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57) (H股股票代码:857) 2022年 8月 25日 目 录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 董事会报告....................................................................................................................10 重要事项........................................................................................................................2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6 债券相关情况................................................................................................................49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5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139 备查文件......................................................................................................................16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164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亦不构成本集团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副董事长侯启军先生和执行董事焦方正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和执行董事任立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0258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 370.76亿元。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是于 1999年 11月 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我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我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输送、生产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输送及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 A股于 2000年 4月 6日、2000年 4月7日及 2007年 11月 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华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86(10) 5998 2622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刚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86(10) 5998 6959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魏方 联系地址: 香港金钟道 89号力宝中心 2座 3705室 电话: (852) 2899 2010 传真: (852) 2899 239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法定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号 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邮政编码: 10000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petrochina.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 中国石油 A股股票代码: 601857 H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H股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H股股票代号: 857 存托股份 ADS: 纽约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号: PTR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 永道中心 11楼 境外: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楼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总资产 2,772,369 2,502,262 1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617 1,263,561 5.6%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34.9% 营业收入 1,614,621 1,196,5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91 53,037 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061 116,034 69.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2.0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6.2 4.2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72,637 2,502,533 1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868 1,263,815 5.6%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14,621 1,196,581 3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88 53,036 5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9,639 45,231 44,408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 4.3 2.0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061 116,034 69.0%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870)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3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 处置其他子公司收益 (2,845) 其他营业外支出 小计 (9,224) 1,95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合计 (7,251) 4、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 917.17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 917.14亿元,差异为 0.03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 14,955.12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 14,957.64亿元,差异为 2.52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 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 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于 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2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598,182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592,279名,境外 H股股东 5,903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 135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2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598,182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592,279名,境外 H股股东 5,903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 135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中国石油集团 国有法人 146,882,339,136 80.25 0 0 0 (2)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900,510,254 11.42 1,083,433 0 0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 中 油 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国有法人 3,819,963,834 2.09 -1,200 0 3,819,963,834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 中 油 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中 (4) 油 EB专户”) 国有法人 2,051,488,228 1.12 -126 0 2,051,488,22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165,128 0.56 0 0 0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01,687,237 0.55 161,453,981 0 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0,000,000 0.31 0 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1,695,000 0.11 0 0 0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 时基金鑫安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有法人 177,258,900 0.10 -5,470,800 0 0 施爱忠 境内自然人 79,031,044 0.04 7,800,000 0 0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股股票。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中国石油集团 2017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部分 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 100亿元,期限为 5年,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61,000,000股标的股票划转至 17中油 EB专户。截止本报告日期,中国石油集团已完成 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摘牌,并完成了 17中油EB专户中剩余未交换的 2,051,487,972股股票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事宜。上述股票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中国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48,933,827,108股(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17中油 EB专户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2-025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股票。