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伟明环保(603568):伟明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垃圾焚烧处理行业 (1)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特点包括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等。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污泥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2)行业市场状况 根据《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3,560.2万吨,已成为生活垃圾生产大国。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3,511.71万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2》,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 然而,由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发展滞后,部分城市生活垃圾仍未能进行集中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累积堆存规模巨大。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同时,伴随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总量所占无害化处理总量首次超过50%,并在2020年达到62%以上,标志着焚烧已成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焚烧法是将垃圾进行高温热处理,在850℃以上的焚烧炉炉膛内,通过燃烧使垃圾中的化学活性成分充分氧化,释放热量,转化为高温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残渣,其中高温烟气可以作为热能回收,用于发电或供热。经焚烧处理后,垃圾中的细菌、病毒被消灭,带恶臭的氨气和有机质废气被高温分 解,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经环保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散。公司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 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和康恒环境等。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初期,主要由政府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 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技术和管理的专业性较强,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随着本行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 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 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特许经 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 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 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4)行业上下游关系式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2、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行业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目前主流的垃圾焚烧技术包括炉排炉技术和流化床技术两种。其中炉排炉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技术成熟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是世界主流的垃圾焚烧炉技术,目前已成为国内城市垃圾焚烧处理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焚烧炉技术。早期的炉排炉设备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垄断,其中比利时希格斯炉排炉、德国马丁炉排炉、日本田雄SN炉排炉等占据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通过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2022年年初以来,公司介入并积极培育新材料业务发展。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规模和设备销售及服务规模,并开展各类固废协同处理、介入行业上下游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介入新材料业务,印尼高冰镍项目还在筹建过程中,尚未形成营业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设备以及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其他设备,供公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和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财务处理上将项目运营中未来将要发生的大修、重置及恢复性大修等费用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业务体现出高毛利率的特点,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是 BOT 特许经营模式。BOT 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T 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垃圾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和服务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设备,并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2)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公司通常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公司子公司伟明设备主要负责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 除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事项外,公司垃圾焚烧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 (3)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垃圾处理设备实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部分项目对外供热取得供热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通过销售垃圾处理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深耕环保事业二十余载,公司已成为中国固废处理行业领军企业。公司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设备设计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一)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 公司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 公司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并积极介入全国市场,显著的规模优势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还积极向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及农林废弃物等其他固废的清运和处置领域全面拓展。 (二)公司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 公司业务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核心技术研发、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具备一体化运作的独特优势。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建设速度,提高运营效率,加强设备运营、维护和维修,并促进技术创新。公司还通过生活垃圾与其他固废协同处理的方式介入其他固废处理业务,并积极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业务。 (三)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聚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炉排、烟气净化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焚烧锅炉、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工艺等专业研发团队,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等技术,成功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逾20年,在线运行的各套设备质量过硬、性能优异、技术工艺成熟。 (四)公司拥有突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项目快速复制能力 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设备研制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帮助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公司获得一系列社会荣誉,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并具备了项目快速复制能力。 (五)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团队,并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将帮助公司积极把握环保行业的黄金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培训体系,通过周期性的专业和管理培训,推动不同岗位、层级员工不断成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 (六)公司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从投资到运营端都建立了严格的事前风险控制体系,严格的财务与法务事中合规体系,严格的事后内部审计体系,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财务资源丰富,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碳减排和碳达峰的背景下,今年以来公司介入新材料研发制造业务,初步形成固废、制造和新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的格局。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666.89万元(其中,垃圾焚烧处置及衍生产品服务收入111,248.74万元,设备、EPC及服务收入99,124.05万元,餐厨垃圾处置收入7,748.88万元,垃圾清运收入4,966.86万元,其他收入1,578.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96.02万元。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有序推进。 