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荣股份(603855):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6:04:28 中财网

原标题:华荣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55 公司简称:华荣股份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AROM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 555号)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晓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已经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0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 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华荣股份/公司/本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激励计划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中层管理 人员及骨干员工
华荣信义上海华荣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荣设计公司华荣(山东)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华荣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Warom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Warom Incorporat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志荣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晓荣宋宗斌
联系地址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
电话021-59999999021-59999999
传真021-39977000021-3997756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808
公司网址www.warom.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荣股份603855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71,504,398.271,196,237,504.261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506,406.59170,806,791.02-1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74,377,678.43155,189,209.191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858,680.73188,647,490.33-150.8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17,399,848.731,756,675,572.609.15
总资产4,003,596,633.114,132,764,958.70-3.1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0.51-9.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0.51-9.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30.461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410.40减少2.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9.479.45增加0.0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0.81%,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5,504.75附注七、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7,632,476.17附注七、8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31,776,228.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284,630.9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264.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7,499.90 
减:所得税影响额2,963,679.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560.88 
合计-20,871,271.8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行业情况
(一)防爆电器行业
防爆电器是指在石油、化工、煤矿、天然气等存在各类易燃易爆气体、粉尘、蒸汽等物质的场所使用的特殊电器设备,防爆电器能够起到避免爆炸产生或将爆炸约束在一定可控范围内的作用,用以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经过数十年发展,其重要发展趋势如下: 1、防爆电器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成为趋势。防爆电器产品的主要用户是石化、煤化相关企业,化工是典型的流程型行业,环节复杂、安全防护要求高、生产装置精密性强及管理难度大。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大量过程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生产现场设备与物料的监控、生产调度优化及能源合理供应等问题。因此,防爆电器产品用户端主动拥抱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三桶油”为代表的石油化工企业大力推动智慧油田、智慧化工等项目的进程,用户对智能化程度高、控制精准、通讯数字化类产品需求不断增多。这也将成为防爆电器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2、防爆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势在必行。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结构加工为主,智能化程度低、人工成本高。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制造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压缩。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成本进而提升产品利润率,从长期看,智能制造势在必行。

3、防爆市场将向头部企业集中。防爆电器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技术优势、质量稳定程度、安全运行记录、售后服务以及产品价格等方面。国内外防爆电器产品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基本相同。所以,在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下,具备产品优势和营销服务优势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众多无明显产品优势和特点的中小型企业往往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未来防爆电器市场会逐步走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具有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并持续投入的企业将更具竞争力,企业发展会进入可持续的上升期。

4、未来三年的市场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其一,受益于国际油价的推动,俄乌战争趋于平和的预期以及后疫情时代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疫情期间暂停、暂缓项目有望在未来三年集中释放;其二,受内需增长以及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推动,传统的油气化工行业扩产和提质改造升级,有望推动增量市场需求;第三,国内煤炭行业景气度提升,带动矿用防爆市场增量需求;第四,安全意识提升和政策引导推动市场需求。防爆电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国内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增强,政府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近几年,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涉及多种行业,数十万家企业的安全整改,如涉爆粉尘企业的安全升级改造等。

(二)新能源行业
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核裂变能等常规能源之外的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就是利用现有的技术,通过新型能源实现发电的过程。

经过多年发展和清洁新能源的政策引导,我国新能源技术研发水平已经成熟、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发电效率不断提高,但新能源电力的消纳成为当前主要问题。随着国家新基建——特高压输配电的建设,电力从风能、光能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输送到用电集中度高的东部地区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国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中央经济工作任务,要在2030年之前使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对新能源的发展将是超规模和可持续的推动力,新能源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三)专业照明行业
专业照明设备指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照明设备,又称特殊环境照明设备,该种设备能满足客户在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提出的特殊照明要求。城际高铁及城际轨道交通作为国家新基建投资领域之一,未来数年将释放巨大的轨道交通照明需求,包括站台站房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隧道照明、异形定制照明等,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驱动因素。

