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000354):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27日 00:18:16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5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2 存放地点 .................................................................. 53 12.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3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901,327.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1)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和政策走向等 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 险,提高配置效率。(2)股票投资上,本基金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 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充分 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 力,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筛选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 力的公司,组建并动态调整城镇化主题优选股票库,并根据市场波 动情况精选个股,进而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许俊
 联系电话010-86497608955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66 
传真010-86497999010-6659494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金融中心主楼10D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100818 
法定代表人高民和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122,827.30
本期利润-11,452,705.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434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7.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1.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193,340.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58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1,094,668.1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587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41.98%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1.06%1.74%7.65%0.86%3.41%0.88%
过去三个月-1.49%2.00%5.26%1.14%-6.75%0.86%
过去六个月-21.16%1.91%-6.92%1.16%-14.24 %0.75%
过去一年3.12%2.14%-10.37%1.00%13.49%1.14%
过去三年48.18%2.10%17.55%1.01%30.63%1.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41.98%1.70%90.89%1.15%51.09%0.5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

2、可比性。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的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80%和20%,并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代表债券资产收益率。因此,“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 2022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限(助理)期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代毅本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国企 改革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6月5日-12年代毅先生,硕士。2010年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

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上半年市场大幅波动,年初到4月下旬快速持续下行,然后呈触底回升,上证指数、沪深300、创业板指数上半年分别下跌了6.63%、9.22%、15.41%,但是基金重仓的赛道股,包括汽车、储能、光伏、军工、CXO、白酒4月下旬以来反弹最为明显,甚至部分个股创了新高,煤炭、养殖、能源金属这些绩优板块涨幅良好,反而稳增长的基建、地产呈预期兑现。存量博弈下市场资金分化依然明显,其中中信煤炭指数上半年上涨了33.74%,中信电子指数跌幅最大-23.5%,非基金重仓股波动较大反弹弹性也较大。

纵观2022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走势迥异。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明显,一方面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冲击和全球货币政策正常化下美联储加息缩表节奏加快,另一方面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带来国内企业成本压力有所加大,同时国内疫情局部爆发进而影响消费、投资、及其供应链,特别是经济发达区域香港、深圳、上海先后爆发疫情,实质影响了国内的上半年经济增速,二季度为年内经济增速最低点。从经济基本面来看,长三角地区在中国经济中的比例、供应链重要性都是最大的,因此3、4、5月份上海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非常明显的。

5月中旬,上海社会面清零逐渐明朗,全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复工复产提速,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新能源抢装、消费需求回暖,6月各项经济数据比较靓丽。 全球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带来的国内企业成本压力有所缓解,在货币与财政政策放松和支持下,中国尽可能推动需求曲线右移,以稳定增长,经历了一轮“谷底-修复”的过程。同期海外库存周期触顶、通胀高企,欧美尽可能推动需求曲线左移,以抑制通胀。美欧经济通胀数据最近半年一直在高位,叠加加息影响需 受周期回落和疫情影响,财政上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稳增长,货币上国内狭义流动性异常宽松,一方面央行降准、财政留抵退税与支出为银行提供了超储供给,另一方面银行流动性约束放松,资产配置需求偏强。同时实体部门由于疫情的冲击,融资需求进一步减弱,创造出来的资产供给较少,部分资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进入了权益市场。

按照市场分化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聚焦于新型城镇化这一方向,1季度聚焦于军工、医药、化工新材料、锂矿等绩优股,2季度增加了汽车零部件、网络安全等个股。基金整体偏成长风格,在 1季度遭受了回撤,4月下旬后净值有一定反弹。本基金经理将继续细致、耐心寻找高增低估个股,同时积极把握政策方向,增加财政政策受益板块的配置。根据对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判断,本基金保持偏高的基金仓位,力争控制好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8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上半年,国内是周期回落+疫情外生冲击,国外是货币超发通胀高企+俄乌供给冲击。

2022年下半年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不确定因素较多,其中关键因素在于国内财政货币政策力度、美欧加息应对通胀以及俄乌冲突进入秋冬季。

下半年,我国经济弱复苏状态。三季度疫情后复工复产加速赶工,经济环比改善的确定性较强,但地产、出口需求整体偏弱,因此,复苏力度边际变化上需要细致观察地产与服务业,跟踪地产相关政策、居民部门杠杆率与收入约束。在高通胀与货币政策收紧的预期下,下半年多数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疫情对海外生产制造的影响已基本消除,中国防疫带来的供应链优势不再显著,而中国出口份额已经处在较高水平,未来存在回落的可能性。进入秋冬季后是欧洲和北美能源需求高峰,俄乌冲突的进展走向会带来不易评估的影响。