上半年玉环项目二期、婺源项目、宁晋项目、东阳项目、蒙阴项目、磐安项目、安福项目、永丰项目、宁都项目以及国源环保下属榆林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正式投运项目39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2.83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报告期后,闽清项目于7月实现并网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平阳和临海等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报告期末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式投运项目11个。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429.42万吨,同比增长41.83%,完成上网电量12.67亿度,同比增长32.95%。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14.51万吨,同比增长6.53%,副产品油脂销售4,560吨,同比增长27.77%,处理污泥4.06万吨,同比增长20.83%,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59.17万吨,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13.59万吨。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7.96万吨,同比增长42.91%。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卢龙项目、昌黎项目、澄江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凯里二期完成项目核准,上述项目进入建设阶段,延安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14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永强厨余项目完成项目核准,期末公司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3个,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二)固废处理、设备销售及服务业务不断取得新进展。 公司上半年完成陇南项目、新干县垃圾委托处理项目签约,中标和签约平泉项目,中标枝江项目,联合体签约崇义项目。签约永强厨余项目。完成谷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包合同签约。签约瓯海垃圾直运项目和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续签约临海、常山餐厨收运处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公司签署《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厨余垃圾)》,永强厨余项目设计处理规模600吨/日,项目特许经营期截止时间为2041年11月。 2、2022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平泉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400吨/天,预留二期扩建规模,特许经营期为30年。 3、2022年2月,公司签署《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规模为900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日生活垃圾,协同处理50吨/日的餐厨和厨余垃圾,投资额约3亿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 4、2022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永丰公司签署《新干县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合同》,由永丰项目负责处理新干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服务期限与永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一致为30年。 5、2022年3月,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服务合同》,负责提供瓯海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期垃圾转运量预估约900吨/日。 6、2022年4月,公司续签约《临海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项目合同书》,负责临海市指定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服务期按收集运输及处置量达到8,000吨时为止。 7、2022年4月,公司联合体签署《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0吨/日,一期总投资约2.52亿元,特许期30年。公司主要承担本项目全厂的生产设备供应及建设、运营。 8、2022年4月,公司下属伟明设备签署《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成套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承包合同》,负责提供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500吨/日)全厂工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1亿元(含税);公司联合体签署《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3年委托运营(EPC+O)模式,公司具体职责范围需进一步协议明确。 9、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司协商一致,并与下属子公司宁晋嘉伟公司在2022年5月签订协议,将宁晋项目总规模由原来的2,000吨/日,调整为1,500吨/日,其中一期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000吨/日。 10、2022年6月,公司中标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600吨/日,项目的估算总投资合计约为3.89亿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 11、报告期后,2022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嘉伟续签约《常山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合同》,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常山县城区范围内及何家乡一条街的餐厨垃圾,项目规模约20吨/日,服务期限一年。 (三)积极培育新材料业务发展。 报告期及期后,公司签约两份高冰镍项目合资协议共投资印尼红土镍矿冶炼含镍金属8万吨高冰镍项目,签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合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公司与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简称“Merit公司”)签署《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2022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作为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同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与Merit公司签署《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该项目温州嘉伟作为对外投资主体,2022年5月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浙江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中中方投资中温州嘉伟对外投资总额约2.457亿美元。 2、2022年8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公司与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Merit、香港欣威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投资、建设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 3、2022年8月,公司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包含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本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约为115亿元人民币,全部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76 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预计约1,500亩。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四)其他方面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软件著作权3项,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47项,软件著作权38项。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温州嘉伟分别收到2021年产业政策补助和地方贡献奖励1,500万元、1,364万元。拉萨盛运“高原固废生物质清洁处置与高效利用的理论及技术”项目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购买。2022年7月,公司成功发行14.7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8月12日上市。公司还荣获新财富“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首届中国上市公司经纶奖“2021年度最具投关价值公司”奖、董事会杂志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第12届天马奖之“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购国源环保和盛运环保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购国源环保及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购盛运环保支付现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839,677.4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经营风险 (1)行业发展及竞争的风险 随着我国城市化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国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也提出了很高要求,这也激发了固废处置行业的投资热潮。近几年来大量的央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投资、收购、合作等方式进军固废处理领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将面临较严峻的挑战。 行业激烈的竞争会使公司难以获取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面临垃圾处置费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利润。 (2)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建设需进行较大金额的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虽然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的关键设备主要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但若项目建设期间因建筑材料、设备材料、人工成本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将导致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相应上升,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若公司特许经营筹建项目及未来新取得项目在选址过程中,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或在土地征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环节中未能妥善取得选址周边民众的支持和配合,则公司将面临新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缓慢甚至未能获批而被迫重新选址的不利后果,导致项目无法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既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并投产运营,从而对公司新项目拓展经营和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施工事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期,在影响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不排除部分项目停止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既有投入无法收回或预期收入无法实现,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风险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在垃圾焚烧过程中监测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若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可抗力因素,上述环节出现障碍,将对公司项目运营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环保要求提高、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或运营协议中均约定:由于国家环保标准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变化使公司生产成本或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可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标准。但由于具体调整限定了成本变化幅度、双方重新测算程序等前提,且需双方具体协商,因此公司仍有可能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此外,如果国家有关垃圾焚烧补贴电价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发电收入及盈利水平。 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情况下,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业务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若未来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出现变化不再执行或适用条件等原因不再享受,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3、技术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组建了专门的研究团队,配备专职的研究人员,负责总体技术开发工作。公司已通过签署长期合约及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等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并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与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争性业务限制协议等措施防范核心技术泄露。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及技术人员数量的增加,未来公司的核心技术仍存在扩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垃圾分类的开展,也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甚至诞生其他垃圾处理技术,从而对公司的技术路线产生替代性的威胁,并进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中,可以利用其绝对控股的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任免、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建立了特有的文化和凝聚力,且对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但仍不排除该等人才流失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子公司不断增加,对子公司的管控风险也有所增加;若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未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保持一致,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5、介入新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介入新材料业务,通过投资印尼高冰镍项目生产镍金属制品。高冰镍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面临工艺技术革新、海外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销售、海外人力资源组织、资金外币汇兑、所在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从而对未来项目的盈利性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密切合作,做好资金外汇风险管理,推进公司新材料业务平稳发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设立下属子公司及对现有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1、为推进象州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1月设立全资子公司“象州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推进平泉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1月成立“平泉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推进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2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推进高冰镍项目建设,公司于3月合资成立“PT JIAMAN NEW ENERGY”(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工作,股权变更后公司持有国源环保 66%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国源环保下属全资子公司陕西信安天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天立”)于3月完成股份转让,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信安天立 3.07%股权,成为国源环保下属参股公司。此外,国源环保下属主要有5家子公司,分别为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源环保持股44.2%)、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源环保持股 50.999999%)、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源环保持股40%)、陕西环保集团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源环保持股51%)、杨凌成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国源环保持股19%)。 3、2022 年 1 月,公司获得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1,790,980,027股股票,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盛运环保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2022年6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皖08破1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程序。报告期内已完成桐城盛运、凯里盛运、拉萨盛运、招远盛运股权变更手续,盛运环保持有桐城盛运、宁阳盛运、凯里盛运、拉萨盛运、招远盛运、盛运工程、盛运科技七家子公司100%股权。 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于2月完成股权转让,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 90%股权,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10%股权。 5、公司下属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3月完成股权转让,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嘉禾公司95%股权。 6、为推进陇南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5月设立控股子公司“陇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2MABM413199。该公司住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办萃英街6号;法定代表人,陈革;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85%,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持股15%;成立日期,2022年5月6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 7、为推进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5月设立公司“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并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8)。 8、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设立合资公司“盛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PT CHENGJIAMAN NEW ENERGY)”,注册资本100万美元(100万股),其中伟明新加坡持股 35%,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股 35%,曼尼特国际资本有限公司(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持股30%;董事:项奕豪;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21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经营范围:非铁基金属制造业。 9、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设立合资公司“盛嘉国际资本有限公司(CHENG JIA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注册资本10,000港币(10,000股),其中伟明新加坡持股50%,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0%;董事:项奕豪;注册地址:9/F MW TOWER NO 111 BONHAM STRAND SHEUNG WAN HONG KONG;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0日在温州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