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及信托登记后,中国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48,933,827,108股(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17中油 EB专户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2-025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股票。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1 中国石油集团 146,882,339,136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0,900,510,254 H股 3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 中油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819,963,834 A股 4 17中油 EB专户 2,051,488,228 A股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20,165,128 A股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01,687,237 A股 7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60,000,000 A股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95,000 A股 9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77,258,900 A股 10 施爱忠 79,031,044 A股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2年 6月 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2及第 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A股 146,882,339,136(好仓) 实益拥有人 90.71 80.25 中国石油集团 大股东所控制的 (1) H股 291,518,000(好仓) 1.38 0.16 法团的权益 大股东所控制的 (2) BlackRock, Inc. 1,493,608,310(好仓) 7.08 0.82 H股 法团的权益 1,264,843,236(好仓) 5.99 0.69 (3) Mellon Corporation H股 团的权益/核准借出 841,991,400(淡仓) 3.99 0.46 代理人 394,425,124(可供借出的股份) 1.87 0.22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 H股。 (2) 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股中享有利益,1,493,608,310股 H股(好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3)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通过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在本公司的 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1,264,843,236股 H股(好仓)及 841,991,400股 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394,425,124股 H股(可供借出的股份)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 于2022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以供省览。 1、经营业绩回顾 2022年上半年,世界经济面临较大变局,保持缓慢增长;中国经济开局良好,但二季度受局部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反弹等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上半年总体实现正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5%。全球石油市场供需保持紧平衡状态,受乌克兰危机等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震荡上行,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本集团克服疫情反弹、成品油市场需求减少等不利因素影响,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实现增储上产;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努力增加销售收入;坚持低成本发展,持续加强精益管理,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成本费用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油气两大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强;坚持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发展。上半年,得益于国际油价大幅上涨,本集团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自由现金流同比大幅改善,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1)市场回顾 ● 原油市场 2022年上半年,受供求关系、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 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107.94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上升66.1%;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平均价格为101.85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上升63.7%。 ● 成品油市场 2022年上半年,受部分地区疫情影响,国内成品油需求减少,成品油供应同步下降,同时,受配额限制,成品油出口同比下降,资源过剩压力持续增大。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12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调人民币2,400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调人民币2,310元/吨。 ● 化工市场 2022年上半年,国内化工市场需求增速下滑,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分化,烯烃及下游合成树脂价格下跌,合成橡胶价格小幅上涨,芳烃价格大幅上涨。化工企业原材料成本显著上涨,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开工率下降。 ● 天然气市场 2022年上半年,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地缘政治因素进一步改变了全球天然气贸易流向和供需格局。受部分地区疫情、宏观经济增长低于预期等因素影响,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低速增长。 (2)业务回顾 ● 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开发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根据油价变化,大力加强国内勘探开发,积极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在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四川等盆地获得一批重要发现和突破;加大油气资源评价和上产力度,推进老油气田控制递减率和重大开发试验,抓好新区效益建产,强化页岩油气规模效益开发。国内实现原油产量 387.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3.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253.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 4.4%;油气当量产量 763.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3.9%。坚持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风力、光伏发电业务,有序建设上下游协同、用能清洁替代、绿色作业区等一批示范项目,全面启动松辽盆地百万吨级 CCUS全产业链示范工程。 海外油气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形势变化,稳步推进海外油气合作,聚焦重点区块深化规模效益勘探,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加快重点产能建设,持续优化业务布局和资产结构。海外实现原油产量 64.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 5.9%;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104.4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 5.5%;油气当量产量81.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 3.7%,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的 9.7%。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产量 451.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2.0%;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358.2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 4.4%;油气当量产量845.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3.1%。 勘探与生产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油产量 百万桶 451.9 443.1 2.0 其中:国内 百万桶 387.7 374.9 3.4 海外 百万桶 64.2 68.2 (5.9)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十亿立方英尺 2,358.2 2,258.5 4.4 其中:国内 十亿立方英尺 2,253.8 2,159.5 4.4 海外 十亿立方英尺 104.4 99.0 5.5 油气当量产量 百万桶 845.0 819.6 3.1 其中:国内 百万桶 763.4 734.9 3.9 海外 百万桶 81.6 84.7 (3.7) 注:原油按 1吨=7.389桶,天然气按 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业务积极应对汽油、航空煤油需求下降等挑战,坚持以销定产、以效定产,动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柴汽比和装置负荷。加工原油 597.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 1.4%;生产成品油 5,151.0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 6.2%,低硫船用燃料油、石油焦、石蜡产量实现较快增长。 化工业务克服原料成本上升、化工产品盈利空间收窄等困难,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增产化肥、橡胶、丁辛醇、苯等高效、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积极推进化工新材料业务,化工新材料产量大幅增长。全力开拓化工市场,分区域制定营销策略,分产品开展专项营销,上线运行中油 e化电子商务平台。化工产品商品量1,594.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8.3%;合成树脂产量 588.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16.1%;合成橡胶产量 55.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8.7%。 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吉林石化 ABS项目进入收尾和开车准备阶段。 