展望中期,可以预见3季度货币政策仍然是推动信用修复,但总量上较2季度会有收缩,异常宽松的流动性不会重复,短贷、票据慢慢向长贷转换,支持实体经济逐渐复苏。赛道反弹已经全面轮动一次,市场偏好将从高成长高估值、主题方向转向能体现长期经济复苏的方向,优质龙头会进一步巩固其优势地位。

相对上半年,固化行业的投资模式将弱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市场核心是盈利成长,我们要持续不断的积极关注季度盈利不断增长的个股。本基金将继续积极寻找受益于城镇化深化、业绩增速足够快同时估值合理的个股,寻找相关行业新的基本面线索。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业务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193,340.43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23,343,738.09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8,150,397.66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的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5,433,039.853,421,591.70
结算备付金 235,836.95444,697.67
存出保证金 26,705.7022,826.1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7,592,368.0038,751,841.99
其中:股票投资 37,592,368.0038,751,841.9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12,736,718.5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1,830.0699,92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519.95
资产总计 43,379,780.5655,478,116.0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561,261.88-
应付赎回款 373,341.09474,594.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8,732.0569,167.65
应付托管费 8,122.0111,527.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293,655.41364,042.21
负债合计 2,285,112.44919,332.20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25,901,327.6927,097,479.05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15,193,340.4327,461,304.77
净资产合计 41,094,668.1254,558,783.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3,379,780.5655,478,116.02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587元,基金份额总额25,901,327.69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011,009.28-754,621.66
1.利息收入 8,853.936,360.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8,853.936,353.23
债券利息收入 -6.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7,705,412.785,705,978.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7,815,112.145,646,844.35
基金投资收益6.4.7.11--
债券投资收益6.4.7.12-412.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3--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109,699.3658,721.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16-3,329,878.42-6,493,761.6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6.4.7.1715,427.9926,801.02
减:二、营业总支出 441,696.44698,271.09
1.管理人报酬6.4.10.2.1313,672.45290,051.63
2.托管费6.4.10.2.252,278.7348,341.89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8--
7.税金及附加 -0.02
8.其他费用6.4.7.1975,745.26359,877.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452,705.72-1,452,892.7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452,705.72-1,452,892.7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452,705.72-1,452,892.75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中期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7,097,479.05-27,461,304.7754,558,783.8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7,097,479.05-27,461,304.7754,558,783.8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196,151.36--12,267,964.34-13,464,115.7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1,452,705.72-11,452,705.7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196,151.36--815,258.62-2,011,409.9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4,839,009.02-2,867,443.947,706,452.96
2 .基金赎 回款-6,035,160.38--3,682,702.56-9,717,862.9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5,901,327.69-15,193,340.4341,094,668.1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8,624,833.40-17,442,447.0946,067,280.4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8,624,833.40-17,442,447.0946,067,280.4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3,913,535.42 -4,123,219.93-8,036,755.35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452,892.75-1,452,892.7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3,913,535.42--2,670,327.18-6,583,862.60
其中:1.9,883,881.79-5,488,928.2615,372,810.05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13,797,417.21--8,159,255.44-21,956,672.65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4,711,297.98-13,319,227.1638,030,525.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11号《关于核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2,010,555,287.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6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1,529,249.8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3,962.6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16日公告后更名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按照申银万国研究所有限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交运设备、机械设备、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X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除下述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3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金融工具
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月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月1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3,421,591.70元、444,697.67元、22,826.10元、519.95元、12,736,718.54元和99,920.07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和应收申购款,金额分别为3,421,901.35元、444,897.77元、22,836.30元、0.00元、12,736,718.54元和99,920.07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38,751,841.99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38,751,841.99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74,594.41元、69,167.65元、11,527.93元、227,759.73元和1,782.48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74,594.41元、69,167.65元、11,527.93元、227,759.73元和1,782.48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颁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5,433,039.85
等于:本金5,432,785.32
加:应计利息254.53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5,433,039.85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34,722,250.90-37,592,368.002,870,117.1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34,722,250.90-37,592,368.002,870,117.1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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