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金重工(00248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大金重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 (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号) 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证券代码:002487 披露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金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月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备查文件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状况 “十四五”是我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稳 步扩大。2022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54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0%。其中,风电新增 1294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8.7%。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18亿千瓦。其中,风电装 机3.42亿千瓦,占比30.6%,仅次于水电装机量、高于光伏发电装机量。 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万千瓦,同比增长19.4%,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06万千瓦、海上风 电新增装机27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比约72.5%,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27.5%。截至2022年 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16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66万千瓦。 2022年上半年风电项目招标量持续增长。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国内公开招标市场新增招标量 51.1GW,比去年同 期增长了 62.3%。按市场分类,陆上新增招标容量 42.0GW,海上新增招标容量 9.14GW;按区域分类,北方区域招标容量 占比 67%,南方区域占比 33%。,预计全年的招标量有望超过 80GW。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报告预测,2022年 全年风电新增并网56GW,其中陆上50GW,海上风电6GW。这意味着,相较上半年,下半年风电或迎来装机高峰。 “十四五”期间,在风电区域布局优化发展方面,“三北”地区将优化推动基地化规模化开发,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 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海上风电增长速度要明显快于陆上风电。截至目前,中国总计投运了 102个海上风场,装机规 模达 24GW,占全球海上风电投运规模的45%以上。预计中国海上风电投运规模有望在“十四五”末期达到约 60GW,增长 约150%。 2022年上半年全球量化宽松、俄乌冲突、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拖缓了全球经济增长,短时间内给风电投资造成了短 暂的冲击;但长期来看,若想实现本世纪末全球气温上升 1.5℃以内及 2050年零净排放,风电的年安装量需要到 2030 年翻两番,电网投资额将是目前的三倍。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计未来 5年,全球将新增 557GW的风电装机容量, 其中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在未来5年共计将达到90GW,CAGR为43%。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风电设备制造领域近二十载,凭借可靠的产品交付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高水平的装备设施能力、过硬 的技术创新能力、优秀的综合运营能力和供应链整合能力,在全球风电装备制造行业格局中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 产品为风电陆上基础、风电海工基础等相关系列产品,客户遍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风电巨头和电力开发商、建 造商重要的合作伙伴,是全球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第一梯队企业,是全球风电行业内单体产能突出和制造能力领先的海上 风电塔架和风电海工基础设备供应商。 公司2021年开始启动风电场投资建设,在建风电场30万千瓦,并计划于 2022年下半年并网发电,公司规划三年内 建成并网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储备新能源开发资源500万千瓦。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为依托,以品质为保障,以服务为宗旨, 以人才为根本,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优势,各项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加强。 (一)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一直保持着对行业发展的敏锐嗅觉,不断优化和修正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提出“两海战略”, 近几年,公司持续不断加大在海外及海上市场投入,战略落地高效,经营成果转化明显,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 “两海”的焦点无疑是欧洲的海上风电市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量主要分布在中国(48%)及欧洲(44%)(2021 年)。实现清洁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快速替代是全人类的任务,欧洲作为主要倡导方,任务急迫;并且,自俄乌冲突以来, 迅速摆脱传统能源“卡脖子”问题,将催化欧洲长期对风电的持续性投入。欧洲陆上风电场选址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下进 一步受到制约,而漫长的海岸线和强风使得海上风电发展成为主流,并且欧洲海上风电度电成本加速下降。根据LBNL的 调查数据,从 2015-2020年风机风场大型化使得投资成本降低,海上风能度电成本降低了 28-49%,从 2015年的 150美 元/兆瓦时降至 2020年的 84美元/兆瓦时,已经低于部分地区的光伏、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度电成本。另外,欧洲很 多国家通过明确远期海上风电装机量规划、简化项目流程等多项措施保障海上风电的发展。 与强大需求形成反差的是欧洲的供应能力,欧洲海上风电桩基的主要解决方案为单桩产品,而欧洲主要桩基供应商 SIF、EEW、Bladt、Steelwind年供应能力(设计产能)之和不足600根,其中50%的产品直径在11m以下,生产能力远 远不能满足欧洲风机大型化所带来的大直径大吨重的产品要求。山东蓬莱生产基地,是公司“两海战略”的重要实施主 体,基础设施、港口条件和工艺装备在业内持续保持领先。在 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基地六期技改后,2022年上半年开 始对基地全面进行七期技改,预计三季度完成。未来进一步提高针对欧洲海上风电产品的生产技术能力和高质量准时交 付能力。未来大金重工将成为欧洲海上风电的主流供应商。 在巩固北方海上市场基地优势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南方市场,未来形成海上风电“两东”(山东、广东)布局。公 司阳江大金新海工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预计2022年三季度末形成第一期年20万吨的产能。 国内陆上风电 2021年“三北”陆上大基地装机份额占到 66%;2022年上半年,“三北”陆上大基地份额为 72.5%, 资源集中度愈发明显;预计 2021-2030年,分散式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只占风电新增并网总量的7%。公司敏锐捕捉到国内 陆上风电未来发展趋势,布局了辽宁阜新生产基地、内蒙古兴安盟生产基地、河北张家口生产基地,并于 2021年成立 “陆上运营中心”,由陆上运营中心统一管理运营三个陆上塔架生产基地,整合陆上风电业务的项目主计划、物料、运 输、售后、设备等资源,以实现资源快速调配,交付统筹管理和生产规模优势,实现工厂从组织架构、管理规则、技术工 艺质量的所有流程标准化。目前运营成果显著,有力的支撑了陆上订单的交付。 (二)基础设施装备优势及自有港口区位优势 公司各生产基地一直紧跟行业技术迭代发展,持续进行基础设施和工艺装备的技改提升。兴安盟和张家口基地在规划 建设期就确立了科学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工艺装备布局以及配置理念。公司各个生产基地均保持着行业中同比具有一定领 先优势的基础设施和工艺装备能力。 随着风机大型化加速及未来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海上风电全供应链具有更高的竞争壁垒,海上风机基础相较于陆 上风机更为复杂,对码头承载、港口水深及其他建造硬件要求更高。由于码头规划、建设、审批周期长,且建造投入大, 水文、地质等硬件条件复杂,使得码头资源具有稀缺性,对于海上风电及出口形成强壁垒。公司蓬莱生产基地目前运营 有10万吨级对外开放专用泊位2个,3.5万吨级对外开放风电专用凹槽泊位1个,已建成正在履行审批手续的靠泊等级 10万吨级泊位2个。码头区域自然水深10~16米,是国内优质的深水码头,并配有起重能力1000吨的龙门吊。码头后 方已建成57万平方米的海上风电塔架、单桩基础、深远海导管架专业化制造基地。山东蓬莱生产基地拥有得天独厚的区 位和基础设施优势,以及高效的物流能力和发运能力,可以实现风电装备部件的直接装船集港发运、保证船期,能够极大 节约运输成本并提升运输效率,对于公司“两海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基础等风电基础支撑装备通常要求可靠使用寿命达到15-20年,产品质量对于保障发电的安全性、可 靠性、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下游客户在选择上游供应商时,都需通过长期、谨慎的考核,其中,风塔生产商的行业实际 应用和产品运行记录是客户采购的重要依据。 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了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采用国际质量体系要求组织生产,并且对生产 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取得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EN1090、ISO3834等多项认证,确保了产品具有较高的质量技术水平保障能力。