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旭光电(000413):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2:01:46 中财网 |
|
原标题:东旭光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庆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东旭集团 | 指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宝石集团 | 指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旭光电、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申龙 | 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广西申龙 | 指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TFT-LCD | 指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英文缩写 | OLED | 指 |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又称为有
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 玻璃基板 | 指 | 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构成液晶显示器件的一个基本部
件,是平板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玻璃基板可以按照尺寸划
分为不同世代,世代越高,尺寸越大。 | G5玻璃基板 | 指 | 第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100 mm×1300 mm | G6玻璃基板 | 指 | 第6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 mm×1850 mm | G8.5玻璃基板 | 指 | 第8.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2200 mm×2500 mm | 光学膜片 | 指 | 泛指扩散、反射、棱镜、复合棱镜等光学类膜片的统称,主要应用于
TFT LCD背光源 | 盖板玻璃、曲面玻璃、3D盖板玻璃 | 指 | 加之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显示屏外,用于对触摸屏的触控模组、显示
屏和非触摸屏的显示屏进行保护的透明玻璃镜片 | 耐摔玻璃 | 指 | 高端手机使用保护盖板玻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旭光电、东旭B | 股票代码 | 000413、200413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东旭光电、东旭B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东旭光电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轩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616,275,972.66 | 2,490,677,839.11 | 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4,173,354.22 | -1,066,170,731.64 | 18.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元) | -946,052,476.79 | -1,369,157,762.56 | 3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1,674,013.62 | 534,414,730.46 | -34.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9 | 21.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9 | 2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4% | -3.92% | 0.2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61,472,473,057.63 | 62,485,599,991.01 | -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426,110,998.28 | 24,664,538,606.82 | -5.02%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271,945.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209,805.15 | | 债务重组损益 | 584,633.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25,805.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9,933.3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83,115.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39,884.87 | | 合计 | 71,879,122.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及石墨烯产业化应用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产品综合
提供商,辅以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做为主营业务的补充。
公司光电显示材料所属行业为电子玻璃行业。电子玻璃根据用途主要分为液晶基板玻璃和盖板玻璃两种。基板玻璃
是液晶玻璃面板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应用产品包括 LCD 面板和 OLED 面板。盖板玻璃是用于显示屏外,用于对触控模
组、显示模组进行保护的透明玻璃也叫视窗防护玻璃。目前,全球电子玻璃市场仍然被国外企业垄断,包括美国康宁、
日本旭硝子、德国肖特等占据着全球主要市场份额,国产电子玻璃市场份额仍有待提高。近年来受疫情多轮爆发影响,
远程办公、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娱乐等应用需求增长趋势明显,电视、手机、车载屏显、笔计本显示器等需求增长提
升了国产电子玻璃市场需求增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深耕光电显示产业,多次打破国际技术垄断,填补多项国内空白,核心技术被授予国家科技
进步一等奖。截至目前,公司的电子玻璃产品包括 TFT-LCD 液晶玻璃基板和盖板玻璃,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已经全面覆
盖 G5、G6和 G8.5代(兼容 G8.6 代)TFT-LCD 液晶玻璃基板产品,拥有郑州、石家庄、营口、芜湖、福州五大液晶玻
璃基板生产基地,共有20余条已建和在建液晶玻璃基板产线。与此同时,为加速光电显示产业链的价值延伸,公司先后
布局高端盖板玻璃、OLED 光学膜材等光电显示材料,公司与绵阳政府合资建设的熊猫二代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已经
实现点火量产。 通过国有资本的助力,公司实现了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等核心光电显示玻璃材
料的产业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光电产业集群,以此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公司光电显示材料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1.63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 44.47%。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除光电显示材料业务外,还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石墨烯技术应用
业务及建筑安装工程业务。
公司作为液晶玻璃面板行业最大的成套设备供应商,拥有完整的基板设备成套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借助自主研发
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公司不断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半导体材料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装
备的开发,适时延伸产业进入半导体自动化物流设备领域,同时布局相关半导体材料制备等设备行业。随着国内面板行
业的快速发展,液晶玻璃基板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市场需求将愈发强劲,为公司高端装备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报告
期,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93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5.03%。
公司于2017年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涵盖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商用车,
