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交建股份(603815):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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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6:04: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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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15 公司简称: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小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秀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相关陈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安徽交建、交建股份 | 指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祥源控股 | 指 |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浙勘院 | 指 | 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兴源路面 | 指 | 安徽交建兴源路面有限公司 |
路通检测 | 指 | 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宿松振兴 | 指 | 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亳州祥居 | 指 | 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界首齐美 | 指 | 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祥源建设 | 指 | 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交建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 Gourgen Traffic Construc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nhui Gourg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小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30041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41 |
公司网址 | http://www.gourgen.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交建股份 | 603815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 | | | 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713,318,959.48 | 1,971,759,147.35 | 1,577,624,127.79 | 3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84,817,982.99 | 63,205,714.08 | 49,245,587.01 | 3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84,850,157.88 | 49,098,204.49 | 49,098,204.49 | 72.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72,493,086.07 | -327,673,116.60 | -314,184,787.80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2,079,796,156.60 | 2,054,484,988.61 | 2,054,484,988.61 | 1.23 |
总资产 | 8,668,723,688.08 | 8,247,927,584.24 | 8,247,927,584.24 | 5.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0 | 0.08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0 | 0.08 | 4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4 | 0.08 | 0.08 | 7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4.90 | 4.31 | 减少0.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4.08 | 3.79 | 4.29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19%以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2.82%,主要系产值规模增长,收入增加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5.00%,主要系收入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4,572.8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 551,814.47 | |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178.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2,560.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4,748.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93.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6.66 | |
合计 | -32,174.89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务为核心,打造“投资、设计、施工、养护”一体化的产业格局,主要从事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相关的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务主要以施工总承包、PPP模式、工程总承包为主,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2、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根据业主的要求,可按照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3、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D-B)等。
(三)公司所在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报告期内,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所属行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根据《纲要》内容,“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仍为重要建设内容之一,投资结构将不断优化,投资空间持续拓展,主要建设领域包括“两新一重”重大工程、城镇化建设、区域一体化、生态环保建设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村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补短板仍待加快需求。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71,430 亿元,同比增长 6.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 7.1%。今年 5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沿江沿海沿边及港口航道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工程,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动上马实施,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我国多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始提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增势强劲,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758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公路完成投资12,704亿元,同比增长9.7%;水路完成投资739亿元,同比增长4.7%。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领先的业务资质
施工企业的资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竞争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公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一系列资质。
公司作为安徽省资质齐全、资质等级较高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之一,在招投标中处于优势地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区位优势
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区位优势明显,作为中部六省之一,紧紧抓住中部崛起战略和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机遇,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交通运输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安徽省区位优势发挥,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上述背景下,《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构筑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继续强化和巩固安徽省在全国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必将促进安徽省路桥施工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良好机遇。
(三)完善、高效的项目管理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总结,逐步形成了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策划管理体系、“先策划、后控制”的动态成本管理思想、“标准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管控手段等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充分调动了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保证了工程的品质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相对完善的业务体系
随着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公司业务体系完整,业务涵盖投资、设计、施工和养护。公司不断探索并发展近年来兴起的PPP业务,通过投资参股PPP项目公司带动公司设计、施工业务发展;设计业务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产业链前端,通过设计业务的先行介入,可以提高施工项目的中标率;工程施工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拥有资质、业绩、管理、技术、品牌等多方面的优势,为投资业务提供有力的业绩支撑。
(五)经验丰富、专业化的核心管理运营团队
公司的核心管理运营团队成员多数拥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公司拥有一批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和积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省级企项。公司已完成并发布实施的行标、地标、团标12项,其中主持编制安徽省地方标准3项,参与编制了行业标准1项、安徽省地方标准7项、团体标准1项,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拥有着丰富的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经验。公司承建的项目获得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李春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一等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多项国家级奖项。报告期,公司获得发明专利4项、省级QC成果6项;怀宁路下穿、兴业大道项目 、航颍路项目获得省级工程奖“黄山杯”,淮北新湖路项目获得市级工程奖“相王杯”。凭借多年来积攒的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出色的工程质量,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在业务承揽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竞争优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国内新冠疫情散点多发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响应国家“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政策方针,坚定秉持“创建优质工程、铸造百年企业”的企业经营宗旨,抢抓新格局下发展机遇,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整体生产经营继续保持平稳、高质量的增长势头。
一、促进生产经营提质提效,核心经济指标持续向好
公司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做好上半年目标分解任务,狠抓生产经营目标落实,组织在建重点项目“百日大干”劳动竞赛活动,营造良好“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全力以赴保证项目施工进度,推动生产经营质效全面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331.90万元,同比增长37.61%;实现利润总额11,427.89万元,同比增长26.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81.80万元,同比增长34.19%,收入和利润指标均实现良好增长。
