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美丽生态(000010):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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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8日 18:3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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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丽生态: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飞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孔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美丽生态/公司/本公司/本集团/深华新 | 指 |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佳源创盛 | 指 |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佳源 | 指 |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红信鼎通 | 指 | 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江阴鑫诚 | 指 | 江阴鑫诚业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美丽生态建设 | 指 |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美丽振兴 | 指 | 美丽振兴(平潭)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美丽生态 | 股票代码 | 00001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美丽生态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ECOBEAUTY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ECOBEAUTY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飞霖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念保敏 | 何婷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号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 1701-1703室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号
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 1701-1703室 | 电话 | 0755-88260216 | 0755-88260216 | 传真 | 0755-88260215 | 0755-88260215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34,695,932.34 | 562,996,275.20 | -22.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20,879.69 | 7,977,797.48 | 1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65,739.35 | 4,646,639.37 | -31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0,914,515.65 | -183,029,290.43 | -211.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9 | 0.0097 | -8.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9 | 0.0097 | -8.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1.61% | 0.1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575,159,058.57 | 4,587,490,643.01 | -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50,888,573.11 | 517,191,181.03 | 141.8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616,718.69 | 处置房产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83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443,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68,240.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3,024.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3,783.43 | | 合计 | 19,186,619.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
在2022年上半年,公司的业务仍然以建筑行业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市政、公路、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领域。公司依托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及隧道专业工程等领域所具备的施工资质及相关优势,并充分发挥下属区域经营单位的市场开发能力,持续拓展主营业务范围和项目资源。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向项目建设模式多样化发展,由传统施工承包模式逐步向PPP、EPC+F、ABO等合作开发模式发展,力争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2、经营模式
在建筑工程行业经营模式上,公司根据工程专业、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方支付能力等差异因素,灵活地采用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分包,EPC+F、PPP、ABO等多种模式。
3、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在建筑业务生态链中仍是以施工终端为主,并占有一定建设方身份的市场份额。在生态环境治理上,公司仍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在建筑行业产业生态链各环节上均保持一定竞争力。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变化
目前,公司建筑业务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还在于:一是,战略合作伙伴在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领域的持续投资带动公司建筑业务施工工程量的增长;二是,建筑行业相关特点在向新基建、城市群、重生态、水务环境、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转向;三是,建筑行业资质新政策改革方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四是,项目建设模式逐渐由单一建设向合资、授权、融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移交等多阶段灵活、成熟的建设方案转变。综上所述,以上四种驱动因素的变化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驱动业绩的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434,695,932.34 | 562,996,275.20 | -22.79% | | 营业成本 | 373,774,615.51 | 463,007,885.35 | -19.27% | | 管理费用 | 32,166,066.31 | 32,461,404.99 | -0.91% | | 财务费用 | 33,193,713.16 | 36,948,176.34 | -10.16% | | 所得税费用 | 3,993,228.16 | 9,826,614.11 | -59.36% | 根据所得税政策计算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914,515.65 | -183,029,290.43 | -211.93% | 定增资金到位后支付前期应付
未付工程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848.84 | -637,706.38 | 82.77% | 本期减少固定资产采购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0,981,449.78 | 156,826,096.73 | 474.51% | 收到定增资金并增加融资渠道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957,085.29 | -26,840,900.08 | 1,329.31%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定增资
