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神雾节能(000820):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8日 16:11:24 中财网
原标题:神雾节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2-04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股票代码00082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ST节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郭静  
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 A座9楼  
电话025-854991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1,214,082.291,277,610.611,56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40,392.601,962,007,535.02-10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763,890.84-18,306,156.428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112,842.18-76,080,268.3070.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93.08-10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93.08-10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7%140.23%-144.0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60,040,867.22316,047,634.72-1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1,634,985.4684,775,378.06-3.7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22,77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神雾科技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7.44%238,600,000238,600,000质押238,600,0 00
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34%34,000,00034,000,000  
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5.00%31,874,46231,820,462  
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3.11%19,800,00019,800,000  
长城国瑞 证券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64%16,810,00016,810,000  
文菁华境内自然 人1.45%9,249,876 质押9,249,876
陕西省省 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 公司-陕 国投·持 盈88号证 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 托计划其他1.24%7,917,181   
徐爱卿境内自然 人1.13%7,169,803   
周水荣境内自然 人1.10%7,000,0007,000,000  
陕西省省 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其他0.65%4,130,454   
公司-陕 国投·聚 宝盆30号 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持盈 88 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 3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3 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
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101)。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2】27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公司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一)2016 年年
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的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及2017年年报存在的虚假记载涉及的广西景昇隆项目收入、成本、
利润已于2020年4月29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尚未更正的金川二期项目还
需调减公司2017年净利润1,989.71万元,调减净资产1,989.71万元;调增2018年度净利润198.97万元,调减净资产
1,790.74万元;调增2019年净利润1,790.74万元,该事项不影响2020年及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2021年的净利润。经测算,公司追溯调整后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公司尚不构成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或连续3年期末净资产为负。

综上,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的金川弃渣综合利用
二期工程项目尚未调整完毕的收入、成本、利润已于2022年8月26日更正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
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
绩补偿方案。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已于
2022年8月1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4、2022年 6月 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7号),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号)。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截止本报告
出具日,目前南京中院已经向公司送达 26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的诉讼材料,累计涉诉金额合计 576.54万元。南京中院尚
未就该等案件开庭审理。截止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因投资者诉讼涉及的影响因素
较多且复杂,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预计负债金额,但最高不超过投资者诉讼请求总额,并预计将对公司 2022年度损益产
生影响,但对已披露的 2021年报表不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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