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苏州龙杰(603332):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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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8:27: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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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龙杰: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32 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席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玉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半年度报告文本。 |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文件均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苏州龙杰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龙杰投资、控股股东 | 指 |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中伦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公证天业 | 指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聚酯纤维 | 指 | 由二元醇与二元酸或 ω-羟基酸等缩聚而成的
聚酯线型大分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包括聚
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纤维、聚对苯
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
酸丁二醇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
酯(PEN)纤维等 |
涤纶 | 指 | 聚酯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是我国对聚对
苯甲酸乙二酯纤维的商品名称 |
PTT纤维 | 指 | 以 PTT聚合物为原料生产各种 PTT纤维长丝
和短纤维。PTT纤维保持了 PET纤维的基本
优点,即尺寸稳定性、电绝缘性和耐化学药
品性等,同时又具有 PET纤维不具备的性能,
如优良的回弹性、柔软性、染色性等 |
新型聚酯纤维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
苯二甲酸丁二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
乙二酯(PEN)纤维等 |
旦(D) | 指 |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9,000米长
的纤维或纱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
纤维或纱线越粗 |
合成纤维 | 指 | 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
合成高分子化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
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
化学纤维 | 指 | 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化学处
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
人造纤维 | 指 | 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为原料,
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
品有粘胶纤维、醋酯纤维等 |
差别化纤维 | 指 | 通过化学、物理及工艺等方式改性,以改进
服用性能为主,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
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有差别的纤维
新品种 |
有光、半消光、全消光 | 指 | 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
如果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为大有光纤维,
加入小于 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
2.5%为全消光纤维 |
PTA | 指 | 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
无毒、易燃,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
火即燃烧 |
MEG、EG | 指 | 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
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
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
剂以及炸药等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 PTA和 MEG
为原料经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
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 PET短
纤和 PET长丝 |
PT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取得产业化开发成功的新型高分子材
料 |
FDY | 指 | 全拉伸丝,英文名称为 Fully drawn yarn,
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利用纺丝拉伸
一步法生产的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
化纤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
于纺织加工 |
POY | 指 | 预取向丝,英文名称为 Pre-orientied yarn
或者 Partially oriented yarn,是经高速纺
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
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
DTY | 指 | 拉伸变形丝,又称加弹丝,英文名称为 Draw
textured yarn,指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
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工后的成品丝 |
PBT | 指 | 聚 对 苯 二 甲 酸 丁 二 酯 纤 维
(Polybutyleneterephthalatefibre)的简称,由高
纯度对苯二甲酸(PTA)或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DMT)与 1,4-丁二醇酯化后缩聚的线性聚合
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短纤和长丝。 |
再生纤维(涤纶) | 指 | 用回收的瓶、片为原料,经清洗、干燥、熔
融、纺丝等工序生产的涤纶短纤维、涤纶长
丝。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苏州龙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zhou Longji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席文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15600 |
公司办公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00 |
公司网址 | www.jslongjie.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苏州龙杰 | 603332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63,168,943.75 | 430,526,255.31 | 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888,154.45 | 14,709,370.81 | -26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1,955,634.39 | 4,448,954.47 | -81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994,044.84 | -30,316,723.48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95,917,575.38 | 1,355,487,129.83 | -4.39 |
总资产 | 1,549,239,876.05 | 1,637,282,324.51 | -5.3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
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2 | -2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2 | -21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9 | 0.04 | -57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8 | 1.09 | 减少2.8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38 | 0.33 | 减少2.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62.4%,主要原因:本期受国内疫情影响,市场行情不景气,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原料成本大福上涨,产品毛利率降低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18.27%,主要原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3、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16.67%,主要原因:本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575%,主要原因:本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712.9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0,671.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25,623.8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73,570.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3,672.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8,067,479.94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2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特别是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俄乌冲突导致的能源上涨,世界纺织产业链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化纤消费结构的变化,对化纤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国际原油价格出现迅猛上涨,原材料价格也出现巨幅波动,国内经济复苏缓慢。
