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炬华科技(300360):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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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9:42: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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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炬华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援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继慧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和服务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电网公司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公司业务发展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相关。随着电网投资规模的变化,公司存在业务变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采购实施集中规模招标模式,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企业资质、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位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块,聚集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等大量人才,具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目标、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了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但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发展较快,人才及技术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业务开拓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向公共能源计量、能源物联网及电力服务领域拓展,虽然目前公司用户端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业绩稳步上升,但用户端业务竞争激烈,未来存在拓展和利润增长的不确定性。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19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2第六节重要事项...............................................................2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第十节财务报告...............................................................42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先生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援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继慧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及炬华科技 | 指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章程 | 指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半年度 | 近三年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 正华电子 | 指 | 杭州正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 兴华软件 | 指 | 杭州兴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 南华科技 | 指 | 杭州南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 | 炬源智能 | 指 | 杭州炬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 纳宇电气 | 指 | 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 | 劳克莱斯公司 | 指 | LOGAREXSmartMetering,s.r.o.,公
司控股子公司 | 炬华联昕 | 指 | 杭州炬华联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 | 炬能售电 | 指 | 浙江炬能售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 | 炬源物联 | 指 | 天台炬源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
控股子公司 | 嘉兴炬华联昕 | 指 | 嘉兴炬华联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 | 炬华科技(香港) | 指 | 炬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 炬华粟丰 | 指 | 湖州炬华粟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智慧计量与采集系统 | 指 | 智能电能表(单相表、三相表)、采
集设备(采集器、集中器、专变) | 智能电力终端及系统 | 指 | 电力监控终端设备、电气安全终端设
备、服务平台软件 | 智能流量仪表及系统 | 指 | 智能水表、流量计、智慧水务管理服
务平台 | 智能配用电产品及系统 | 指 | 谐波治理、智能电气、电动汽车充电
桩及系统 | 物联网传感器及配件 | 指 | 物联网传感器、物联网产品壳体配件
及其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炬华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36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炬华科技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ngzhouSunriseTechnology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Sunrise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光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121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褚家塘路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121 | 公司网址 | http://www.sunrisemeter.com/ | 公司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 2022年04月11日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 关于办公场所迁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
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685,168,788.55 | 437,136,648.86 | 56.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189,574,472.51 | 127,664,008.10 | 48.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 183,184,624.50 | 119,741,612.32 | 5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162,637,852.86 | -55,390,600.83 | 393.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25 | 52.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25 | 52.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4% | 5.24% | 1.70%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437,614,263.00 | 3,322,212,734.22 | 3.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2,753,926,792.30 | 2,638,035,204.79 | 4.3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420.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240,450.3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14,163.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47,783.9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879,682.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27,620.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7,623.49 | | 合计 | 6,389,848.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其他收益"项目所列增值税超额税负
返还款 | 12,816,092.79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和《关于继
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规定,且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存在直接关系,故不
