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广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8:52:56 中财网
原标题: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ST广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广珠600382*ST广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丙娣张媚
电话0753-33272820753-3327282
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4,352,595,433.765,389,065,437.705,389,065,437.70-1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1,304,935.584,141,732,975.014,141,732,975.01-10.6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14,369,211.38963,735,255.93137,260,164.33-4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237,686.79578,162,946.6481,916,411.30-5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201,477.5483,913,367.4783,913,367.47160.0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579,711.36675,066,480.18-157,923,885.86-129.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29.561.28减少3.74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730.10-56.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730.10-56.16
注:上表中“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本报告期(1-6月)”与“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计算得出。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58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88204,194,3410质押142,000,000
     冻结1,521,314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65107,717,4200质押84,000,000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2857,419,6080质押12,000,000
罗永鸿境内自然人0.715,600,55000
王超军境内自然人0.594,655,57000
王辉境内自然人0.483,797,69200
彭清文境内自然人0.383,000,00000
王小敏境内自然人0.342,697,78000
郝福申境内自然人0.342,680,20000
赵庆境内自然人0.322,563,0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 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被冻结申请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
1,521,31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0.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截至目前,该笔司法冻结股份数已解除冻结,深圳
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4,19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8%,质押股份数为142,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数量比例的69.54%,无司法冻结股份数。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丙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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