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大银行(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VERBRIGHTBANKCOMPANYLIMITED 2022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18) 2022年8月26日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2 第二节 本行简介┈┈┈┈┈┈┈┈┈┈┈┈┈┈┈┈┈┈┈4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58 第七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65 第八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1 第九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74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77 第十一节 公司治理┈┈┈┈┈┈┈┈┈┈┈┈┈┈┈┈┈81 第十二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87 第十三节 书面确认意见┈┈┈┈┈┈┈┈┈┈┈┈┈┈┈89 第十四节 财务审阅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91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 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 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本行6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三)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 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四)本行董事长王江、行长付万军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 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行长付万军主管财会工作。 (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币种为人民币。 (六)本行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八)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九)本报告中“本行”“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二、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 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财务会计部总经 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 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H股中期报告 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均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节本行简介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CHINAEVERBRIGHT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董事会秘书:张旭阳 证券事务代表:曾闻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6363 传 真:86-10-6363671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 心 注册地址及历史变更情况: 1992-1997年: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新世纪饭店写字楼16 层 1997-2011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2011年至今: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 大中心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23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 行网站www.cebbank.com,报纸: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 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 登载 H股中期报告的网站:港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证券上市交易所 A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光大优2、光大优3,代码:360013、 360022、360034(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 H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许旭明、洪晓冬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吴志强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股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 十、证券托管机构 A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号铺 十一、可转债持续督导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层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吕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保荐代表人:王萍、张嘉伟 持续督导期间: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尚未完成全部转股,持续 督导期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第三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指标
本行于2022年上半年发放优先股股息25.70亿元(税前)。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4、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6、拨备覆盖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7、贷款拨备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8、2021年9月本集团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有关情况详见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本集团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项目添加“重述后”注释。下同。 上述1、2、3、5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元/股
单位:%
四、资本构成及变化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年第 1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3、本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 五、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年第 1号)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六、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保监会令 2018年第3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七、净稳定资金比例 按照《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 [2019]11号)计量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八、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2022 年1-6月净利润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在稳经济大盘中主动担当作为、支持实体经济 本行出台助力稳定经济大盘、支持实体经济的6个方面22条举 措;面向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稳经济、进万企”服务;聚焦制造业、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扩大定价授权、优化授信审批、加大考核力度;推出优质客户专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灵活高效的“名单制”“会商制”“前置预审”机制,疏通堵点、解决难点,精准实施信贷投放。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总额突破3.5万亿元,债券投资(含基金)突破1.5万亿元,制造业贷款 比上年末增长12.36%,绿色贷款比上年末增长26.59%,清洁能源贷 款比上年末增长44.16%,普惠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8.94%。 (二)在推进财富管理转型中激发创新动能、促进业务发展 本行推进分层分群的零售客户经营策略,构建零售“双曲线”经 营发展新模式,零售AUM总量2.31万亿元,零售营业收入占比提升 0.6个百分点至42.07%;零售客户1.47亿户,财富客户突破110万户 大关;零售信贷余额突破1万亿元,零售非住房贷款增加、占比提升。 公司金融投商行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FPA(公司客户融资 总量)4.6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5%;连续五年取得中央财政 代理银行考评“三项全优”佳绩;公私联动成效提升,代发交易额、代发资金留存率双双提升,拥军银行服务获“中国金融产品传播典范奖”。业务协同能力持续提升,强化“手机银行+云缴费”双APP协 同,打造“理财、社保、缴费、贷款一站通”服务新模式;发展“物流通”“汽车全程通”等金融场景产品,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加强投托、投债等业务协同联动机制,利用金融市场和同业业务资源协同托管业务发展;与光大集团的协同规模和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三)在坚守风险底线中压实安全责任、保障发展质量 本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不良率、关注率、逾期欠息率、拨备覆 盖率实现“3降1升”,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建设自动化审批管 理体系,推行统一审批管理,加强并表管理,建立前中台预审会商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完善大额授信客户管控机制,分层设立大额授信客户集中度限额;实行潜在风险客户强制退出,有序出清化解重点领域存量风险;加强投诉监测管理,在人民银行组织的年度消保评估中连续两年获评A级。 (四)在深化机制改革中优化架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 本行积极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两部两中心”架构设置,提升“业 务+科技”融合效能;深化审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党委对审计工作 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和综合考评办法,加大对支持实体经济、内控合规和发展质量的考核力度,鼓励价值创造和协同联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培养“金融+科技”复合型人 才,在干部选任中强化基层锻炼、多岗位历练、艰苦地区磨练经历。 二、本行发展战略 (一)战略概述 1、战略愿景 本行坚持以“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为战略愿景,致力于为社 会、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更大价值。 