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格力地产(600185):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6:22:11 中财网 |
|
原标题:格力地产: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格力地产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鲁君四 | 个人原因 |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强(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代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公司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格力地产 | 指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海投公司 | 指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玖思投资 | 指 | 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
保联资产 | 指 | 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 | 指 | 格力地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免税集团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 |
珠海市国资委 | 指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免税集团 | 指 |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 | 指 |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科华生物 | 指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半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格力地产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EE REAL ESTAT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E REAL ESTAT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鲁君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03办公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20 |
公司网址 | http://www.greedc.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格力地产 | 600185 | *ST海星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54,787,271.55 | 3,391,313,262.05 | -36.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908,156.75 | 469,292,014.63 | -7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95,898,333.54 | 487,524,809.23 | -80.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049,877.99 | 2,620,401,781.93 | -86.8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47,135,045.87 | 8,880,945,715.41 | 0.75 |
总资产 | 32,936,973,785.11 | 32,793,502,605.08 | 0.4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5 | -8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5 | -8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5 | 0.26 | -8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 | 5.28 | 减少4.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07 | 5.49 | 减少 4.4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6,696.2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3,106.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93,195.5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1,466,138.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270.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2,192.28 | |
合计 | 9,823.21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行业情况说明:
房地产业方面,2022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反复叠加国际形势动荡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仍面临严峻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上半年中央持续加力“稳地产”,频频释放积极信号,房地产相关宽松政策紧密出台,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同时,各地全面落实因城施策,通过降低房贷利率、调整限购范围、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补贴等举措,刺激刚需及改善需求释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政策端接连释放改善信号的助力下,下半年预计房地产市场会稳步复苏。
大消费产业方面,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恢复,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方面,作为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企业,我国大健康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呈现蓬勃发展之势。2022年 5月 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生物医药作为四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规划》提出要顺应“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新趋势,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医药,满足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更有保障的新期待。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产业,致力于完善以房地产业、大消费产业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全新布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业,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主要产品为中高端住宅,以“立足珠海,区域布局”为发展战略,项目主要集中于珠海、上海、重庆和三亚;大消费产业方面,公司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联动优势,重点布局海南三亚及横琴,稳步推进三亚合联中央商务区项目和横琴创新方项目建设,牢抓“深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机遇,满足消费者的升级消费需求;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方面,为应对上半年新冠疫情的不断反复,公司持续探索服务社区的新路径,通过旗下高格健康大药房,以智慧、便民、高效的方式,解决居民疫情期间的购药需求,并通过公司所管理的珠海市公共卫生战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针对疫情爆发的不可预测性,不断提升重要防疫物资的生产、储备与供应能力,为突发性疫情做足保障。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广泛的知名度
公司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获得了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了高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多次获得中国房地产企业品牌价值等奖项,格力广场项目获“詹天佑”大奖,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工程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公司在海岛海港建设、沙滩修复、海域生态保护等多个层面提升城市发展,为珠海居民打造休闲、生态的居住环境,香炉湾沙滩荣获英国皇家风景园林学会“皇家西尔维娅·克罗夫人杰出国际贡献奖”。
2、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精工细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理念,以“见细入微,精益求精”的精神创建精品工程,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极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行业首创出诸多创新做法,形成了一套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系统。并且,公司将“精工细作”理念延伸至其他产业板块,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和肯定。
3、丰富的管理经验
公司在二十多年的城市开发建设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经验。在口岸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与港澳互通交流与合作、港湾治理、海洋生态保护、精品酒店管理、高端旅游服务等业务领域的宝贵经验。
4、优秀的管理团队
公司以优秀的企业文化汇聚了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核心管理团队。以“深挖人才,唯贤是用”的用人原则,形成年轻、活力,充满激情、斗志的人才队伍。以发扬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先锋精神铸就强大的企业凝聚力,为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前瞻性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于2014年开始房地产业、口岸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的集团化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2020年公司开始向拥有以免税业务为特色的大消费产业、发展可期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以及坚持精品化路线的房地产业三大板块为核心的上市公司转型。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55亿元,同比下降 36.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96亿元,同比下降 79.56%。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329.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9.4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54,787,271.55 | 3,391,313,262.05 | -36.46 |
营业成本 | 1,506,438,756.50 | 2,122,714,285.27 | -29.03 |
销售费用 | 68,868,686.27 | 95,717,302.14 | -28.05 |
管理费用 | 79,852,152.04 | 82,395,397.75 | -3.09 |
财务费用 | 203,733,502.76 | 292,461,931.40 | -30.34 |
研发费用 | 2,003,061.28 | 0.0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45,049,877.99 | 2,620,401,781.93 | -86.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509,800,525.19 | 561,269,682.84 | -9.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728,812,628.90 | -4,786,016,149.1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房地产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房地产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广告及营销推广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人工与行政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费用化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自主研发搭建的线上商城平台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
说明 |
货币资金 | 2,215,163,575.80 | 6.73 | 1,479,832,141.75 | 4.51 | 49.69 | |
应收款项 | 389,522,362.28 | 1.18 | 289,619,181.94 | 0.88 | 34.49 | |
债权投资 | 50,097,507.16 | 0.15 | 74,146,857.48 | 0.23 | -32.43 | |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0.00 | 0.00 | 363,180,000.00 | 1.11 |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 0.00 | 0.00 | 150,494,703.55 | 0.46 | 不适用 | |
短期借款 | 602,952,425.00 | 1.83 | 1,319,015,151.20 | 4.02 | -54.29 | |
预收款项 | 8,400.00 | 0.00 | 23,400.00 | 0.00 | -64.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60,950.53 | 0.03 | 63,900,310.40 | 0.19 | -83.79 | |
应交税费 | 81,209,867.83 | 0.25 | 222,699,277.76 | 0.68 | -63.53 | |
其他应付款 | 2,377,847,653.69 | 7.22 | 1,515,559,161.00 | 4.62 | 56.90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6,053,922,450.34 | 18.38 | 4,642,072,086.47 | 14.16 | 30.41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784,547.21 | 0.25 | 44,461,775.19 | 0.14 | 88.44 | |
应付债券 | 1,643,605,951.49 | 4.99 | 2,996,615,921.58 | 9.14 | -45.15 | |
长期应付款 | 23,782,181.90 | 0.07 | 65,040,437.81 | 0.20 | -63.43 | |
其他非流动负
债 | 300,000,000.00 | 0.91 | 775,000,000.00 | 2.36 | -61.29 | |