具特殊和偶发性。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物联网系统带动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电气、能源云边路由器、物联网传感器等物联网远程终端为核心业务,推动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在公共能源水、电、气、热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构建物联网终端与大数据、云计算的融合应用,实现公司从产品销售升级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智慧计量与采集系统、智能电力终端及系统、物联网智能水表、智能配用电产品及系统、智能充电设备、物联网传感器及配件等物联网产品和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
智慧计量与采集系统涵盖智能电能表、采集设备;智能电力终端及系统涵盖电力监控终端设备、电气安全终端设备、服务平台软件;智能流量仪表及系统涵盖智能水表、智慧水务管理服务平台;智能配用电产品及系统涵盖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系统、谐波治理设备、智能电气;物联网传感器及配件主要包含物联网传感器和壳体等配件。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国际DLMS协会会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理事单位,参与多项电能计量仪表标准起草和修订工作。强大的技术团队,领先的技术优势,保障了公司成为国内能源计量仪表行业最具技术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之一。
(二)先进制造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实践经验积累,形成了以信息化、自动化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体系。
公司具有强大的自主研发生产信息化软件、硬件和测试工装的能力,配合完善、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工艺操作规程建设,全程引入ERP管理系统和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全面实现了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成熟的工艺流程、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保障了炬华科技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CMC证书、中国CCC质量认证、荷兰KEMA认证及欧盟MID认证等多项国内外权威认证。
(四)技术营销和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营销模式,凭借技术实力赢得了国内外市场。
经过多年市场运营,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技术型营销团队,不断开拓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地方电网公司等客户。结合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集中招标模式,公司采取技术营销的方式,建立技术工程师为主的营销团队,充分利用产品的技术优势拓展和赢得市场,进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国际市场营运过程中,充分利用公司技术优势,不断与客户沟通技术方案、工艺制造方案、质量管理方法等,赢得国外电力客户认可。
(五)区域和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位于国内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及电能计量仪表生产主要集中地的长三角区域,具备人才和原材料供应优势。
长三角区域聚集了电能计量仪表方面的设计、制造、管理人才。同时区域内研究机构、高校云集,为公司的人才战略储备奠定了基础。公司通过多年设计技术经验、生产工艺技术的积累,产品成本具有一定的优势。
公司产品所用电能表模具和主要配套件厂家以杭州为中心,电子元器件代理以上海为中心,提高了响应速度,降低了成本。
(六)团队和机制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高效、合理的决策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关键营销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的目标一致,提高了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
公司团队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知识结构互补,运营管理能力强、职业化水平高、学习能力强,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促进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685,168,788.55 | 437,136,648.86 | 56.74%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
及产能扩大所致。 | 营业成本 | 419,913,383.49 | 253,934,733.45 | 65.36%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
加,相应的营业成本
随之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5,518,565.67 | 21,110,678.81 | 20.88% | | 管理费用 | 30,728,500.86 | 23,995,370.84 | 28.06% | | 财务费用 | -26,973,781.60 | -19,617,839.61 | -37.50% | 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
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4,065,290.56 | 22,846,878.48 | 49.10% |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
增加,相应应纳税所
得额增加,导致本期
所得税费用增加。 | 研发投入 | 28,822,107.85 | 25,906,283.12 | 11.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62,637,852.86 | -55,390,600.83 | 393.62% |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的增长及收到
的现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46,747,345.02 | -66,570,120.21 | -120.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定期
存款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3,490,334.83 | -73,394,909.74 | -0.1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58,527,614.87 | -196,185,722.37 | 70.17% |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智慧计量与采
集系统 | 547,531,930.
75 | 336,593,401.
75 | 38.53% | 51.14% | 55.24% | -1.62%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458,126,59
5.28 | 42.42% | 1,376,457,02
9.24 | 41.43% | 0.99% | | 应收账款 | 405,406,929.
29 | 11.79% | 417,341,392.
81 | 12.56% | -0.77% | | 合同资产 | 45,419,753.7
8 | 1.32% | 54,904,715.5
6 | 1.65% | -0.33% | | 存货 | 421,858,670.
45 | 12.27% | 356,116,778.
65 | 10.72% | 1.55%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30,974.00 | 0.06% | 2,274,765.06 | 0.07%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7,239,002.70 | 0.21% | 7,105,491.06 | 0.21% | 0.00% | | 固定资产 | 434,222,997.
74 | 12.63% | 110,006,054.
08 | 3.31% | 9.32% | | 在建工程 | 579,245.28 | 0.02% | 297,987,647.
85 | 8.97% | -8.95% | | 使用权资产 | 620,756.32 | 0.02% | 3,117,420.46 | 0.09% | -0.07% | | 短期借款 | 3,521,556.03 | 0.10% | 0.00 | 0.00% | 0.10% | | 合同负债 | 84,207,425.0
7 | 2.45% | 56,220,450.9
3 | 1.69% | 0.76%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 | | | | | | 2.衍生金
融资产 | 717,284.4
0 | | | | | | -
17,900.03 | 699,384.3
7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388,780,3
17.32 | -
11,104,68
5.93 | | | 21,616,87
5.00 | | | 399,292,5
06.39 | 上述合计 | 389,497,6
01.72 | -
11,104,68
5.93 | | | 21,616,87
5.00 | | -
17,900.03 | 399,991,8
90.76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06,531,509.09 | 328,867,846.79 | 23.6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
成本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
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金融衍生
工具 | 717,284.
40 | | | | | | -
17,900.0
3 | 699,384.
