康(605388):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均瑶健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88 公司简称:均瑶健康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上半年下降了 63.51%,主要系公司新产品、新事业部、研发投入增加,同时加大了对渠道的投入,导致费用增加;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增加等原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大类,属于“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小类。 2014年之前,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主要由三四线品牌构成,公司属于一线品牌中较早进入常温乳酸菌市场的企业。经典的“均瑶”及创新的“味动力”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积淀在消费者群体中已建立良好的形象,拥有忠实的目标消费群体。公司属于常温乳酸菌行业的先驱者,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二)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提出成为全球益生菌领跑者的愿景,以“科技赋能,做家人想吃的”为使命,把重新定义益生菌产品标准和中国快消品走出去作为目标,描绘了均瑶健康长期健康发展的蓝图。公司坚持推广品质优良的系列健康食品,目前主营益生菌健康食品及常温乳酸菌系列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保持了常温乳酸菌行业内的领先地位,通过添加均瑶健康独家核心功能菌株为产品进行赋能,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深耕现有渠道,在核心销售区域的基础上再恢复、培育出若干个亿级市场,产品叠加与渠道的叠加推动“味动力”常温乳酸菌业务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陆续研发了益生菌类健康食品,作为未来核心产品矩阵培育。目前益生菌类健康食品在国内起步时间较短,仍未形成消费者熟知全国性品牌。均瑶健康已经储备了十余株独特功能性菌株,技术上形成较高的科技壁垒,未来将通过消费者洞察等手段,不断对现有产品以益生菌为抓手进行改良,并通过公司现有销售网络及新零售平台实现全渠道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味动力”常温乳酸菌系列饮品、“青幽爽”及“畅饮爽”的益生菌乳酸菌饮品及益生菌咀嚼片系列产品、以黑巧及夹心饼干为主益生菌休闲零食系列产品、以“UE君”及“纤美君”为主的益生菌固体饮料系列产品。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基本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的采购模式,满足生产计划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由公司自有工厂及代工厂进行生产。公司主要采购进口奶粉、白砂糖、果胶、乳清蛋白、进口菌种等原辅料及塑料粒子、纸箱、瓶子、瓶盖、封口膜等包装物材料,公司设置了专门的采购部门,针对自有工厂及代工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对用于乳品生产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和使用作出规定,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采购的材料在质量要求、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确定自有工厂及代工厂生产量。销售部门根据上月销售订单、本月经销商要货计划及当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部门定期根据具体销售情况对月初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行调整,生产部门也据此做相应调整。同时,公司的常温乳酸菌饮品由于保质期限较长且无需冷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销售计划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并相应调整每月的生产数量。 (1)自有工厂生产模式 公司在湖北宜昌和浙江衢州拥有自有工厂。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逐步释放,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现逐步提升的趋势。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正处于整体快速增长期,公司业务亦处于强化优势、持续扩张、巩固地位时期,目前自有产品产量无法满足销量的增长,特别在旺季到来前及旺季期间,公司自有产能有限的问题凸显,存在相关生产线实际持续满负荷开工运作却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因此,自有产能是制约公司成长的因素之一。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释放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逐步提高自有产能比例以突破现有规模瓶颈。 (2)代工厂生产模式 代工厂承担了本公司的重要产量任务,有效补充了公司产能、保证了供货节奏。公司现有代工厂的选择以质量保证为基础、紧贴产品市场布局,既方便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又能减少产品运输半径,有利于积极响应客户需求。 代工厂在有效补给公司自有产能的不足、保证公司供货节奏的同时,也相对提高了公司的管控成本,因此,公司有意逐步压缩代工厂产量占比,并择优选择其中信誉好、品控强的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通过卖断式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其下游经销商、分销商及零售终端商等下游客户,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公司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的下沉县域市场、并双向延伸,公司根据当地市场行业销售数据确定发展经销商的数量,通常一个特定区域只发展一个经销商,保证公司有效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和营销效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产能的扩大,公司根据特定区域市场产品消费增长情况合理开发经销商。经销商根据自身营销策略和市场销售情况,自主发展商超、连锁便利系统、零售店等下游销售渠道,完成公司分销率、铺货率等要求,建设和维护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有效扩大营销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深耕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具备行业先发优势 2011年起,公司进入含乳饮品中的常温乳酸菌市场,并以此为主营业务,是国内最早生产与销售常温乳酸菌饮品的品牌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投入新工厂、对现有产线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自有产能及产量比例。在技术方面,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积累了常温乳酸菌饮品的独特生产工艺。在研发层面投入大量资金,将现有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基础上做了合理改进,确保工艺的先进性和稳定性。经过公司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市场耕耘,已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 2、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含乳饮料的生产技术主要解决饮料的口味、色泽、稳定性及包装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在于原料、工艺、设备、配方等方面。原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含乳饮料生产中奶粉成分较高,品牌企业采购国外进口的优质奶粉,尽管成本较高,但产品口味和质量能够获得保障。行业前列的企业通过和供应商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在采购成本、产品供应上获得优先保证,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产品的配方是由公司经过长时间技术积淀和不断研发调配而来,通常是保密的。公司产品通过对配方改进,提高含乳饮料的口感、色泽,使其适应性更强。 公司与江南大学等世界一流学府结成战略合作,通过独家授权、自研、购买等方式储备了具有独特功能性的益生菌株十余株,可以满足消费者全方面的健康需求。基于功能性菌株发明具有验证周期长、筛选难度大的特点,公司在后生元饮料、活菌产品矩阵方面具有显著的科技壁垒优势。 3、优选原材料 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和采购周期的模式,满足生产计划所需。目前公司主要采购的原辅料包括脱脂奶粉、白砂糖、果胶(稳定剂)、乳清蛋白粉、菌种、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等;公司主要采购的包装材料包括塑料颗粒、塑瓶、瓶盖、封口膜、热收缩瓶标、热封膜、纸箱等。随着国家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及质量控制管理要求日益严格,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重视,饮料生产企业对采购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是重中之重。