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69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2022年 5月 11日—2022年 11月 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2022年 5月 27日—2022年 11月25日)。2022年 5月 20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其计划减持数量同比例变更为 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699%。 2022年 8月 26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可交易之日起,截至 2022年 8月 26日,汤同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 本次减持计划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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