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邦科技(300736):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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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0:37: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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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百邦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铁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HEN LIYA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CHEN LIYA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0
备查文件目录 .................................................................................................................................... 89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1年 1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百邦、发行人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海百邦 | 指 | 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倚盛(上海)信息科技咨询
有限公司 |
山西凯特 | 指 | 山西凯特通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闪电蜂 | 指 | 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达安世纪 | 指 |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悦华众城 | 指 | 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百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36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百邦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YB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YBON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铁峰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CHEN LI YA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
C座 19层 | |
电话 | 010-64775967 | |
传真 | 010-64775927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15,988,057.93 | 185,517,404.42 | -3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101,575.90 | 5,593,014.77 | -40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3,465,664.68 | 5,090,689.10 | -364.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872,295.18 | 16,402,462.07 | -202.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4 | -4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4 | -4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0% | 2.74% | -13.8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11,465,433.34 | 239,806,038.21 | -11.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7,274,006.14 | 160,458,223.03 | -14.45%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843.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38,008.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账面浮亏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35,940.97 | |
合计 | -3,635,911.2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与电子商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手机维修服务、
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增值服务、手机保障服务以及其他手机相关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
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覆盖手机“买-用-修-换”全生命周期的售后服
务,向大型手机品牌厂商提供稳定、无忧的售后支持,并努力成为中国 3C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
融合的综合服务供应商。
从 2009年至今,公司作为苹果公司授权售后服务商已超过 13年。
公司业务范围遍布全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在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湖北、湖
南、河南、山西等 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有 128家手机售后服务连锁门店,累计发展加盟门店超 2,800家。
(二)公司主要产品
经过多年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经营积累,公司已逐步形成了手机维修业务、商品销售与增值服务和电子商务三大板块
的综合服务体系。
1、手机维修业务
手机维修业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的授权下,公司通过实体门店或上门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保内
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
(1)保内维修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通过专业检测和判断,为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消
费者提供免费的原厂整机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手机品牌厂商收取劳务费用。
(2)保外维修服务
保外维修服务,是指在手机品牌厂商授权下,公司为不符合手机品牌厂商保修期内维修政策的消费者,提供原厂整机
更换或配附件维修服务,并向消费者收取相应的硬件成本及劳务费用。
2、商品销售和增值业务
(1)商品销售业务
商品销售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下属门店为消费者或加盟商提供手机保护壳膜、移动电源、蓝牙耳机、数据线、便携式
音响、充电器等高品质手机周边产品的业务。自有品牌“UKER”、“百邦致生活”系列涵盖了手机壳、膜、移动电源等产品。
(2)增值业务
为满足消费者对增值业务的需求,公司推出多项服务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智能手机“买-用-修-换”综合解决方案。
3、电子商务业务
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连接线上和线下手机服务各业务主体,开展二手机回收及销售、手机保障和
商品销售等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开通直播电商业务,为二手机回收业务及线下门店维修进行导流,
成为新的流量入口。
(1)二手机回收、销售及手机保障业务
公司通过二手机经销商、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等渠道回收二手机,经过专业检测并附加手机延保服务后,借助电
商平台及区域二手机经销商销售。
为满足消费者对手机保障服务的需求,公司提供手机碎屏保障产品及二手机保障服务产品。消费者或经销商在闪电蜂
电商平台购买相关保障产品,当手机屏幕出现保障需求时,可通过闪电蜂电商平台实现产品激活、用户出险报修,在线下
门店完成核保检测并获得相产维修服务。
(2)商品销售业务
公司十几年的发展,在供应链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公司经销、代销、及自有品牌产品,在质量、成本方面,均具有
一定的优势。公司利用在供应链方面的优势,赋能加盟商及合作伙伴,持续发展对加盟商及合作伙伴的销售业务。
(3)联盟业务
为了整合行业资源,规范和提高小微手机维修商的经营服务能力,公司于 2019年启动联盟业务,通过供应链、培训、
管理、品牌、订单等多方面为加盟商赋能。基于对加盟商业务场景和痛点的深度洞察,公司开发推出了“闪电蜂商家”SaaS
系统,并向加盟商开放使用,使加盟商在管理“人-货-场-单”等多个方面获得有效的运营和管理工具。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联盟业务的发展
基于对手机维修市场“小、散、乱”的特点,与消费者需要“高品质、稳定可靠”的服务这一现象的洞察,公司于 2019年
启动了联盟业务,以百邦、闪电蜂连锁品牌运营,通过发展与加盟伙伴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场。三年的实践,基本验证了
我们对于市场的判断,同时,公司在联盟业务的 IT系统、供应链赋能、在线营销方面的能力,也在持续增长。苹果 IRP原
厂维修业务引入到闪电蜂连锁,更是对联盟业务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2、运营管理持续优化
