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晨科技(300542):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 3月 9日、2022年 3月 11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被质押股份分别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023)。 2、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21年 2月 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 [2021] 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于 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2月 2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4号,自 2021年 12月 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 p://www.cninf o.com.c n)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2- 028)。 3、公司于 2022年 4月 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年 5月 17日召 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为:公司以 2021年 12月 31日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总股本 300,056,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 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05,605.9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形,造成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2年 6月 24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2022年 5月 18 日、2022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 o.com.cn)上刊登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 02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4)、《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044)、《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2022-046)。 4、2022年 6月 22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张燕生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进行延期购回并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2022-04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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