炼油与化工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油加工量 百万桶 597.5 606.1 (1.4)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千吨 51,510 54,906 (6.2) 其中:汽油 千吨 22,012 25,243 (12.8) 煤油 千吨 3,764 6,356 (40.8) 柴油 千吨 25,734 23,307 10.4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93.44 93.00 0.44个百分点 乙烯 千吨 3,763 3,043 23.7 合成树脂 千吨 5,889 5,073 16.1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千吨 575 582 (1.2) 合成橡胶 千吨 550 506 8.7 尿素 千吨 1,385 1,100 25.9 注:原油按 1吨=7.389桶换算 ●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成品油销售业务积极稳价扩销,畅通生产后路,持续优化调运方案,加强运力组织,保障市场供应。抓住国内成品油市场持续规范的有利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分环节、分品号、分地区实施差异化营销,突出北京冬奥会等特殊时段主题营销,加强机构和终端客户开发维护。坚持轻资产运营,积极开展优质销售网络建设,持续推进传统站点和油气氢电非等综合站点开发。加大非油业务营销力度,深挖重点品类潜力,加强线上营销,全力提升非油创效水平。 国际贸易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加强海外份额油销售,积极保障国内资源供应。多措并举压降油气采购成本,推动降本增效。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效益稳步提升。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 7,143.3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 11.1%,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 5,034.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 6.1%。 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生产经营数据 单位 2022年上半年 2021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汽油、煤油、柴油总销售量 千吨 71,433 80,339 (11.1) 其中:汽油 千吨 29,820 33,724 (11.6) 煤油 千吨 6,050 8,125 (25.5) 柴油 千吨 35,563 38,490 (7.6)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售量 千吨 50,344 53,592 (6.1) 其中:汽油 千吨 23,041 26,206 (12.1) 煤油 千吨 2,824 5,177 (45.5) 柴油 千吨 24,479 22,209 10.2 加油站及便利店数量 单位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比上年末增减(%) 加油站数量 座 22,619 22,800 (0.8) 其中:资产型加油站 座 20,665 20,734 (0.3) 便利店数量 座 20,063 20,178 (0.6) ● 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业务面对进口气成本上升和需求宽幅震荡的挑战,紧盯市场走势,优化资源结构、市场布局和销售流向,坚持资源向高端高效区域倾斜,大力开拓优质市场和直供直销用户,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2022年上半年,国内销售天然气 1,037.1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7.8%。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经营业绩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6,146.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823.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5.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0.45元。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6,146.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4.9%,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价上涨,本集团油气产品销售价格上升。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 2022年上半年及 2021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 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2022年 2021年 变化率 2022年 2021年 变化率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原油* 68,574 82,781 (17.2) 4,807 3,003 60.1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1,302.91 1,340.79 (2.8) 2,521 1,441 74.9 汽油 29,820 33,724 (11.6) 8,701 6,594 32.0 柴油 35,563 38,490 (7.6) 7,658 4,849 57.9 煤油 6,050 8,125 (25.5) 6,095 3,382 80.2 聚乙烯 3,227 2,609 23.7 8,151 7,683 6.1 聚丙烯 2,018 2,079 (2.9) 7,753 7,880 (1.6) 润滑油 628 926 (32.2) 8,921 6,546 36.3 *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原油销量下降主要是由于转口贸易量减少。 ** 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天然气实现价格涨幅较大主要是由于海外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贸易价格大幅增长。 经营支出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4,956.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5.0%,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1,115.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7.4%,主要由于本集团外购原油、原料油等采购支出增加。 员工费用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 749.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1%,主要由于员工薪酬随效益联动变化。 勘探费用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 128.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2%,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价回升,本集团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实现增储上产,勘探投入有所增加。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1,028.6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1%,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价上涨,油气资源储量变化,折耗率下降。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 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 1,412.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7.9%。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 802.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4%;资源税为人民币 162.1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1%;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 233.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231.49亿元。 其他(费用)/收入净值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费用净值为人民币238.06亿元,上年同期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 198.75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优化资产结构,本期处置部分低效无效资产,以及上年同期附属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昆仑能源”)管道资产重组影响。 经营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 1,190.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4.5%。 外汇净(损失)/收益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5.15亿元,上年同期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 0.35亿元,主要是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 82.6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2%,主要由于有息债务规模和成本比上年同期降低,利息支出减少。 税前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 1,183.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0%。 所得税费用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266.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6%,主要由于税前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本期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17.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5.2%。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为人民币 93.2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6.9%,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昆仑能 源管道资产重组,非控制性权益减少及其确认收益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人民币 823.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5.3%。 ● 分部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473.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2.9%,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量价齐增。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 94.65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59.2%。 经营支出 2022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3,648.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9.3%,主要由于采购支出及税费支出增加。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 11.6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 9.6%。 经营利润 2022年上半年,勘探与生产分部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精细实施高效勘探、效益建产,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实施高油价下增产、控本、提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生产各环节的创效积极性。