公司持续投入于门店运营管理优化,主要包括系统建设、流程优化和训练体系发展,通过系统、流程和人才的复制与
持续优化,推动门店关键运营指标的改善,进而带来业绩的增长。这些运营管理体系,经过调试,可以同步应用于联盟门
店,帮助联盟伙伴实现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高效的顾客响应及网点覆盖能力
公司的服务覆盖范围包括线下和线上两部分,线下通过自营门店及加盟商门店,覆盖全国 30个省和直辖市、170个城
市,随着加盟店的持续拓展,线下服务的覆盖范围还在继续增长。
2、结合人、供应链、IT系统的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积淀,形成了系统化复制人才的管理体系,公司维修工程师和服务顾问上岗前均经过专业培训、演
练和认证,全部上岗维修工程师均经过苹果 ACiT认证。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可实现人工和系统的结合,实现配件、
附件的周转率和缺货管理的有效平衡。公司 2014年上线的自有维修管理系统 BOMS,历经数百次升级,可以管理从受理、
到诊断、维修、取机、评价、人员绩效的全程追踪,可以与厂商的全球服务系统实时同步,并与公司的供应链、财务形成
无缝对接。公司历经十多年打造的,结合了人员发展、供应链管理、和 IT系统的运营体系,是公司独特的竞争力之一。
3、供应链能力
公司与领先品牌战略合作,形成了在屏幕、电池等维修配件上的独特供应链优势。同时,基于公司对手机周边产品市
场的理解,于 2020年形成了涵盖充电器、移动电源、壳膜、数据线、蓝牙等全系列手机周边产品在内的百邦致生活自有品
牌手机周边产品供应链,并借助渠道拓展、门店拓展、供应商优化,进而实现供应链持续升级。
4、标准化的服务交付能力
公司在门店经营、电商销售平台的管理上,均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化服务流程、运营规范及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到人,
通过音视频监控等手段,使全流程环节可追踪。
5、领先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连锁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对公司的信息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始终注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在行业
内首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门店的垂直管理。公司在采用 BOMS门店管理系统和 SAP财务管理系统对公司业务和财务
实施信息化管理之后,又上线了用友管理系统,新系统联通了线上线下业务,实现了对多终端、全业务的系统化覆盖,可
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帮助各级管理人员自动化数据分析,及时作出有效决策。
6、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手机维修行业领导品牌,是手机维修行业唯一一家 A股上市公司,历经 15年发展,“百邦”品牌已成为手
机维修行业的知名品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通过品牌赋能,帮助联盟业务中小合作者有效提升了维修服务
质量和运营效率,达到双赢目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15,988,057.93 | 185,517,404.42 | -37.48% | 公司战略性减少了新机销售业务,本
报告期 3-5月受到疫情反复、供应链
中断影响, 门店维修收入减少 |
营业成本 | 98,796,758.98 | 153,156,110.21 | -35.49% | 公司战略性减少了新机销售业务导致
新机销售成本同比下降;本报告期 3-5
月受到疫情反复、供应链中断影响,
门店维修成本相应减少 |
销售费用 | 10,737,493.20 | 11,464,083.46 | -6.34% | |
管理费用 | 19,363,045.70 | 17,244,293.72 | 12.29% | 公司本报告期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导
致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
财务费用 | 1,108,261.33 | 624,866.77 | 77.36% | 公司本报告期支付交易性金融资产增
加的手续费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081,738.28 | -875,393.70 | 23.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6,872,295.18 | 16,402,462.07 | -202.86% | 公司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大、IRP业
务增长导致预付采购款增加、及本报
告期经营亏损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61,717,265.00 | -26,582,460.86 | 132.17% | 公司在本报告期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投入、并进行了股票回购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83,229.32 | -30,377,198.94 | -102.58% | 公司在本报告期提取了南京银行和厦
门银行的一年期流动贷款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77,790,382.15 | -40,559,008.18 | 91.80% | 公司上半年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投资、进行了股票回购、及报告期内
亏损导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比流
出增加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
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465,585.20 | 2.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的损失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72,423.37 | 25.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面浮亏 | 否 |
资产减值 | -198,146.88 | 1.09% | 存货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480,297.49 | -8.14% | 其他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4,356.52 | -0.24% | 房租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 否 |
其他收益 | 72,895.00 | -0.40% | 税收返还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42,841,239.48 | 20.26% | 120,631,621.63 | 50.30% | -30.04% | 本报告期投资交易性金
融资产投资、股票回购
和经营亏损增加导致的
变动 |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 59,805,535.02 | 28.28% | 4,377,958.39 | 1.83% | 26.45% | 本报告期增加了交易性
金融资产投资, 且投资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受到
资本市场较大波动的影
响,导致的公允价值账
面浮亏所致 |
应收账款 | 16,181,756.48 | 7.65% | 15,371,010.76 | 6.41% | 1.24% | |
存货 | 15,801,897.23 | 7.47% | 15,721,015.86 | 6.56% | 0.91% | |
固定资产 | 2,491,827.57 | 1.18% | 2,778,140.06 | 1.16% | 0.02% | |
使用权资产 | 11,528,869.77 | 5.45% | 20,041,414.19 | 8.36% | -2.91% | |
短期借款 | 10,490,000.00 | 4.96% | 0.00 | 0.00% | 4.96% | 本报告期公司提取了南
京银行和厦门银行的 1
年期贷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0,411,930.46 | 4.92% | 13,148,723.68 | 5.48% | -0.56%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 | 2.36% | 10,000,000.00 | 4.17% | -1.81% | 本报告期公司偿还了国
开行的 3年期长期借款
所致 |
租赁负债 | 1,276,216.31 | 0.60% | 5,059,874.83 | 2.11% | -1.51%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 | | | 4,000.00 | | -556.92 | 3,443.08 |
中信证券基金 | | | | | 2,500.00 | | 37.47 | 2,537.47 |
海通证券基金 | 500.00 | | | | 0.00 | 437.80 | -62.20 | 0.00 |
上述合计 | 500.00 | | | | 6,500.00 | 437.80 | -581.65 | 5,980.55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类别 | 初始投资成
本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购
入金额 | 报告
期内
售出
金额 | 累计投资收
益 | 其他
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
来源 |
基金 | 40,000,000.00 | -5,569,173.45 | 0.00 | 40,000,000.00 | 0.00 | -5,569,173.45 | | 34,430,826.55 | 自有
资金 |
基金 | 25,000,000.00 | 374,708.47 | 0.00 | 25,000,000.00 | 0.00 | 374,708.47 | | 25,374,708.47 | 自有
资金 |
