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闽东电力(000993):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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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8日 19:01: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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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闽东电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临-31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芳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工作思路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福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投公司 | 指 |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本公司、闽东电力 | 指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CDM 利得 | 指 | 清洁发展机制利得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6
月 30 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闽东电力 | 股票代码 | 00099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闽东电力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ujian Mindong Electric Power Limited Company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嘉祥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51,520,997.42 | 246,641,938.95 | 42.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139,306,127.55 | 66,566,160.80 | 10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133,062,470.77 | 34,967,334.29 | 280.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301,074,248.63 | 131,208,317.68 | 129.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42 | 0.1454 | 109.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42 | 0.1454 | 109.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3% | 3.42% | 3.2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572,381,848.55 | 4,340,276,025.75 | 5.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2,170,846,042.59 | 2,031,539,915.04 | 6.8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19,809.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6,751.87 | 本公司孙公司白城风力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优惠,该政策具有稳定性且与
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故该部分补助未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8,202.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 3,989,372.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78,878.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5,224.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376.30 | |
合计 | 6,243,656.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开发,主要以水电、风电为主,公司
在电力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多元投资,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至2022年6月底,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
55.62万千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36.18万千瓦,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65.05%;风电权益装机容量19.44千瓦,
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4.95%。水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水库17个,另有牛二电站水库、牛头山电站水库两个非控股
水库,电站22个,另有牛头山电站、牛二电站2个非控股电站;风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控股风电场4个,非控股风电
场1个。
公司下属22个水电站分布在福建省宁德市除古田县外的县(市、区),并主要向宁德市局或下属各供电公司趸售上
网电量。公司下属4个控股风力发电场,其中3个在宁德市,主要向福建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1个在吉林省,主
要向吉林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水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0.3488元/千瓦时(不含税);风电上网
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0.5163元/千瓦时(不含税)。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5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88万元,增幅42.52%;实现营业利润157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99万元,增幅124.0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74万元,增幅109.27%,主要系本报告期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及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电力板块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6999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9.47%,完成水力售电量6898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69.03%,主要系本报告期降雨增加,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19799万千瓦时,较
上年同期增加6.02%,完成风力售电量19386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5.92%,主要系闽箭霞浦部分风机完成故障修复,
发、售电量较上年增加。
(2)地产板块
本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地产项目“泰丽园”、“泰怡园”、“泰和园”等项
目均获得市场认可。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32%,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泰和园地下车库
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实现营业利润54万元。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闽东电力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宁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占有本区域丰富风能资源上具备一定优势,
储备一定的陆地及海上风电场开发资源,在本区域水电开发资源枯竭情况下,依然具备较好发展潜力。
(2)发电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相对于电网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但由于水电、风
电生产均属国家提倡支持的清洁能源,电调顺序靠前;与火电相比,来自电网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加剧和
国家提倡节约低碳的大背景下,公司以水电和风电为主的业务结构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趋势
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加快实施可再生能
源替代行动;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工作指导思想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深入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施“十四五”
规划,深入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能源供给弹性和韧性,着力壮大清洁能
源产业,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社会用电情况
国家能源局发布 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 24.4亿千瓦,同比增长 8.1%。
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25.8%。1-6月份,
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77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1小时。其中,火电205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33小时;核
电3673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32小时;风电115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58小时。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097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27415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用电量6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6%。
