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高乐股份(002348):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6:11:48 中财网
原标题:高乐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高乐股份股票代码00234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马少滨陈锡廷 
办公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 东片168号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 东片168号 
电话0663-23480560663-234805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61,427,301.54183,651,628.91-1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236,967.13-35,553,563.70-6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57,902,710.87-36,113,351.16-60.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633,868.805,894,732.9546.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4-0.0375-61.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4-0.0375-6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6%-4.77%-4.3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851,208,242.49928,612,114.2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98,931,702.64653,608,384.65-8.3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0,26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興昌塑膠 五金廠有 限公司境外法人17.76%168,260,6000.00  
杨广城境外自然人8.20%77,630,86858,223,631  
普宁市新 鸿辉实业 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5.46%51,701,1010.00  
陈冰纯境内自然人4.89%46,318,0800.00  
王彦成境内自然人0.93%8,837,6000.00  
普宁市园 林文化用 品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0.68%6,400,0000.00  
普宁市新 南华实业 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0.64%6,104,0000.00  
毛韦明境内自然人0.50%4,744,9000.00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0.34%3,227,4460.00  
张子和境内自然人0.33%3,125,9160.00冻结3,125,91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园林文 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杨氏家族控制的企业,杨氏家族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包括杨镇欣先生、杨镇凯先生、杨广城先生、杨旭恩先生及杨楚丽 女士、杨康华女士。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上述十大股东中王彦成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814400股,存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因异度信息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业绩承诺方须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8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绩承诺
方相关业绩补偿款,公司已于2020 年 7 月23 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2020 年 9 月 1 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
52 民初 291 号,公司已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业绩承诺方名下资产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公司已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52民初291号和(2020)粤 52 执保 30 号《财产保全情况
告知书》,以及关于追加保全的(2021)粤 52 执保 2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由于部分资产的保全期限到期,
公司已申请续封,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2021)粤52执保49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
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已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
收到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52民初29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张子和、周芳、深圳市
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目前,被告方张子和、周芳、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
企业(有限合伙)和陈晓玲因不服前述裁定,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结果,公司将继续委托律师跟进该案件的审理工作。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旭恩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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