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聆达股份(300125):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1年 3月 5日召开的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 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年 3月 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 更登记。截至 2021年 4月 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5,625 万元,合计 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1,350万元,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 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2月 11日、3月 5日、3月 30日及 4月 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030万元,公司已通过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对 剩余未付 320万元积极催收。若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收到相关款项,公司将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公司于 2022年 1月 22日收到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关于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韩家厚先生、邱志华先生及赵开新 先生计划自公司相关公告对外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 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 220万元、185万元和 95万元或分别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2万股、10万股和 5万股,每人分别以 实现二者之一即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截至 2022年 4月 25日,上述增持主体均已完成本次个人增持计划。其中,韩家 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1,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邱志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赵开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4,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4月 25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2年 5月 15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光恒昱)的通知,杭 州光恒昱合伙人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于 2022年 5月 15日与杭州伯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伯翰) 签署了 有的杭州光恒昱 100%合伙份额,以实现收购方通过杭州光恒昱持有聆达股份 22.02%的股份进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王 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与杭州伯翰于 2022年 7月 14日签署了《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经友好协商,各方 一致同意依约终止本次交易,同时终止《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2年 5月 16日、7月 18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合伙人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于 2022年 7月 17日与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简称:金寨光电新能源)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金寨光电新能源及/或其指定主体 拟受让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持有的杭州光恒昱 100%合伙财产份额及其对应的全部合伙人权益。2022年 8月 8日, 王正育先生及王妙琪女士与金寨光电新能源关联方(即指定主体)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波里 斯)、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华成)就其持有的杭州光恒昱 100%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事宜签署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波里斯为杭州光恒昱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杭州光恒昱 1%合伙财产份额,金寨华成为杭州光恒昱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光恒昱 99%合伙财产份额。海波里斯、 金寨华成的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通过间接控制杭州光恒昱,成为聆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杭州光恒昱于 2022年 8月 17日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7月 18日、8月 8日、8月 10日、8 月 17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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