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富春染织(605189):富春染织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富春染织:富春染织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89 公司简称:富春染织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何培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已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纺织业”(C1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棉印染精加工”(C1713);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6、建立智能化纺纱工厂,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清梳联、粗细联、细络联及数控单机及喷气涡流纺、高速转杯纺等短流程先进纺纱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项目。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为国内色纱行业领先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成立20年来,通过不断创新升级技术,丰富自身的产品结构,满足各类型客户的需求;另外甄选新型功能性染料及助剂,通过后整理工艺,赋予织物更多特殊的功能,从而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各类功能性面料。 公司坚持以市场潮流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遴选全球采购优质原材料,围绕自主品牌“天外天”,自主研发涵盖近千种色彩的富春标准色卡数据库,创立了“仓储式生产为主,订单式生产为辅”的共享模式,为客户、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高品质的色纱系列产品。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曾获得安徽省高新合会科技成果优秀奖2项。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68项,其中发明专利31项。公司十分注重品牌建设与产品质量管理,公司“天外天”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全球有机纺织品资格认证(GOTS)以及OEKO-TEXStandard100认证,并获得“中国质量信用AAA级单位”、“全国质量品牌诚信信得过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入选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中国色织布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十强榜单以及2017年、2018年棉纺织行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名单,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并被工信部评定为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富春标准色卡的“仓储式生产”优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色彩的认知逐步加深,同时对功能性织物消费也与日俱增,色彩和性能与产品附加值直接挂钩,因此对流行色彩和功能性产品研究,已成为研发部门重要的课题。 公司本着建设“百年富春”的初心和使命,通过20年来的自身积累,公司自主开发了富春标准色卡,建立标准色数据库,将原先行业内普遍的来样定制模式,转变成仓储式生产模式,引领了客户的消费习惯;公司现已着手制定色纺纱标准色数据库,为子公司纤维染色项目上马提前做准备;客户可以通过色卡直观感受公司产品的色彩和质量,从而快速、准确地作出选择。同时,公司通过标准色卡数据库进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并结合历史订单、市场未来需求等信息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实现满缸生产、批量生产,有效节约了要素资源,降低了生产成本,加快了交货速度。 目前,富春标准色卡数据库已涵盖各色系近千种颜色并持续更新,大多数客户使用色卡的标准色下单,公司采取“仓储式生产为主,订单式生产为辅”的业务模式。该模式可基本保证主要客户的随时采购、随时发货,一方面缩短了客户的采购周期,提高了客户的存货和资金周转率,另一方面推动了公司低成本、标准化生产,体现了公司的染整综合实力,提高了公司在业界的知名度,从而实现了客户和公司的双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生态环保与资源节约优势 1、设备、设施方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惩戒力度,一批小散乱企业被取缔和关停,环保管理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设立环保安全部,从高、从远、从优制定环境保护远期建设方案,建成了高效节能、低耗的生产装置及“三废”处理装置;公司废水执行的是印染行业间接排放标准,公司现采用的是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生物废水处理工艺,做到了人为因素少、运行成本低,24小时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废水经生物处理污水设施通过“集水井+调节池+厌氧氧化沟+初沉池+好氧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斜板沉淀池”等流程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公司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湿碱法脱硫、布袋除尘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经碱喷淋、UV光解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过滤器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已建立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污染物排放的信息化管理。此外,公司还聘请具备资质的环保监测机构定期对公司污染物排放进行第三方监测。 公司于2005年首次通过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按期进行再认证审核。2016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2、资源方面,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直接从自然水体进行取水,用水成本远远低于同行业,大大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2台5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解决了公司日常生产用气问题,保证生产用能的质量和数量,有效的保证了生产的稳定。 3、技术方面,公司十分注重资源节约利用,持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公司全域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热分流,所有生产车间实行热能交换,并采用清水处理系统进行分质回用处理,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冷凝水回收再利用,公司近年来吨纱取水量不断在降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吨纱用水量和综合能耗,均值低于行业标准1/3,实现了对资源的充分利用。2018年3月,公司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评为“安徽省节水型企业”。 (三)工艺技术优势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引进了世界上先进的意大利BEILLIN筒子纱染色设备、德国THIES快速压力烘干机、意大利LAWER全自动染助剂称量、溶解、输送系统、意大利FADIS全自动松式络筒机、意大利RITE丝光机、RITE纱线烧毛机、RITE摇纱机、瑞士乌斯特强力仪、美国Datacolor测配色系统等设备,通过消化和吸收,构成一套独具特色完整的技术体系;同时与诸多高校展开产学研合作,借鉴高校力量,提高自身研发水平,重点在染色技术、节能减排、智能制造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成果,有力支撑了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品牌建设是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公司专业从事纱线染整业务近20年,通过持续的投入与创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进入众多国外品牌商的供应商名录。公司在深耕生产经营的同时,十分注重公司自有品牌的建设。2018年,公司“天外天”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优质的品牌形象,公司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质优客户,如健盛集团、江苏国泰、梦娜、浪莎、耐尔等。目前,与公司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超千家。一方面丰富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能够及时洞悉下游客户需求,把握下游产业发展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从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开发计划和企业发展战略,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五)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在依托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始终瞄准国内外先进管理水平,坚持采用国际化标准进行规范化、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3331-2020/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是行业内少数通过OEKO-TEXStandard100认证和全球有机纺织品资格认证(GOTS)的企业。凭借多年积累的质量控制经验,公司产品在色牢度、色差、强力等技术参数及安全健康、绿色环保、织造效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六)区位优势 公司沿长江一线布局,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丰富、优质的水资源和便捷的运输通道,建有芜湖本部生产基地和正在建设中的荆州生产基地。 芜湖位于长江中下游,自古以来便以印染的蓬勃发展而闻名,《天工开物》曾记载“凡棉布寸土皆有,而织造尚松江,浆染尚芜湖”。