二、提升业务拓展“思变、应变、求变”能力,新承揽业务订单稳步增长 公司持续激发业务拓展团队积极性,不断强化拓展团队专业能力,密切关注研究最新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则,通过不断提升业务拓展“思变、应变、求变”能力,快速、积极响应目标市场需求,做好重点客户拓展工作,全力争取年度业务承揽目标的实现。通过深耕核心市场,努力突破优质新市场,公司上半年新承揽订单金额达47.49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38.89%,实现新承揽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未来业绩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狠抓项目品质及安全管理,新型业务项目高质量推进
公司立足在建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实行项目分类分级管理,着力抓好项目统筹组织,提高“谋”的精度,加大“争”的力度,保持“高”的强度,加快“建”的速度,加强“管”的严度,狠抓项目建设品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在建项目保质、保速的顺利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在建的大连路(包河大道-巢湖南路)道排及综合管廊工程、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延长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及合肥新桥机场S1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等城市轨道工程、“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及“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区八期(二期)工程投融建一体化建设项目”等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工程按工期高质量推进,扩展了公司新型业务良好的品牌效应,公司新型业务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四、深化技术创新积累,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持续加强对施工工艺创新开发和应用的投入,针对重点在建项目下发科研任务指标,突破重要工法和专利研发。公司上半年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发明专利4项、关键技术课题3项、地方标准编制1项。同时,公司结合项目管理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成本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工地建设、内部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更多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项目质量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报告期,公司获得省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 6 项;获得省级工程奖“黄山杯”3 项,获得市级工程奖“相王杯”1项。
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稳中求进落实项目建设计划目标 面对部分地区疫情反复的情况,公司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的防疫要求,制定系统防疫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全体员工及在建项目未有疫情传播的情况。公司通过合理做好施工计划管理、充分统筹原材料采购等准备措施,降低疫情对在建项目施工建设和原材料物流运输的不利影响,重要在建项目基本完成半年度建设进度,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13,318,959.48 | 1,971,759,147.35 | 37.61 |
营业成本 | 2,503,426,387.74 | 1,793,184,672.38 | 39.61 |
销售费用 | 12,873,107.19 | 10,483,994.98 | 22.79 |
管理费用 | 45,634,093.23 | 40,745,371.30 | 12.00 |
财务费用 | 25,996,027.50 | 34,330,701.22 | -24.28 |
研发费用 | 767,555.66 | 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493,086.07 | -327,673,116.6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19,229.89 | 1,380,479.87 | 1,647.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784,624.11 | 864,745,762.34 | -81.8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完成产值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完成产值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路通检测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独立核算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工程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88,675,186.74 | 14.87 | 1,287,605,282.05 | 15.61 | 0.08 | |
应收款项 | 3,514,077,740.29 | 40.54 | 3,405,699,503.40 | 41.29 | 3.18 | |
存货 | 39,756,813.07 | 0.46 | 45,542,288.01 | 0.55 | -12.70 | |
合同资产 | 1,690,512,771.47 | 19.50 | 1,411,171,047.00 | 17.11 | 19.80 | |
投资性房地产 | 92,251,674.72 | 1.06 | 94,045,929.30 | 1.14 | -1.91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0 | | |
固定资产 | 49,997,545.81 | 0.58 | 40,202,654.76 | 0.49 | 24.36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 - | | 0 | | |
使用权资产 | 7,740,996.41 | 0.09 | 9,740,046.62 | 0.12 | -20.52 |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442,343,949.88 | 5.10 | 275,856,914.62 | 3.34 | 60.35 | 主要系本期贷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65,124,368.27 | 6.52 | 118,307,895.90 | 1.43 | 377.67 | 主要系本期新增预收工程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817,161,377.78 | 9.43 | 812,228,200.00 | 9.85 | 0.61 | |
租赁负债 | 4,898,857.22 | 0.06 | 6,076,290.61 | 0.07 | -19.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 | 29,259,058.18 | 0.35 | -100 | 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64,270,079.15 | 0.74 | 146,819,156.91 | 1.78 | -56.23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收
回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90,908.69 | 0.60 | 70,236,342.66 | 0.85 | -25.41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金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9,445,319.18 | 6.34 | 425,306,167.18 | 5.16 | 29.19 | 主要系处于建设期的 PPP 项目资产
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 | - | 37,913,400.00 | 0.46 | -100 | 主要系本期卖出远期外汇合约所致 |
应付票据 | 250,767,799.30 | 2.89 | 371,799,489.27 | 4.51 | -32.55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83,643.70 | 0.30 | 36,174,418.01 | 0.44 | -28.17 | 主要系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8,990,281.12 | 0.33 | 58,664,836.85 | 0.71 | -50.58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
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34,801,029.95 | 2.71 | 177,112,919.28 | 2.15 | 32.57 | 主要系本期已计提未发放股利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34,400,537.54 | 2.70 | 299,772,230.57 | 3.63 | -21.81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696,779.80 | 0.01 | 4,116,200.23 | 0.05 | -83.07 | 主要系预计亏损项目完工转回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 6月末对外股权投资总额 | 2021年末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91,283,239.76 | 91,283,239.76 | 0.00 | 0.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额91,283,239.76 元,系对海口海中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子公司 | 子公司类型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安徽交建兴源路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工程施工 | 1,500.00 | 3,860.00 | 3,797.98 | -4.74 | -96.97 |
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工程检测 | 200.00 | 3,076.61 | 2,106.57 | 1,423.18 | 374.82 |
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勘察设计、技术咨询 | 1,000.00 | 7,284.12 | 3,815.45 | 832.91 | -500.88 |
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 | 15,000.00 | 84,155.24 | 19,250.51 | 2,992.06 | 947.23 |
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 | 2,000.00 | 32,803.77 | 1,641.98 | 965.10 | 228.29 |
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 | 32,973.08 | 88,335.99 | 32,135.10 | 0.00 | -232.51 |
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房屋建筑 | 10,000.00 | 106,750.80 | 14,942.34 | 32,183.83 | 848.17 |
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房屋建筑 | 5,000.00 | 8,183.97 | 1,367.74 | 1,872.92 | 36.4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政策出现较大波动,特别是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大幅度变动或者是公路、市政等领域的投资结构大规模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行业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少数大型央企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区域市场内主要面临央企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的竞争;另外,公司在业务区域扩大过程中还需要与新进入区域内原有优势企业进行竞争,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造成业务拓展不能达到预期发展目标或者综合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可能发生施工安全、环保事故而受到处罚的风险
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主要在露天作业,施工过程状况复杂,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防护不当可能出现安全事故,从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和扬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环保措施不到位,甚至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故。近年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行业的施工安全、环保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发行人未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或者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制度,可能存在因施工安全、环保事故而受到处罚的风险。
