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丽人丽妆(605136):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0:42:08 中财网
原标题: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36 公司简称: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丽人丽妆60513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红谱王壹
电话021-64663911021-6466391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276,217,580.063,433,561,670.29-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2,625,868,673.602,691,035,906.54-2.4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557,174,615.541,855,649,885.10-1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108,018.88205,326,545.20-9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3,661,543.70161,187,166.73-10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9,582,884.58132,368,302.25-152.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0.238.50减少8.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10.51-9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10.51-98.0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82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黄韬境内自 然人33.34133,980,304133,980,304冻结1,120,000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7.5170,376,74570,376,745 
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 Ltd.境外法 人8.4834,071,0260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7.8131,367,7390 
Milestone Ecom I(HK) Limited境外法 人4.9619,937,2280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9315,790,5930 
Asia-Pacific E- 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境外法 人3.0312,177,2270 
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285,151,154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532,122,4300 
上海汉理前泰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311,232,0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扬州丽 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2、上海 汉理前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汉理前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 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