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824.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1%。 炼油与化工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838.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1%,主要由于大部分成品油及化工产品价格上升,其中:炼油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509.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9.1%;化工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28.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6%。 经营支出 2022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5,597.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0%,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成本以及税费支出增加。 (注) 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 209.53元/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 5.4%,主要由于燃料、动力价格上涨以及原油加工量减少等因素影响。 经营利润 2022年上半年,炼油与化工分部按照产业链整体效益最优原则,加强产销协同,优化产品结构,增产特色高附加值产品;严控成本费用,增强产 品竞争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24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5%,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239.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8.2%,主要由于炼油业务毛利增长;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0.8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 86.41亿元,主要由于国际油价上涨,原料成本增加,化工业务盈利空间大幅收窄。 注:2022年上半年,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和管理需要,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计算口径有所变化,上年同期数也相应发生变化。 销售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580.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1.1%,主要由于成品油价格上升以及国际贸易收入增长。 经营支出 2022年上半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3,494.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1.2%,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支出及国际贸易采购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22年上半年,销售分部深化市场研判,紧盯疫情走向和复工复产形势,积极应对市场竞争,优化营销策略,提升纯枪销售价格到位率;加强销售成本费用管控,努力控制营销支出,单位营销成本同比下降;积极挖掘非油业务创效潜力,不断提升非油业务效益水平;积极拓展海外高端市场,努力控制贸易采购支出。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8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3%。 天然气销售 营业收入 2022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29.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6%,主要由于天然气销售价格上升、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 2022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2,392.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8.3%,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气价格上涨,购气支出大幅增加。 经营利润 2022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坚持精益管理,优化资源结构,统筹国产和进口、长贸和现货等资源,努力控制采购成本;坚持专业化营销,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策略,努力增销增效;坚持效益导向,实施批发、零售整体统筹,努力提升终端业务创效能力;坚持低成本发展,落实全员降本增效理念,通过优化资源调运,控制运营成本。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36.4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3.0%,剔除上年昆仑能源管道资产重组收益影响后,比上年同期下降26.5%。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业务(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864.56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 42.5%;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217.99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 18.4%。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销售四个经营分部,国际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国际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2,772,369 10.8 总资产 2,502,262 流动资产 752,630 480,838 56.5 2,019,739 (0.1) 非流动资产 2,021,424 1,276,857 16.8 总负债 1,093,393 流动负债 752,209 518,158 45.2 524,648 (8.8) 非流动负债 575,235 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617 1,263,561 5.6 183,021 - 股本 183,021 314,840 2.0 储备 308,560 留存收益 836,756 771,980 8.4 1,495,512 6.1 权益合计 1,408,869 总资产人民币 27,723.69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10.8%。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 7,526.30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56.5%,主要由于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及衍生金融资产等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 20,197.39亿元,比 2021年末下降 0.1%,主要由于本集团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有所减少。 总负债人民币 12,768.57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16.8%。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7,522.09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45.2%,主要由于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及衍生金融负债等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5,246.48亿元,比 2021年末下降 8.8%,主要由于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3,346.17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5.6%,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流动负债人民币 7,522.09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45.2%,主要由于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及衍生金融负债等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5,246.48亿元,比 2021年末下降 8.8%,主要由于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3,346.17亿元,比 2021年末增长 5.6%,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6,061 116,03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89,706) (74,802)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41) (4,554) 外币折算差额 4,152 (9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1,155 154,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1,96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9.0%,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同比大幅增加及营运资金变动影响。2022年 6月 30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2,211.55亿元,其中人民币约占 71.5%,美元约占 24.3%,港币约占 3.2%,其他币种约占1.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897.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9%,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昆仑能源管道资产重组影响。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261.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215.87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优化债务结构,长期借款净减少。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 2022年 6月 30日和 2021年 12月 31日的债务净额: 长期债务 238,728 287,175 债务总额 335,705 340,45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1,155 136,789 债务净额 114,550 203,661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借款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105,121 53,250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113,455 226,124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119,231 28,053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355,219 366,350 本集团于2022年6月30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35.5%为固定利率贷款,64.5%为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债务约占 66.6%,美元债务约占 31.4%,其他币种债务约占 2.0%。 