公司充分重视质量控制人员的培养,组 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队伍,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从原材料到各个生产环节,直到成品出厂,都得到了严格控制, 确保制造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公司创造了焊接一次返修率控制在万分之一,全部焊接合拢口一次报检合格率 100%,连续15根海上风电单桩合拢口 一次报检合格率100%的行业领先业绩,并多次被客户授予“质量标杆”、“五星供应商”、“金牌供应商”等荣誉。 目前公司体系认证齐全,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长期积累的生产技术经验,能够高质量、高可靠性的满足客户交 付需求。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经过 20余年的发展,凭借着过硬的综合实力,已成为全球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第一梯队企业,并树立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与行业知名度。公司已经与国内外大批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全球风电巨头 Vestas、SGRE、GE、 金风科技、远景能源、上海电气、明阳智能等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的重要合作伙伴,并与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广 核、华能集团、华润集团、三峡新能源、华电集团、大唐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中国能建集团、莱茵能源、苏格兰电力 有限公司、欧洲海洋风电有限公司、北陆风电等国内国际大型电力投资公司和下游需方客户建立并保持着长远友好的战 略合作关系。 公司产品出口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越南、意大利、智利、挪威、芬兰、印度、加拿大、澳大 利亚等。公司通过自身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赢得了优质的信誉和市场口碑。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深层次 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些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长期持续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仍在不断拓展和认证新 的行业客户,争取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创造更多价值。 (五)人才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外引内培建立了一支稳定、务实、高效、和谐的高素质管理团队及技术过硬的蓝领队伍,梯队结构合理。主 要技术、经营和管理人员长期从事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相关工作,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 强的行业竞争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战斗力。公司管理团队能够深入了解客户诉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很好的把握公司 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积极开拓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推动 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人才发展战略,加大对高、中、基层员工的专业培养力度,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 岗匹配、素质优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绩效考核机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公司人才队伍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和优化,整体素质亦明显提升。 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人员的个人利益得到了更加有效的捆绑,核心管理人员和中层骨干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进一步激发,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能够为公司未来产业发展和扩张做好人才储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2年上半年受全球量化宽松、各主要经济体经济持续低迷、俄乌冲突加剧、全球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等不利因素影 响,公司较好的完成了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967.98万元,同比上升 36.27%;受2021年海上风 电“抢装”退潮影响,经营利润小幅下降,实现营业利润20,733.27万元,同比下降 14.03%;实现利润总额20,724.51 万元,同比下降14.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84.89万元,同比下降14.5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769,689.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6,433.8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行业政策是影响风电行业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风能作为一种高效的清洁能源持续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相继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助力风电行业快速发展。若未来国家各类扶持政策继续减少, 可能对风电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公司存在因行业政策调整对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将及时研判市场趋势,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2、国际经济环境恶化的风险 全球经济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单边保护主义抬头,海外贸易保护加剧,新冠疫情冲击等,各种不确定性也可能 对整体经济带来无法预估的风险。如果国际经济环境恶化,可能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研判市场趋势,深化国际化战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法兰等,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钢材、法兰价格 受市场供需变动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策略,采购部门根据由销售订单推定的生产计划进行采购,采购时的原材料价 格能够满足销售订单的利润水平;但由于订单实际执行时仍会产生一定的购销时间差异,如果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 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对公司部分项目毛利率和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 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将加强对市场走势的动态分析和研判,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战略合作,尽可能锁定订单原材料采 购成本,稳定原材料资源采购渠道,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幅度。 4、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 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 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则可能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各方面综合管理能力,为公司发展壮大提供保 障。 5、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逐渐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出口销售额不断增大,面临的汇率波动 风险逐步增加。公司采取了包括紧密关注汇率、及时根据汇率调整产品价格保障产品利润,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避免或 减少汇率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及海外销售区域所在国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汇率走势,通过远期汇率锁定等方法规避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2月 21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 2018年 1月 10日至 2018年 1月 19日。截止 2018年 1月 1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问题。