37 | 自有资金 | 其他 | 388,780,
317.32 | -
11,104,6
85.93 | | 21,616,8
75.00 | | | | 399,292,
506.39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89,497,
601.72 | -
11,104,6
85.93 | 0.00 | 21,616,8
75.00 | 0.00 | 0.00 | -
17,900.0
3 | 399,991,
890.76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935.47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41.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7,417,994.0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91,447.78元;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
元,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7,391.99元;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537,417,994.0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2,078,839.77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01.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
资金专户在报告期内已销户。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1.能源
需求侧
物联网
信息平
台生产
建设项
目(需
求侧
电、
水、
气、热
计量和
信息采
集系统
产品的
生产建
设项
目) | 否 | 12,274
.99 | 12,675
.2 | 0 | 12,593
.4 | 99.35% | | | | 不适用 | 否 | 2.智能
电力仪
表和智
能配用
电设备
智慧制
造建设
项目 | 否 | 28,915
.91 | 24,397
.07 | 0 | 22,444
.88 | 92.00% | | | | 不适用 | 否 | 3.智慧
能源技
术研究
院建设
项目 | 否 | 11,672
.76 | 9,783.
95 | 0 | 8,721.
93 | 89.15% | | | | 不适用 | 否 | 4.营销
及技术
服务的
网络建
设项目 | 否 | 614.71 | 522.67 | 0 | 522.6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
流动资
金 | 否 | 9,457.
1 | 9,458.
92 | 0 | 9,458.
92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 | 62,935
.47 | 56,837
.81 | 0 | 53,741
.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 合计 | -- | 62,935
.47 | 56,837
.81 | 0 | 53,741
.8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
体项
目) | 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
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
务的网络建设项目已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
的,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拟将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
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31
日,将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
的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
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
建设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均已结项。 | | | | | | | | | | |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 报告期无。 | | | | | | | | | | |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 适用 | | | | | | | | |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 | | | | | | | |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天台炬源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作为“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天台县西工业区地块作为“能源需
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 | | | | | | | | |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 适用 | | | | | | | | | | | |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654,965.74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该笔资金于2017年12月已置换完毕。 | | | | | | | | | | |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 适用 | | | | | | | | | | | |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
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 | | | | | | | | | | |
| 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
用电设备智慧制造建设项目、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14,342.81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3,096.0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097.65万元
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5,149.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
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息采
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浙江天台县西工业区地块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制造
建设项目和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均尚未投入使用。 |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4,401.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报告期
内已销户。 |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和服务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电网公司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公司业务发展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相关。随着电网投资规模的变化,公司存在业务变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采购实施集中规模招标模式,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企业资质、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位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块,聚集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等大量人才,具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目标、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了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但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产业发展较快,人才及技术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业务开拓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向公共能源计量、能源物联网及电力服务领域拓展,虽然目前公司用户端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业绩稳步上升,但用户端业务竞争激烈,未来存在拓展和利润增长的不确定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09% | 2022年01月17
日 | 2022年01月18
日 | 2022年1月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
号:2022-005 | 2021年度股东大
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4.32% | 2022年05月13
日 | 2022年05月14
日 | 2022年5月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2 | 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53% | 2022年05月30
日 | 2022年05月31
日 | 2022年5月31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
号:2022-03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和其他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确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向符合条件的25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万股,预留1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5.37元/股,激励对象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50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为“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公司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按规定披露公司各项相关信息,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注重员工素质提升,针对不同岗位提供不同培训,拓展员工知识面,增加员工认知度,有效提升了员工素质。公司依法经营,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积极发展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丁敏华;洪军;
郭援越;杨光;
刘峥嵘;周芬;
王蕾;包俊明;
柳美珍;姜干
才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
诺:1、本人
将尽可能的避
免和减少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或其
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
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
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2、
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根
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股份
