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丸美股份(60398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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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2:46: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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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的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
| 载有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丸美股份、股份公司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L Capital | 指 |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6月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丸美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 dong Marubi Bio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rub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怀庆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伴河路92号2号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近三年未发生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000 |
公司网址 | www.marubi.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丸美股份 | 603983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17,175,491.41 | 873,796,373.37 | -6.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068,587.87 | 189,148,622.05 | -38.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00,847,144.07 | 158,982,879.36 | -3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7,537.56 | -42,509,549.83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24,884,728.42 | 3,084,096,598.17 | 1.32 |
总资产 | 3,820,211,106.35 | 3,761,645,909.3 | 1.5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7 | -38.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7 | -38.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25 | 0.40 | -3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4 | 6.15 | 减少2.41个百
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3.22 | 5.17 | 减少1.95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均同比下降,主要由于: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渠道业务的发展,强化业务精细化管理与运营,努力克服疫情对物流、供应链、线上线下销售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略有所下滑,同时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为战略指导方向,为保障品牌影响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持续进行了必要的品牌宣传和广告推广等投入,导致利润受到影响;
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由于:上半年公司推进供应链流程优化,积极推行降本增效,购买商品与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824.9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56,031.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384,715.81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87,732.8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222,637.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39,874.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5.56 | |
合计 | 16,221,443.8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0.7%,化妆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2.5%(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 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旗下主要品牌有“丸美”“春纪”“恋火”,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丸美”,20年护肤品牌,聚焦眼部,深耕抗衰,定位中高端,被誉为“眼部护理大师”,并连续7年被行业媒体评选为“抗衰老品类TOP1”,目前已成为国产中高端定位并具规模的头部品牌;
“恋火”,新锐彩妆品牌,擅长底妆,崇尚高质和极简;
“春纪”,以食萃科研,敏肌适用为理念,定位大众化功能性护肤。
?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及包装材料采购,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制度,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招标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转。
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的代理商向国际知名原料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所采购原料产品的生厂商包括德国巴斯夫、法国SEPPIC、韩国BIOLAND、日本一丸和美国陶氏等。
包装材料基本通过国内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在生产阶段,公司坚持严格的审核体系,在供应商小批量试制测试通过后再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依靠自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和技术工人自行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流程完成整个产品的制造和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下经销为主、线上直营与经销并行的销售模式,建立了覆盖线下日化专营店、百货商场专柜、美容院,及线上平台电商(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内容电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等多种渠道的销售网络。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拥有强劲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系统;拥有差异化品牌资产及眼部护理精准定位;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拥有多渠道协同发展和精细化管理的销售体系。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7亿元,同比下降6.48%,公司整体毛利率69.21%,同比增长5.14个百分点;销售费用3.6亿元,同比增加14.3%,管理费用5,175.8万元,同比增加22.54%,主要是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及业务发展,职能部门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办公费用有所增加;研发费用2,464万,持续保持投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下降3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1亿元,同比下降36.57%,主要因为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为战略指导方向,为保障品牌影响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持续进行了必要的品牌宣传和广告推广等投入,导致利润受到影响。