二、主营业务及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防爆电器及相关智能化/信息化产品等的生产、销售、服务;新能源EPC总承包、新能源电站持有/运营;专业照明设备生产、销售及光电业务。公司产品/服务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煤矿、新能源、电力(含核电)、公安及消防、轨道交通、港口、场馆及市政工程、船舶及海洋工程、食品饮料、军工等领域。

销售方面,公司形成了带有自身特点的销售模式。国内业务主要采取“业务发展商”模式,即公司选择特定自然人作为业务发展商,形成正式、长期的合作发展关系,并制定一系列市场拓展的业务流程和内部管控等方面的程序,由公司指导和规范业务发展商的市场拓展、客户维护行为,并使其协助公司达成交易,由公司将产品直销给客户,并由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同时业务发展商对公司货款进行兜底,从而达到减少中间环节的一种特定的直销模式,目前公司国内拥有近300个业务发展商。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取“直销+代理”销售模式。公司在中东阿联酋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集合了生产(组装)、销售功能,主要服务于中东及非洲市场并取得成功,公司计划在适当区域复制、拓展该种模式。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2亿元,同比增长 14.7%;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亿元,同比下降12.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
1) 厂用业务板块实现营收8.76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内贸部门实现收入6.12亿元,同比增长22.6%;外贸部门报告期内实现收入2.65亿元,同比增长1.4%。厂用业务板块2022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1.60亿元,同比增长18%。

2) 能源业务板块实现营收3.82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矿用防爆产品实现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43.5%;新能源EPC业务实现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29.5%。能源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0.22亿元,同比增长1.9%。

3) 专业照明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亿元,同比下降25.7%;光电业务板块营收0.13亿元,同比下降14.6%。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防爆电器设备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煤矿、天然气等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可能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威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相关企业的财产安全,因此坚持产品“质量第一”始终是公司发展的立足之本。公司各大管理体系均通过第三方审查并获得充分肯定,尤其是ATEX、IECEX、CU-TR等国际管理体系运作,推动了公司内部质量管理;同时,公司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CNAS认可资格证书,是制造行业中首家具有防爆电气与照明灯具设备CNAS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最大程度保证产品品质。

2、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坚持“观瞄一代、研发一代、投产一代”的滚动式的新产品研发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系列,以“技术+质量+服务”三结合的理念,彰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工智能管控系统”,获得市场用户的高度认可,该系统在防爆行业领域引领了未来,公司将不局限于防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制造,将进一步为用户提供防爆安全解决方案,以满足用户日益增强的安全意识和需求。

3、一站式服务能力。作为国内领先的防爆电器、专业照明设备供应商,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链不断拓展、延伸,公司从设计、制造、检测、装配、服务全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产品类别齐全、规格型号众多,小到防爆接线盒、防爆开关,大到防爆风机、正压防爆分析屋,各类防爆电器、专业照明产品共50多个大类,300余种不同系列,千余种不同型号规格。全面满足用户需求。

4、快速响应的市场服务优势。公司一直坚持“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面对用户需求,不管是售前技术咨询、还是售中技术澄清,不管是售后安装指导还是设计安装失误、也不管是运输/使用损坏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一切均由华荣来解决。“4小时内复命、8小时内制定方案,24小时内出现在用户面前”的4824服务法则,全方面、全天候随时待命的服务态度,一直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这种完全不同于国际同行的服务理念延伸到国际业务,极大的获得了国际广大用户对华荣的信任和美誉度。通过服务的快速反应、精准处理,急用户所急,从而增强用户的粘合度,这是公司一直坚持的市场拓展法则。

5、员工成就企业,企业服务员工的企业文化。一直以来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人为本,提升企业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建立、更新了《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手册》、《员工手册》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即:体现公司发展理念和价值观、营造乐观向上的公司氛围、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员工的归属和使命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和向心力。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地上海及周边地区爆发大规模新冠疫情,公司90%以上近1800名员工在厂区内封控,两个月封控期间,全员同吃、同住、同生活,一起工作,不仅无一例“阳性”病例,而且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生产、采购、销售、物流等工作任务,有员工形容“这种氛围更像是一场大型团建”。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尤其是4-5月份,公司所在地上海及周边地区发生大规模新冠疫情, 公司一方面积极响应政府“全域静止、全员核酸”的动态清零防疫政策,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克服重重困难“保生产”、“保供给”、“促销售”,最终实现营收、扣非净利润同比均两位数以上的增长。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厂用业务板块:国内方面,传统市场稳增的同时,新兴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工智能、海工、军工、核电、白酒等多个新兴市场的应用大幅提升。国际方面,厂用外贸业务随着海外对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外贸部门在一季度营收下降的情况下,二季度营收迎来反弹,单季度同比增长7.1%,随着全球疫情趋于平稳,公司外贸业务有望重回增长快车道。