7月15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披露“1-6月电力消费情况”:1-6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其中,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1-6月,全国工业用电量2695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1.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8%。6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8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占全社会用
电量的比重为65.3%。1-6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205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
113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42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
量26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22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1-6月,化工行业用电量
2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建材行业用电量188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138亿千
瓦时,同比下降2.8%;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6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人才队伍:公司从事电力生产与开发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
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公司积极推进人才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关键岗位复合人才,人力资源水平持续提
升,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忠诚企业、符合公司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区域发展:闽东电力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宁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占有本区域丰富风能资源上具备一定
优势,储备一定的海上风电场开发资源,在本区域水电开发资源枯竭情况下,依然具备较好发展潜力。
清洁能源:水能和风能资源是非常重要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好不仅增加能源供给,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还能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侯变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也是我国能源
发展的重要方针。
规范治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公司各个层面能够独立运
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规范运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资源储备:公司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持续开展风电项目前期踏勘和测风工作,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海上
风电场资源。
资金保障:公司所积累的良好信用记录,银企关系稳定,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和可使用的金融工具也较为丰富,资
金来源有保障。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51,520,997.42 | 246,641,938.95 | 42.52% | 主要系电力行业确认
的销售收入增加。 |
营业成本 | 138,543,910.98 | 138,467,428.03 | 0.06% | |
销售费用 | 1,286,844.56 | 1,626,974.13 | -20.91% | 主要系地产行业广告
费和商品维修费减
少。 |
管理费用 | 54,153,126.82 | 49,986,247.50 | 8.34% | |
财务费用 | 15,184,538.97 | 26,685,733.25 | -43.10%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
银行长短期借款及借
款综合利率均较上年
同期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14,237,294.11 | 5,510,182.82 | 158.38% | 主要系水电主业子公
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得税费用
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01,074,248.63 | 131,208,317.68 | 129.46%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
收到的电费款及东晟
地产预收售房款较上
年同期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80,756,067.70 | 14,416,204.21 | -660.18%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结
构性存款较上年增加
及闽箭霞浦风机消缺
及性能提升工程支出
较上年同期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68,547,783.72 | -220,956,179.60 | 23.72%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
公司偿还的借款及利
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51,770,398.65 | -75,331,658.46 | 168.72% |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51,520,997.42 | 100% | 246,641,938.95 | 100% | 42.52% |
分行业 | | | | | |
电力行业 | 340,718,794.01 | 96.93% | 237,809,902.93 | 96.42% | 43.27% |
其他 | 10,802,203.41 | 3.07% | 8,832,036.02 | 3.58% | 22.31% |
分产品 | | | | | |
电力销售 | 340,718,794.01 | 96.93% | 237,809,902.93 | 96.42% | 43.27% |
其他 | 10,802,203.41 | 3.07% | 8,832,036.02 | 3.58% | 22.31% |
分地区 | | | | | |
福建省 | 339,109,939.87 | 96.47% | 230,520,121.10 | 93.46% | 47.11% |
吉林省 | 12,411,057.55 | 3.53% | 16,121,817.85 | 6.54% | -23.02%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电力行业 | 340,718,794.
01 | 132,536,623.
55 | 61.10% | 43.27% | -0.83% | 17.30% |
分产品 | | | | | | |
电力销售 | 340,718,794.
01 | 132,536,623.
55 | 61.10% | 43.27% | -0.83% | 17.30% |
分地区 | | | | | | |
福建省 | 339,109,939.
87 | 129,879,774.
77 | 61.70% | 47.11% | 0.87% | 17.5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4,780,080.15 | 9.42% | 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
参股公司的投资收
益。 | 否 |
营业外收入 | 620,147.16 | 0.4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
的理赔款。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69,025.58 | 0.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列支
的捐赠款及参与社区
抗疫相关支出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472,152.83 | 0.94% | 主要系本报告期环三
实业收回法院执行
款,冲回坏账准备。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619,809.83 | 0.39% | 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
的固定资产处置相关
收益。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350,532,201.
98 | 7.67% | 298,778,837.
43 | 6.88% | 0.79% | 主要系本报告
期东晟地产监
管户资金余额
增加。 |
应收账款 | 319,263,536.
91 | 6.98% | 218,395,927.
50 | 5.03% | 1.95% | 主要系本报告
期应收电费款
较上年末增 |
| | | | | | 加。 |
存货 | 1,027,733,88
7.44 | 22.48% | 988,434,030.
05 | 22.77% | -0.29% | 主要系本报告
期根据东晟广
场项目施工合
同支付工程进
度款增加,存
货相应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111,828,807.
07 | 2.45% | 109,435,934.
27 | 2.52% | -0.07% | 主要系本报告
期用于出租的
房产较上年末
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149,465,606.
10 | 3.27% | 135,843,728.
24 | 3.13% | 0.14% | 主要系本报告
期确认参股公
司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增
加。 |
固定资产 | 1,876,577,45
8.29 | 41.04% | 1,840,117,65
6.56 | 42.40% | -1.36% | 主要系本报告
期闽箭霞浦风
电场10台技
改风力发电机
通过240小时
试运行要求,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进行
转固。 |
在建工程 | 22,213,273.5
5 | 0.49% | 92,597,249.3
6 | 2.13% | -1.64% | 主要系本报告
期箭霞浦风电
场10台技改
风力发电机通
过240小时试
运行要求,达
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并进行转
固。 |
使用权资产 | 83,102,852.8
9 | 1.82% | 85,232,514.2
3 | 1.96% | -0.14% | 主要系本报告
期计提折旧增
加,使用权资
产账面价值减
少。 |
短期借款 | 149,621,111.
