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楚天高速(600035):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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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6:22: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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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提出了预防对策,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楚天高速、公司、本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湖北交投集团 | 指 |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运营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鄂东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咸宁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
能源公司 | 指 |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智能产业研究院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广北公司 | 指 |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三木智能 | 指 |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楚照能源 | 指 | 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楚天数科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豫南公司 | 指 |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
腾路智行 | 指 |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汉宜段、汉宜高速 | 指 | 沪渝高速公路(G50)武汉至宜昌段 |
大随段、大随高速 | 指 | 麻安高速公路(G4213)大悟至随州段 |
黄咸段、黄咸高速 | 指 | 蕲嘉高速公路(S78)黄石至咸宁段 |
大广北段、大广北高速 | 指 | 大广高速公路(G45)麻城至浠水段 |
豫南高速 | 指 | 大广高速公路(G45)河南新县段 |
财务公司 | 指 |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高开公司 | 指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长江路桥 | 指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
高路监理 | 指 | 湖北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集团 | 指 |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三木投资 | 指 | 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九番投资 | 指 | 北海市九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诺球电子 | 指 | 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天安财险 | 指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稳润 | 指 | 无锡稳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三友正亚 | 指 | 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对方、三木智能原股
东、业绩承诺方 | 指 | 三木投资、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
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张建辉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 |
19楚天01 | 指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
20楚天01 | 指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疫情防控债) |
ETC | 指 |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楚天高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bei Chutian Smart Communication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南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罗琳 | 罗琳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
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24层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
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24层 |
电话 | 027-87576667 | 027-87576667 |
传真 | 027-87576667 | 027-87576667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2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50 |
公司网址 | www.hbctgs.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楚天高速 | 600035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39,509,618.80 | 1,567,264,577.09 | -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9,786,084.92 | 446,354,229.57 | -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6,830,081.85 | 434,772,727.31 | -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967,824.06 | 608,279,803.49 | 8.1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216,212,117.88 | 6,997,815,480.58 | 3.12 |
总资产 | 17,483,261,404.12 | 17,551,713,032.04 | -0.3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8 | -3.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8 | -3.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27 | 0.2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9 | 6.80 | 减少0.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5.91 | 6.62 | 减少0.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560.80 | 详见第十节、七、7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15,974,184.02 | 详见第十节、七、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1,405,275.39 | 详见第十节、七、7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56,005.06 | 详见第十节、七、7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2,012.08 | |
合计 | 12,956,003.07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路桥运营和智能科技两大板块。
1.路桥运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是湖北省内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
集团目前拥有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麻安高速公路大随段、蕲嘉高速公路黄咸段、大广高速湖北北段以及大广高速河南新县段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同时参股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集团旗下收费公路均为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过投资建设及收购等方式获得经营性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收费权益的收费公路详情如下:
收费项目 | 拥有权益 | 起点/终点 | 收费里程(公里) | 营运期限 |
汉宜高速汉荆段 | 100% | 武汉/荆州 | 179.204 | 2031年2月 |
汉宜高速江宜段 | 100% | 荆州/宜昌 | 84.457 | 2027年1月 |
大随高速 | 100% | 大悟/随州 | 84.389 | 2041年9月 |
黄咸高速咸宁段 | 100% | 咸宁 | 22.823 | 2044年3月 |
黄咸高速黄石段 | 90% | 黄石 | 33.146 | 2044年3月 |
大广北高速 | 75% | 麻城/浠水 | 147.115 | 2039年6月 |
豫南高速 | 100% | 新县 | 35.223 | 2039年12月 |
嘉鱼长江公路大桥 | 25% | 洪湖/嘉鱼 | 4.66 | 2050年2月 |
2.智能科技业务