2)能源业务板块:新能源EPC业务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开工,随着国内疫情缓解,三季度项目落地有望迎来快速增长。

3)专业照明业务板块:专业照明所在的湖州南浔,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加之厂房折旧等费用增加,导致营收、利润不及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71,504,398.271,196,237,504.2614.65
营业成本711,102,401.34588,470,960.6320.84
销售费用358,580,632.81334,127,675.437.32
管理费用40,049,319.4537,449,150.106.94
财务费用-10,563,767.19-3,879,227.94 
研发费用48,447,867.5948,103,727.94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858,680.73188,647,490.33-150.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9,997.64-102,309,437.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87,872.05-270,932,220.9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厂用防爆产品销售收入、矿用防爆产品销售收入及新能源EPC业务收入均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其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新能源EPC业务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业务费及市场推广费有所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有所增长。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取得的汇兑收益有所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不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净收回现金而上年同期为净支出,且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度股利在6月份分配而本年股利在7月份分配,且上年同期发生回购股票支出而本报告期无该项支出。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681,107,476.6517.01733,851,395.0917.76-7.19 
交易性金融资产147,944,063.673.70205,404,577.974.97-27.97 
应收账款1,329,199,998.2833.201,230,983,610.5929.797.98 
应收款项融资138,547,074.513.46226,629,715.555.48-38.871
存货778,350,431.6519.44820,127,086.0019.84-5.09 
投资性房地产141,717,562.773.5484,914,893.882.0566.892
固定资产349,736,726.938.74403,906,045.189.77-13.41 
应付票据280,569,834.337.01431,561,123.8710.44-34.993
应付账款518,567,876.7712.95548,886,592.0713.28-5.52 
合同负债86,342,922.082.16178,263,537.004.31-51.564
其他应付款997,687,106.6524.92999,921,027.9224.19-0.22 
其他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增加。

