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4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年 9月 22日至 2023年 3月 21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78%,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计划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起始日:2022年 9月 22日至 2023年 3月 21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黄世华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黄世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黄世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黄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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