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已成为饮料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成熟管理经验和强有力的品牌宣传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自 90年代设立起即进入乳制品及含乳饮料行业,并逐渐成为这一行业中知名品牌,是国内最早开发和生产塑瓶长效灭菌奶的企业之一,对行业认识较深、并具备成熟的产品品质管控经验,公司自设立起即继承了其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业务及相关经验。公司重视销售渠道的维护和品牌宣传,实行“大区及城市(群)经理管理体系”,通过建立贴近销售区域、以区域经理为主的销售团队,对经销商体系进行指导和管理。公司销售部门和经销商共同对零售终端进行产品促销、品牌宣传,培养消费群体。公司通过对卫视、互联网节目广告投放、栏目赞助等形式,强化公司品牌宣传,提高品牌能见度。 5、专业的管理团队与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具备超过 20年的市场开拓与客户维护经验,公司自设立起即继承了相关业务及经验。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常温乳酸菌饮品的企业,培育了一支专业、成熟的管理团队,并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6、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 公司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的下沉县域市场、并双向延伸,公司根据当地市场行业销售数据确定发展经销商的数量,通常一个特定区域只发展一个经销商,保证公司有效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和营销效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产能的扩大,公司根据特定区域市场产品消费增长情况合理开发经销商。经销商根据自身营销策略和市场销售情况,自主发展商超、连锁便利系统、零售店等下游销售渠道,完成公司分销率、铺货率等要求,建设和维护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有效扩大营销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7、自有及 OEM相结合的产能优势 由于自有产能相对有限,本公司采取自有工厂生产与代工生产结合的产品生产模式。代工厂承担了均瑶大健康饮品的重要产量任务,有效补充了公司产能。公司在选择代工厂时,以质量有保证、紧贴产品市场布局为标准进行选择,既方便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又能减少产品运输半径,有利于积极响应消费需求。 8、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国家管理机构和普通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给食品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的保障取决于公司完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和仓储流通等多环节。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自 90年代中期进入乳制品及含乳饮料行业,通过长时间的积累、验证,形成了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9、创新能力 公司在品牌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进入转型期,在产品、品牌、研发等多层面进行战略部署与调整升级。日后将以“科技创新、探索趋势、创造需求、引领消费”为产品创新方向,聚焦目标受众、明确产品定位,围绕科技引领、营养元素、代餐佐餐、功能需求等维度进行消费场景及细分产品的拓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主要经营地区疫情管控、主要原材料大幅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一手稳业务基本盘,一手谋新业务布局,在机遇与挑战间谋求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40,870,082.49元,同比增加 1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5,421,735.92元,为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公司下半年注重研发及产能建设,主动调整蓄力,提高、改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满足未来聚焦渠道变革及产品优化,实现全渠道产品矩阵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工作与工作计划: 1、坚持以科技驱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以做“全球益生菌领跑者”为愿景,通过与江南大学等世界一流食品工程院校的合作,围绕功能性益生菌开展产业化工作。通过功能性益生菌具备的天然、健康特征的功能物质,开发满足不同人群多元化需求的食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风味、营养为抓手,不断提升健康食品的质量内涵。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青幽爽”、“畅饮爽”取得较好市场认可外,其他具有特殊功能性的益生菌创新应用也有望在 2022年下半年陆续推向市场。随着功能性益生菌产品矩阵的进一步丰富,公司通过功能性益生菌研发建立的产品壁垒已初具规模,可以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坚持以产业链融合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高产业链韧性及现代化生产水平,产业链提升包括原材料生产、技术研发、中间品制造、终端产品制造乃至流通和消费等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全过程。益生菌领域在国内发展时间短,但战略地位高,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种子安全的基础核心领域,推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对于益生菌摆脱“卡脖子”瓶颈约束有重要意义。均瑶健康一方面部署功能性益生菌的上游研发,一方面聚焦益生菌在健康食品中的创新应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均瑶健康的创新产品陆续应用在饼干棒、夹心饼干等载体,进一步拓宽了消费者接触公司产品的机会。 3、坚持加强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双向延伸”的渠道建设策略,一方面积极开拓针对一、二线消费者及新零售消费者的产品与渠道,另一方面针对原有“味动力”渠道继续做下沉及渠道加密,通过适合不同市场的不同产品为抓手,建立起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全域产品渠道。着重渠道数字化改造,渠道协同运营。要实现渠道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打通线上线下用户触点,共享客户的接触历史、渠道偏好信息等,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运营平台,连接和聚集整个生态系统中所有参与人。发挥渠道协同作用,实现高效、简洁式获客和营销。加强渠道数字化支撑能力的建设,实现运营可视化、数字化、精准化。通过全渠道的客户与渠道互动、营销活动等,全面获取用户信息、消费行为及偏好,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洞察客户真实、潜在需求;打造、开发更便捷、互联化的营销系统及平台,支撑线下渠道互联网化营销和客户管理,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体验,提升运营商的用户高质量发展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同时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导致营业成本上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新事业部及新产品,销售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费用增加。同时,本期广告宣传促销费较上期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新事业部,管理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费用增加。同时,公司购置的办公房产计提折旧导致折旧摊销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及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疫情期间提供客户账期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时因春节销售原因,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期初余额较期末余额高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投资支付金额及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超过银行理财收回的现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5.60亿元。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含乳饮料行业为完全竞争市场,尤其常温乳酸菌饮品领域近年呈现快速增长且行业利润率较高,吸引更多企业和品牌进入到竞争序列中。目前,除了本公司的“味动力”系列产品外,目前市场上还有畅意、娃哈哈等一线品牌以及众多二、三线品牌,行业竞争分化明显。益生菌系列的产品品类较新,消费者认知培育仍需一定投入和时间。