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惠城环保(300779):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7月 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1月 13日至 2027年 7月 6日。 2022年 6月 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元/股调整为 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21日起生效。 元人民币(即 3,199,288张)。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年 5月 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张新功发行不低于 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万股(含本数)股票,并与张新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77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5,3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于 2022年 7月 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67号),并于 2022年 7月 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70号),目前公司正在对《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工作。 (3)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 2022年 7月 4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2年 7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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