库存股 | 0.00 | 0.00 | 406,998,192.92 | 1.24 | 不适用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01,225.40 | 0.01 | 4,604,392.73 | 0.01 | -30.47 |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主要系筹资活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渔获销售款增加所致;
债权投资:主要系贷款和垫款减少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处置对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处置科华生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所致;
预收款项: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支付上年计提的工资所致;
应交税费:主要系本期支付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拆借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应付债券重分类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主要系代管工程款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库存股:主要系注销库存股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项目注释 8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1,845,173,750.13元,具体内容详见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项目注释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项目注释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格力置盛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股权转让给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告:临 2022-020)。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
质 | 主要
产品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珠海格力
房产有限
公司 | 房地产
开发 | 住宅 | 12,688.20 | 100% | 3,121,708.87 | 567,393.70 | 13,774.1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政府通过行政、金融等多种方式对土地、信贷、税收等领域进行调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积极分析应对,实现区域合理布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市场风险
长期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城市发展分化将更加明显,一线城市及重点城市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未来租售同权的新格局下,房地产环境将日益复杂和激烈。公司将继续秉承专筑之精神、专谨之态度、专业之品质,推动房地产业提量增效。同时,公司将借助大湾区、横琴深合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实现各产业相互联动,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3、财务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相对较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加上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充足的资金对公司各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公司一方面将加快项目开发进度,增加销售收入和回款速度;另一方面整合自身资源优势,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强各项目的资金统筹规划,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1月 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1月 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01) |
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2月 1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2月 17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13) |
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4月 1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4月 12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36)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2年 6月 2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6月 21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5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谢岚 | 监事会主席 | 聘任 |
丁艳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邹超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5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22年
2月 1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格力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议案,并于 2022年 3月 7
日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
过户事宜。 |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月 26日、2022年 2月 17日、
2022年 3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04、临 2022-013、临 2022-02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2019年 9月 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1,45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至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4.16元/股。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存续期为 24个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0年9月3日解除锁定,截至2022年6月 30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了10,957,300股(占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8%),剩余股份数为 492,700股(占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6%)。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
业竞争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在另一
公司或企业拥有控股股份)参与任何与格力地产业
务相同或者类似的主营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活动,以避免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
的其他公司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海投公司 | 与格力地产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格力地产治理结
构,并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员与格力地产在人员、
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长期 | 否 | 是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承诺 | 股份限
售 | 珠海市国
资委 | 1、珠海市国资委在本次交易中以免税集团股权认购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
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 自本
次发
行结
束之
日起 | 是 | 是 | | |
| | |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珠海市国资委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不转让珠海市国资委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4、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市国资委基于本次交易取
得的格力地产股份因格力地产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5、若珠海市国资委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珠海市国资委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 36个
月 | | | | |
| 股份限
售 | 城建集团 | 1、城建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免税集团股权认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
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
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城建集团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城建集团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 自本
次发
行结
束之
日起
36个
月 | 是 | 是 | | |
| | | 的股份。
4、本次交易完成后,城建集团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
格力地产股份因格力地产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5、若城建集团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城建集团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 | | | | |
| 解决同
业竞争 | 珠海市国
资委 | 珠海市国资委将不会直接从事与格力地产主营业务
相同或类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如珠海市国资委违
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珠海市
国资委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同
业竞争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及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在实际经营中
不存在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争的主营业务。海投
公司及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经营、或在另一公
司或企业拥有控股股份)参与任何与格力地产业务
相同或者类似的主营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活动,以避免海投公司及海投公司控制的
其他公司与格力地产构成同业竞争。如海投公司违
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海投公
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珠海市国
资委 | 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海市国资委将尽可能避免并规
范与格力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珠海市国
资委承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
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格力地
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如珠海市国资委违反上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珠海市国资
委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 |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格力地产股东的义务,不
利用本公司所处的地位,就格力地产与海投公司或
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
任何行动,故意促使格力地产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作出侵犯格力地产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
果格力地产必须与海投公司或海投公司控制的其他
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海投公司承诺将促使上
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
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
上决定。如海投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
任何实际损失,海投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
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珠海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持与格力地产在人员、财务、资产、
业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如珠海市国资委违反上
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珠海市国资
委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格力地
产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人与格
力地产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
互独立。如海投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格力地产造成
任何实际损失,海投公司将赔偿由此给格力地产造
成的全部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一、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
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
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
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二、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
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要求。