(四)规模扩张可能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在安徽省内外均有施工作业项目,施工场所分散给公司在施工过程控制、成本核算等环节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尽管本公司已经对各工程项目部实行了严格的管理,且在实际执行中效果良好,但随着工程项目部数量增多、分散区域更加广泛,若不能及时提升管理能力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仍可能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水泥、沥青等。公司项目工期通常较长,施工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非预期波动将导致实际施工成本与工程预算总成本出现差异,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针对主要原材料价格的非预期波动,公司采取在项目投标前向供应商询价,工程施工中按进度实施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已签署并执行的部分合同中包含价格调整条款,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预期水平情况下,业主将对公司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这些合同条款可在一定程度内降低由于原材料价格非预期上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尽管如此,公司在合同执行中仍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因素,如设计变更、作业环境变化而导致工程延期、材料成本受无法预见因素影响大幅上涨等,若上述价格调整条款不能完全抵偿成本的增加,将导致公司实际合同毛利低于预期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
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
月25日 |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
担保预计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2年5
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
月11日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2022年6
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6
月9日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
分购置设备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各类控制性文件,如《施工噪声管理》、《节能减耗管理办法》和《施工扬尘管理》等,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基本思想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约束自身行为,做好施工项目的环保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保护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参建项目通过优良的工序设计和现场管理,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适用技术、材料和产品,合理利用和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对资源的占有和消耗,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利用本地材料及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促进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扬尘防治、污废水排放、噪声监测方面均取得各级单位好评,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按有关要求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沿工地四周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根据用途进行硬化,采用C25混凝土硬化15CM。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堆放场地采用C25混凝土硬化15CM;
3、生产、生活用水的排泄应先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出车辆经过冲洗槽冲洗干净后,方允许上市政道路,避免造成对公路的环境污染。粉尘材料入库保管,沙、石料、渣土须洒水或遮盖控制扬尘,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除尘雾炮机,配合移动式PM2.5检测仪,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合理安排移动式除尘雾炮机喷雾降尘;
5、施工回填时使用施工中挖出的废土,因施工造成裸土的地块,采用覆盖沙石并种植速生草种进行绿化,防止扬尘;
6、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临边防护部分采用公司统一标准的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铁马护栏进行临边防护,工程完成后进行回收再利用,以便能重复利用节约材料。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8.7亿元用于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包括村居改善及配套设施提升、生态环保、垃圾治理、中心村示范建设等工程。具体包括四个子项,一是污水提升工程;二是中心村建设工程;三是村居改善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是垃圾治理工程。项目正稳步推进,目前已开工建设16条道路,建成后将对有效改善当地乡村居住环境和配套基础设施状况,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告期,公司帮扶开展三十岗村人居环境提升及三十岗乡农村危房整治工作,为三十岗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的贡献,获得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的通报表扬。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祥
源控股 | 本公司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股票。本公
司在所持安徽交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减持安徽交
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如安徽交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每年
减持安徽交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安徽交建股份
数的5%。安徽交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徽交建的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安徽交建的股
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徽交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安徽交建上市后至上述期
间,安徽交建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在本公司做出减持决定时,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及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本公司将在安徽交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安徽交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
安徽交建所有。 | | | |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俞发祥 | 本人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
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在所
持安徽交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减持安徽交建股票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安徽交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每年减持安
徽交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安徽交建股份数的5%。
安徽交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徽交建的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安徽交建的股票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安徽交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安徽交建发
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人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及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及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
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
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 | | | | |
| 股份限售 | 监事 |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
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
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
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人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及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有限合伙股
东行远投
资、启建投
资、为众投
资 | 本企业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股票。在本
企业做出减持决定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 | | | | |
| 股份限售 | 其他法人股
东安元投
资、国元投
资 | 本公司自安徽交建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安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股
票。本公司在所持安徽交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减持
安徽交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如安徽交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且每年减持安徽交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安徽交
建股份数的100%。在本公司做出减持决定时,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若本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安徽交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安徽交建的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
收益归安徽交建所有。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1年
内及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自然人股东
俞水祥、俞
红华 | 本人自安徽交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
徽交建股票,也不由安徽交建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规定。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
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
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
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触发本公司回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
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共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
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本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
条件满足后10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本公司将
延期向董事发放除基本工资以外的薪酬、津贴及公司股东
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
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止;本公司股东大会
未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30日内审议通
过回购股票方案的,本公司将实施强制分红,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前,本公司股东不得领取前述分
红。4、在触发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
控股股东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
施,本公司将延期向控股股东发放公司股东分红,同时控
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实施完
毕为止。5、在触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
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延期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公司
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直至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