本集团于 2022年 6月 30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 18.3%(2021年 12月 31日:19.5%)。 ● 资本性支出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投资回报标准,深入开展投资管理提升专项工作,严格可研论证把关和效益排队优选,优先保障主营业务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投资增效量化考核,不断提升投资效率效益。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923.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4.9%,主要由于本集团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努力推进增储上产、加快炼化转型发展以及海外业务拓展。2022年全年资本性支出预计为人民币 2,420.00亿元。下表列出了 2022年上半年和 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 2022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炼油与化工 16,827 18.23 16,639 22.52 44,500 18.39 销售 832 0.90 1,099 1.49 7,500 3.10 天然气销售 1,420 1.54 1,806 2.44 8,000 3.30 总部及其他 413 0.45 261 0.36 800 0.33 合计 92,312 100.00 73,883 100.00 242,000 100.00 *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分部 2022年上半年和 2021年上半年的资本性支出以及 2022年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 798.38亿元、人民币 600.50亿元和人民币1,932.00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勘探与生产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28.20亿元,主要用于:国内继续加强塔里木、四川、鄂尔多斯、准噶尔、松辽、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推进清洁电力、CCUS等新能源工程;海外积极应对形势变化,聚焦重点区块深化规模效益勘探,加强中东、中亚、美洲等重点项目产能建设,持续优化业务布局和资产结构。 预计 2022年全年本集团勘探与生产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812.00亿元。 炼油与化工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68.27亿元,主要用于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吉林石化 ABS项目等转型升级项目,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研发项目。 预计 2022年全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445.00亿元。 销售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8.32亿元,主要用于国内加油加气站终端销售网络建设,拓展加氢站等新能源项目,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预计 2022年全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5.00亿元。 天然气销售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4.20亿元,主要用于天然气支线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项目等。 预计 2022年全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80.00亿元。 总部及其他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4.13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完善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 2022年全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8.00亿元。 (2)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炼油与化工 580,780 454,032 6.2 27.3 37.3 (3.0) 销售 1,342,268 1,289,295 3.9 41.6 40.5 0.8 天然气销售 250,358 238,020 4.9 28.0 32.9 (3.5) 总部及其他 206 150 - (40.6) 111.3 - 分部间抵销数 (1,028,779) (1,048,078) - - - - 合计 1,583,941 1,230,664 13.7 35.5 32.4 1.6 *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地区情况表
其他 686,456 438,511 56.5 合计 1,614,621 1,196,581 34.9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47,500 100 364,103 138,437 225,666 2,173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6,100 50 211,369 47,575 163,794 7,552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 75.92亿元 100 151,284 60,940 90,344 21,859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1,314 100 92,303 145,068 (52,765) (556)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18,096 100 232,738 164,539 68,199 3,227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0 27,914 2,368 25,546 926 500,000 29.9 911,816 326,746 585,070 18,080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 16,395 32 510,073 430,941 79,132 2,756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 49 11,916 4,833 7,083 214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 50 17,323 14,925 2,398 42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1.31亿美元 50 11,245 2,691 8,554 1,070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5,000 50 46,673 2,620 44,053 1,767 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业务性质、净利润情况参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附注6和附注16。 3、下半年业务展望 2022年下半年,受通胀、加息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面临下行风险;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稳经济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回升势头,整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国际原油市场总体维持紧平衡状态,国际原油价格将保持高位震荡;国内成品油市场消费逐步恢复,但随着供应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面对新变化、新挑战,本集团将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各类风险,精准分析、科学筹划,突出发展主营业务,不断优化生产经营,强化科技创新,深化提质增效,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强 ESG工作,努力实现油气两大产业链平稳高效运行,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大力实施高效勘探,持续加强风险勘探,深入抓好战略接替领域勘探,力争取得战略性发现和突破。强化增储领域集中勘探,积极落实塔里木、河套、四川等盆地规模高效储量,努力保持油气可采储量增长。强化油气开发,以控制递减率和提高采收率为主线加强老油气田稳产,加快新区效益建产节奏,突出抓好长庆庆城、塔里木博孜-大北、新疆玛湖等重点产能建设,努力实现油气产量目标。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优化组织运行,坚持资源向效益好的企业倾斜,有序推进装置检修,确保实现安全稳定运行。突出控油增特,增产适销炼油产品,加快低硫船用燃料油、沥青、润滑油基础油等特色产品上产,努力增产增效;保持乙烷制乙烯、化肥、ABS等装置满负荷运行,全力提高高端专用料比例和增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提升化工业务盈利能力。继续抓好新材料业务发展,强化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不断增加新材料产量。持续优化化工产品营销策略,开拓高端市场,组织好新投产项目产品销售,保持销量效益稳定增长。加快推进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吉林石化ABS、吉林石化乙烯、广西石化乙烯等重大项目建设。 在成品油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强化产销衔接,确保生产后路畅通,努力扩大销量,加强库存管理,确保产业链平稳运行。大力推进精细营销,动态调整量价节奏,精准实施营销策略,精心开展客户服务,不断提高营销质量和效益。 全力开拓市场,稳定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销售网络质量,加快新开发加油加气和光伏、充换电、氢能等新能源站点一体化布局。创新非油业务商业模式,加强合资合作,加快发展汽服、餐饮、电商、团购等延伸业务,增加效益贡献。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优化资源结构,统筹平衡自产和进口、长贸和现货资源,协调进口管道气稳供增供,科学把握现货LNG采购策略和节奏,构建多元化、低成本、高弹性的资源池,实现盈缺互补和成本控制。持续优化营销策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全力开发民用终端和工业原料用户。科学研判需求变化,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突出效益勘探,抓好哈萨克斯坦PK项目、阿曼5区等成熟探区勘探,力争取得更多油气规模发现;突出精细勘探,统筹老油田稳 产和新区产能建设,积极落实稳产增产措施,提高油气产量;突出资产经营优化,加快中东、中亚等重点地区新项目开发,在完善资产配置和区域布局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国际贸易,增强资源保障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深入研判全球油气市场变化,突出高端高效市场、跨区域市场开发,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本集团将落实新能源专项规划,加快工作节奏和建设步伐,积极获取清洁电力指标,拓展地热供暖业务。加快吉林、玉门、新疆、塔里木油田光伏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海南、广西、江苏等一批风电项目取得突破,打造一批低碳、零碳油气田示范工程。开展伴生资源开发和CCUS项目,努力提升二氧化碳注入量。 承董事会命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22年8月25日 重要事项 1、公司治理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加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使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世界一流国际能源公司建设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次,董事会会议 3次,监事会会议 3次,共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11项,董事会决议 24项,监事会决议 11项。各项会议筹备和召开依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在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惟下述报告期内发生的变动除外。 