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300846):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1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副总经理赵永志先生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 2022年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股东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清合众”)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500,1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80%)。 董事、副总经理赵永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97,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4,9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2年 8月 28日,上述减持计划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 1:减持股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注 2: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上述闽清合众减持的 930万股中,有 48.08万股使用的是其 2022年 3月 1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剩下的881.92万股使用的是其 2022年 5月 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额度。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闽清合众、杨丽萍女士的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并严格遵守了此前所作的相关承诺。赵永志先生因记错减持时间,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2022年 5月 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2,000股,导致减持实施起始日期早于减持计划起始日期。发现问题后,赵永志先生第一时间和公司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公司也对赵永志先生进行了批评,并将持续督促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赵永志先生致歉函。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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