主要产品为客车、物流车等。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商用车新能源化的进程将会不断加快。按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而对于新能
源商用车而言,通过一系列政策倾斜,将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顺应市场需求,公司正不断提升和优化产
品性能,提高车辆驾驶的舒适感和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所在的上海闵行区处于上海新冠疫情的风
控区,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积极开展疫情后生产经营的恢复,并适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品种,增加小型
物流车的销售,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2.29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8.75%。
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是近几年重点布局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石墨烯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热学、力学特
性,在材料学、能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被认为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材料。目前,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产品主要
为热交换技术类产品,包括智慧石墨烯路灯、电热卷轴画、电暖墙、电暖器、暖手宝等。报告期,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12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0.45%。
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以公司其他核心
产业为依托,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
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从而助推公司发展。报告期,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35亿元,占公司销售
收入总额的28.08%。
2022年上半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合计为人民币26.16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5.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74亿元,同比上升18.01%。公司分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情况详见本章节“三、主营业务分
析中的‘营业收入构成表’”。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了三项核心竞争力,分别是“强大的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核心光电显示
材料的规模优势”、“各业务板块互相借力的协同性优势”,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上述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深化,
并无其他明显变化。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616,275,972.66 | 2,490,677,839.11 | 5.04% | 高端装备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业务
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333,011,140.41 | 2,234,299,931.47 | 4.42% | 高端装备业务以及新能源汽车业务
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32,701,487.47 | 78,745,630.94 | -58.47% | 通过降本增效减少差旅费、招待
费、咨询服务费等所致 | 管理费用 | 386,725,334.44 | 452,627,765.61 | -14.56% | 通过降本增效减少人员工资及费用
开支所致 | 财务费用 | 502,144,763.78 | 490,289,643.39 | 2.42% | | 所得税费用 | 42,777,312.44 | 36,520,382.15 | 17.13% | | 研发投入 | 88,940,551.87 | 99,853,465.48 | -10.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51,674,013.62 | 534,414,730.46 | -34.19% | 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11,589,082.76 | -1,150,274,925.41 | -55.52% | 主要是为项目代垫的工程款项及固
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6,329,285.27 | 257,429,897.49 | -70.35% | 主要是减少子公司吸收投资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83,618,899.96 | -358,978,510.74 | -76.71% |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616,275,972.66 | 100% | 2,490,677,839.11 | 100% | 5.04% | 分行业 | | | | | | 光电显示材料 | 1,163,472,319.21 | 44.47% | 1,263,720,292.83 | 50.74% | -7.93%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393,179,092.81 | 15.03% | 94,012,350.38 | 3.77% | 318.22%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11,815,035.17 | 0.45% | 10,749,152.77 | 0.43% | 9.92% | 新能源汽车 | 228,903,565.01 | 8.75% | 159,758,009.66 | 6.41% | 43.28% | 建筑安装 | 734,763,822.58 | 28.08% | 865,865,827.34 | 34.76% | -17.42% | 其他 | 84,142,137.88 | 3.22% | 96,572,206.13 | 3.88% | 7.60% | 分产品 | | | | | | 光电显示材料 | 1,163,472,319.21 | 44.47% | 1,263,720,292.83 | 50.74% | -7.93%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393,179,092.81 | 15.03% | 94,012,350.38 | 3.77% | 318.22%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11,815,035.17 | 0.45% | 10,749,152.77 | 0.43% | 9.92% | 新能源汽车 | 228,903,565.01 | 8.75% | 159,758,009.66 | 6.41% | 43.28% | 建筑安装 | 734,763,822.58 | 28.08% | 865,865,827.34 | 34.76% | -17.42% | 其他 | 84,142,137.88 | 3.22% | 96,572,206.13 | 3.88% | 7.60% | 分地区 | | | | | | 中国大陆 | 2,587,426,881.83 | 98.89% | 2,348,488,849.18 | 94.29% | 10.20% | 港澳台 | 16,159,220.08 | 0.62% | 40,153,062.08 | 1.61% | -59.76% | 中国境外 | 12,689,870.75 | 0.49% | 102,035,927.85 | 4.10% | -87.56%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光电显示材料 | 1,163,472,319.21 | 1,033,082,180.08 | 11.21% | -7.93% | -6.77% | -1.11% | 建筑安装 | 734,763,822.58 | 669,336,683.96 | 8.90% | -15.14% | -17.61% | 2.73%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393,179,092.81 | 349,627,429.47 | 11.08% | 318.22% | 310.13% | 1.75% | 分产品 | | | | | | | 光电显示材料 | 1,163,472,319.21 | 1,033,082,180.08 | 11.21% | -7.93% | -6.77% | -1.11% | 建筑安装 | 734,763,822.58 | 669,336,683.96 | 8.90% | -15.14% | -17.61% | 2.73%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393,179,092.81 | 349,627,429.47 | 11.08% | 318.22% | 310.13% | 1.75% | 分地区 | | | | | | | 中国大陆 | 2,587,426,881.83 | 2,307,263,772.31 | 10.83% | 10.17% | 9.29% | 0.7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73,623,980.32 | 20.97% | 主要是联营企业本期亏损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14,235,971.30 | -1.72% | 主要是保险赔偿款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610,165.60 | -0.07% |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55,319,738.48 | -6.68% | 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