金并增加融资渠道使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46,708.10 | -1,071,597.17 | -1,028.21% | 根据减值政策计提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616,718.69 | 0.00 | 100.00% | 处置房产收益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34,695,932.34 | 100% | 562,996,275.20 | 100% | -22.79% | 分行业 | | | | | | 工程组合 | 392,874,283.77 | 90.38% | 524,586,402.25 | 93.18% | -25.11% | 其他收入 | 20,490,114.37 | 4.71% | 10,006,571.19 | 1.78% | 104.77% | 苗木销售 | 21,331,534.20 | 4.91% | 28,403,301.76 | 5.05% | -24.90% | 分产品 | | | | | | 工程组合 | 392,874,283.77 | 90.38% | 524,586,402.25 | 93.18% | -25.11% | 其他收入 | 20,490,114.37 | 4.71% | 10,006,571.19 | 1.78% | 104.77% | 苗木销售 | 21,331,534.20 | 4.91% | 28,403,301.76 | 5.05% | -24.90% | 分地区 | | | | | | 华东 | 65,944,081.61 | 15.17% | 121,486,016.99 | 21.58% | -45.72% | 西北 | 43,816,242.25 | 10.08% | 122,924,270.41 | 21.83% | -64.36% | 西南 | 158,116,739.75 | 36.37% | 244,281,850.71 | 43.39% | -35.27% | 华中 | 0.00 | 0.00% | 9,186,389.46 | 1.63% | -100.00% | 华北 | 138,011,951.15 | 31.75% | 0.00 | 0.00% | 100.00% | 华南 | 28,806,917.58 | 6.63% | 65,117,747.63 | 11.57% | -55.76%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工程组合 | 392,874,283.77 | 336,700,677.79 | 14.30% | -26.29% | -23.46% | -3.16% | 分产品 | | | | | | | 工程组合 | 392,874,283.77 | 336,700,677.79 | 14.30% | -26.29% | -23.46% | -3.16%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 | 65,944,081.61 | 60,965,101.14 | 7.55% | -45.72% | -42.31% | -5.47% | 西北 | 43,816,242.25 | 35,822,824.77 | 18.24% | -64.36% | -64.87% | 1.20% | 西南 | 158,116,739.75 | 129,127,675.65 | 18.33% | -35.27% | -31.78% | -4.19% | 华北 | 138,011,951.15 | 123,927,687.95 | 10.21%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4,915,524.97 | -31.02% | 根据减值政策计提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3,498.80 | 0.21% |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301,739.17 | 33.46% | 计提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及中小股东赔偿款 | 否 | 其他收益 | 27,832.78 | 0.18% |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9,946,708.10 | 62.78% | 根据减值政策计提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616,718.69 | 136.43% | 处置房产收益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368,404,934.99 | 8.05% | 29,328,180.41 | 0.64% | 7.41%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定增
资金并增加融资渠道使现金
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333,088,402.89 | 50.99% | 2,715,314,665.3
8 | 59.19% | -8.20% | | 合同资产 | 373,781,624.99 | 8.17% | 497,939,049.54 | 10.85% | -2.68% | | 存货 | 163,537,334.77 | 3.57% | 175,363,248.31 | 3.82% | -0.25%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546,335.06 | 0.49% | 24,118,795.49 | 0.53% | -0.04% | | 固定资产 | 16,399,570.43 | 0.36% | 18,416,480.53 | 0.40% | -0.04% | | 使用权资产 | 12,483,334.64 | 0.27% | 14,467,446.08 | 0.32% | -0.05% | | 短期借款 | | | 63,000,000.00 | 1.37% | -1.37% | 偿还到期债务 | 合同负债 | 91,239,395.19 | 1.99% | 86,713,836.37 | 1.89% | 0.10% | | 长期借款 | 137,182,000.00 | 3.00% | 137,466,000.00 | 3.00% | 0.00% | | 租赁负债 | 9,644,809.15 | 0.21% | 12,025,885.68 | 0.26% | -0.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8,114,218.33 | 8.05% | 237,095,789.14 | 5.17% | 2.88% | 将合同资产中属于 1年以上 | | | | | | | 的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 | 应付账款 | 1,077,083,835.99 | 23.54% | 1,924,172,959.8
0 | 41.94% | -18.40% | 支付到期工程款 | 应交税费 | 52,846,409.01 | 1.16% | 97,154,366.67 | 2.12% | -0.96% | 清缴企业所得税 | 资本公积 | 1,967,719,170.10 | 43.01% | 1,482,280,236.7
1 | 32.31% | 10.70% | 收到定增资金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845,884.34 | 司法冻结等 | 投资性房地产 | 22,491,508.56 | 抵押受限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0 | 质押受限 | 合计 | 139,337,392.90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 投资
方式 | 是否
为固
定资
产投
资 | 投资
项目
涉及
行业 |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
金额 | 资金
来源 | 项目
进度 | 预计
收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收
益 |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 披露
日期
(如
有) | 披露索引
(如有) | 南粤南
溪大道
1号私
募投资
基金 | 其他 | 否 | 市政
工程 | 0.00 | 330,000,00
0.00 | 自筹 | 100.0
0%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18
年 10
月 09
日 | 巨潮资讯
网(公告
编号:
2018-
144) | 合计 | -- | -- | -- | 0.00 | 330,000,00
0.0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
金总额 |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2022 | 非公开发
行股票 | 72,364.4
6 | 68,572.8
2 | 68,572.8
2 | 0 | 0 | 0.00% | 3,791.64 | 补充流
动资金 | 0 | 合计 | -- | 72,364.4
6 | 68,572.8
2 | 68,572.8
2 | 0 | 0 | 0.00% | 3,791.6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321号文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向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发行股票 238,837,579股,发行价格为 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49,998.06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服务费、印花税、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438,964.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511,033.21元。截至 2022年 6月 6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
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6,305,356.53元)后的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723,644,641.5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2】第 0027号《验资