集团经营智能制造和智能交通业务。其中智能制造主要从事智能终端产品和软件研发、硬件制造和产品销售。智能交通业务主要提供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整体研发、制造、集成、运维等服务,先后实施了湖北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ETC门架系统技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施工等项目,目前拥有省级视频云平台、智能运维平台、智慧交通运营监测指挥调度系统等软件,以及视频上云网关、ETC天线等硬件产品在内的10余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同时,围绕机电集成、核心软硬件产品研发的整体目标,加大高速公路智慧化应用场景(收费稽查、服务区智慧化等)、节能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人工智能(AI)中台”等领域研发力度,与华中科技大学组建联合研发实验室,获得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一级、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三级等资质。
(二)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起步相对较晚,但整体发展较快。根据交通运输部《2021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末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16.91万公里,位居全球第一。随着国内高速公路建设布局日趋完善,高速公路路网也呈现出区域性特征,即中东部路网建设基本成型,资产增速明显降低,新建项目以加密或改扩建工程为主;西部地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路网规模持续提升。我国经营性高速公路主要以BOT的方式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但受限于投资建设成本高企、平行路段分流、偏远地区车流量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目前包括加密线等新建高速公路普遍面临实际投资收益率偏低的问题,而偏远地区新建高速公路甚至在特许经营期内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在此背景下,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为主业的企业面临收入增长趋缓、原主干线路经营期限日益临近等问题;同时,受到国家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输结构调整、基于降低物流成本的收费政策调整等影响,高速公路行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为驱动经营业绩增长、解决收费经营权到期等问题,部分企业通过对主干路线改扩建、收购既有成熟路产、发展路衍经济(如服务区开发、路段沿线能源运营、广告经营等)或开展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智能化、信息化战略的实施,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不断深化,高速公路行业也迎来信息化浪潮。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数字交通体系深入推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在智慧公路方面,提出完善公路感知网络,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发展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深化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应用,建设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一体的智慧路网平台,推动公路建设施工及养护智能化,推进公路智慧服务区建设。2021年 1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推进数据资源赋能运输服务发展。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等要求。
高速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化发展前景良好。
在上述背景下,集团大力构建“十四五”产业发展新格局。一方面,积极关注成熟路桥资产,通过并购先后取得大广北高速、豫南高速等国高网路段的经营权,同时开展部分优质路产改扩建的前期研究;大力发展优质路衍经济,投资建设车马阵停车区,启动潜江服务区综合开发,开展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试点,推进路桥收费和路衍经济一体化发展;另一方面,抢抓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机遇,加强科研院所合作和研发投入,布局交通领域新型产品开发应用,培育集研发、制造、施工、运维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具有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的丰富经验。公司积极拓展基础设施投资、道路综合开发及智慧交通等领域业务,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借助良好的融资平台,构建未来经营发展中独特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既是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交通大通道的中心枢纽,又是国内重要的经济省份之一。公司旗下路桥资产大多为湖北省交通要道,区域运输需求大,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特别是核心资产汉宜高速,横贯湖北江汉平原经济发达地区,连接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圈,是湖北交通运输最繁忙的公路通道之一,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现金流。
2.管理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投资、建设并运营多条高速公路,在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路桥运营管理体系。公司所管理的多条高速公路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技术状况和通行服务品质,得到了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3.融资优势。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具备良好的融资平台优势,一直维持高等级的信用评级,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融资渠道通畅,并发行了多个品种的债券类融资工具,有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
4.整合能力。公司路桥运营能力经验丰富,同时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通过资源整合、业务融合,在智能交通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取得了系列成效。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路网流量下行压力,聚焦主责主业,奋力克难攻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经营保持总体稳定。
夯实路桥运营底盘。以打造全省服务示范站、示范窗口为目标,推进“一站一品”建设;制定“一站一策”保通方案,提升车道通行效率;以ETC大车小标、屏蔽OBU为重点,开展稽核行动,累计堵漏9640次;枝江互通新建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高效推进枝江新站开通前期工作、梅黄路天桥原址重建。
智能科技加速发展。增资楚天数科,整合智能科技板块资源,提升智能科技项目承揽能力;推进智慧交通运营平台深度开发,自主研发的智能收费机器人在汉宜段投入使用;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加快推进“东数西算”“智慧公安”等重点项目;强化运维服务和合同履约,受到业主单位表彰。
路衍经济升级。积极探索路衍经济新模式,仙桃服务区光储充一体化试点项目投入运营;稳步推进潜江服务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扎实做好服务区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司机之家、安防监控等设施改造升级。
持续强化风险防控。调整三木智能业务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以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公路桥梁安全防护等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所辖415座桥梁构造物进行安全评估并编制改造设计方案,提升安全通行质量。
(二)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43,950.9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78.61万元。其中,路桥运营是集团的主要利润中心,报告期内车辆通行费收入118,937.65万元,占集团营业总收入的82.62%。集团高速公路运营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1.本土新冠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民众出行意愿明显降低,加之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车辆运输成本大幅提升,对集团所辖路段车流量造成较大冲击。
2.与集团所辖路段相连接或具有引流效应的路桥陆续通车,为集团通行费收入带来有利影响。
麻安高速麻城东段于2022年4月30日建成通车,实现麻安高速全线贯通,进一步吸引十堰往返安徽车流;2021年9月棋盘洲大桥及蕲太高速西段通车后,S78蕲嘉高速与G50沪渝高速黄黄段连通,拉通东西走向快速通道,对黄咸高速具有直接引流作用。
3.受周边部分平行国道、省道改造施工限行封闭的影响,部分车辆绕行集团所辖路段,阶段性增加集团通行费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39,509,618.80 | 1,567,264,577.09 | -8.15 |
营业成本 | 600,506,995.24 | 725,596,954.68 | -17.24 |
销售费用 | 5,875,131.00 | 6,383,479.39 | -7.96 |
管理费用 | 57,757,899.16 | 46,252,520.71 | 24.88 |
财务费用 | 151,903,792.79 | 139,137,489.95 | 9.18 |