合计 | 65,000,000.00 | -5,194,464.98 | 0.00 | 65,000,000.00 | 0.00 | -5,194,464.98 | 0.00 | 59,805,535.02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
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
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000 | 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500 | 2,500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4,000 | 4,000 | 0 | 0 |
合计 | 12,500 | 6,500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百华悦邦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手机售后服务及
相关增值服务 | 2,000.00 | 14,069.37 | -6,120.20 | 7,513.82 | -475.85 | -471.51 |
上海闪电蜂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子商务业务 | 8,365.61 | 21,662.02 | 10,197.45 | 4,252.98 | 469.06 | 574.1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联盟业务运营能力与战略目标适配性的风险
公司虽然深耕手机售后行业 15年,但其中 12年的时间,都是以自营店为主,加盟业务的拓展,只有三年的时间,加
盟店运营管理能力还不成熟,在流程、人才、对加盟商的业务理解上,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虽然我们坚信联盟业务的广
阔市场前景,但短期可能由于运营能力不足,影响短期联盟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的应对举措在于:首先,在理念上,坚持与客户共赢、客户先赢的理念,把客户利益作为公司和员工的首要考虑;
其次,聚焦于拓店、运营、合规、营销等核心运营流程 SOP的打造,通过自上而下的总结改进、和自下而上的涌现方式,
实现 SOP的持续迭代升级,通过流程的可控,实现结果的可控;第三,持续投资于人才,通过外聘与内生、培训与训练、
绩效管理、文化管理等方式,形成可复制的人才梯队。通过与伙伴的互信、通过流程与人才的打造,持续提升运营能力。
2、手机品牌厂商竞争格局变化和保修政策调整对保修业务带来影响的风险 品牌厂商的竞争格局变化,对于手机的销量、进而对手机的保修业务量,会有较大影响。厂商的保修政策、维修流程
的变化,也会对于消费者维修的便利性、体验产生影响,进而对保修业务量产生影响。
公司的应对举措在于:首先,通过运营能力优势、授权门店的数量优势、城市覆盖优势,和合规管理优势,持续提高
公司在授权服务市场的份额;其次,通过公司的线上获单能力以及较大的存量客户中的口碑,提升单店的业务量;第三,
通过丰富的增值服务产品和手机周边产品,提高交叉销售能力。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
方式 | 接待对象
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
内容及提供
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 05月
19日 | 价值在线
(https://www.ir-
online.con.cn/) | 其他 | 其他 | 参与公司 2021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投资者 | 公司 2021年
度业绩说明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300736百邦
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
活动信息 20220519》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
大会 | 35.08% | 2022年 01月 14日 | 2022年 01月 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2022-004)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
大会 | 52.74% | 2022年 05月 25日 | 2022年 05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2-03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瞿瑞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1月 14日 | 换届选举 |
谢京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1月 14日 | 换届选举 |
赵新宇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1月 14日 | 任期满离任 |
周海涛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1月 14日 | 任期满离任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
司作为手机售后服务领域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环境责任,通过为消费者解决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问题、回收和销售二
手手机,可以有效减少全社会冗余手机的保有量,进而减少碳排放量。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手机及平板电脑维修 33.6
万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重视股东回报,执行相对稳健的分红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积极通过网上业绩交流会、投资
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
2、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在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
间 | 承诺期
限 | 履
行
情
况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达安世纪;悦
华众城 | 股
份
减
持
承
诺 |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票,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
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
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
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
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办理。 | 2018
年01
月09
日 | 2021
年1月
9日至
2023
年1月
9日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百邦科技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
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
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
信息,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回
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
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纪、悦华
众城履行上述义务。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
受要约,否则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全部股份。
(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
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
为准。" | 2018
年01
月0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达安
世纪;悦华众
城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1)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
行人及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
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承诺前述违法违规
情形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回购新股
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三个月(以下
简称"回购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期间公司 | 2018
年01
月0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 | |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
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控股股东达安世
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履行上述义务。
除非交易对方在回购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控股股
东达安世纪、悦华众城、实际控制人刘铁峰将购回
已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
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
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
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
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判
