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联明股份(603006):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联明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06 公司简称:联明股份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徐涛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羽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影响,加之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导致本报告期业绩受到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包括两部分业务,分别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 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公司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指构成汽车白车身的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包括轮罩总成、柱类总成、天窗框总成、后端板总成、衣帽板总成、尾灯支架总成、侧围总成和中通道总成等。公司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公司也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客户,目前已成为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并已承接到新车型订单。 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器具业务和冷链物流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汽车零部件包装等第三方供应链综合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包装器具业务、冷链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经营模式分别如下: 1.公司车身零部件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销售、研发、采购、生产四个环节。在销售环节,公司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商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参与整车商新车型项目的招标,新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即意味着未来产品的销售已经确定,后续的销售工作主要是获取客户订单、按照订单供货、销售回款及销售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主要是将承接的新产品进行开发,通过工艺设计、工装开发、样件试制、生产件批准等环节,最后实现产品的批量量产。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原辅材料及外购标准件,通过供应商的选择、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采购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生产环节,公司主要是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工艺,按照客户质量、数量、时间等要求实施生产制造,保证客户产品的供应。 2.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业务方案的编制与相对应的商务报价参与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标,项目中标之后,公司即根据商务方案为客户提供对应的产品和服务,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三)行业情况 1.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子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整车的配套,目前主要配套于乘用车市场,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是乘用车市场的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生产供给受到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等影响,加之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爆发,对我国汽车产业供应链造成一定冲击。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1,211.7万辆和 1,20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7%和6.6%。 对于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的乘用车市场,受政策促进效应明显,2022年上半年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1,043.4万辆和 1,035.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6.0%和 3.4%,产销结束下降,总体恢复到正常水平。 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汽车行业在面临多方面困难的同时,上半年依然展现出了一定的韧劲。展望下半年,在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促进消费的细则的支持下,乘用车市场回暖的势头有望进一步加大。 2.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基于物流行业,2022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多点散发的疫情,我国物流全行业攻坚克难,呈现平稳运行。在工业、民生消费等领域带动下,物流需求得到有效改善,市场规模呈现良好增长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 159.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3.1%,物流需求总体呈现稳定恢复态势。其中,对于公司目前物流业务相关性较大的工业物流品,2022年1-6月总额 141.4万亿元,同比增长 3.4%,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 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的核心竞争优势: 1.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出色的技术研发团队,产品开发经验丰富;拥有优秀的产品开发能力,具备 CAE分析能力、先进的模具开发能力以及与整车厂同步开发产品的能力;公司具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应用能力,包括高强钢的冲压与焊接、铝板的冲压、铆接和焊接、中频交直流焊接工艺等;具备自动化应用开发能力,焊接、冲压均实现自动化应用。 2. 产品质量与试验检测能力优势 公司严格执行 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公司建立有实验室,保证了产品质量和新产品试制水平。 3. 客户资源与区位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其均为行业内领先企业,具有良好信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的生产基地均靠近或位于客户的主机厂园区,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具备快速响应能力。 4. 生产工艺优势及经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和研发积累,掌握了冲压与焊接的核心生产工艺,工艺经验、生产经验丰富,生产效率及产品的得料率、合格率、稳定性等指标都处于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先进的循环物流器具管理模式 循环物流器具管理是国际上汽车整车制造商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采用的一种较为先进的物流器具管理模式,是对物流器具进行的精益化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晨通物流是国内最早从事循环物流器具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企业,目前晨通物流已掌握循环物流器具管理的核心管理模式。 2. 包装器具的业务优势 公司下属子公司联明包装是国内较早专门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相关业务的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经验,是国内少数具有整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能力的服务提供商之一。联明包装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拥有其他包装器具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竞争壁垒。 3. 团队优势 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发展过程中,培养出了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熟悉精益理念和精益管理模式,供应链管理经验丰富。 4. 行业整合优势 经过资产整合,公司已具有提供覆盖物流产业上下游的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目前,公司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主要客户集中在汽车行业,公司制造与物流的协同发展提升了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爆发,对我国汽车产业供应链造成一定冲击,3月中下旬至 4月,汽车产销出现断崖式下降,对汽车行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上半年我国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汽车零部件收入减少引起成本的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下降相应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海疫情发生停工损失。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较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疫情期间研发投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下降对应的收款减少及票据到期支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金额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借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理财产品本期赎回。 (3) 应收票据:主要系收入减少,期末应收票据减少。 (4) 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供应链服务采购款减少。 (5)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留抵扣额减少。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本期增加投资,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投资状况分析。 (7) 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预收款项税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烟台万事达金属机械有限公司 烟台万事达成立于 2009年 6月 3日,2009年 12月被公司收购 100%股权后,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烟台万事达注册资本 1,800万元,住所为烟台市福山区延峰路 13号。烟台万事达的经营范围是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自有场地出租。截止报告期末,烟台万事达(含“烟台众驰”)总资产 227,725,576.21元,净资产 85,529,775.40元,报告期营业收入 63,816,901.53元,净利润-2,383,685.50元。 (2)沈阳联明机械有限公司 沈阳联明成立于 2013年 6月 4日,注册资本 2,000万元,住所为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南路 26号。沈阳联明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具的研究、设计、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截止报告期末,沈阳联明总资产 114,654,431.97元,净资产 35,296,709.16元,报告期营业收入 7,141,361.11元,净利润-4,962,774.37元。 (3)武汉联明机械有限公司 武汉联明成立于 2013年 9月 10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住所为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 58号。武汉联明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模具的技术研发与转让。截止报告期末,武汉联明总资产 198,048,313.45元,净资产 83,629,515.30元,报告期营业收入 68,154,098.79元,净利润 90,924.48元。 (4)上海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 晨通物流成立于 2004年 5月 28日。2015年 11月,公司向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发行股份购买晨通物流 100%股权后,晨通物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晨通物流注册资本 5,0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川路 200号。晨通物流的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办公用品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汽车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截止报告期末,晨通物流(含“武汉晨通”)总资产 152,506,226.14元,净资产 123,718,402.43元,报告期营业收入88,552,187.87元,净利润 18,040,500.10元。 (5)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 骏和实业成立于 2013年 3月 12日。2017年 11月公司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骏和实业 51%的股权。报告期末,骏和实业注册资本 34,010万元,住所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 C3区。骏和实业的经营范围是工业厂房、工业基础设施、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截止报告期末,骏和实业(含“金三国际物流”、“天津四季”)总资产 608,678,813.14元,净资产 573,688,335.85元,报告期营业收入 37,574,993.58元,净利润 6,575,287.60元。 (6)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联明包装成立于 2013年 9月 9日。2021年 6月,公司向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联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 57号。联明包装的经营范围是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木制容器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截止报告期末,联明包装(含“上海包装”、“烟台联驰”)总资产 277,596,213.06元,净资产 201,636,648.54元,报告期营业收入 99,278,583.48元,净利润23,191,846.65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汽车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性产业,也是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为进一步扶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并鼓励汽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及重组整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但随着汽车销售数量及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能源、环境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出台了限制性措施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如未来汽车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风险 综合考虑到整车制造商客户的实力、信誉,与其合作的可持续性及物流成本等因素,本公司在发展初期重点开发客户较为单一,目前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重点客户开发导向也使得本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如重要客户订单转移或经营状况、相关产品竞争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板材,主要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且公司对于车用板材等原材料的议价能力较弱。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毛利水平带来影响。截至目前,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对公司车身零部件业务经营造成了很大压力,若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回落,考虑原材料涨价的滞后影响因素,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及业务替代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的车身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除本公司外,还有其他公司,公司与这些公司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一方面这种竞争可能降低产品价格,导致产品毛利率缓慢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如公司产品及服务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重大风险,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新订单的投标竞价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存在被其它车身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5、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我国局部地区再次爆发新冠疫情,疫情及防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各地防控政策,以及疫情对汽车行业及公司客户的影响情况。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7月 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罗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罗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罗芳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罗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上述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职责。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冲压、焊接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音。公司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符合国家标准。 1、废气: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冲压、焊接等,会产生少量废气烟尘。公司配置袋式除尘设备、焊接净化器等相关处理设备,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生产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厕所粪便废水等,经化粪池、净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性固废包含废矿物油、费油桶及油漆桶。部分废矿物油经滤油机过滤后循环使用。其他污染性固废由公司相关人员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 公司主要产生噪音设备为冲压机床和焊接设备。公司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同时公司通过各种治理措施降低厂区噪声污染,公司厂界噪声低于 55dB(A)-65dB(A)的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坚持低碳环保的生产经营理念,通过一系列节能减耗措施有效降低资源及能源消耗,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同时推动绿色发展,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能源:公司积极使用光伏发电代替传统能源,建设运营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极大降低了电能的使用,进一步减少公司的碳排放。 生产:公司选用低能耗设备设施,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专用生产设备均符合产业准入标准;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实际运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照明:公司厂房照明设计根据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要求及不同光源的特点,采用分区、分组措施:部分车间和厂区优先采用天窗采光利用自然光照明;厂区及办公区域等场所采用LED等节能安全的照明灯具,有效降低了能耗。 绿化:公司绿植种类丰富,并定期进行绿化维护,保持绿化水平,有效吸收排放的二氧化碳。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