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元琛科技(688659):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6:55:29 中财网
原标题:元琛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59 公司简称:元琛科技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元琛科技68865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蒯贇张晓宇
电话0551-663397820551-66339782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 路西侧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 合白路西侧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195,399,800.131,059,864,086.211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53,050,406.12656,470,819.41-0.5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70,726,311.37227,464,014.971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179,586.7128,860,239.34-3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440,032.9725,065,108.73-7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5,424,243.6344,896,726.44-178.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735.60减少2.8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10.21-47.6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10.21-47.6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7.486.39增加1.09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7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徐辉境内自37.0959,337,96059,337,96059,337,9600
 然人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海成长精选(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9.9615,936,077000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7.9312,695,16012,695,16012,695,1600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4.777,628,880000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016,422,040000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25,958,600000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3.615,780,280000
鲍劲松境内自 然人1.161,861,000000
上海瑞高煜方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031,655,28000质 押1,655,280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0.961,538,0001,538,0001,53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 梁燕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公司控股股 东徐辉先生为一致 行动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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