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古鳌科技(300551):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8日 16:19:48 中财网
原标题:古鳌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古鳌科技股票代码30055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崇军(代)刘鹏 
电话021-22252595021-22252595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6号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96,134,246.0980,997,127.4914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645,829.95-15,908,910.09-3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22,276,942.53-19,576,677.21-1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822,561.05-105,108,173.56-7.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5-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5-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8%-2.58%0.4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651,130,955.721,049,399,535.185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50,769,231.12636,656,761.1380.7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18,67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陈崇军境内自然人37.41%130,113,389108,531,951质押114,970,000
     冻结9,450,00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 IONAL PLC.境外法人1.47%5,125,787   
张海斌境内自然人1.39%4,820,050   
黄俊锋境内自然人0.64%2,238,000   
高华-汇 丰- GOLDMAN, SACHS & CO.LLC境外法人0.51%1,764,250   
黄亮境内自然人0.46%1,590,000   
卢奕鑫境内自然人0.40%1,399,100   
黄建义境内自然人0.37%1,292,400   
上海世基 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0.35%1,217,095   
黄志龙境内自然人0.34%1,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 1月 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月 2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2年1月 20日,公司分别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示栏公告了《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1)。

3、2022年 2月7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 2月 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年2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9.3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2月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等相关公告。

5、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31元/股调整为19.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1)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发行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9号),并于2022年3月9日完成新增股份43,787,639股的上市。详情查看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进行股份回购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0.00元/股(含
本数)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10,0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
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8.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344,951.00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截至2022年7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 7月 1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9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最高成交价为9.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335,250.16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2022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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