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9,319,383,682.50 | 15.16% | 9,377,077,927.00 | 15.01% | 0.15% | | 应收账款 | 8,088,329,051.02 | 13.16% | 8,151,516,063.61 | 13.05% | 0.11% | | 合同资产 | 1,212,591,819.73 | 1.97% | 970,203,032.55 | 1.55% | 0.42% | | 存货 | 1,821,574,444.02 | 2.96% | 1,849,843,484.74 | 2.96%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4,192,631.39 | 1.00% | 630,398,268.00 | 1.01%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3,453,069.45 | 4.17% | 2,812,156,512.99 | 4.50% | -0.33% | | 固定资产 | 8,074,810,832.75 | 13.14% | 7,380,516,825.67 | 11.81% | 1.33% | | 在建工程 | 4,967,298,080.41 | 8.08% | 5,946,643,488.72 | 9.52% | -1.44% | | 使用权资产 | 99,369,573.36 | 0.16% | 108,529,294.75 | 0.17% | -0.01% | | 短期借款 | 8,151,476,437.53 | 13.26% | 8,042,771,100.75 | 12.87% | 0.39% | | 合同负债 | 1,709,504,974.98 | 2.78% | 1,493,227,315.34 | 2.39% | 0.39% | | 长期借款 | 1,095,035,512.63 | 1.78% | 1,528,573,326.98 | 2.45% | -0.67% | | 租赁负债 | 42,307,008.48 | 0.07% | 46,648,946.39 | 0.07% | 0.00%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受限货币资金8,602,997,298.69元。
(2)设置抵押权的固定资产截至期末的账面价值为6,549,015,281.86元。
(3)设置抵押权的无形资产447,047,728.59元。
(4)设置抵押权的在建工程3,442,540,108.40元。
(5)设置抵押物的投资性房地产607,695,603.97元。
(6)设置质押权的应收账款806,003,073.04元。
(7)设置抵押权的存货304,303,062.10元。
(8)设置质押权的长期应收款为25,270,000.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41,910,074.98 | 1,027,224,011.63 | -86.1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 被出
售股
权 | 出售
日 | 交易
价格
(万
元) |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股
权为
上市 |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 股权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 股权
出售
定价
原则 |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
如未
按计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 | | |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 |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 | | | 户 | 划实
施,
应当
说明
原因
及公
司已
采取
的措
施 | | | 郴州
市华
顺汽
车运
输有
限公
司 | 57% | 2022
年05
月30
日 | 6,629
.02 | -
316.3
6 | 无 | -
3.46% | 依据
评估
报告 | 否 | 非关
联方 | 是 | 是 | | |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东旭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工程 | 3,030,303
,000.00 | 11,595,75
7,017.06 | 2,740,090
,757.07 | 738,742,9
29.28 | 59,522,21
0.88 | 61,247,52
9.43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客
车 | 3,200,000
,000.00 | 10,388,40
3,544.21 | 4,171,255
,298.28 | 230,319,2
22.87 | -
56,320,05
7.82 | -
56,388,44
8.0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青岛盛捷华青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郴州弘晟公共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郴州旭鸿交通运输建设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联合成立南
宁北创申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创申旭投资”),其中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共同作为北创申旭
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出资30,000万元,北部湾投资集团出资29,900万元;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北创申旭投资
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北创申旭投资认
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2019年5月21日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非公开平价发行6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6个月,利率6.25%,融资金额6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北创申旭投资全部定向认购广西
申龙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备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东旭光电合并层面,公司对北创申旭投资的投资金额3亿元,与广
西申龙认购的可转债3亿元进行了抵消,最终东旭光电合并层面的应付债券金额为3亿元。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全球经济系统性风险及疫情反复的风险
目前,各国、各地区间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经济波动频繁。全球经济波动属系统性
风险,对于各行各业均有影响。公司所处的光电显示材料行业,有市场容量大、行业细分领域广阔、市场需求量大的特
点,但其发展仍需面对全球经济波动以及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因
各国疫情防控手段不同,加之病毒变异速度快,全球疫情多轮反复,致使全球经济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宏观经济
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
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社会及政治形势的变化,集中力量抓生产,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公司将不断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持续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确保公司从容应对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此外,公司
严格落实与执行国家防疫政策,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还将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积极应对疫情
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2、产品技术升级替代的风险
TFT-LCD 玻璃基板的下游液晶面板技术成熟度高,适宜大规模生产,液晶玻璃基板尤其是大尺寸液晶玻璃基板虽然
可覆盖产线多,生命周期较长,但平板显示技术属于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领域,虽然目前 TFT-LCD 技术仍占据主导地位,