3、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与新能源EPC业务相关的应付票据有所减少。

4、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本报告期新开工的新能源EPC项目较少,相关预收账款减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5,975,280.8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类别期末受限金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8,486,014.12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110,286,088.72质押
合计168,772,102.84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公司与自然人吴忠平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荣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荣信义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自然人吴忠平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2,000万元,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22年4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华荣(山东)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华荣设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成本金额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34,672,086.5613,271,977.11147,944,063.67-42,139,658.55
应收款项融资138,547,074.51-138,547,074.5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0,000,000.0024,003,350.4074,003,350.4010,931,818.08
合计323,219,161.0737,275,327.51360,494,488.58-31,207,840.47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 次召开日 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 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 年度股 东大会2022 年 5月 19 日www.sse.com.cn2021 年 5月 20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 27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 27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2月7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2月 13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2月 24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 27日披露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 29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1月 23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 24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9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43.2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 1月11日。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月7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 1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过户手续。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3月12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27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公司申请 办理了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0月 27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1月 16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245,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3 日上市流通。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1月 30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 28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的 1,803,000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 1月 10 日上市流通。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2月1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 理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在生产中有微量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少量噪音排放。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 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限 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6个月后),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届满 后,在公司任 职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 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在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 份的锁定期届满 2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价,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所持股份的 10%。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自公司股票 上市至其减 持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华荣股份之股份的意向;在 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 丧失对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根据需要对所持华荣 股份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 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人 违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 益归公司所有。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 “附属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 司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 业务活动;本人在作为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期间和不担任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六个 月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附属公司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作为公司主 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期 间和不担任 公司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 制人后六个 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 机会让予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义务,不利用该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或附属公 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 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或附属公司发生任 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 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人及附属公司 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 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及附属公司将 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 议(如有)。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 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本人保证不利用 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 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 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 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后的六个     
   月为止;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解决 关联 交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公司的控 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 行。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 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公 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作为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 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在公司担任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 自然人股东 李江、李妙 华、林献忠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在公司 任职期间及 离职后半年 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李妙华、林 献忠、李江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华荣股份之股份的意向;在 本人所持华荣股份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 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根据 需要对所持华荣股份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 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锁定期满后不适用不适用
   日公告减持计划; 若本人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 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李妙华、林 献忠、李江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子 公司(以下简称“附属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公司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 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和不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本企业/本人及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 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凡本企业/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 会让予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该地位,就公司与 本企业/本人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本企业/本人 作为公司持 股5%以上股 东期间及不 再持股5%以 上后六个月 内不适用不适用
   企业/本人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企 业/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 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本人及附属公司将 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 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企业/本人及附属 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 交易协议(如有)。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公 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持股5%以上的身份,从事 或参与从事有损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企 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 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 出;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 企业/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地位后 的六个月为止;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 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 证。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解决 关联 交易李妙华、林 献忠、李江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持股 5%以上 股东的地位或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行为;本企业/本人及受本企业/本人控制的 企业与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作为持股5% 以上股东期 间不适用不适用
   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 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企业/本人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在公司担任 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 自然人股东 陈建芬、郑 晓荣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在公司 任职期间及 离职后半年 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在公司担任 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 自然人股东 陈建芬、郑 晓荣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自公司股票 上市至其减 持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股份 限售在公司担任 监事的自然 人股东李云 光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在公司 任职期间及 离职后半年 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本公司承诺的有 效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 自愿提供如下保障措施:1、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不 能履行的情 况下不适用不适用
   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2、公司以自有资金履行 相关承诺;3、公司在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承 诺时,处置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承诺有效履行; 4、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保障措施 5、在公司发生违反有关承诺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开 始执行上述消除违反承诺事项时,公司认可董事会 或董事会委托的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所有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费用或其他支出等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 (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发生与正 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如本人违反本承 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同意 公司扣留本人应取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的三倍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违反本承诺 的事项完全消除为止。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法规,公司为员工 办理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社保、 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若应上海市 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存社保、公积金而 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本人愿向公司承担所有赔 付责任,不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华荣集团、 胡志荣公司于 2011-2012年向华荣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收购了部分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胡志荣以及华荣集团承诺:华荣集团及其子公 司拥有转让给华荣股份的全部资产的合法、完整的 所有权和处置权,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任 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 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 让等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亦不存在影响华荣集团及 其子公司对上述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其他任何 争议或纠纷。如因上述情况导致华荣股份资产权属 受到影响或产生任何纠纷、义务的,华荣集团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将承担全部和连带责 任。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本人从未受到过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 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行政处罚案件。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本人承诺的有效 履行,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自愿提供如下 保障措施:1、采取措施立即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 项;2、在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前,本人持有的 公司尚未转让股份不申请解锁和转让;3、同意以 本人自有财产中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4、同意 处置本人自有财产中非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5 同意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中本人应分得份额履行相 关承诺;6、如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 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同意公 司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7、公司 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其他公司全体董 事(不含独 立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任职资格确认函》,确认其任 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本次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律师及会计师已对 本人进行了发行上市前的辅导,本人掌握与股票发 行上市、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知悉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知悉上 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其他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独立董事均签署了《独立董事声明》,确 认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其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 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本人承诺的有效 履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不能履行的情况 下,本人自愿提供如下保障措施:1、本人应立即 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2、如本人因违反招 股说明书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他方起诉,本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人自愿在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 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 调查结论或裁决;3、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 自愿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辞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申请;4、经有权机关 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公司股份, 应在可转让之日后一个月内转让公司股份并以所 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5、认可并 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6、如 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 保障措施,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同意公司董事会委托 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 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承诺不因辞去或 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放弃 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与股权 激励相 关的承 诺股份限 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承诺时间: 2019年11 月。承诺期 限:至承诺履 行完毕不适用不适用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及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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