研发费用 | 5,928,350.59 | 15,846,522.14 | -62.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967,824.06 | 608,279,803.49 | 8.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20,068.49 | -17,570,225.74 | -456.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969,140.46 | -461,083,815.29 | 23.45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991.82万元,降低 62.59%,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调整,带来研发投入的相应调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014.98万元,降低456.17%,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项目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3,995,579.51 | 0.08 | -100.00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应收款 | 22,109,034.56 | 0.13 | 10,270,354.53 | 0.06 | 115.27 | 见其他说明 |
存货 | 78,959,329.61 | 0.45 | 134,429,196.06 | 0.77 | -41.26 | 见其他说明 |
合同资产 | 779,463.14 | 0.00 | 2,150,933.24 | 0.01 | -63.76 | 见其他说明 |
长期应收款 | | | 4,500,385.08 | 0.03 | -100.00 | 见其他说明 |
在建工程 | 177,443,590.32 | 1.01 | 103,153,924.43 | 0.59 | 72.02 | 见其他说明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17,369,845.68 | 0.10 | 13,141,326.36 | 0.07 | 32.18 | 见其他说明 |
短期借款 | 700,646,805.52 | 4.01 | 1,508,490,136.54 | 8.59 | -53.55 | 见其他说明 |
应付票据 | 44,728.87 | 0.00 | 36,857,013.86 | 0.21 | -99.88 | 见其他说明 |
应付账款 | 296,819,027.11 | 1.70 | 496,824,307.82 | 2.83 | -40.26 | 见其他说明 |
合同负债 | 29,785,608.37 | 0.17 | 18,870,892.37 | 0.11 | 57.84 | 见其他说明 |
应交税费 | 79,309,090.21 | 0.45 | 164,997,951.56 | 0.94 | -51.93 | 见其他说明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309,670,731.76 | 1.77 | 937,462,840.61 | 5.34 | -66.97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流动负债 | 1,388,637,366.68 | 7.94 | 533,330,162.96 | 3.04 | 160.37 | 见其他说明 |
长期借款 | 5,077,934,701.40 | 29.04 | 3,817,690,000.00 | 21.75 | 33.01 | 见其他说明 |
应付债券 | 597,906,763.55 | 3.42 | 1,195,624,179.89 | 6.81 | -49.99 | 见其他说明 |
长期应付款 | | | 63,781,293.98 | 0.36 | -100.00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减少1,399.56万元,降低100%,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调整,减少贴现票据。
2.其他应收款增加1,183.87万元,增长115.27%,主要系前期拟投资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征收款待返还。
3.存货减少5,546.99万元,降低41.26%,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调整,减少带料业务。
4.合同资产减少 137.15万元,降低 63.76%,主要系前期智能科技业务产品质保期到期,收回相应质保金。
5.长期应收款减少 450.04万元,降低 100%,主要系本期豫南公司归还融资租赁款,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6.在建工程增加 7,428.97万元,增长 72.02%,主要系本期启动潜江服务区综合开发项目,将原服务区资产转入在建工程,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增加。
7.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422.85万元,增长 32.18%,主要系合同能源项目内部交易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8.短期借款减少80,784.33万元,降低53.55%,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40,000万元,归还短期借款120,671.60万元。
9.应付票据减少3,681.23万元,降低99.88%,主要系三木智能应付票据减少。
10.应付账款减少19,429.83万元,降低40.26%,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所致。
11.合同负债增加1,091.47万元,增长57.84%,主要系三木智能预收货款增加。
12.应交税费减少 8,586.82万元,降低 51.93%,主要系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额。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62,779.21万元,降低 66.97%,主要系大广北公司及豫南公司归还长期借款。
14.其他流动负债增加85,580.76万元,增长160.46%,主要系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85,000万元。
15.长期借款增加126,024.47万元,增长33.01%,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借款155,929万元。
16.应付债券减少59,771.74万元,降低49.99%,主要系本期归还公司债券60,000万元。
17.长期应付款减少6,378.13万元,降低100%,主要系豫南公司归还融资租赁借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0,404,448.5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七、79。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公司不断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开展价值投资,探索、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以持有的湖北楚天高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1,910.1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智能产业研究院股权变更,楚天数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并持有智能产业研究院100%股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武汉长瑞新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投资公司收到基金分配款1,344.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投资2,000万元。
2.根据2017年 10月 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投资公司收到基金分配款2,082.1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投资3,131.20万元。
3.根据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投资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该基金存续期满,投资公司正在办理退出事宜。
4.根据2020年 10月 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在枝江市政府同意给予经济补偿的前提下,投资建设沪渝高速枝江互通新建项目。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枝江市政府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金额的 80%以政府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形式向公司予以补贴。
报告期内,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累计收到枝江市政府补贴12,545.31万元。
5.根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联合社会投资人对潜江服务区及周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复合功能型服务区综合体,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部分出资约1.2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整体方案设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社会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的新综合楼已开工。
6.根据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拟通过减资方式提前退出宁波卓辉创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金额为投资公司全部实缴出资2,500万元。投资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基金分配款625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收回全部投资2,500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十一。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21年 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所持有的灯塔财经信息有限公司3.2866%股权,转让底价2,037.69万元。由于挂牌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该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8月16日撤牌。