2022年 4月 29日,刘跃珍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卸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刘跃珍先生辞任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 3名减少至 2名,低于《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1条所规定的最低要求。2022年 6月 17日,谢军先生加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本公司目前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3、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0%。本公司股息每年分配两次,末期股息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息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 式授权董事会决定。自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的决策。公司稳健、积极的派息政策也受到股东欢迎。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股息分配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公司董事会已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2年中期股息分配有关事宜,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批准 2022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该方案表示同意。 4、2021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2022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1)2021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于 2022年 6月 9日举行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派发的 2021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09622元(含适用税项),总计人民币 176.10亿元,已于 2022年 7月 29日或之前支付。 (2)2022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 6月 9日举行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2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 2022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 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258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 370.76亿元。 本公司中期股息将派发予 2022年 9月 19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 2022年 9月 14日至 2022年 9月 1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获取中期股息的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 2022年 9月 13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 2022年 9月 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 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股 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 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 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 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 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 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 H股投资者。于董事会宣派 2022年中期股息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为 0.86802元人民币兑 1.00港币。因此,本公司每股 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 0.23338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为香港的预收款代理人(“预收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中期股息支付予预收款代理人,以待支付 H股股东。预收款代理人将于 2022年 10月 28日左右支付中期股息。中期股息将于该日以平邮方式寄予 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 H股股东承担。 根据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并于 2017年 2月 24日及 2018年 12月 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 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 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 2022年 9月 19日的本公司 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 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 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 股息税率高于 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22年 9月 19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 2022年 9月 13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12-1716号铺。对于 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 2022年 9月 19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 2014年 11月 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 2016年 12月 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衍生金融工具 32 (2,950) (2,982) (21,285) 自有资金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76 943 (233) - 自有资金 应收款项融资 3,975 6,183 2,208 - 自有资金 本报告期本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及活跃市场无报价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7、重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和资产重组事项。 8、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一次性关联交易 出售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辽河储气库公司”)股权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议案》,批准将本公司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辽河储气库公司的全部权益出售给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交易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0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本次交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辽河储气库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结果不再合并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 7月 8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持续性关联交易 (a)与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正继续进行若干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关于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在 2020年 8月 27日举行的 2020年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 11月 5日举行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同意延续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和批准新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并同意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和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在 2021年 1月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的交易额的新建议上限。 本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将继续进行以下协议所指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3)房产租赁合同 4)知识产权使用权许可合同 5)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 该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1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章节。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房产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已于 2020年8月 2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为:临 2020-036号)和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亦可参见于 2020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本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b)与中油财务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油财务为本集团的关联人士。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中油财务的存款期初余额人民币 30,128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 3,911,280百万元,本期减少人民币 3,896,053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 45,355百万元,人民币利率范围 0.35%-4.26%。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期初余额人民币 70,567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 44,816百万元,本 期减少人民币 46,123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 69,260百万元,人民币利率范围3.2%-4.28%。中油财务为本集团开立承兑汇票人民币 8,191百万元,办理票据贴现人民币 1,324百万元。 