详见公 司于 2018年 1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8年 1月 26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18年 1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年 1月 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7名激励对 象授予 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8年 3月 6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0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220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8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18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年 9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18年 12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19年 1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19年 1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19年 4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年 4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2019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年 4 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2019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0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2019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1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14)、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2020年 4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2020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月 28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2020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2020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9)、2020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5月 7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20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5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1)、2020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6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22)、2020年 8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0年8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3)、2021年 1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4)丄 2021年 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5)、2021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6)、2021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7)、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年7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8)、2021年 7月 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9)、2021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0)、2022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1)、2022年 1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2)、2022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6月 9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 2020年 6月 8日 至 2020年 6月 19日。截止 2020年 6月 1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问题。详见公司 于 2020年 6月 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0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0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以 2020年 7月 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万限制 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丄 2020年 9月 16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00.0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00.00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0年 9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1年 9月 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1年 9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年 9月 17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始终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政策,始终坚持 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努力做到生产建设与环境整治同步发展, 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环保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蓬莱大金涂装生产线产生涂装废气均经过先进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排放;手动喷砂区产生颗粒物,采用全室 除尘系统+局部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喷锌车间产生颗粒物,采用“全室喷锌除尘系统+工位局部移动式喷锌 除尘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喷漆车间在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要求。 (二)公司制定 2021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实施,同时,积极响应上级环保监管部门有关工 作指示并予以有效落实。 公司持续贯彻 HSE月度例会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及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环保治理设施安排专人 专项定时检查记录运维情况、一厂一方案制定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修订评审、 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协调会并积极组织危险废弃物处理招标且认真审核危废处置单位资质并按时上传固废网站、环保培 训会、环保督查、自查自纠推进会议等。 通过专项会议形式,促进相关工作得到有序有效落实。 加大对工厂环保设施运 行维护管理督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三)开展环保宣传与培训工作,对厂区环境日常巡检与改善,确保公司环境洁化、亮化、美化,实现环 保常态化 管理。 2021年,公司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总体正常稳定,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危废及时规范处置,未发生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凡涉及新、改扩的项目均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资质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估并由政 府进行审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由专家评审后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 按照预案要求及预案内容 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凡涉及 新、改扩的项目均按照环保相关规定,依据环境风险评估、应急物资调查编制项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 行评审后,报送政府进行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所有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出具报告,当地环保部门也定期对公司进行 监督性环境检测。 蓬莱大金于 2021年 8月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年度例行检测方案依照排污许可证内批复的要求频次执行。同时当地 环保部门定期对公司进行监督性环境检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一)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得环保设备始终处于最佳处置状态,缩短环保耗材的更换时间,使得环保 设备能始终保持满状态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严禁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国二以下设备的使用,控制机械排放尾气。 (三)控制厂内用电,员工下班办公室必须断电,车间下班后断气断电,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及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规范运作、科学管理,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回馈关爱。公司坚 持高质量发展路径,用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股东、 员工、客户、供应商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始终坚持信息披露原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建立多渠道的沟通平台,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件交流等形式,与投资者 保持密切的交流,并充分利用深交所网上互动平台对投资者提问及时给予解答。 (二)不断完善内部制度,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完善、加强了公司内控管理,完善了公司制度。 (三)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 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公司出台了员工健康管理办法,每年安排员工体检一 次,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假。公司密切关注员工身心健康,组织拔河比赛、(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