2.根据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27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共计2,000万股,转让底价7,2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根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智能及其子公司于2022年6月7日、8日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闲置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共计36类、1869件,转让底价合计1,316.0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转让14类、886件固定资产,转让价合计394.19万元。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湖北楚天高
速公路有限
公司 |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站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
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日
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
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
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1,000 | 1,284.36 | 1,283.70 | 0.13 |
湖北楚天高
速公路经营
开发有限公
司 | 公路区域服务设施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
工程施工;道路车辆故障清理服务;交通障碍清理服务;车辆拖运、牵
引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日用百货的批零兼营;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苗
木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
筑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卷烟、
雪茄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乳制品)零售(限
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100 | 300 | 25,439.68 | 5103.47 | 160.62 |
湖北楚天高
速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 | 100 | 1,000 | 4,212.50 | 3,893.88 | 142.95 |
| 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
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 |
湖北楚天高
速咸宁有限
公司 | 对公路、桥梁和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的经营、
养护、道路设施的开发。(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 100 | 10,000 | 124,716.44 | 122,360.76 | 2,309.82 |
湖北楚天高
速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实业投资;投资高速公路、物流、旅游等路衍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投资开发智能交通、节能环保、智能物联、生物制药等新兴领域
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产业;投资金融服务项目并进行投资管
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从事其他投资及投资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 | 25,000 | 29,718.26 | 28,891.21 | -47.70 |
深圳市三木
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 | 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软件、手机、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房屋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
批准文件方可经营) | 100 | 5,190.50 | 47,684.02 | 37,981.66 | 1,850.87 |
湖北楚天高
速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
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
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照明器具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 100 | 11,000 | 11,448.82 | 4,019.16 | 112.56 |
湖北楚天鄂
东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 组织实施项目高速公路的投资、设计、建设;项目高速路养护、项目高速
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娱乐、住宿、加油、车辆维修、商店、旅
游、广告、仓储、租赁等附属设施的项目开发。(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 90 | 30,782 | 151,180.68 | 7,562.87 | 1,645.94 |
湖北大广北
高速公路有
限责任公司 | 大广北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交通项目的投资开发;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 | 75 | 188,100 | 412,328.06 | 182,079.10 | 10,792.39 |
湖北楚照能
源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
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11,000 | 12,903.49 | 10,948.88 | -52.96 |
河南省豫南
高速投资有
限公司 | 对高速公路、桥梁、涵道的投资、经营、管理。 | 100 | 82,000 | 212,585.13 | 53,472.60 | 2,359.71 |
湖北楚天石
化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
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各
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
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机动
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51 | 12,000 | 600.14 | 599.88 | -1.01 |
湖北嘉鱼长
江公路大桥
有限公司 | 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收费运营、经营开发;公路、
桥梁沿线许可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机电维修,汽车配件销售及公路工程
相关服务业务 | 25 | 10,000 | 230,652.15 | 78,713.51 | 0.0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九。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高速公路作为国家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费经营期限和收费标准均由政府制定,行业发展受国家宏观政策变动影响较大。目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仍未正式出台,未来国家收费公路政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模式下,对经营单位收费系统和设施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在运营管理、安全应急等方面也带来更大挑战。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积极顺应新的收费模式,优化管控体系,降低运营成本,并在继续做优路桥运营业务的同时,加快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2.经济环境风险
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逆全球化盛行,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全球经济进入了深度结构调整。虽然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没有变,但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此外,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延宕反复,民众出行频次显著降低,经济活动受到一定影响,高速公路出行的需求明显减弱。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持续研判分析经济形势和调控目标,主动融入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减少疫情对公司生产运营的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智慧交通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同行业企业资金实力与规模普遍偏小,市场竞争区域特征明显,呈现区域分割的竞争格局。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产品创新和升级,将路桥运营方面的核心能力与智能科技能力进行整合,在智能科技领域培育新的竞争力,积极推动市场和业务的延伸发展。