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与中油财务签署衍生品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于 2022年度本集团与中油财务进行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通过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目的。协议期限截至2022年 12月 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本报告期内,中油财务与本集团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金额为 2,544百万美元。 (3)本报告期内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情况 基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 237,303百万元,其中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人民币 54,315百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3%。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为人民币 182,988百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13%。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资金余额人民币 135,535百万元。 (4)本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详情见本报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63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18。 9、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或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02,942百万元,其中授信担保 27,215百万元,履约担保 165,380百万元,融资担保 10,347百万元,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占本集团净资产比例为 14.40%。本公司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发生或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对外委托贷款事项。 (5)在本报告期内,除本半年度报告另有披露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合同。 10、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为支持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整合相关优质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已经于 2000年 3月 10日与本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已经履行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1)美国存托证券(ADS)上市国家的法律禁止该国公民直接或间接向特定国家的油气项目提供融资或投资,导致中国石油集团未将属于特定国家的境外油气项目注入本公司; (2)在《协议》签订后,中国石油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执行从而获取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或可导致竞争的业务机会。但该等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在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拥有的资源条件不落实或前景不明朗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 就上述事宜,2014年 6月 20日,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补充承诺:(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十年内,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等相关因素后可要求中国石油集团向其出售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且届时仍拥有的海外油气资产;(2)对于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后投资的海外油气资产的业务机会,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本公司的事先批准程序。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程序要求的前提下,中国石油集团将上述(1)项和(2)项中被本公司要求出售的海外油气资产出售给本公司。 除以上补充承诺外,中国石油集团已在《协议》中作出的承诺维持不变。 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作出的或者持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承诺事项。 1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 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2、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内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13、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标准守则》条文,在向各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确认已于本报告期内遵守《标准守则》内载列的所有标准。 14、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公司股本中的权益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指的相关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及淡仓,而该等权益及淡仓属应记录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所指的登记册或应根据《标准守则》由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者。 1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16、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蔡金勇先生、谢军先生及蒋小明先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 17、披露其他资料 除上述者外,《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32段规定予论述之其他事项,与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之资料比较无任何重大变化。 18、信息披露索引
19、环境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本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纳入发展战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防治污染,加强生态保护,致力于成为全球优秀企业公民。本公司部分下属公司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该等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及各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统一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对于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下属公司,也均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了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的信息公开。请参见相关网站的具体披露内容。 本公司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的理念,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清洁无污染作业应用率达100%;加大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强化现有污染治理装置运行管理,加快废水治理提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含油废物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公司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本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整体工作安排,持续推动清洁替代、放空气回收、密闭流程改造、地面系统优化、泄漏检测和修复等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积极开展油气田甲烷监测试点,并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约束,推动下属公司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本公司聚焦产业、消费、智力、就业等帮扶方向,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石油幸福乡村”建设行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资源优势,在乡村旅游、仓储运输等领域持续发力;实施“兴农”讲堂打造行动,开展农业知识送教下乡及网络培训;开展“加油宝贝”儿童健康保障项目,继续实施资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旭航助学”“阳光助学”项目,推进大病再诊断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20、员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拥有员工409,191名(不包括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人数239,552名)。 本集团按照对内公平、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要求,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薪酬制度,地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操作技术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此外,还对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实行了技术津贴、技能津贴制度。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收入,根据岗位层级、个人能力、业绩贡献等确定,并根据各相关因素变化适时调整。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将其作为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本集团员工培训以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岗位知识、安全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全面实施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培训工程”、操作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国际化人才“千人培训工程”四个人才培训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大规模开展人才培训,较好满足了本集团发展和人 才队伍建设要求。 