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青岛银行(002948):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青岛银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 13名,实际出席董事 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1名。因工作原因,谭丽霞女士委托周云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王麟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5. 本行 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普通股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 除特别说明外,本半年度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 报告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8.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9. 备查文件 (1) 载有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王麟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业绩公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5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8 第九节 员工和机构情况.......................................................................................... 79 第十节 财务报表...................................................................................................... 82 释 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 注:本行已于 2022年 8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本行行长助理张巧雯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三、其他情况 (一)本行联系方式 本行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相应的邮政编码,本行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内均未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度报告。 (二)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本行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内均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度报告。 (三)其他有关资料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有关资料没有发生变更。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1)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 2022年 1月和 2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 H股配股发行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号—每股收益》及相关应用指南,配股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本行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重新计算前 2021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为 0.40元/股,2020年同期以上指标均为 0.34元/股,有关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四、45.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配股后,加权平均股本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增加较多所致。本行于 2017年 9月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已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按调整后数据列示。 (4)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5) 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 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 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8) 2022年 1-6月,本行未支付优先股股利。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 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七、补充指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 1996年 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经过多年积累,在公司治理、风险管控、IT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已经形成“治理完善、服务温馨、风管坚实、科技卓越”的发展特色。2015年 12月,本行 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 1月,本行 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向客户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辐射山东。报告期末,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 16家分行,营业网点达到 172家。本行子公司共有 2家:2017年 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金租”),本行持股占比 51%;2020年 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银理财”),为本行全资控股。 报告期末,本行员工人数超过四千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 5,364.10亿元,负债总额 4,978.78亿元,资本充足率 14.53%,不良贷款率 1.33%,比上年末下降 0.0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 20.6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40%。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行围绕创·新金融,美·好银行的发展愿景,坚定打造科技引领、管理精细、特色鲜明的新金融精品银行的战略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本行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相得益彰。本行始终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全流程,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为立行之基与发展之源。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坚持把党委研究作为董事会、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股东治理,搭建多元合理、相互制衡的良性股权结构;持续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基础制度,保障“三会一层”合规履职、高效运转;坚持合规为先,牢固树立全面审慎、坚实有效的内控机制;培育尊重股东、信任共赢2.“青馨服务”软实力打造业务发展“硬支撑”。本行“青馨服务”从最早的标准化服务到温馨化服务,再到当前所倡导的价值化服务,始终围绕客户需求,表达热情与尊重,传递亲切与温馨,以服务促发展,用服务创造价值,不断优化调整服务管理路径,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提升客户体验,以稳中提质的主基调进一步扩大“青馨服务”的内涵与外延,打造服务管理价值化新优势。 3.具备全流程、多维度的风险管控体系。本行持续进行统一授信管理、集中度管理、限额管理的跟踪评估与调整优化,全面推进覆盖全客户、全资产口径、全机构的多层次统一授信体系和大额风险暴露体系建设。动态管理资产质量,强化整体风险形势迁徙变化分析预判,实时掌控风险变化趋势。强化信用风险成本管控,强化对逾期贷款、不良贷款等风险贷款的综合整治,努力将各项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4.数字化转型高效驱动业务管理提升。本行大力推进移动化、线上化、数字化,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和微服务架构,实现线上、线下营业厅以及对公业务综合运营平台“三位一体”的对公业务数字化运营体系;以数据驱动决策,零售智慧网点 3.0接入智能营销体系,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在渠道拓展、场景服务、产品创新、流程优化、风险识别等方面的业务价值。建立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处置,全面夯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基础。 5.“金租+理财”双牌助推新增长。青银金租聚焦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消费租赁、工业互联网、海洋牧场、新能源等领域,全国首创金租助农模式,推出“农租通”产品,通过融资租赁有效化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青银理财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布局“碳中和”,让更多投资者把握“绿色机遇”;积极参与蓝色金融发展,为助力青岛市“海洋攻势”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添砖加瓦,成功发行碳中和主题、ESG、慈善专属、蓝色金融等特色主题产品,其中碳中和主题、慈善理财、蓝色金融产品均为国内首创。 三、总体经营概述 3.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总额 5,364.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1.60亿元,增长 2.71%; (2) 客户贷款总额 2,652.