报告》。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85,728,192.62元,募集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37,916,448.91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73,012.28元,支付手续费 2,951.77元。 | | | | | | | | |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美丽生
态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施工 | 506,880,00
0.00 | 3,810,434,8
57.90 | 111,951,51
4,759.00 | 411,673,65
7.19 | 16,573,577.
28 | 9,353,218.6
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虽面临着国家加大生态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但由于市场竞争总体比较激烈,公司自身条件还不足,需要加快积累和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将通过业务板块市场化改革,理顺业务流程,优化激励机制,加大业务领域的拓展力度,并通过合作和自主研发,提升产业链条技术竞争优势。同时通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建立高效绩效考核,切实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推动公司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业务发展。
2、PPP项目风险
公司承接了部分PPP项目,受政策调整、银行融资政策变化等影响,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继续研究PPP项目,积极对接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项目回报率和回报周期,挖掘运营潜力,并结合实际审慎考虑项目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3、工程实施所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根据工程合同的不同,部分项目在工程实施未与业主计价结算前形成了合同资产,在项目计价结算后转为应收账款,逐步回款。这符合公司工程项目的经营模式特点,也与行业内企业表现一致。公司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决算,但若因政策变化或业主方违约导致存货减值和回款难度增加,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及项目结算,努力提高合同资产周转率,降低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4、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部分工程在工程结算之前需要垫付较多资金,回款周期较长,存在工程应收款项不能按时回收从而计提坏账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严格考核奖惩,明确职责做好债权分类清收管理工作,同时积极研究资产盘活措施,实现公司财务结构的改善,降低回收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85% | 2022年 01月
18日 | 2022年 01月 19
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4) | 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58% | 2022年 03月
25日 | 2022年 03月 26
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2)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0.46% | 2022年 05月
18日 | 2022年 05月 19
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代礼平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姚惠良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周成斌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离任后仍担任公司总
经理。 | 陈美玲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8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赵泽辉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刘民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离任 | 钱能胜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八届监事会届满离任 | 杨茗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8日 | 第八届监事会届满离任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
的承诺 | 在本企业/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
例的期间,本企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
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
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
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
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佳源创盛 | 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 | 在本企业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的
期间,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的
业务。若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
在经营上的竞争关系,本企业承诺将在相
关企业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前
提下,在本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后的三年内,将经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以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上市公
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沈玉兴 | 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 | 在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的期
间,若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经
营上的竞争关系,本人承诺将在相关企业
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前提下,
在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后的
三年内,将经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以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与上市公
司关联交
易的承诺 | 本企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
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
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上市公司及
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信息
披露及申
请文件真
实性、准
确性、完
整性的承
诺 |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
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
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日公司
收到证监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正常履行 | | | | 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深华新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 五岳乾坤 | 关于提供
信息真
实、准
确、完整
的承诺 | 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
不转让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深华新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公司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通过
司法拍卖等方式受让五岳乾坤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股东应当承接五岳乾坤作出的相关
承诺。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 日公司
收到证监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正常履行 | | 所有交易对
方 | 关于提供
信息真
实、准
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人/本单位保证及时向深华新提供本