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6、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时,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并签订相应书面承诺。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祥
源控股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
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2、本公司将积极敦促安徽交建及其他相关方
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
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触发本公司增持安徽交建的股票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
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安
徽交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安徽交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将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将延
期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安徽交建的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
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4、如安徽交建未遵守《稳
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将督促安徽交建履行《稳定股价预
案》,并提议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并对有
关议案投赞成票。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俞发祥 |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2、本人将积极敦促安徽交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
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
《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如祥源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稳定股价预案》,本人将督
促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稳定股价预案》,并
提议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并对有关议案投
赞成票。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2、本人将积极敦促安徽交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
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
《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触发安
徽交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
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
体措施,将在安徽交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安徽
交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 | 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
日起3年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
日起,将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
(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安徽交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
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祥
源控股、实
际控制人俞
发祥 |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安徽交建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安徽交建利益。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安徽交建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安徽交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
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竞争 | 控股股东祥
源控股、实
际控制人俞
发祥 |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未开展与安徽交建及其下属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安徽交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安徽交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安徽交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安徽交建
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安徽交建及其下属子
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安徽交建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安徽交建及其下属子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
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安徽交建经营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
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安徽交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
损失。 | | | |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祥
源控股、实
际控制人俞
发祥 | 1、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安徽交建发生关联交易。2、如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安徽交建
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安徽交建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
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
地进行交易,以维护安徽交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
/本人将不利用在安徽交建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
位,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
安徽交建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如违反前述
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安徽交建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下,
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安徽交建或其他股
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祥 | 本公司/本人不再将安徽交建纳入统一资金管理的范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源控股、实
际控制人俞
发祥 | 自2016年10月1日至今,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法占用安徽交建及其前身资金的
情况,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未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安徽交建资金。 | | | | | |
| 其他 | 公司 | 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确保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就职前签署相关承诺函,要求董监高在任
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以公司利益为首选考量,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尤其切实杜绝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形发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防范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以安徽省交
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益为首选考量,严格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尤其切实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的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 | 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以任何
方式占用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交建’)资金,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严格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切实杜绝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占用安
徽交建的情形发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性影响的,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回购方案后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中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
从其规定。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安徽交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则本公司承
诺督促安徽交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实
际控制人承诺: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安徽交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则本人承诺督促安徽交
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
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
式或金额确定。 | | | | | |
与再融资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
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
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
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让
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
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
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或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附属
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
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
公司/本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
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本人
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不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利用股东身份促使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5、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
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业的资金,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标的公司主要通过招标流程
获取业务订单,保障了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同时,上市公
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保证关联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的基础上,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前述具体承诺及措施能够有效保证标的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交易定价公允、上市公司
的利益不受侵害。 | | | | | |
| 盈利预测
及补偿 | 祥源地产 | 祥源地产承诺祥源建设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业
绩承诺,分别为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4,000万元和
5,000万元(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
数据为准)。 | 2021年
-202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