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芯海科技(688595):芯海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8日 20:16:22 中财网
原标题:芯海科技:芯海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95 公司简称:芯海科技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芯海科技688595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昌福吴元
电话0755-8616 85450755-8616 854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 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 中心1栋301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 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 中心1栋3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251,617,620.281,118,176,551.13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987,483,625.34988,375,522.73-0.0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37,751,004.10274,582,623.042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030,748.9547,348,896.04-6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626,800.2646,732,667.76-9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4,535,107.9858,501,240.83-159.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615.37减少3.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10.34-67.6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10.34-67.6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27.4623.31增加4.15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35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持股持股持有有限售包含转融通质押、标记或

 比例 (%)数量条件的股份 数量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冻结的股份 数量 
卢国建境内自 然人28.0439,214,45539,214,45539,214,455 
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 顾问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5523,151,55523,151,55523,151,555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2.763,858,64500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2.733,813,07500 
彬元资本有限公司- 赫里福德基金-彬元 大中华基金-RQFII其他2.253,144,56900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002,800,00000 
中信证券-杭州银行 -中信证券芯海科技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其他1.852,584,3800  
深圳鸿泰基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南 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421,987,35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981,373,76001,750,000 
彬元资本有限公司- 美世投资基金1其他0.981,370,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卢国建持有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0.14%出资份额,为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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