从聚酯纤维环节来看,整体运行受到冲击,生产和流通环节被严重干扰,消费需求受到影响。市场近几年来的景气周期弱化,行业投资增速放缓,新增产能下滑,行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竞争进一步加剧,石化产品价格上升比较明显,纺织行业受到疫情、地域政治冲突等多重挑战。
报告期内,切片纺市场新增产能不多,主要是差别化品种。由于疫情反复,整体开工负荷有所下降。优秀的切片纺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优势,更加专注于差别化产品的开发,满足并引领下游面料及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需求,例如不断开发“五仿”(仿棉、仿麻、仿毛、纺丝、仿皮)纤维,特别是高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包括弹性纤维和新型超/极细纤维等在内的功能性纤维以及利用生物基原料或回收再生原料等生产的环保型纤维等。在我国消费不断升级,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大背景下,切片纺工艺通过不断研究开发、生产差异化特色纤维,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的周期性、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具体如下:
1、行业的周期性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的地域性
我国的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几省市。
3、行业的季节性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PTT 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涵盖了 FDY、POY、DTY 复合丝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的规格型号丰富,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坚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料在舒适、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在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制造技术方面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不断致力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多年来一直注重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人才引进和资金投入。
总体上来看,公司的研发及技术优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以消费市场需求为导向,深耕细分市场领域,通过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开发出一系列精细化、差别化、高附加值的新型聚酯纤维长丝产品,包括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超细旦吸湿性PTT纤维、全消光超细 PTT 纤维、超细旦再生环保纤维等高新技术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低碱量仿麂皮纤维等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系列产品规格种类丰富,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国家专利六十余项,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3项国家标准和十多项行业标准,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精细化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荣获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荣誉。公司的多项产品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品开发贡献奖及科学技术进步奖。
(2)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公司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制订了《海岛涤纶牵伸丝》、《三维卷曲涤纶牵伸丝》、《有色海岛涤纶预取向丝》、《高收缩涤纶牵引丝》、《有色海岛涤纶低弹丝/高收缩涤纶牵伸丝混纤丝》等行业标准,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订或修订了包括《化学纤维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化学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化学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等在内的国家标准及包括《合成纤维变形丝卷缩性能试验方法》、《海岛涤纶预取向丝》、《海岛涤纶低弹丝》、《弹性涤纶牵伸丝》、《异形涤纶牵伸丝》、《高收缩涤锦复合牵伸丝》、《无扭矩混纤涤纶低弹丝》等在内的行业标准,上述标准均已通过评审并经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发布或实施。
2、 产品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及产品创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已有产品的性能,并结合市场需求及流行趋势开发新产品。近年来,公司先后开发出仿羊毛/仿兔毛纤维、低碱量海岛纤维、PTT 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满足市场需求、引领发展趋势的特色产品。公司产品的规格种类丰富、品质优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 PTT 纤维等产品在国内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居于前列。
公司自主开发的仿羊毛/仿兔毛纤维生产的织物在视觉、触感、风格等方面与皮草十分接近,效果逼真,对价格较高的腈纶纤维具有替代作用;低碱量海岛纤维能节约原材料水溶性切片的耗用量,并减少后道处理过程中的污水排放,更为绿色环保;PTT 纤维具有良好的拉伸回弹性、较低的模量及低温染色性等特点,且作为生物基化学纤维,具有环境友好、原料可再生等优势,公司的上述产品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3、 品牌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及其产品多次荣获“江苏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奠定了公司在聚酯纤维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4、 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从业经历,行业经验丰富。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采取多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完善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了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5、 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江苏张家港市,地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目前纺织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区域之一。公司紧邻吴江、常熟、盐城等化纤纺织品市场,距绍兴轻纺城、钱清轻纺原料城、海宁经编产业园等产业聚集地仅两至三个小时的车程。优越的地理位置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迅速获得行业发展资讯,加强与客户的深度合作,改善建立市场快速反应机制。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国内疫情多地散发,管控升级,生产、流通等环节秩序受到干扰。外部环境来看,俄乌冲突导致全球能源、农业等相关供应链领域短缺矛盾进一步激化,各国政府面临巨大通胀压力。全球供应链紊乱,航运价格居高不下,整体消费需求被抑制,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迅猛,聚酯产业链上游竞争进一步加剧,聚酯原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推升公司产品成本。总体而言,市场基本面出现弱化,竞争愈发激烈,消费不振,行业整体增速回落。
面对不利挑战,报告期内,公司严密稳妥地做好疫情防疫工作,突出强化安全生产。公司苦练内功,强化产品研发和推广;强化基础管理,确保各条线工作扎实有效、规范持久;细化经营目标、合理提高产品价格;完善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调整非生产性人员降本节支;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监督体系、引进及培养公司所需专业人才,充实管理团队,提升团队执行力,推动公司各方面规范化,促进公司管理层次和效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仿皮草纤维原创开发保持领先,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仿麂皮纤维质量升级成效显著;一批新型复合纤维成功开发推广与储备;PTT纤维的市场占有率继续位居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3,168,943.75 | 430,526,255.31 | 7.58 |
营业成本 | 448,012,855.97 | 385,336,553.20 | 16.27 |
销售费用 | 3,279,564.93 | 2,653,719.61 | 23.58 |
管理费用 | 18,854,353.64 | 14,263,935.70 | 32.18 |