三、本公司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一、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已提供了本次
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
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
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
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
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二、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
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要求。
三、本人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格力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格
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
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
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
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
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
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
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
海投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
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
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海投公司将暂停转让海投公司在
格力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格力地产董事会,由格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海投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海投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 | |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珠海市国资委将及时向格力地产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格力地产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单位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珠海市国资委将暂停转让珠海市国资委在格力地产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
地产董事会,由格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珠海市国资委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珠海市国资委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珠海市国资委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城建集团 | 城建集团将及时向格力地产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格力地产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城建集团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城建集团将暂停转让城建集团在格力地产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格力地产董事
会,由格力地产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格力地产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城建集团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格力地产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城建集
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免税集团将及时向格力地产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格力地产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大失信行为;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1)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
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本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6)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
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7)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
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的情形。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海投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海投公司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 | | | |
| 其他 | 免税集团 | 免税集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免税集团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
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
况。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1、珠海市国资委拟通过本次交易注入格力地产的标
的资产为珠海市国资委所持免税集团的 77%股权。
2、珠海市国资委对标的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
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免税集团合法存
续的情况。
3、珠海市国资委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
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珠海市国资委不存
在通过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免税集团股
权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方代本单位持有免税
集团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
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
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
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珠海市国资委保证
不就该等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
4、珠海市国资委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
在尚未了结或珠海市国资委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
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
本单位承担。
5、珠海市国资委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标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与格力地产共同妥善处理交易
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
务。 | | | | | |
| 其他 | 城建集团 | 1、城建集团拟通过参与本次交易注入格力地产的标
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持免税集团 23%股权。
2、城建集团对标的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
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免税集团合法存续的
情况。
3、城建集团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
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城建集团不存在通过信
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免税集团股权的情
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方代城建集团持有免税集团
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
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
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
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城建集团保证不
就该等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
4、城建集团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
未了结或城建集团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
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城建集团
承担。
5、城建集团承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标的资
产的权属变更,与格力地产共同妥善处理交易协议
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 长期 | 否 | 是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6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
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
售之专项自查报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
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投资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控股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开发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
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
售之专项自查报告》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
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
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
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5年 7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承
诺:如格力地产及下属子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
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5年 11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出具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
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海投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中未
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督促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5年 12月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
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 |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
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
售及哄抬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及其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
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
哄抬房价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
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17年 11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与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如因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
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海投公司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
承诺:如因格力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
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违法违规行
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珠海市国
资委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
承诺:若格力地产存在《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土
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格力地产和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珠海市国资委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督促
格力地产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 其他 | 格力地产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20年 3月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
承诺:如因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房地产业务相关违
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其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
注:2020年 12月 30日,公司董事鲁君四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0066号),因其涉嫌证(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