11 | 3.27% | 129,630,166.
65 | 2.99% | 0.28% | 主要系本报告
期短期借款事
项增加。 |
合同负债 | 1,130,189,72
9.56 | 24.72% | 948,780,929.
95 | 21.86% | 2.86% | 主要系本报告
期东晟地产预
收售房款增
加,划分至其
他流动负债的
增值税部分增
加。 |
长期借款 | 326,811,900.
00 | 7.15% | 473,154,900.
00 | 10.90% | -3.75% | 主要系本报告
期长期借款事
项减少。 |
租赁负债 | 81,613,588.3
8 | 1.78% | 85,525,218.9
3 | 1.97% | -0.19% | 主要系本报告
期根据租赁协
议偿还到期租
赁负债。 |
应交税费 | 24,094,050.2
1 | 0.53% | 15,297,992.1
2 | 0.35% | 0.18% | 主要系本报告
期收入增加,
应交增值税等
较上年末增
加。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21,626,000.0
2 | 0.47% | 47,003,160.1
8 | 1.08% | -0.61% | 主要系本报告
期一年内应支
付的长期借款
本息减少。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71,000,00
0.00 | | | | 363,000,0
00.00 | 289,000,0
00.00 | | 145,000,0
00.00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10,617,40
0.00 | | | | | | | 10,617,40
0.00 |
金融资产
小计 | 81,617,40
0.00 | | | | 363,000,0
00.00 | 289,000,0
00.00 | | 155,617,4
00.00 |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 | 93,912,77
6.90 | | | | | | | 93,912,77
6.90 |
上述合计 | 175,530,1
76.90 | | | | | | | 249,530,1
76.90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2022年 06月 30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60,380.71 | 按揭保证金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252,501,086.11 | 银行借款抵押 |
虎贝风电场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 | | |
闾峡风电场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
下全部收益 | | |
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 292,075,616.57 | 银行借款质押,见说明。 |
合计 | 550,137,083.39 | |
说明:期末,本公司分别将持有的穆阳溪水电98%股权、黄兰溪水力发电100%股权用于办理银行借款质押,截至2022年
06月30日,暂未提款。本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 2022年 6月 30日账面价值 | 备注 |
穆阳溪水电 | 125,099,816.57 | 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
黄兰溪水电 | 166,975,800.00 | 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
合 计 | 292,075,616.57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5,693,569.99 | 15,738,697.86 | -0.2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福安
市黄兰溪
水力发电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水力发电 | 100,000,
000.00 | 212,754
,010.84 | 185,973,6
67.77 | 30,044,36
8.95 | 17,592,44
7.56 | 13,255,42
2.80 |
福建穆阳
溪水电开
发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建设、经营福建
省闽东水电站扩
建工程和其他水
电站 | 100,000,
000.00 | 366,592
,775.96 | 347,988,1
46.20 | 45,986,69
9.57 | 30,263,54
3.87 | 22,885,70
9.84 |
霞浦县浮
鹰岛风电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力发电项目的
开发建设;风力
发电风电场专业
运行及维修维护
服务;风资源测
量、开发、评估
咨询;电力设
备、风机设备的
采购、供应;对
旅游业的投资;
旅游开发与服
务;对新能源项
目的投资和开发
建设;对海上及
陆地风力发电项
目的投资开发 | 100,000,
000.00 | 685,130
,392.86 | 279,984,2
62.53 | 37,693,88
7.29 | 22,474,80
1.11 | 19,689,76
8.78 |
宁德蕉城
闽电新能
源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开
发建设;电力销
售;风电场专业
运行及维修维护
服务;风资源测
量、开发、评
估、咨询;电力 | 110,000,
000.00 | 522,290
,018.80 | 134,553,3
82.48 | 37,740,30
8.56 | 18,353,86
5.56 | 18,361,42
5.56 |
| | 设备、风机设备
的采购、供应;
旅游开发;风力
发电;对新能源
项目的投资和开
发建设 | | | | |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设 | 该子公司目前处于在建期,对公司整
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闽电(屏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设 | 该子公司目前处于在建期,对公司整
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
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1275.40万元,净资产为18597.37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4.44万元,
实现营业利润1759.24万元,实现净利润1325.54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比
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水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2)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福建省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和其他水电站,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6659.28万元,净资产为34798.81万元,本报告
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98.6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026.35万元,实现净利润2288.58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
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水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3)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
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开发与服务;对新能源项目的
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
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8513.04万元,净资产为27998.43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9.39万元,实现营业
利润2247.48万元,实现净利润1968.98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况较好,导致风
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度增加。
(4)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销售;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风力发电;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