公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平
等、自愿、等
价和有偿的一
般商业原则,
与公司签订关
联交易协议,
并确保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
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3、
本人保证不利
用在公司中的
地位和影响,
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及其 | 2014年01月
21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保证不
利用本人在公
司中的地位和
影响,违规占
用或转移公司
的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
或要求公司违
规提供担保。 | | | | | 丁敏华;杭州
炬华集团有限
公司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
炬华集团、实
际控制人丁敏
华承诺:1、
本人(本公
司)将尽职、
勤勉地履行
《公司法》、
《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股
东、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不利用
炬华科技的股
东、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
地位或身份损
害炬华科技及
炬华科技其他
股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2、在承诺书
签署之日,本
人(本公司)
或本人(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均未生
产、开发任何
与炬华科技生
产、开发的产
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炬华科
技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
炬华科技生
产、开发的产
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公司、 | 2014年01月
21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企业或其他组
织、机构。
3、自承诺书
签署之日起,
本人(本公
司)或本人
(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炬华
科技生产、开
发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
品,不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
与炬华科技经
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也不参与
投资任何与炬
华科技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
业。4、自承
诺书签署之日
起,如本人
(本公司)或
本人(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或炬
华科技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不
与炬华科技现
有或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相
竞争;若与炬
华科技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
务产生竞争,
则本人或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以停止生
产或经营相竞
争的业务或产
品,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或
产品纳入到炬
华科技经营, | | | | | | | 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或产品
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
的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5、
如以上承诺事
项被证明不真
实或未被遵
守,本人(本
公司)将向炬
华科技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接
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
任。 | | | | | 杭州炬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炬华
集团有限公
司;丁敏华;洪
军;郭援越;杨
光;刘峥嵘;周
芬;王蕾;包俊
明;柳美珍;吕
向伟 | 其他承诺 | 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炬华集
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保证首
次公开发行全
套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及在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将
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
诺,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及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公司关
于回购股份的
承诺以及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
购回股份的承
诺等相关公开
承诺。如在实
际执行过程
中,上述责任
主体违反首次
公开发行时已
作出的公开承
诺的,则采取
或接受以下措
施:(1)在
有关监管机关
要求的期限内
予以纠正;
(2)给投资 | 2014年01月
21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
(3)有违法
所得的,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
理;(4)如
该违反的承诺
属可以继续履
行的,将继续
履行该承诺;
(5)其他根
据届时规定可
以采取的其他
措施。公司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
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已作出的承
诺,未经公司
许可,该等人
员离职后二年
内不从事与公
司相同或相似
业务的工作。 | | | | | 杭州炬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炬华
集团有限公
司;丁敏华;洪
军;郭援越;杨
光;刘峥嵘;周
芬;王蕾;包俊
明;柳美珍 | 其他承诺 | 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炬华集
团、实际控制
人丁敏华、公
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如《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因此
给投资者造成
直接损失的,
本公司(或本
人)将依法就
上述事项向投
资者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
本公司(或本
人)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
的除外。 | 2014年01月
21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杭州炬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炬华
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承
诺:如《招股
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 2014年01月
21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公司
将以二级市场
价格依法回购
本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控股股
东杭州炬华集
团有限公司承
诺:如《招股
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
判断炬华科技
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将以二级市场
价格依法购回
本次公开发行
时公开发售的
股份(不包括
本次公开发行
时其他股东公
开发售部分及
锁定期结束后
炬华集团在二
级市场减持的
股份)。" | | | | | 陈波;丁敏华;
郭援越;洪军;
姜干才;刘国
平;刘晓松;刘
峥嵘;杨光;周
芬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
定,杭州炬华
科技股份有限 | 2016年07月
09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忠
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
益。为贯彻执
行上述规定和
文件精神,公
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以下承
诺:(一)
承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
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三)
承诺不动用公
司资产从事与
其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四)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五)承诺拟
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如
有)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六)本
承诺出具日后
至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毕前,
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
诺明确规定
时,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承诺 | | | | | | | 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规定
出具补充承
诺;(七)将
严格履行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若未
履行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
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
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
依法赔偿。" | | | | | 丁敏华;杭州
炬华集团有限
公司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
定,为使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杭州炬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2016年07月
09日 | 9999-12-31 | 严格遵守了所
做的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 | 公司")的控
股股东杭州炬
华集团有限公
司和实际控制
人丁敏华先生
针对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涉及的摊
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事
项承诺如
下:1、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
会侵占公司利
益;2、本承
诺出具日后至
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毕前,中
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
明确规定时,
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3、将严格履
行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
施,若未履行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
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
项,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
偿。" | |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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