但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柔性化日益成为当前电子产品的主流趋势。若下游平板显示 TFT-LCD 技术被
其他新技术完全取代,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技术替代的风险,公司在已取得的产业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
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继续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改良。公司已经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UTG超薄柔性盖板
玻璃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公司将努力为技术迭代升级做好新技术储备。
3、短期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9.93%,流动负债为 3,398,545.03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共计 2,044,315.32 万元。报告期,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债券“15 东旭债(112243.SZ)”
展期协议已届满,涉及的债券本金 95,604.27 万元及其利息暂时处于违约状态。受公司债务违约事件影响,新增银行授
信、贷款额度有限,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公司与债券人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回
应债权人诉求。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货款催收力度。此外,公司还将加快现有存货的周转速度,加速经营
资金回笼,减少存货资金占用。公司还长期致力于进行多种举措发展,处置非主业公司股权和闲置资产、加大各类应收
债权的清收、聚焦主业努力创收等措施,逐渐改善公司流动性。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
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
大会 | 22.61% | 2022年
05月20
日 | 2022年
05月21
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或子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
量 | 排放口分
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
染物排放
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
放总量 | 超标排放
情况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化学需氧
量
(COD)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16.9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18 | 0.1177 | 18.53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氨氮
(NH3-
N)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0.63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19 | 0.00837 | 2.22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总氮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19.185mg
/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20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悬浮物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5.505mg/
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21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石油类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0.065mg/
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22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总磷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
角废水总
排放口 | 1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23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挥发性有
机物
(VOCs) | 经处理达
标后,高
空排放 | 4 | 厂区偏西 | 3.301mg/
m3 | 《汽车制
造业(涂
装)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2/859
-2014 | 0.270652 | 31.212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经处理达
标后,高
空排放 | 12 | 厂区中部
偏西 | 8.6mg/m3 | 《工业炉
窑大气污
染物排放
标准》
DB31/860
-2014
《大气污 | 0.007750
141 | 0.508 | 未超标 | | | | | | |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DB31/933
-2015 | | |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经处理达
标后,高
空排放 | 12 | 厂区中部
偏西 | 110.5mg/
m3 | 《工业炉
窑大气污
染物排放
标准》
DB31/860
-2014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DB31/933
-2015 | 0.076684
133 | 2.376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
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
标后,高
空排放 | 31 | 厂区中部
偏南 | 8.78mg/m
3 |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DB31/933
-2015 | 0.026265
51 | 14.651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
量
(COD)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五象污水
处理厂 | 1 | 涂装车间
旁污水处
理站总排
口 | 19.3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7.5t | 0.2 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氨氮
(NH3-
N)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五象污水
处理厂 | 1 | 涂装车间
旁污水处
理站总排
口 | 1.47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 | 0.06 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甲苯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31 | 涂装车间 | 0.86mg/m
3 |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GB16297-
1996 | — | 0.005
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31 | 涂装车间 | 0.83mg/m
3 |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GB16297-
1996 | — | 0.003
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
机物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31 | 涂装车间 | 5.68mg/m
3 |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GB16297-
1996 | 7.16t | 0.08 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
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31 | 涂装车间 | 8.6mg/m3 | 《大气污
染物综合
排放标
准》
GB16297-
1996 | — | 0.5 t/a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经过烟气
处理系统
之后直接
排入大气
中 | 2 | 101厂房
与202厂
房之间
(窑炉烟
气排放
口) | 14.95
mg/m3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0.81774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400mg/Nm
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过烟气
