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北京文化(000802):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2-35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进展的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阳长生天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世纪长生天”)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就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包含《封神一》、《封神 二》、《封神三》三部影片)开展合作(详见 2017年 3月 17日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 2017- 014)。2017年 6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签署了《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约定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 2、2020年 1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无锡封神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署《〈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世纪长生天不参与投资《封神三部曲》且协议书中相关权利全部由东阳长生天享有、义务全部由东阳长生天承 担。 3、2021年 4月 22日,公司披露《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为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压力,公司分别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封神一〉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二〉投 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三〉投资份额转让协议》,转让《封神一》、《封神二》、《封神三》三部影片各 25% 份额,转让价格均为 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 6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转让款 5.5亿元。 《封神三部曲》于 2018年 9月 5日正式开机,截止目前影片外景拍摄已基本全部杀青,第一部后期已制作完成,正 在送审阶段,具体上映时间以公映时间为准。 二、关于高览投资基金的情况 1、2015年 4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高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关于参与认购北京文化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高览慧达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高览投资有限公司,以 发展的步伐,寻找新的投资标的,公司参与认购高览文化发起设立的北京高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 览投资基金”)(详见 2015年 4月 29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2、2018年 5月,公司与高览文化和高览投资基金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至 2020年 5 月 31日,并重新约定了投资收入分配及亏损分担条款。 3、2020年 5月,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同意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 3个月至 2020年 8月 31日,并尽快按照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退伙工作。 4、2020年 10月 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投资基金的议案》,鉴于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届满,同意清算并注销高览投资基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已收回全部实缴出资款,高览投资基金已取得了北京市门头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并完成全部清算注销工作。 三、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的情况 1、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98.6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持 有的2,640万股公司股票和新疆嘉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疆嘉梦”)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 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披露拍卖股份合计3,9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50%(详见2022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2、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金宝藏持有的公司股票298.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两次拍卖均已流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640万股公司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69%)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已被撤回,撤回原因为处置权移交首封法院(详见2022年4月 6日和5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金宝藏持有的298.6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变卖。2022年6月30日,本次变卖由用户姓名王贤购竞得上述股份,成交价格为14,228,978元。本次权益变动 后,西藏金宝藏持有公司股份34,869,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详见2022年6月14日、7月1日和7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3),《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9,《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新疆嘉梦持有的 1,0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进行公开拍 卖,本次拍卖由用户姓名王晨波竞得上述股份,拍卖成交价格为31,730,000元(详见2022年6月22日《关于股东司法 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暨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7))。 4、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嘉梦减持预披露《告知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627,6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2.5%。7月20日,公司收到新疆嘉梦 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新疆嘉梦累计减持股份 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详见 2022年 6月 10日和 2022 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22),《关于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西藏金宝藏持有公司股份 34,869,034股,占公司总股本 4.87%;新疆嘉梦持有公司股份13,672,695股,占公司总股本1.91%,西藏金宝藏与新疆嘉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541,729股,占公司 总股本6.7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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