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维远股份(600955):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0:41:51 中财网
原标题: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55 公司简称:维远股份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维远股份60095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立强李先新
电话0546-56668890546-5666889
办公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十一路118号东营市利津县利十一路11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9,535,887,687.509,232,365,978.00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8,493,595,535.578,248,785,108.442.9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969,352,701.464,765,942,106.45-1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58,862,265.941,237,321,324.36-6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24,710,872.881,234,098,206.23-6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523,196,444.691,585,951,105.41-67.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4843.64减少38.1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833.00-72.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833.00-72.3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6,91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9.73108,500,000108,500,000 
东营远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10.8259,500,00059,500,000 
东营永益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9.8954,400,00054,400,000 
东营汇泽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9.2751,000,00051,000,000 
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显比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4.5525,000,00025,000,000 
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其他2.4713,600,00013,600,000 
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2712,500,00012,500,000 
徐云亭境内自然 人1.9110,500,00010,500,000 
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 限公司(原:中泰创业投 资(深圳)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210,000,00010,000,0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146,250,0006,250,000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146,250,0006,2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维远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徐云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维远控股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益安投资普通合 伙人为维远控股,益安投资与维远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中证投和金石灏沣系中信证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一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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