处理系统
之后直接
排入大气
中 | 3 | 101厂房
与203厂
房之间
(窑炉烟
气排放
口) | 11.24
mg/m3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0.56951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50mg/Nm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经过烟气
处理系统
之后直接
排入大气
中 | 4 | 101厂房
与204厂
房之间
(窑炉烟
气排放
口) | 365.88
mg/m3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19.27229
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700mg/Nm
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 | 3(其中
25t锅炉
已停运,
15t和
10t锅炉
按工况交
替使用) | 锅炉房区
域(锅炉
排放口) | 3.82
mg/m3 | 《锅炉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13271-
2014 | 0.19124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50mg/Nm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 | 3(其中
25t锅炉
已停运,
15t和
11t锅炉
按工况交
替使用) | 锅炉房区
域(锅炉
排放口) | 19.87
mg/m3
(因仪器
最低检测
值为
20mg/m3,
检测报告
上显示为
<20mg/m3
) | 《锅炉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13271-
2014 | 0.9945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20mg/Nm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 | 3(其中
25t锅炉
已停运,
15t和
12t锅炉
按工况交
替使用) | 锅炉房区
域(锅炉
排放口) | 30.25
mg/m3 | 《锅炉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13271-
2014 | 1.51364t | 排放量限
值
15.776
t/a,排
放浓度限
值
150mg/Nm
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过烟气
处理系统
之后直接
排入大气
中 | 2 | 101厂房
与202厂
房之间
(混配料
排放口) | 20.14
mg/m3
(因仪器
最低检测
值为
20mg/m3,
检测报告
上显示为
<20mg/m3
)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0.495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30mg/Nm3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 氨氮 | 处理达标 | 1 | 物流门东 | 0.57 | 《污水综 | 0.21t | 无排放量 | 未超标 |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NH3-
N) | 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
网进入城
东污水处
理厂 | | 侧工业废
水排放口 | mg/L |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 限值 |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
量(COD) | 处理达标
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
网进入城
东污水处
理厂 | 1 | 物流门东
侧工业废
水排放口 | 10.88
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4.015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500mg/L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氨氮
(NH3-
N) | 处理达标
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
网进入城
东污水处
理厂 | 1 | 生活污水
排放口 | 71.3
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3.261t | 无排放量
限值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
量(COD) | 处理达标
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
网进入城
东污水处
理厂 | 1 | 生活污水
排放口 | 162 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7.410t | 无排放量
限值,排
放浓度限
值
500mg/L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锅炉烟气
总排放口 | 26mg/m3 | 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
2014 | 0.298t | 1.647t/a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锅炉烟气
总排放口 | 2.2mg/m3 | 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
2015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锅炉烟气
总排放口 | 0 | 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
2016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一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一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4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一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 / | / | 未超标 | | | | | | | GB29495-
2015 | | |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NOX)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二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120mg/m3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3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二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3.1mg/m3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4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SO?)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大气 | 1 | 二期窑炉
烟气排放
口 | 0 | 《电子玻
璃工业大
气污染物
排放标
准》
GB29495-
2015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
量
(COD)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
管网 | 1 | 污水排放
口 | 46mg/L | 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PH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
管网 | 1 | 污水排放
口 | 7.2 | 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
1997 | / | /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氨氮
(NH3-
N) | 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
管网 | 1 | 污水排放
口 | 0.047mg/
L | 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GB8978-
1998 | / | /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
量
(COD)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东南角 | 25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18 | 7.1304t | 7.2384t/
a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
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氨氮
(NH3-
N) | 经处理达
标后,进
入城市污
水管网 | 1 | 东南角 | 0.36mg/L | 《污水综
合排放标
准》
DB31/199
-2018 | 0.5246t | 0.8733t/
a | 未超标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