发建设。注册资本11,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2229.00万元,净资产为13455.34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4.0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835.39万元,实现净利润1836.14万元,
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况较好,导致风力发、售电量比上年度增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主要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
(1)自然气候。公司电力主业主要受制于降雨量、降雨时空分布以及风况等气候影响,公司所在地属亚热带海洋性
季风气候,各年份水量丰枯不均衡,造成水电业务收入不稳定;气候风况对公司风电业务的业绩影响大,台风等极端气候
对水电站、风电场的安全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2)政策风险。在开发和经营风电、光伏等新能项目过程中,国家在海上风电开发主体要求、移民、用地、环保、
税收、电价、财政补贴、水费、水资源费及库区基金等方面的政策调整对公司电力主业产生直接影响。
(3)融资风险。海上风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量大,而公司资产体量及主营收入规模偏小,经营净现金流难以支撑过
高的投融资规模,单一债务融资结构,对公司经营业绩压力大。
(4)资源储备风险。福建省内可供开发的水力资源和陆上风电项目面临瓶颈,集中式光伏审批未全面放开,海上风
电、光伏等优质资源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电力主业项目储备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公司现存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利用现代化测报技术,持续关注水情和风况变化,科学、充分、合理的利用项目资源,争取多发少损;对现有
机组加强日常维护并进行技改或增效扩容改造,做好内部设备维护工作,妥善安排机组大修,保持电站良好状态,提高
设备可用率和负荷率。抢抓机遇,加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经营结构,巩固扩大电力主业基
础;采用股权转让等方式,合理处置低效资产;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研究,储备、培育新能源领域相应人才,
打好技术基础。
(2)密切跟踪、研究政策面的变化,面对政府取消风电、光伏发电的财政补贴、国内外疫情严峻等所带来的挑战,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谋划宁德市区域内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以取得各县、市政府在资源
配置、投资环境、审批手续、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3)强化资金的集中管控,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通过主业基本面稳健的有利条件,加强银企合作,
下调贷款利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再融资工作,采用多种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减少资金流动性风险,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积极拓展投资渠道,持续跟踪省内优质水电项目,寻找水电项目并购契机;深入研究海上风电项目政策,积极
争取区域内海上风电开发权;加快区域内光伏项目布局,与各县(市、区)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发、储备光伏优质资
源;充分发挥电力主业优势,积极拓展以电力为核心的相关业务项目。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90% | 2022年02月16
日 | 2022年02月
17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22临-08)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7.32% | 2022年04月21
日 | 2022年04月
22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
临-2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强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
王辉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
温步瀛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
温巧容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
褚东倩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02月16日 | |
王坊坤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王坊坤 | 副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黄珊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胡建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陈宗忠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陈武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02月16日 |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上半年,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大
力弘扬“滴水穿石”闽东精神、“弱鸟先飞”进取意识、“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参
与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及公益建设,累计投入各类帮扶及公益建设资金54.4万元。
一是积极响应宁德市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选派 1名处级干部作为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指导员,驻
点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推进驻点村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助力疫情防控,支援慰问社区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困难群众。
三是积极参与干部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一助一”爱心助残活动、公益募捐活动。四是继续加强巩固对市级产业
薄弱村寿宁县斜滩镇水北村、奖禄村的产业帮扶工作,持续跟踪对接,落实后续帮扶措施。五是公司派出 8位高管挂钩
帮扶古田县凤都镇石峰村15户贫困户均已实现脱贫。按照“脱贫不脱钩”的整体思路,持续关注脱贫户的生产生活动态,
积极做好跟踪回访,巩固成果严防返贫。
下半年,我公司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安排帮扶资金,通过对口帮扶、产业发展、合作
共建等方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国企力量。
1.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积极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安居帮
扶、就业帮扶等力度。
2.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效。继续落实产业、就业、保障、医疗等帮扶措施,持续增强脱贫户自身“造血”功能,巩固
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户不再返贫。
3.继续加大对电站、库区、风场周边村庄的支持帮助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改善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4.做好企业内部帮扶解困工作,加大对企业困难员工、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慰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
额(万
元) | 是否形
成预计
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 披露日
期 | 披露索引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福建省
家具工贸集
团公司、宋
志建买卖合