分品牌看:主品牌丸美实现营业收入6.92亿元,占比84.88%,主要是丸美品牌持续推进线上转型和渠道进阶,虽然收入不达预期,但上半年较好地进行了产品结构的梳理和销售机制的优化,对品牌和新品分阶段进行种草和心智强化,为下半年销售打下基础;PL恋火品牌实现收入9,855.36万元,占比12.08%,上半年收入已达到去年全年收入的150%,PL恋火保持较好的运营节奏,通过SKU的丰富和销售渠道的拓展,在彩妆市场白热化竞争态势下实现突围,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2022年上半年,公司秉持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品牌为核心,围绕 “稳健、强基、提效、突破”年度主题有序推进各项业务的开展,努力克服疫情对物流、供应链以及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的影响,强化业务精细化管理与运营。上半年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有序推行降本增效,严控促销和配赠力度,同时通过优化供应链流程,较好地抵御了原材料上涨及人工成本上升的冲击,并有效提升了毛利率。面对经济压力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积极应对,稳扎稳打,持续专注主业经营,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实施渠道升级,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一、科研为本
公司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持续推进研发全链路全域布局,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转化,以“美妆造芯”之决心,主力发展基因工程、生物发酵、植物提取、合成生物等现代生物技术。
基础研究:公司积极推进包括活性蛋白、生物多糖在内的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活性原料在公司原料中试基地拜斯特工厂的中试量产,新购置全自动蛋白纯化系统等高新设备十余台。
开放创新:公司始终坚持“产学研”紧密联动,上半年持续深化拓展与国内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新增与华南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的产学研项目,运行6项,并拓展与6所高校/研究机构的科研项目联系,如西湖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同时积极扩大和加强研发队伍实力,上半年引入来自国内7所高校/研究机构共7位专家,分别担任丸美合成生物实验室、高质量化妆品智造实验室等新型实验室的学术带头人并开展科研工作。
合成生物和绿色制造研究:上半年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季华实验室、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暨南大学等多家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单位紧密合作,牵头1项、参与1项广东省科技厅的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专项,两个项目均成功获得立项。
行业标准与论文发表:上半年公司参与制订《酵母蛋白》行业标准1项,主导制/修订《化妆品用原料 青刺果(PRINSEPIA UTILIS)油》《化妆品用原料 重组可溶性胶原》等团体标准2项,新增发表专业论文2篇,其中依托公司自主建立的秀丽隐杆线虫测试研究平台,深入探索了自研生物多糖核心成分的潜在抗衰老分子机制,为其产品应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相关论文发表于国际权威期刊《Frontiers in Nutrition》(2021影响因子IF 6.576)。
技术专利:公司持续夯实研发实力,积极布局国际技术领域,加强公司的专利导航建设,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新增获得专利授权39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包含国际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各项专利402项,其中发明专利298项(包含国际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专利78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79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包含国际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专利58项。
二、品牌建设
产品策略:聚焦头部,优化长尾,大力发展具有核心科技的大单品。公司对产品SKU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精减SKU 120个,同时公司坚决推进分渠分品策略,线上线下配置不同的系列矩阵,线上各平台间采用不同的侧重构成,辅以特渠专供、平台专供,以保障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平台协同均衡发展。同时公司成立联合打品小组,分别以小金针、小紫弹、小红笔、蝴蝶眼膜在线上推进联合爆品计划。
营销策略:线上线下多媒体平台滚动传播,全网专业美妆护肤达人多元种草。一季度公司联合分众与新潮,以重组双胶原眼霜,在全国130多个城市,60多万点位,在电梯媒体上曝光超85亿人次;二季度丸美以“重组胶原蛋白”双专利、超温和及强功效,入选抖音X巨量引擎X 时尚芭莎之“了不起的中国成分”TOP1,并联合河南卫视推出大美中国系列开篇特别节目《一眼倾心凤求凰》,用极富传统文化色彩的歌舞,彰显独特的东方美感,赋予品牌更多内涵价值底蕴,品牌总曝光量达38.8亿,品牌人群资产最高达到1.52亿,投后人群资产均值提升67%,品牌影响力得以有效夯实。在继经典的“弹力蛋白”之后,丸美以“重组胶原蛋白”全新起航,春耕夏生,公司按既定营销节奏步步为营,上半年线上线下多媒体平台滚动传播,全网专业美妆护肤达人多元种草,取得一定成效,以期下半年持续轮动,助力业绩的较好达成。
三、多渠道、多品牌
销售策略:线上坚决推进零售转型,以精运营有效优化了自播与达播占比结构,通过优化直播流程与机制,精炼直播的内容与话术,加强主播的培训与学习,完善直播的管理与运营,公司抖音快手的自播占比超过了50%,天猫直播渗透率有了明显提升;线下公司抓动销提升终端强体验功能,提高双胶原护理直冲站项目的覆盖与渗透,为线下门店运销提供有效赋能。
PL恋火品牌:报告期内,PL恋火保持较好的运营节奏,秉持“人人都是彩妆师”理念,以“底妆”精品策略稳步渗透。通过新增看不见粉饼、蹭不掉粉底液等丰富底妆SKU,加大对干油敏不同肤质底妆需求的覆盖,同时有计划地推进对天猫、抖音自播及线下新零售渠道的拓展,分步实施销售渠道多元化,在彩妆市场白热化竞争态势下实现突围,较好地完成了既定了目标。
四、数字化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深化了内外部数据的打通与融合,强化了市场端口的应用,实现了淘系、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线上平台的数据建模与分析,为公司在新品开发、渠道策略优化、投放效率优化、会员价值精准识别等方面提供了更加科学且及时的数据支撑,从而更加有效地指导业务决策。
五、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计划与策略,通过优化采购周期等各环节管理,提升了供应链流转效率及柔性度,上半年货品满足率92%,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原材料及成品的库存周转保持了良好的态势,从而较好地抵御了原材料上涨及人工成本上升的冲击,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全国云仓的落地与执行,现在全国已铺设有8个云仓点,较好地保障了全国一盘货的战略统筹。
六、团队建设
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提升组织效能、优化人才梯队,提升人才厚度。
养体系,高层及栋梁员工进入中山大学“EMBA”进修班研学,中层及基层员工推动学历提升计划。
此外,公司针对具体业务需求进行了专项培训内容的开发和学习安排,通过电商特供品培训、互联网运营师培训、王牌客服训练营、主播场控提升培训等,稳步提升销售员工的精专知识和技能,从而提升团队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17,175,491.41 | 873,796,373.37 | -6.48 |
营业成本 | 251,638,212.91 | 314,002,561.64 | -19.86 |
销售费用 | 360,414,246.22 | 315,325,389.56 | 14.30 |
管理费用 | 51,757,704.13 | 42,237,013.50 | 22.54 |
财务费用 | -5,692,659.40 | -24,612,597.4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4,642,664.41 | 24,606,642.54 | 0.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7,537.56 | -42,509,549.8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262,539.78 | 13,027,153.35 | 1,268.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14,212.99 | -10,809,449.7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略减导致相应营业成本减少,同时本期积极推进降本增效、降低促销力度。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及业务发展,职能部门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办公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与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或大额存单购买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无重大变化。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 本期期末 | 情况说明 |
| |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 984,755,367.86 | 25.78 | 806,095,672.75 | 21.43 | 22.16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
品或大额存单购买