芜湖地区水运交通便利,陆路交通亦可覆盖我国中东部发达地区,包括绍兴、无锡、嘉兴等重要纺织产业集聚地,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覆盖长三角。 湖北省荆州地处中部地区,棉花资源丰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运输半径小,可覆盖中西部、辐射珠三角。 生产基地其便捷的水陆交通网络,不仅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和销售物流成本,缩短采购和销售的运输时间,而且及时、高效地贴近和服务客户;长三角、珠三角为全球纺织工业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荆州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长三角、珠三角的全覆盖,真正的实现公司“将工厂办在市场中”的服务理念。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2年1-6月份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87.00万元,同比增加12.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49.23万元,同比增加16.4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4,966.21元,较期初增加30.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5,737.95万元,较期初增长10.69%。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冠疫情反复、俄乌战争、美联储加息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人民币大幅贬值,大宗商品价格走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巨大冲击,终端消费不振,而随着美国新疆棉法案是落地,加速了市场的担忧,国内中、小、微纺织企业,面临着一次重新洗牌机会。公司充分发挥规模和资源成本优势,坚持仓储式生产优势,大缸做、满缸做,降低生产成本,让利于客户,报告期产量较去年同期上涨8.54%,销量增长1.1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增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207.84%,主要系支付竞地保证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印染企业的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从事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细分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相对分散,凭借着常年深耕市场形成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处于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若公司未来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准确研判行业发展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技术升级及业务模式创新不及时,新产品市场需求未达预期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另外新建的智能纺纱项目、3万吨纤维染色项目及荆州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投产后有可能不及预期,存在一定市场的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行业产业链上游为胚纱、染料、助剂供应商等,下游主要为纺织品生产企业,下游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公司印染服务的需求。 纺织行业的景气度对公司印染服务的市场需求影响重大。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将对印染行业产生周期性的影响,进而导致印染服务的供需关系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若未来全球经济衰退,国内增速减缓,亦将导致国内外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量增幅减缓甚至下降,也将影响国内外市场对于印染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为促进印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规范印染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引导印染行业向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印染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印染行业新建和改扩建生产项目需在生产布局、工艺装备、质量管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满足一定要求。总体来说,印染行业是向着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方向发展,随着国家对于印染行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印染行业及公司将带来一定的挑战。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染整工序中的退浆、漂白、染色、皂洗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性排放物,特别是废水的排放量较大,属于重污染行业。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相关产业提出了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对企业生产工艺清洁生产水平、企业环保管理、“三废”产生、排放与治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满足这些要求将增加企业的环保治理成本。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若公司对“三废”的排放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胚纱、染料、化学助剂等,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胚纱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无法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向下游转移,将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毛利率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6、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使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部分采用外币结算,汇率的变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降低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8、技术流失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通过不断引进先进设备、科学试样以及技术交流等途径,公司已形成了特有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核心技术,并已掌握了较多复杂的技术工艺,尤其在高品质筒子纱染整技术方面形成明显优势。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批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如果公司未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9、贸易摩擦的风险 美国2022年6月21日立法通过的《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并将依照该法案对来自中国新疆地区的商品实施进口禁令,这将对中国纺织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较少,但公司下游涵盖众多服饰、服装、家纺等生产企业,部分产品会出口到美国,市场存在被美国商务部提及溯源问题,会导致品牌商的担忧,从而造成部分订单回流到东南亚国家,导致下游行业订单量不足,最终导致其采购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间接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8月17日,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未来如果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的相关指标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导致公司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净利润将受到一定影响。 11、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未来,公司拟投资智能化精密纺纱生产项目、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所需资金较大。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自有资金不足,或无法通过融资获取足够资金,则公司可能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丝光、前处理、染色、后整理,在上述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物,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各车间产生的煮漂废水、染色废水、脱水废水等。公司废水处理严格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间接排放标准。公司废水处理采用磁悬浮风机、德国KSB潜水推进器等国内外的先进环保设备,废水经厂区污水站运用“集水井+调节池+厌氧氧化沟+初沉池+好氧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斜板沉淀池”等流程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热分流,并结合生产需求,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冷凝水,采用清水处理系统废水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污水站恶臭、烧毛废气等。