4.财务风险
公司近年来主业拓展力度较大,投资规模增长较快,新并购公司逐年进入还款期,子公司短期内到期债务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金融市场优势,统筹用好各类金融工具和资源,提高资金配置能力和使用效率,化解短期债务压力。
5.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路桥运营业务与智能科技业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若公司的业务整合能力、管控能力不能适应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可能会影响新业务的发展成效,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
针对该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加大关键核心岗位人才的培育力度,为新业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积极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前期可行性分析,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6.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三木智能逐步将市场由海外转向国内,导致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督促三木智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大额账款采取担保增信措施,严格防范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 | 2022年1月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月5日 | 详见《湖北楚天智能交
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1日 | 详见《湖北楚天智能交
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
017)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宋晓峰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离任 |
董钊 | 总工程师 | 聘任 |
程勇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周婷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资源,合理保护环境,努力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一是注重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在公路养护、新建工程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尘和消声等环保措施;二是注重新能源的应用,加强对服务区充电桩的维护,积极做好绿色出行保障工作;三是加大ETC推广力度,提升道口通行效率,减少废气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战略和环保政策,在汉宜高速沿线服务区开展光储充一体化试点,不仅能够缓解电网系统压力,而且有利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在所辖服务区超市开设地方助农专柜,为沿线村庄修筑“便民路”“致富路”,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湖北
交投
集团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楚天高速除外)
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楚天高速《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
与楚天高速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
影响楚天高速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
为,不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楚天
高速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6年7
月14日 | 否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楚天
高速 | (1)在本公司作为三木智能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企业(三
木智能除外)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三木智能及其控股
子公司直接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 2016年7
月15日 | 否 | 是 | | |
关的
承诺 | | | (2)为保证本次收购完成后三木智能的独立性,本公司在作为三木智能
股东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
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 | | |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
关联
交易 | 三木
智能
原股
东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企业)、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以及
本人(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方”)将
尽量避免与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
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关联方与楚天高速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楚天高速及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
及楚天高速《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的
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楚天高
速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6年6
月30日 | 否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三木
智能
原股
东 | (1)不存在占用三木智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三木智能资金或资产的情
况。(2)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将来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或参股公司的资金或资产。(3)如违反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扣留本人分红、
划转、变卖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偿还本人所侵占的资金或资产。 | 2016年6
月30日 | 否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三木
智能
原股
东 | 三木智能通过与三木智能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或其他
方式,使得上述人员自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起至少在三木智能任职 60
个月。 | 2016年6
月30日 | 是 | 是 | | |
与重
大资 | 其他 | 三木
智能 | (1)资产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在交
割日后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主 | 2016年6
月30日 | 否 | 是 | | |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 原股
东 | 管机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停业等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
项的,由补偿义务人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全
部损失。(2)标的公司存在未向上市公司披露的资产交割日前或有事项,
导致标的公司受到财产损失的,由补偿义务人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向标
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损失。(3)资产交割日前因专利侵权导致的
经济损失均由三木智能原股东承担。 | | |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三木
智能
原股
东 | 1、米琦通信不存在任何违反土地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建筑方面的法
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
定的情形,未遭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2、如米琦通信因交割
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违约造成损失的,在交割完
成后,由全体承诺人按目前各自所持三木智能股权的比例,在损失发生后
十天内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 2016年11
月8日 | 否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三木
智能
管理
层、
核心
骨干
员工 | 在任职期限内未经楚天高速同意,不得在楚天高速、三木智能及下属子公
司以外,从事与楚天高速及三木智能及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
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与楚天
高速、三木智能及下属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自从三木智能离职
后两年内不在楚天高速、三木智能以外,从事与楚天高速及三木智能及下