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 | 63,716,472.52 | 1.67 | 57,397,828.00 | 1.53 | 11.01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123,514,955.53 | 3.23 | 138,430,561.39 | 3.68 | -10.77 | 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121,995.60 | 1.97 | 75,122,795.41 | 2.00 | 0.00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46,227,854.55 | 6.45 | 246,853,510.43 | 6.56 | -0.25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175,371,885.21 | 4.59 | 118,618,308.55 | 3.15 | 47.85 | 主要系新工厂、新
办公大楼项目建设
投入增加及土地使
用权摊销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9,313,785.15 | 0.77 | 18,668,354.70 | 0.50 | 57.02 | 主要系本期新增 4
个使用权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 | | | | |
合同负债 | 114,589,508.64 | 3.00 | 144,567,304.51 | 3.84 | -20.74 | 主要系本期经销商
预付货款的减少 |
长期借款 | | | | | | |
租赁负债 | 22,313,221.73 | 0.58 | 14,676,274.58 | 0.39 | 52.04 | 主要系本期新增 4
个使用权资产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434,970,663.53 | 11.39 | 738,086,081.34 | 19.62 | -41.07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
品购买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7,795,513.71 | 1.77 | 35,843,967.98 | 0.95 | 89.14 | 主要系预付营销推
广费用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5,395,199.21 | 6.42 | 187,078,415.45 | 4.97 | 31.17 | 主要系待认证进项
税同比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226,611.63 | 0.08 | 9,982,507.83 | 0.27 | -67.68 | 主要系本期代言费
摊销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95,583.06 | 0.40 | 23,516,999.81 | 0.63 | -35.38 | 主要系上年末预提
的年终奖本期支付
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95,369,203.04 | 5.11 | 133,396,246.36 | 3.55 | 46.46 | 主要系本期新增应
付股利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9,006,627.12 | 0.24 | 4,791,176.24 | 0.13 | 87.98 | 主要系本期新增 4
个使用权资产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期初余额 | 本期购入 /
转入 | 本期出售 /
赎回 | 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投
资收益 | 期末余额 |
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6,513.57 | 8,700.00 | 12,200.00 | 235.99 | 78.76 | 13,249.56 |
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7,047.53 | 20,000.00 | 47,000.00 | -47.53 | 294.25 | 0 |
权益工具投资 | | 30,247.51 | 0 | 0 | 0 | 0 | 30,247.51 |
合计 | | 73,808.61 | 28,700.00 | 59,200.00 | 188.46 | 373.01 | 43,497.07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主要子公司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控股或
参股 |
重庆博多物流
有限公司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103,106.48 | 58,121.29 | 1,657.30 | 控股 |
广州丸美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与销
售 | 28,941.24 | 49,193.47 | 43,827.68 | 993.88 | 控股 |
广州丸美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销售 | 1,000.00 | 46,048.40 | 8,093.75 | 18.30 | 控股 |
上海菲加实业
有限公司 | 实体投资 | 110,500.00 | 114,620.27 | 114,620.27 | -0.59 | 控股 |
广州禾美实业
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装修
和其他建筑业 | 111,000.00 | 115,646.29 | 115,054.61 | 413.58 | 控股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化妆品行业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行业。近年来,随着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公司加强了质量控制、品牌推广、销售网络等方面的建设力度,主导品牌“丸美”已成为我国眼霜领域的知名品牌。但随着线上电商的快速发展、更多国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力的日益增强,化妆品品牌、产品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需要保持并不断提升在眼部护理及抗衰老领域的竞争优势,把握高端化、细分化消费趋势,以用户为核心,持续强化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略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2、经销模式的风险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借助经销商的网点资源,可快速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提高公司产品市场渗透率。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保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产品销售模式。虽然公司建立了包括经销商的选择、培训、激励、考核以及淘汰等在内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在全国各个区域内选择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品牌规划和管理文化的经销商。但若个别经销商在未来经营活动中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违背,不能跟上公司快速发展的步伐,或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销售、宣传,做出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行为,则会影响双方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渠道结构变革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化妆品渠道结构正在经历变革,新的渠道结构和发展趋势对公司现有的渠道优势提出挑战,为适应新渠道结构的变化,公司一方面要巩固强化现有的渠道优势,另一方面也要发展新兴渠道,开拓创新渠道,使各渠道协同发展。
4、人才流失的风险
日化行业完全竞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才和核心营销人才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努力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但仍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确定影响
新冠疫情期间,化妆品消费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线下分销及零售商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受到影响;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如果短期内不能被有效控制,对公司部分境外原料供应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2022年5月25日 |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6日 | 全部议案均获通
过,决议合法有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 | 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建设“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绿色企业,实现企业持续绿色发展的宗旨,将节能降耗、绿色低碳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工作,通过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实现对生产、科研、物流及办公服务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以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认证,获评“广州市2017年度清洁生产优秀企业”(有效期至2022年4月,复评中),公司建立了绿色工厂委员会,2021年公司获评广州市绿色工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检查监督环保管理,有效贯彻实施公司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及举措。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科研生产流程融入一系列绿色技术,创新助力节能减排、降耗增效。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产品使用时能源消耗低、生产资源需求低、原材料的毒性低、回收成本低。
