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旭蓝天(00004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东旭蓝天: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正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签名并盖章的2022半年度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紧跟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引,持续聚焦新能源及环保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体化的绿色发展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新能源业务。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 1GW。公司已搭建起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超2GW。 生态环保业务。公司立足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修复等领域,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周期解决方案。作为传统生态治理业务的补充,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依托现有光伏基地,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试点“茶园综合体”项目,建成以大别山油茶产业化为基础,从育种、育苗、栽培到油茶压榨全流程农产品产业,努力打造中国茶油知名品牌。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新能源业务 在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各国正加速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目标,向清洁低碳能源转型已成为必由之路。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为国家整个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省市响应“双碳”目标,也纷纷出台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鼓励性文件。 2022年上半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和全球清洁能源加速应用背景下,光伏产业总体实现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相关统计,2022年上半年新增并网容量3087.8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并网容量 1122.5万千瓦。截至 2022年 6月底累计并网容量33620.4万千瓦,光伏装机市场继续增长。 2、生态环保行业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建设,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伴随环境治理的不断深入和绿色经济的推行,生态环保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生态农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把“乡村振兴”提高到“十四五”时期的最高国家战略之一。推动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农业、农村、农民的全面发展,公司积极投身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大别山茶油产业园,随着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推进,都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凝心聚力,通过发展战略聚焦、业务模式创新、市场布局优化、科学精细管理,以及组织和人才体系完善,实现经营发展持续改善,组织效能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5亿元,同比增长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亏损幅度收窄,总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 1、新能源业务挖潜增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发电量5.73亿千瓦时,资产管理水平和运维效率持续提升。 上半年公司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共计2.22亿元,已收到新能源补贴0.1147亿元。积极挖潜,光伏组件产线升级,高效光伏组件首件210组件下线;与广州智光储能、河南城发环境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储能、低碳领域业务合作。新业务方面,基于与央企合作开发的新模式,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等项目上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获得现有产业协同业务投资机会,实现持续增收。 2、生态环保业务促回款,生态农业树品牌 近年来因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趋严,生态环保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及融资压力,再叠加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近年来生态环保工程行业整体处于收缩状态,公司现阶段主要做好现有项目的收尾及回款工作。同时强化风险管理,重点跟踪储备EPC模式下优质项目资源。 结合公司生态环保大布局及全资质,公司积极推进生态农业,进一步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茶油互联互动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优势特色油茶集群,上半年山茶油产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未来公司将重点加强山茶油关联产品开发,从高端食用油向日用保养等快消品拓展,丰富茶油产品线,打造蓝天金寨山茶油优质品牌。 3、抓管理强队伍,提升工作质效 管理上,通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制度落实,梳理各层级人员需求,针对审批制度进行流程节点优化,助力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文化上,通过开展培训和团建活动提升了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可,并将“感恩做人,敬业做事,务实创新,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队伍上,优化人才结构,强化梯队储备,为蓝天高质量发展打造硬核支撑。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商业模式优势 公司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聚焦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的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凭借独特的商业模式、强大的产业整合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等优势,通过打造综合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二)规模化运营优势 公司拥有新能源电站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的发电业务体系。公司依托强大的业务体系后盾,通过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业务积累,在全国百余县市建立了电站项目公司,同当地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电站规模约1GW,已建成电站批复电价维持二十年不变,可带来持续稳定的业绩保障,是公司重要的压舱石资产。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电站远程集控智能运维平台已投运,经过不断优化升级,该系统已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为电站的安全平稳运营提供重要保障,通过规模化电站运维,摊薄运维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产业整合优势 经过多年产业积累和产业链整合,公司快速实现了新能源产业布局,并成功拓宽了绿色产业链,全面布局生态环保行业,涉足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水处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整合经验,也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增长动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人才使用效能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积极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企业氛围,积极为员工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营造良性的学习与竞争氛围,努力形成团结奋进的合作共事平台。通过近几年规模化的运作,公司团队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使用效能不断提高。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融资款项其他变动为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的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 12月 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 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 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 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资金风险 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产业均属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企业营运资金要求较高。