2、战略内涵 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 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产融合作、陆港两地优势,加强集团联动,强化创新驱动,打造财富管理特色优势。 (二)战略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践行金融央企国家队、财富管理专业队、民生服 务先锋队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是植根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通过全面实施专项信贷计划 管理、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政策、强化平衡计分卡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全力支持制造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中长期制造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比上年末分别增长 17.13%和25.21%,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精耕代发养老金、三代社保卡等民生服务,服务社保客户1,196.42万户,实现代发养老金 159.53亿元;持续做好拥军优抚工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合作项目落地32家分行,成功发行首只“拥军”主题理财产品。 二是推进结构转型,彰显经营特色。拓宽交易结算类业务,增加 源头性、高质量负债,存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718.69亿元;持续推进绿色中间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轻型化转型成效显现,实现绿色中收61.69亿元,同比增长6.44%;持续培育财富管理特色,积极 发展“云缴费”,强化教育培训、物流、房屋交易等场景生态建设。 三是优化经营质效,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公司金融“压舱石”作 用,以FPA为引擎,加快“商行+投行+资管+交易”一体化转型,满 足客户综合融资需求;发挥零售业务和财富管理“生力军”作用,以AUM(零售客户资产管理规模)为北极星指标,做强代发业务,丰 富产品货架,改善客户体验;提升金融市场“助推器”作用,聚焦 GMV(同业客户资金交易额),强化交易属性,扩大业务合作,推 进多方共赢。 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改善资产质量。持续推进面向业务前端的风 险派驻和风险嵌入,提升营销服务和风险防控的精准性;明确房地产业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差异化区域信贷投向政策;完善授信行业研究管理体系,跟进重点行业领域,为营销服务提供支持保障;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促进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三、本行核心竞争力 一是多元化经营、产融协同、金融全牌照股东背景。控股股东光 大集团是中央直管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位居世界500强之列,经营 范围兼具金融和环保、旅游、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实业,经营地域横跨香港与内地,机构与业务遍布海内外,为本行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产融协同提供了平台。 二是统一阳光品牌优势。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 为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推出了阳光理财、云缴费、阳光普惠、汽车全程通、福费廷区块链、阳光e贷、随 薪贷、阳光财汇盈等系列光大名品。 三是优良创新基因优势。本行在我国建立竞争性金融市场背景下 应运而生,在开拓创新中发展壮大,创新意识强烈。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首家具备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打造中国最大开放式缴费平台 “云缴费”,推出并壮大财富E-SBU生态圈,取得不俗的创新成果。 四是部分业务领先优势。本行致力于“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 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投行业务在业界确立了先发优 势,具备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投行服务的能力;数字金融业务以开放平台为基础,构建开放式服务体系,商业模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金融市场业务保持稳健合规经营,交易策略赢得市场高度认可;零售业务价值创造和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对本行持续发展发挥了稳定器作用。 五是审慎稳健经营风格。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稳 健的业务发展策略和合规的经营管理措施,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丰富,资产质量管控有效,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 六是科技创新驱动优势。本行持续深化“一个智慧大脑、两大技 术平台、三项服务能力、N个数字化名品”的“123+N”数字光大发 展体系。未来,本行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治理,提升科技基础能力,赋能业务发展。 四、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一)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2,572.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551.78亿元,增长6.02%;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35,125.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2.27亿元,增长6.21%;存款余额39,476.12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2,718.69亿元,增长7.40%。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 国家所需,发挥光大所能,出台多项稳定经济大盘、支持实体经济的举措,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2.31%,同比下降3BPs,负债成本保持 改善。 (二)营业收入、利润增长提速,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84.54亿元,同比增长1.77%。 其中,利息净收入566.75亿元,同比增长1.3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148.35亿元,同比下降1.49%。实现净利润234.46亿元,营业收 入、净利润增速环比一季度分别提升1.65和1.84个百分点,盈利能 力持续提升。 (三)资产质量稳中向好,风险抵御能力增强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436.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77 亿元;不良贷款率1.24%,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 率1.84%,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逾期贷款率1.96%,比上年 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8.33%,比上年末上升1.31个 百分点。 (四)资本实力有所增强,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净额5,427.14亿元,资本充足率12.18%, 一级资本充足率10.9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9%,均符合监管要 求。 五、利润表主要项目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84.54亿元,同比增加13.62亿元, 增长1.77%。利息净收入占比72.24%,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8.91%,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其他收入占比8.85%,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 单位:%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566.75亿元,同比增加7.78亿元, 增长1.39%。 本集团净利差1.99%,同比下降12BPs;净利息收益率2.06%,同 比下降14BPs,主要是贯彻落实减费让利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 本,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15BPs。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以年化形式列示。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183.96亿元,同比增加53.11 亿元,增长4.70%,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增加。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849.86亿元,同比增 加45.52亿元,增长5.66%,主要是贷款规模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260.34亿元,同比减少1.32亿 元,下降0.50%,主要是投资收益率下降。 3、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0.88亿元,同比增加11.36亿元,增长119.33%,主要是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增加和收益率增长。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617.21亿元,同比增加45.33亿元,增 长7.93%,主要是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411.72亿元,同比增加32.25亿元, 增长8.50%,主要是客户存款规模增加和利率上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88.89 亿元,同比减少25.27亿元,下降22.14%,主要是规模减少和利率下 降。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116.60亿元,同比增加38.35 亿元,增长49.01%,主要是发行债券规模增加。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48.35亿元,同比减少2.24 亿元,下降1.49%,主要是其他手续费收入同比减少2.14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69.44亿元,同比增加8.08亿元,主要 是投资收益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87.88亿元,同比减少11.65亿元, 下降5.84%。成本收入比23.95%,同比下降1.93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客观审慎的拨备政策,持续夯实拨备基础,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90.25亿元,同比增加3.12亿元,增长1.0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7.71亿元,同比增加10.89亿元, 增长23.26%,主要是本期预计不可税前抵扣的资产损失增加。 六、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2,572.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51.78 亿元,增长6.02%,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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