公司不断探索生物多样性,发展生物发酵、合成生物、植物提取、基因工程活性蛋白等生物技术为主导活性材料、基础原料的绿色生物制造。经过前期积累与筹备,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日用化学品绿色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5C研发中心正式启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优化工艺与技术流程,以期降耗提效,同时使用清洁能源节能低碳。比如公司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工艺控制,提升乳化等环节生产效率;运用复合循环冷凝技术,改变冷凝介质和冷凝方式,提高冷凝速度及效果,降耗增效;对乳化锅进行循环水冷却系统改造,节水节电;通过纯水技术、臭氧消毒提高产品安全性;同时通过使用中央变频空调,降低能耗;使用光伏太阳能发电,有效利用清洁能源优化用能结构。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
限售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
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
后2年内,在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
则、本人做出的承诺及其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本人将
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及时、准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
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④减持数量: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的15%;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 | 2019年7
月25日起
36个月
内,以及
锁定期满
后两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
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4)第
1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如孙怀庆与王晓蒲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孙怀庆或王晓蒲离职前
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后届满者
为准)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孙怀庆与王晓蒲将继续执行前述承诺。
孙怀庆或王晓蒲任一人实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
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
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
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 | |
| 股份
限售 | L Capital |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有意在第1项所述锁定期
届满后24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该解除锁定部分60%到100%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企业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并保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企业做出的承诺等对本企业具有约束性的文件进行减持
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法律强
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
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 2019年7
月25日起
12个月
内,锁定
期满后24
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
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
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上市
条件以及免除控股股东要约收购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实施如下
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
蒲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5)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
方式。选用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时应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
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1)实施
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公司在每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
时,公司董事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订并审议通过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
者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
公司实施完毕该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在一
个会计年度内,最多实施1次该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回购股票如在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
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
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
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股份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结合本
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
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3)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实际控制人增
持: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
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
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和王晓蒲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
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超过其自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
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上市后其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
红金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中止
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
启动条件,则实际控制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4)除孙怀庆、王
晓蒲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前述三项措施实施完毕后,
仍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启动除孙
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具
体措施如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三项措施实
施完毕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买卖股票,则
本人应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30+N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披露其买入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
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
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
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 | | | | | |