财务费用 | -1,279,034.61 | -2,342,707.5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5,043,171.20 | 21,586,860.41 | 16.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994,044.84 | -30,316,723.4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46,901.44 | 40,674,131.99 | -54.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30,673.14 | -13,783,406.1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折旧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折旧及摊销、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9,946,920.71 | 10.32 | 279,068,923.97 | 17.04 | -42.69 | 主要系本期 |
| | | | | | 存货储备增
加及经营性
现金流入减
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3,381,910.62 | 0.22 | 820,097.34 | 0.05 | 312.38 | 主要系期末
应收回的应
收款增加所
致 |
应收款项
融资 | 6,407,656.30 | 0.41 | 4,972,766.65 | 0.30 | 28.85 | 主要系本期
收取的应收
票据增加所
致 |
预付款项 | 14,356,687. 92 | 0.93 | 20,463,323.48 | 1.25 | -29.84 | 主要系期末
预付的材料
款项减少所
致 |
存货 | 328,870,900.41 | 21.23 | 223,686,878.14 | 13.66 | 47.02 | 主要系本期
库存商品增
加所致 |
其他流动
资产 | 4,121,167.64 | 0.27 | 7,128,663.63 | 0.44 | -42.19 | 主要系期末
预缴企业所
得税及待抵
扣进项税减
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519,332,657.13 | 33.52 | 447,601,840.40 | 27.34 | 16.03 | 主要系本期
募投项目设
备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6,967,255.90 | 0.45 | 77,432,019.24 | 4.73 | -91.00 | 主要系本期
募投项目设
备转固所致 |
递延所得
税资产 | 5,779,125.88 | 0.37 | 1,625,421.36 | 0.10 | 255.55 | 主要系本期
可抵扣亏损
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301,000.00 | 0.02 | 14,829,616.61 | 0.91 | -97.97 | 主要系本期
预付的设备
款项减少所
致 |
应付账款 | 34,859,896.45 | 2.25 | 57,808,298.58 | 3.53 | -39.70 | 主要系本期 |
| | | | | | 支付部分工
程尾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21,209,072.13 | 1.37 | 32,753,148.05 | 2.00 | -35.25 | 主要系预收
的货款减少
所致 |
其他流动
负债 | 19,302,754.82 | 1.25 | 43,090,098.95 | 2.63 | -55.20 | 主要系预收
的货款减少
导致预收代
转销项税减
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891,751.56 | 票据承兑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7,211,953.40 | 票据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5,280,000.00 | 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29,990,572.21 | 贷款及票据抵押 |
无形资产 | 6,764,654.52 | 贷款及票据抵押 |
合计 | 89,138,931.69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2年 5月 20
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 21
日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
号 2022-03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卢晓瑜 | 财务总监 | 离任 |
景丹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注:2022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景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卢晓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聘任景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等。公司建设了包括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旋风分离器、油烟净化器等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经环保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危险废弃物按环保部门规定进行申报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20500750044854E001V。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或污染事故。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的环保设备包括隔油池、在线监测仪等废水处理设施设备,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旋风分离器、油烟净化器等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危险废弃物设置了专门储存地点,并按规定贴有标明危废特征的标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的建设项目均执行了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均已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文件,备案号为:320582-2020-127WT。公司按计划每年进行了环境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员工掌握了相关知识和应急防范措施。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公司按国家排污证要求开展水、气、噪声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废水排放建有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政府主管部门相应的监控系统。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因环境问题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注:公司8月份收到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无其他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了包括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旋风分离器、油烟净化器等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经环保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危险废弃物按环保部门规定进行申报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新型高效节能设备,对生产线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间断性负载调整至晚上谷电运行。同时,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使用自动避峰系统,通过智能系统重新分配峰谷电的运行时间,达到节电目的。
公司部分产品已使用生物质基高分子材料替代原始石油基材料,还有部分产品采用再生原料,此类产品已取得 GRS认证。
公司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中水处理效能并加大中水作为冷却水系统循环补充水源的使用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控股股东龙杰
投资、实际控
制人席文杰、
席靓 | 本方/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苏州龙
杰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
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
苏州龙杰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此外,本方/本人承诺:1、
将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
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
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苏
州龙杰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
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方/本人其他关联
企业不从事与苏州龙杰相同、相似或可
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3、不投资
控股于业务与苏州龙杰相同、相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4、不向业务与苏州龙杰相
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
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机密;5、如果未来本方/本人拟从
事的业务可能与苏州龙杰存在同业竞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 | 争,本方/本人将本着苏州龙杰优先的原
则与苏州龙杰协商解决。本方/本人承诺,
如果本方/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苏州龙
杰带来经济损失的,本方/本人将对苏州
龙杰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同时本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
取得的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本承诺函
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方/本人作为
苏州龙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
间持续有效。 | | |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控股股东龙杰
投资、实际控
制人席文杰、
席靓 | 为了减少及规范苏州龙杰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人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本人