公司锅炉烟气处理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经SNCR脱硝、湿碱法脱硫、布袋除尘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污水站恶臭处理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经碱喷淋、UV光解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烧毛废气处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经水喷淋、过滤器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已设置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锅炉废气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煤渣、生活垃圾等。公司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处置。公司采用高效节能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密闭存放、安全处置,建立固废仓库和固废台账,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固体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4)噪声 公司噪声设备主要为染色机、络筒机、脱水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大多数为低噪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治理后,达标使用。公司的噪声处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针对废水和锅炉废气污染物,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系统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此外,公司还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废水、锅炉废气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日常监测,不断提升自身的污染物治理水平。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了各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治理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 (1)废水:公司废水处理采用磁悬浮风机、德国KSB潜水推进器等国内外的先进环保设备,废水经厂区污水站运用“集水井+调节池+厌氧氧化沟+初沉池+好氧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斜板沉淀池”等流程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热分流,并结合生产需求,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冷凝水,采用清水处理系统进行分质回用处理,实现水资源的充分循环利用。 (2)废气:公司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湿碱法脱硫、布袋除尘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经碱喷淋、UV光解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过滤器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公司采用高效节能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工艺,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密闭存放、安全处置,建立固废仓库和固废台账,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建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良好。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编制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1月18日在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明确了突发性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污染物排放的信息化管理。此外,公司还聘请具备资质的环保监测机构定期对公司污染物排放进行第三方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环保是生存线和生命力的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专门设立环保安全部整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培育了一支专业的环保人才队伍,主动实施污染物治理从高、从远、从严、从优的标准。公司依据清洁生产的理念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污水站安全管理制度》《锅炉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制度》等一系列环保制度,设计并建成了高效节能低耗的生产装置及“三废”处理装置,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公司目前持有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4日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05年首次通过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并于2017年12月7日和2021年1月25日通过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清洁生产审核的总体验收,公司能够持续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及时按期进行再认证审核。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被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保诚信企业。2018年3月,公司因符合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评为“安徽省节水型企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有车间实行热能交换,将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冷凝水回收,减少蒸汽用量,降低碳排放,实现了对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做到清污分流、冷热分流,水重复利用率、耗水量、能耗远远低于行业标准,并采用清水处理系统进行分质回用处理,降低了能耗,节约水资源。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在上述限售 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注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 注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在上述限售 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注6: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36个月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条件成就后,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公司将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将遵循以下规则: 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回购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B.每次启动条件满足时回购(以下简称“单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简称“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不高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10%,且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C.累计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50%,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前述资金总额的20%。 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该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下列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在上述情形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数额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总数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 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在上述情形下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30%,但不超过50%。 公司全体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④本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与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⑤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实际控制人及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不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对措施 (1)若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前述稳定股份措施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前述稳定股份措施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其现金分红和工资、薪酬及津贴,直至其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 公司及有增持义务的相关人员均已作出书面承诺。 注7: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何培富、何璧颖及何壁宇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何培富、何璧颖及何壁宇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可能减持公司股份,但每年合(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