| | | 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满足启动条件,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
持计划。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2、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1、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
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
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
配;(2)冻结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分红(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时为止。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
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
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5、公司未来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
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
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
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
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日内依
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
述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
处领取股东分红及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4)
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及本人
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孙怀庆、王晓蒲
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
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
为履约担保。 | | | | | |
| 其他 |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1、不无偿
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2、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拟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
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
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
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
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投资者道歉;(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
者进行赔偿。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
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
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
自愿作出,且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并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违反承诺所
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
资者进行赔偿;(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
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6)同意公司调减工
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
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
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
从该等规定。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
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
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
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本人同意公司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
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
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若重庆博多被相关部门要求追缴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之前的相关税收优惠或被要求退还其在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之前已收到的财政补贴、返还税款等,其
将无条件向重庆博多进行补偿,以使重庆博多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如
果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被员工追偿,或者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被有
权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及(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
以及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
及(或)境内子公司被责令/裁令/判令补缴或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
积金、滞纳金、罚款、赔偿等,以确保公司及(或)境内子公司不致因此遭
受任何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丸美股份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关联方期
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
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与丸美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
何与丸美股份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丸美股份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
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丸美股份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
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丸美股份,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丸美股份;(3)本人
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丸美股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丸美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无条件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退出竞争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5)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丸美股份及其他股
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实际控制人
孙怀庆、王
晓蒲 | 1、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或)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通过其他方式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包括日后形成的本人的关联
方,以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将来公司及
子公司不可避免的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
方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依法履行相
应的决策、披露程序。3、本人不利用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中完整、准确披露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期间,本
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情况。5、如因本人未遵守本承诺而给公司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或)子公司或其他股东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