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10.63亿元,增长 8.62%; (3) 客户存款总额 3,300.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5.06亿元,增长 5.26%; (4)净利润 20.60亿元,同比增加 2.27亿元,增长 12.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18亿元,同比增加 2.21亿元,增长 12.28%; (5) 不良贷款率1.33%,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9.07%,比上年末提高 11.6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4.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1%,比上年末提高 0.43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78%,同比提高 0.02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同比减少 0.0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14.03%,同比下降 1.35个百分点。 3.2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1)党建引领凝聚人心,服务地方彰显担当。深化作风能力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深入学习、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努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质效。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创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2)提早部署抢抓资产,抢前行动保障投放。公司业务早谋划、早行动,抢抓资产保障投放,报告期内,公司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239.38亿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完成普惠任务,新增普惠贷款 35.72亿元,新增普惠贷款客户9,241户;普惠贷款余额占比 10.23%,较上年末提高 0.52个百分点,阶段性完成监管考核要求。 (3)零售存款顺势突破,公司存款逆风蓄势。零售战略成效显著,零售存款较上年末增长 182.4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近 60亿元。报告期内,新增代发客户 3,43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 91.00%;报告期末,社区金融、惠农金融合计存款余额已超过 100亿元。公司业务多措并举提升存款,报告期内,投资银行借助发行承销产品,留存发债资金 212.57亿元,同比增长 52.60%;现金管理产品沉淀活期存款日均 211.25亿元,同比增长 21.96%;票据承兑留存有效存款 168.81亿元,同比增长 34.82%。 (4)金租理财两翼共展,规模效益稳步提升。青银金租加大租赁资产投放,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累计投放 70.29亿元,租赁资产规模突破 1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40亿元,同比增长 35.54%,净利润 0.86亿元,同比增长18.53%。青银理财渠道拓展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完成 20余家机构准入,代销渠道募集资金占比超过 20%。报告期末,青银理财产品规模达 1,707.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77%;资产规模达 1,928.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14%;实现理财手续费收入 4.59亿元,同比增长 10.55%,规模效益稳步提高。 (5)信贷质量稳中向好,风控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全面信用风险管理,加强信贷运营集中管控,连续 3年将逾期 6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管理,新增不良控制良好。强化存量不良处置,现金清收比例显著提高,不良贷款率持续稳中有降。统一授信日趋成熟,专业审贷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平行作业,扩大专业审贷范围。 (6)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驱动业务管理提升。数字化运营建设加速,产品线上转移加快。对公智能营销管理平台一期上线,线上营业厅完成系统开发全面测试,上线零售智能营销平台二期、营销通 APP。管理数字化全面推进,科技赋能成效显著,统一授信及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持续优化,鹰眼 360智能风险监控平台 2.0建设启动,“智慧个贷预警平台”一期上线。 四、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4.1财务业绩摘要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总额 23.24亿元,同比增加 1.84亿元,增长 8.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18亿元,同比增加 2.21亿元,增长 12.28%。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贯彻监管政策导向的同时,稳固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实际所得税率 11.36%,同比下降 3.01个百分点,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和基金等免税收入增加。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主要利润项目变化。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 62.09亿元,同比增加 8.82亿元,增长 16.56%,主要是本公司在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努力拓展中间业务,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把握债券市场机会,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较快增长;汇率波动,汇兑损益增加。营业收入中非利息净收入占比 35.98%,同比提高 9.35个百分点。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净收入 39.75亿元,同比增加 0.67亿元,增长 1.70%,主要是本公司针对市场利率下行、净息差收窄的形势,在扩大生息资产规模的同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贷款占比,实现利息净收入增长。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生息资产及计息负债项目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支出及平均收益率/成本率情况。生息资产及计息负债项目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1)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包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557.80亿元,同比增加 412.82亿元,增长9.96%;净利差 1.89%,同比下降 0.07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 1.76%,同比下降 0.14个百分点。市场竞价激烈,叠加支持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因素,贷款、投资收益率有所下降,存款成本率有所提高,致净利息收益率同比下降。但是,随着结构调整的持续推进,净利息收益率已有所回升,比一季度提高0.01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化的分布情况。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由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共同引起的利息收支变化,计入规模变化对利息收支变化的影响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收入 97.59亿元,同比增加 8.77亿元,增长 9.87%,主要是本公司贷款规模扩大,贷款利息收入增长所致。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及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构成本公司利息收入的主要部分。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62.92亿元,同比增加 6.78亿元,增长 12.08%,主要是本公司持续扩大贷款投放,贷款收益率虽有所下降,但贷款利息收入持续增长。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及平均收益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25.51亿元,同比减少 0.66亿元,下降资,金融投资利息收入保持基本稳定。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95亿元,同比增加 1.42亿元,增长 92.32%,主要是本公司针对同业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资金配置,拆出资金规模扩大。 4.5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支出 57.84亿元,同比增加 8.10亿元,增长 16.29%,主要是本公司负债规模扩大,吸收存款和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长。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为本公司利息支出的主要部分。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33.54亿元,同比增加 5.17亿元,增长18.23%,主要是本公司存款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定期存款占比提高,存款成本率有所上升,存款利息支出增长。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公司吸收存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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