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因本人/本单位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深华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
人/本单位不转让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受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日公司
收到证监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正常履行 | | | | 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通过司法拍卖等
方式受让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股东应当原交易对方作出的相关
承诺。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
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
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
06月 26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发行人利益;2、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
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
06月 26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佳源创盛、
浙江佳源、
沈玉兴 | 本次非公
开发行认
购对象及
其关联方
出具不减
持公司股
份承诺 | (1)美丽生态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
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
及其控制的主体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美
丽生态股票的行为。(2)自本承诺函出具
之日至美丽生态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承诺不以
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丽生态股票,亦不
存在减持美丽生态股票的计划。(3)本公
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违反前述承诺而发
生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承
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美丽生态所
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1年
06月 11
日 | 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
日至美丽
生态本次
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
内。 | 正常履行 | | 佳源创盛 |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佳源创盛认购的
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
不得转让。佳源创盛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2年
06月 24
日 | 从股份上
市日
2022年 6
月 28日
起 36个
月 | 正常履行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 不适用 | | | | | |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的 | 80.00 | 否 | 案件均处于 | 案件尚未判决,对公 | 尚未结清 | | | 其他案件汇总(作为原
告起诉案件) | | | 审理阶段 | 司未造成重大影响。 | | | | 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的
其他案件汇总(作为被
告或第三人案件) | 7,355.91 | 否 | 案件均处于
审理阶段 | 案件尚未判决,对公
司未造成重大影响。 | 尚未结清 | |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连续 12个月内的其他诉讼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 3,305.12万元,未达到披露标准。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 关联
关系 | 关联
交易
类型 | 关联
交易
内容 |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 关联
交易
价格 | 关联交
易金额
(万
元) | 占同
类交
易金
额的
比例 |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 可获
得的
同类
交易
市价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惠东县
振基房
地产开
发有限
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28.2 | 0.06% | 100,00
0 | 否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2022
年 01
月 08
日 | 巨潮
资讯
网
(公
告编
号:
2022
-
002
) | 嘉兴泰
源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3,732.4 | 8.59%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惠州市
嘉长源
房地产
开发有
限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0 | 0.00%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嘉兴大
源建筑
工程有
限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亲
属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81.04 | 0.19%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宿迁市
祥源房
地产开
发有限
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1,896.1
8 | 4.36%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凤台县
明源房 | 实际
控制 | 提供
工程 | 提供
工程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12.42 | 0.03%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 市场
价格 | | | 地产开
发有限
公司 | 人控
制的
企业 | 施工 | 施工 | | | | | | | 定付
款 | | | | 嘉兴市
胜源景
观工程
有限公
司 | 实际
控制
人亲
属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0.75 | 0.00%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扬州浩
源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提供
工程
施工 | 提供
工程
施工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46.08 | 0.11% | | | | | | | | | | | | | | | |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浙江佳
源创盛
物产集
团有限
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材料
采购 | 材料
采购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415.9 | 0.52% | 6,000 | 否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浙江西
谷数字
技术股
份有限
公司 | 实际
控制
人控
制的
企业 | 承租
房屋 | 承租
房屋 | 市场
价格 | 市场
价格 | 0.84 | 0.93% | 2.8 | 否 | 按合
同约
定付
款 | 市场
价格 | | | 合计 | -- | -- | 6,213.8
1 | -- | 106,00
2.8 |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2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工程承包类日常关联交易 100,000万元,预
计关联人向公司采购产品、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 250,000万,预计向关联人采购产
品、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 6,00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类日常关联交易 2.8万
元,预计提供给关联人的工程设计业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1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工程承包类日常关联交易 5,797.07万
元,实际发生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 415.90万元,实际发生向关
联人承租房屋类日常关联交易 0.84万元,均未超过获批的交易额度。 | | | | | | | | | |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