属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
从事该等业务;不在同楚天高速或三木智能及下属子公司存在相同或者
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 2016年6
月30日 | 是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湖北
交投
集团 | A.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目
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B.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楚天
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不会利用对楚天高速的控股关系,进行
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楚天高速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C.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
接或间接参与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
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楚天高速控股子公司合法权
益的行为或活动。D.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楚天高速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将其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任何收费公路、桥 | 2016年7
月14日 | 否 | 是 | | |
| | | 梁、隧道及其有关附属设施或权益,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公司以外的公司转让,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明确指定受让方外,在有关法
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楚天高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E.若未来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
司有建设、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如果建成后未来与楚天高速构成同业竞
争关系,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符合注入楚天高速条件
的项目通过符合楚天高速股东权益的方式注入楚天高速。F.本函一经签
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
导致楚天高速受到权益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系楚天高速的控股股东之日止。 | | |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湖北
交投
集团 | 本公司承诺不干预楚天高速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楚天高速之利益。 | 2016年7
月14日 | 否 | 是 | | |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楚天高速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楚天高速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楚天高
速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楚天高速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
拟公布的楚天高速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楚天高速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 | 2016年7
月15日 | 否 | 是 | | |
与再
融资
相关 | 解决
同业
竞争 | 三友
正亚 | A.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B.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
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 | 2016年7
月10日 | 否 | 是 | | |
的承
诺 | | | 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楚天高速控股子公司合
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C.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
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
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办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
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
司。D.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楚天高速因此遭受
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无锡
稳润 | A.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B.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
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
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楚天高速控股子公司合
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C.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
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
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办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
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
司。D.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楚天高速因此遭受
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6年7
月7日 | 否 | 是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天安
财险 | A.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B.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
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楚天高速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
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股东、楚天高速控股子公司合
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C.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
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
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办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
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 | 2016年7
月12日 | 否 | 是 | | |
| | | 司。D.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楚天高速因此遭受
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天安
财险 | A.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及本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将
尽量避免与楚天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际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
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楚天高速《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B.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楚天高
速《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
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楚天高速在人员、资产、业务、
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楚天高速人员独立、资产独立
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楚天高速及其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楚天高速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6年7
月12日 | 否 | 是 | |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张旭
辉 | 承诺人对三木智能及其所属企业截止至业绩承诺期末的应收账款、预付
账款、其他应收款之净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前述账款在2022年12月
31日仍未全额收回,则承诺人愿意对差额部分进行代偿。 | 2021年12
月28日 | 是 | 是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