21、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 6月 9日,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该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股东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和1项累积投票议案:以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通过并批准9项普通决议案,以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通过并批准 2项特别决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2年 6月 9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风险因素 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无法完全排除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中国政府对国内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如勘探和生产许可证的获得、行业特种税费的缴纳、环保政策、安全标准等。中国政府关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影响。 税费政策是影响本集团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中国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与本集团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进而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油气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集团从事广泛的与油气产品相关的业务,并从国际市场采购部分油气产品满足需求。国际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油气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而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3)汇率风险 本集团在国内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但仍保留部分外币资产以用于进口油气、机器设备和其它原材料,以及用于偿还外币金融负债。目前中国政府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行汇率产生差异,进而影响本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市场竞争风险 本集团的资源优势明显,在国内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本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内其他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和销售商。随着国内部分石油石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外大型石油石化公司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已成为本集团的竞争对手。本集团的勘探与生产业务以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在国内处于主导地位,但炼油化工及成品油销售业务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 (5)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本集团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均为估计数字。本集团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集团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定期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假设和变量,如技术和经济数据的质量与数量、本集团产品所适用的现行油气价格等,其中许多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致对本集团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6)海外经营风险 本集团在世界多个国家经营,受经营所在国各种政治、法律及监管环境影响。 其中部分国家并不太稳定,且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重要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进出口限制、监管法规不稳定等。 (7)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风险 近年来,石油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来自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一些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国内及区域性的协议签署生效。如果中国或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所在国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需求将可能带来 高额的资本性支出、税务支出、营运成本增加从而导致的利润减少、收入减少,同时战略性投资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8)安全隐患及不可抗力风险 油气勘探、开采和储运以及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生产、储运等涉及若干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或者危险的情况发生。随着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逐步扩大,本集团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 同时,近年来中国颁布实施的新法规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本集团已实行了严格的 HSE管理体系,努力规避各类事故的发生,但仍无法完全避免此类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本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有效治理。此外,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集团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 23、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24、其他重大事项 (1)报告期后重大事项 (a)2022年 8月 12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将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证券交易法”)等相关规定,申请自愿将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后续实际情况,在本公司满足证券交易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注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 H股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注册。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1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2-028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b)2022年 8月 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等专业公司更名的议案》,根据本公司新能源新材料战略规划,并结合专业公司发展定位,同意将本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更名为“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将本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更名为“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 上述分公司为本公司分支机构,并非本集团经营分部。 (2)中国持续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2022年 1月 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提出完善油气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力度。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在油气田区域内建设多能融合的区域供能系统。梳理天然气供气环节并减少供气层级。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加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推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 (3)中国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2022年 1月 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提出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强化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夯实资源接续基础。加快推进储量动用,抓好已开发油田“控递减”和“提高采收率”,推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力度。推动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研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天然气市场顶层设计,构建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完善天然气交易平台。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减少配气层级。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中国在高油价下对炼油企业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 2022年 6月 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185号),明确自发 布之日起,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每桶 130美元)时,对炼油企业实行阶段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调价周期(以 10个工作日(与成品油调价窗口期相对应)为一个周期计算)内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应调未调金额,补贴数量为炼油企业在调价周期内汽油、柴油实际销售量。政策持续时间暂定两个月,后续如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继续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将提前明确相关调控政策。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2年 4月 29日,刘跃珍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卸任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孙龙德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总地质师职务;李鹭光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段良伟先生加入本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焦方正先生被聘任为本公司总地质师,并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 2022年 5月 19日,付锁堂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家民先生、刘宪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兰建彬先生、何江川先生、金彦江先生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