将尽量避免与苏州龙杰发生关联交易,
并促使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避免与苏州
龙杰发生关联交易。如果本公司/本人或
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与苏州龙杰之间的
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时,本公
司/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规则、苏州龙杰章程的
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
违反前述承诺事项,苏州龙杰将及时公
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本公司/本人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
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
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账
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苏州龙
杰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苏
州龙杰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本人签署之日起生
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与苏州龙杰无任何
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龙杰投资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
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自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席文杰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自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 |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
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 | | |
| 股
份
限
售 | 席靓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
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自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王建荣、何小
林、曹红、关
乐、王建新、
潘正良、黄素
祥、徐志刚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
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自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陈建华、陆华、
马冬贤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自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股
份
限
售 | 杨小芹、赵满
才、钱夏董、
秦娅芬、倪建
康、夏建春、
周颉、徐宏、
陆惠斌、陈英
武、惠德忠、
包连英、刘元
芳、宋拥军、
曹伟、袁亚琪、
丁丽华、张新
洪、宋少丰、
蔡永生、范勇、
王建华、张洪
保、陆建南、
郁建良、陆建
忠、陆云、黄
利彬、赵卫星、
李清华、陶振
丰、钱江东、
席文亚、席建
华、徐小夏、
徐红星、葛建
军、钱建栋、
史永娟、惠珍、
刘虎易、黄向
阳、许经毅、
顾顶飞、马洪
新、曹丰、俞
峰、常红、顾
健亚、刘强、
姚建明、黄静
芬、黄雅彬、
王洪英、周凌、
卢晓瑜、瞿卫
华、陆志贤、
席颂开、许晓
英、惠能、瞿
新立、石兵、
陈亚琴、王建
英、蒋勰、王
芳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承诺
日期:
首发
前期
限:自
公司
上市
A股
起满
36个
月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龙杰
投资 | 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
减持股票的,本方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至
锁定
期满
后两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本方所持发行人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
调整。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
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
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
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 年 | | | | |
| 其
他 | 席文杰、何小
林 |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
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如违反前述承诺事
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 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
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
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赔偿损失。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至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席靓 |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 承诺
时间:
首发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 |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
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如违反前述承诺
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
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
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
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赔偿损失。 | 前,期
限:至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 | | | | |
| 其
他 | 杨小芹、赵满
才 |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按照市场价
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
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如违反前述承诺事
项,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日内将前述收益
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
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
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
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至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 | 是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公司及公司的
控股股东、董
事(独立董事
除外)及高级
管理人员 |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性,公司
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项出
具了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
项提示、一、(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
案及承诺”。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 为降低因本次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招
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五)关
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
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
措施的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
提示、一、(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
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
见招股意向书“十一、(二)发行人执行
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
度改革情况”。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 其
他 | 发行人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了相关承诺,
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回购新股、
赔偿损失的承诺”。 | 承诺
时间:
首发
前,期
限:长
期有
效 | 否 | 是 | 不
适
用 | 不
适
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增减(+,-) | | | |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 发行
新股 | 送
股 | 公积金转
股 | 其
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893.8 | 100 | - | - | 4,757.52 | - | 4,757.52 | 16,651.32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893.8 | 100 | - | - | 4,757.52 | - | 4,757.52 | 16,651.32 | 1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1,893.8 | 100 | - | - | 4,757.52 | - | 4,757.52 | 16,651.32 | 100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