受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及降杠杆融资调控等政策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相对困难,信用风险增加。受东旭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暂时受限,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较为有限。同时,公司存量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开源节流,积极主张各类债权加速资金回流,同时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及合作,通过展期、降息、债务重组等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及财务压力。 2、竞争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光伏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国家双碳目标提出后,以各大能源央企为代表,集中发力新能源,提升光伏业务比重,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将对民营国内光伏行业的转型升级和进一步提升经营利润率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一方面提升自持电站运维水平,大力开拓代运维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利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新能源开发方面积极与央企、国企联合开发,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所有光伏电站项目均属清洁能源生产,不存在噪声、电磁、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排放超标情况。公司依托现 有光伏基地,采用“农光互补”模式,试点“茶园综合体”项目,建成以大别山油茶产业化为基础,从育种、育苗、栽 培到油茶压榨全流程农产品产业,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发电量5.73亿度,节省标煤19.1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99.816吨,二氧化硫269.428吨,氮氧化物246.498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大力发展光伏扶贫、生态农业及推动优势产业转移落地,助力金寨县、汪清县等多个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公司通过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多元互补模式,为当地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也帮助农户改善就业,减支增收,是“造血式扶贫”的理想方案。 1、建设扶贫电站 截至 2021年底,东旭蓝天共持有 4座扶贫电站,分布于河北、山东、湖南等地,并网以来累计上网电量高达4.2亿度,累计捐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290千瓦,惠及数万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东旭蓝天用实际行动提高农村电网保障能力,促进农村能源加快转型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东旭大别山茶油产业园是东旭蓝天“茶园综合体”创新模式试点项目之一,是“农光互补”模式典范,也是金寨县政府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重点支持的项目,开创了“油茶扶贫”新模式推动金寨县脱贫攻坚、完善了油茶产业循环经济链,更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对金寨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产业园项目每年可带动周边数百名农民务工就业,另外,基地还通过土地流转、给予部分帮扶对象资金帮扶等措施助力周边农户增收。大别山油茶产业园的建设,是东旭蓝天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和安徽省油茶产业扶贫方案。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互联互动发展模式,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助力当地政府把“油茶扶贫”新模式打造成为金寨县扶贫的重要力量,促进金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3、推进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落地 2014年,安徽省金寨县开始结合地方特色推进全国光伏扶贫试点,探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2016年,公司在金寨创办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22年,东旭康图的产品已远销多地,不仅为金寨提供再就业岗位100多个,也带动周边数十家配套企业并肩成长,成为当地光伏产业扶贫工程及乡村振兴项目典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105012号)。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1、诉讼事项解决措施 (1)融资类诉讼:与融资机构进行积极协商,共同商讨债务解决方案。公司与部分金融机构已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力争免除违约金及罚息,或根据双方协商内容给予降息展期、续贷或制定新还款计划,从而减少部分利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买卖合同及建设工程诉讼:争取与原告申请和解,寻求罚款及违约金免除,在原权利义务涉案金额范围内协商分期付款或共同拓展新业务,协同缓解债务压力; (3)资产清收诉讼:积极推动诉讼及裁定执行,保障公司资产优先受偿, 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 2、针对预付类事项的压降措施 我公司的预付款项类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建设EPC工程款、光伏组件采购款、SPV公司注资款,其中EPC工程款、组件采购款是根据公司当时项目及业务发展规模的需要签订的,公司为立足新能源环保行业,为尽快推进各自持新能源电站和新能源EPC工程项目落地,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陆续签订了各类项目的采购合同。公司根据当前的战略安排,对前期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对确定终止类的项目协调退回预付款项或变更采购项目,要求各暂未发货的供应商退回部分前期已支付的采购款,对于拟继续推进的项目将继续协调采购,协商在发货前再行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将紧密跟踪各供应商的经营情况,加强催收措施和及时跟进供货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1、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事项 (1)积极协调东旭集团对财务公司提供支持。公司积极协调财务公司加强与东旭集团的沟通机制,要求东旭集团管理层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要高度重视,并对财务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帮助财务公司解决流动性困难等经营性问题。 (2)持续督促财务公司加大资金归集力度,要求财务公司加强成员单位资金归集工作,提升账户归集率和资金归集量,增加可用资金,逐渐改善财务公司流动性,从而逐步实现提款正常化。 (3)督促财务公司不断拓宽同业融资渠道。督促财务公司加快债务风险化解速度,努力拓宽同业融资渠道,为财务公司流动性水平提升提供支撑。 为妥善解决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问题,公司正积极与东旭财务公司、东旭集团及相关方沟通,督促财务公司及相关方尽快实现上市公司存款提取正常化。公司承诺不会在财务公司新增任何存款,并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财务公司也表示其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缓解流动性紧张的状况,并承诺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存款资金提取。 2、兴业银行贷款承接事项 公司、昆明启明与兴业银行已签订《贷款债务承担协议》(编号: ZWCDXY2020001),协议约定将昆明启明加入我司与兴业银行的原债权债务关 系,成为共同债务人对兴业银行 8 亿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昆明启明已代我司偿还兴业银行部分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监督昆明启明承担清偿责任。 3、偿债能力改善措施 (1)保持存量,拓展增量。公司继续立足主业,推动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发展,紧抓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新能源电费补贴发放政策,跟踪补贴回款。在业务拓展方面,积极采取与央企国企合作模式,扩大主业收入规模。同时公司内部加强资金管控,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清收盘活资产、降本增效。公司持续深化各类资产盘活及债权清收工作,多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梳理并优化资产结构,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及自身现状,处置部分前期已布局但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高、不符合目前战略定位的项目,以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增加资金流动性。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全面优化经营管理措施,降低各项运营费用。 随着“碳中和”理念、“十四五”规划等政策加持,行业增长进入景气周期,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步调,坚守主业,持续改善现有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现金流水平也将随之提升,偿债能力将同步提升。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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