同纠纷案 | 1,688.7
3 | 否 | 2020年8月5日收
到宁德市中院一审判
决。家具工贸向福建
省高院提起二审,二
审判决后,环三实业
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2021年
12月15日,最高人
民法院作出(2021)
最高法民申7131
《民事裁定书》,裁
定驳回环三实业公司
再审申请。 | 福建省高院二审判
决,康灿公司偿还
本金16887250元
及利息。宋志建、
弘衔公司、肖建辉
对康灿公司还款义
务不能清偿部分三
分之一承担清偿责
任。家具工贸公司
未能偿还宁德市环
三实业有限公司的
款项承担 16.6%的
补充赔偿责任。 | 家具工贸公
司已按判决
向环三实业
支付
3989372.22
元赔偿款。
剩余款项正
在强制执行
中。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pla
te=szse&st
ockCode=00
0993&annou
ncementId=
120143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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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Time=20
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宁德南
瑞贸易有限
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案 | 606 | 否 | 2019年12月27
日,宁德市蕉城区人
民法院再次对南瑞执
行一案作出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的裁定。 | 由于被执行人无财
产,2019年12月
27日,宁德市蕉
城区人民法院作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的裁定。 | 法院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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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s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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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3&ann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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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上海祥
奉建材市场
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上
海祥奉实业
有限公司、
何孙明仓储
合同纠纷
案。 | 405.23 | 否 | 2016年6月23日终
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11月19日
恢复本案的强制执
行。 | 2019年11月19
日恢复本案的强制
执行。 | 2019年11
月19日,
恢复本案的
强制执行。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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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se&st
ockCode=00
0993&ann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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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3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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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宁德市
聚仁贸易有
限公司、何
邦田买卖合
同纠纷案。 | 1,389.3
8 | 否 | 2019年12月27
日,宁德市蕉城区人
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的裁
定。 | 2019年12月27
日,宁德市蕉城区
人民法院再次作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的裁定。 | 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的裁
定。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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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se&st
ockCode=00
0993&ann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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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福建宇
星实业有限
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案。 | 144.2 | 否 | 2019年12月27
日,宁德市蕉城区人
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的裁
定。 | 2019年12月27
日,宁德市蕉城区
人民法院再次作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的裁定。 | 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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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ockCode=00
0993&ann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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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上海乾
淳实业有限
公司、福建
银博建设有
限公司、缪
瑞侠买卖合
同纠纷案。 | 824.04 | 否 | 2019年3月26日,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9)闽09
民初9号民事判决
书,环三实业向福建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二审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环
三实业向最高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 2020
年6月5日收到最高
人民法院裁定书,裁
定驳回环三实业诉讼
请求。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19)闽
09民初9号民事
判决,判决:1、
解除与上海乾淳实
业公司于2013年
12月27日签订的
《采购合同》;2、
上海乾淳实业公司
支付环三实业公司
货款824.04万元
及违约金。 | 2020年12
月2日,宁
德市中院作
出执行裁
定,裁定终
结本次执行
程序。 | 2015年
08月
15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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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se&st
ockCod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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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5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营口七
色光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
司等买卖合
同纠纷案 | 358.2 | 否 | 2018年9月21日法
院作出一审判决。被
告提起上诉,2019
年10月29日,宁德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二审判决。2020年4
月2日,蕉城区法院
已受理立案执行。被
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
再审申请,2021年
12月30日福建省高