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
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
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发行
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 |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刘保
元;周海涛;庞
军;徐艳;李
岩;王波;白松
涛;陈爱
珍;CHEN LI
YA;陈进;魏亚
锋 | 股
份
回
购
承
诺 |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
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或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
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后五日
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
保发行人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或赔偿责任)。
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
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在随后三十日内,向
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赔偿责任。 | 2018
年01
月0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达安
世纪;悦华众
城 | 其
他
承
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
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方案,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草案)》的情况下,确保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的议案》的要求,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
投赞成票。(3)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18
年01
月0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铁峰;刘保
元;周海涛;庞
军;徐艳;李
岩;王波;白松
涛;陈爱
珍;CHEN
LI YA;陈进;
魏亚锋 | 其
他
承
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8
年01
月0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百邦科技 | 担
保
承
诺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
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8
年05
月04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股权激励对象 | 其
他
承
诺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
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股权
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
年04
月26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CHEN LI YA
等47名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21
年05
月19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CHEN LI YA
等12名激励
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19
年06
月12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李岩等3名激
励对象 |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 2018
年05
月04
日 | 长期 | 正
常
履
行
中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 不适用 | | | |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
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浙江绿森电子商
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283.29 | 否 | 一审审理
过程中 | 未判决 | 未判决 | | -- |
刘保元与北京百华悦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
司纠纷案 | 422.1 | 否 | 在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
院立案,尚
未进入实体
审理阶段 | 未判决 | 未判决 | | --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 关联关
系 | 关联
交易
类型 | 关联交
易内容 |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 关联
交易
价格 | 关联
交易
金额
(万
元) |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获批
的交
易额
度
(万
元)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 可获
得的
同类
交易
市价 | 披
露
日
期 | 披
露
索
引 |
赵新宇 | 5%以上
股东 | 关联
租赁 | 租赁关
联方房
产 | 市场
定价 | 0.79
元/平
米/天 | 10.21 | 100.00% | 10.21 | 否 | 现金
结算 | 1.36
元/平
米/天 | | -- |
合计 | -- | -- | 10.21 | -- | 10.21 |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
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
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 | | |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 担保
额度 | 实际发生
日期 | 实际
担保
金额 | 担保类
型 | 担保物
(如
有) | 反担保情
况(如
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
行完毕 |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
上海百邦 | 2018年
04月 20 | | 2018年 04
月 20日 | | 连带责
任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 日 | | | | | | | | | |
上海闪电
蜂 | 2022年
03月 31
日 | | 2022年 03
月 31日 | | 连带责
任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上海闪电
蜂 | 2022年
07月 27
日 | | 2022年 07
月 27日 | | 连带责
任担保 | 无 | 无 | -- | 否 | 否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无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无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续签了《苹果独立维修提供商协议》,履行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6月 30日。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31日和 2022年 7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续签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 2022-0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增减(+,-) | | | |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746,180 | 19.78% | | | | -557,288 | -557,288 | 25,188,892 | 19.36%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626,180 | 19.69% | | | | -581,288 | -581,288 | 25,044,892 | 19.25% |
其中:境内法人
持股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626,180 | 19.69% | | | | -581,288 | -581,288 | 25,044,892 | 19.25% |
4、外资持股 | 120,000 | 0.09% | | | | 24,000 | 24,000 | 144,000 | 0.11% |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20,000 | 0.09% | | | | 24,000 | 24,000 | 144,000 | 0.1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4,386,924 | 80.22% | | | | 557,288 | 557,288 | 104,944,212 | 80.64%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4,386,924 | 80.22% | | | | 557,288 | 557,288 | 104,944,212 | 80.64% |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30,133,104 | 100.00% | | | | | | 130,133,10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