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脱脂乳粉、PE粒子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这些主要原材料受市场供需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如遇石油、脱脂乳粉等材料采购单价大幅上升,将影响公司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3.消费偏好变化的风险 消费者对食品诉求日益提高,尽管含乳饮料作为中高端饮品符合当前的消费趋势,但仍然需要在产品多样化和健康性等方面紧跟步伐;含乳饮料除了口味之外,也需要加入无添加、低糖等元素。企业需要通过跟踪市场趋势,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捕捉消费者爱好,培养消费习惯,才能维持竞争力。这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营销和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品牌被仿冒的风险 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有众多中小品牌存在。中小品牌企业存在生产规模小、质量控制薄弱、销售渠道有限、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存在跟风抄袭、甚至假冒伪劣等情况,对市场秩序的建立构成障碍,不利于消费者形成良好的消费体验。 5.食品安全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研发、采购、销售和运营业务。近年来随着政府和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建立了一套囊括采购、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全链路质量控制体系,但公司的产品质量仍不可避免的受限于原材料供应、供应商生产能力、运输过程存储条件及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无法完全避免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风险。如果公司销售的商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甚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自 2020年初发生以来,已蔓延至全球,并且仍将持续。这种情况对公司产业链上游的原材料价格、供应链工厂的生产经营、销售渠道的经营状况,以及终端用户对产品的需求等各个环节都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了通过多种手段为供应伙伴提供支持,推出创新产品、创新营销满足用户消费需求转型等重要举措,努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但持续存在的疫情在未来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影响仍不确定,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依照内部污染物排放相关管理制度,对污染物进行监控和管理,公司定期对环境因素以及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和检测,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与健康安全体系的持续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注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 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比例限制:除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③采取协议转让 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 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前款第①项和第②项减持比例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2)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 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 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 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 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拟通过除集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依法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 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王均豪先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 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比例限制:除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③采取协议 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前款第①项和第②项的减持比例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2)除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 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 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 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交 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拟通过除集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依法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 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并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 5个交易日 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 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本公司间接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 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 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 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 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 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 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并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监 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 5个交易日内 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 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公司股东王滢滢: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 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 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5、公司除王滢滢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 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 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注 2:关于招股说明书及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程 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投资人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司股票二级市 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发行价格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果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 公司所有,直至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 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5)本承诺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承诺人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收购或赔偿义务,则在 履行承诺前,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