院作出再审判决。 |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判决1、
被告营口七色光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黄妙平、营口
盛世国际汽车园开
发有限公司应偿还
环三实业公司借款
本金358.2万元,
并支付相应利息;
(2)被告营口盛
世汽车园实业有限
公司按判决本金
358.2万元向环三
实业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 法院已立案
强制执行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营口七
色光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
司等买卖合
同纠纷案
(二)。 | 467.99 | 否 | 2018年9月21日作
出一审判决。被告提
起上诉,2019年10
月29日,宁德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
判决。经环三实业公
司申请,蕉城区法院
已立案执行。被告向
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
申请,2021年12月
30日福建省高院作
出再审判决。 |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判决1、
被告营口七色光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黄妙平、营口
盛世国际汽车园开
发有限公司应偿还
环三实业公司借款
本金3235267.21
元,并支付相应利
息;2、被告营口
盛世汽车园实业有
限公司按在判决本
金3235267.21元
向环三实业公司承
担赔偿责任。 | 法院已立案
强制执行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上海岑
屹工贸有限
公司、蔡小 | 1,595.5
8 | 否 | 2019年6月13日,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19)闽09
民初10号民事判决
书,环三实业公司已 | 福建省高院二审判
决,判决:1、上
海岑屹工贸有限公
司、上海益享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黄 | 环三实业公
司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
行,2021
年1月7日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
溪等买卖合
同纠纷案。 | | | 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20
年7月8日,福建省
高院作出二审判决。 | 妙平应向环三实业
公司共同偿还借款
本金14227733.52
元及资金占用期间
利息损失;2、蔡
小溪对岑屹公司、
益享公司、黄妙平
还款义务不能清偿
部分的三分之一承
担清偿责任。 | 宁德市中院
作出立案执
行通知书。 | |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上海益
享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
营口盛世汽
车园实业有
限公司等买
卖合同纠纷
案。 | 982.6 | 否 | 案件于2018年9月
21日作出一审判
决。被告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29
日,宁德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2020年4月2日,
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
案执行。被告向福建
省高院提起再审申
请,2021年12月30
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 |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判决1、
被告上海益享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黄
妙平、营口盛世国
际汽车园开发有限
公司应偿还环三实
业有限公司借款本
金6789766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
(2)被告营口盛
世汽车园实业有限
公司按本判决本金
6789766元对环三
实业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 法院已立案
强制执行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上海益
享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
营口盛世汽
车园实业有
限公司等买
卖合同纠纷
案(二)。 | 917.68 | 否 | 案件于2018年9月
21日作出一审判
决。被告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29
日,宁德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2020年4月2日,
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
案执行。被告向福建
省高院提起再审申
请,2021年12月30
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 |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判决1、
被告上海益享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黄
妙平、营口盛世国
际汽车园开发有限
公司应偿还环三实
业公司借款本金
8385871元,并支
付相应利息;(2)
被告营口盛世汽车
园实业有限公司按
本判决本金
8385871元对环三
实业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 法院已立案
强制执行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宁德市环三
实业有限公
司诉灏都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黄妙
平、营口盛
世国际汽车
园开发有限
公司等买卖
合同纠纷
案。 | 912.2 | 否 | 案件于2018年9月
21日作出一审判
决。被告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29
日,宁德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2020年4月2日蕉
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
执行。被告向福建省
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2021年12月30日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
判决。 | 福建省高院作出再
审判决,判决1、
灏都投资集团公
司、黄妙平、营口
盛世国际汽车园开
发有限公司应偿还
原告环三实业公司
借款本金8335850
元,并支付相应利
息;2、营口盛世
汽车园实业有限公
司按本判决本金
8335850元对环三
实业公司承担赔偿
责任。 | 法院已立案
强制执行 | 2022年
03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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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北京万源公 | 4,118.4 | 否 | 2020年6月24日, |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 2022年4 | 2022年 | http://www |
司诉航天闽
箭公司风机
设备款纠纷
仲裁案件。 | | | 北京万源公司向福州
仲裁委提出申请仲
裁,请求如下: 1.
依法裁决航天闽箭公
司支付合同余款
3322.40万元; 2.
依法裁决航天闽箭公
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
约金796万元; 3.
请求本案仲裁费由航
天闽箭公司承担。航
天闽箭新能源(霞浦)
有限公司已向福州仲
裁委提起反请求。
2021年1月15日,
福州市仲裁委对本案
请求和反诉请求作出
中止审理。 | 审理 | 月14日,
仲裁庭恢复
案件审理,
尚未判决。 | 03月
31日 |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2748466&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2-
03-31 |
福州闽东大
酒店有限公
司诉福州西
湖大酒店、
福州西湖酒
店用品有限
公司合同纠
纷案。 | 702.2 | 否 | 福州市中院已于
2021年7月26日受
理立案。 | 案件已开庭 | 案件已开
庭,尚未作
出判决 | 2021年
07月
31日 | http://www
.cninfo.co
m.cn/new/d
isclosure/
detail?sto
ckCode=000
993&announ
cementId=1
210613097&
orgId=gssz
0000993&an
nouncement
Time=2021-
07-31 |
其他诉讼事项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