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全新好(000007):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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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29日 20:05: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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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新好: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二零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深圳)有限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足新业务领域时间较短,在推动上述业务发展、产业转型过程中,公司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行业门槛限制的风险,也包括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2、公司所涉谢楚安案件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做预计并计提。练卫飞作为(2019)深国仲受3032号、3033号案件第一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定暂未出裁判结果,林辉云作为(2019)深国仲受3033号案件第三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定暂未出裁判结果。同时公司拟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最终法院是否同意中止执行申请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3、如公司在谢楚安案件最终担保责任确定,公司违规担保余额在一千万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则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回购协议》,北京泓钧需向公司支付并购基金份额回购款1.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期回购款、担保款共计1亿元及第二期回购款担保款200万元,剩余1,800万元回购款的回收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5、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1.59亿元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分配权,为确保公司利益,北京泓钧已先行支付公司8,000万元,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续进展。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1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波、财务负责人陈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原件。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
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零七股份、全新好 | 指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 博恒投资 | 指 | 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 | 汉富控股 | 指 |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 北京泓钧 | 指 |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零七投资 | 指 | 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联合金控 | 指 | 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盐城福德 | 指 | 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零度大健康 | 指 | 零度大健康(深圳)有限公司 | | 江门都合、都合纸业 | 指 | 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全新好 | 股票代码 | 000007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全新好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Quanxinhao Co,.Ltd.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陆波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伟彬 |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
想时代大厦6楼 | | | 电话 | 0755-83280053 | | | 传真 | 0755-83281722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9,206,368.63 | 54,952,028.83 | 116.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9,989,822.79 | -2,284,058.28 | -337.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20,797.41 | 3,786,406.95 | -91.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87,308,906.75 | -4,947,863.56 | 1,864.5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8 | -0.0066 | -336.3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8 | -0.0066 | -336.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7% | -3.61% | -6.76%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3,055,004.47 | 432,015,468.58 | 0.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91,324,620.70 | 101,314,443.49 | -9.8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801.7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668.0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1,871.86 | 证券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9,325,168.4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 -719,954.54 | 主要为计提应收练卫飞的坏账准备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351.7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43.43 | | | 合计 | -10,310,620.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汽车经销及大健康产业。
(一)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是公司老牌业务,其主要经营活动区域为深圳华强北。该块业务虽体量较小,但多年来发展相对稳定。
(二)汽车经销
公司子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上海汽车通用公司授权,开展汽车经销业务,主要业务包括整车销售、汽车售后服务及汽车保险等。由于业务开展时间较短,该业务仍具备进一步发展及提升的空间。
(三)大健康产业
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大健康业务,零度大健康拥有日本 eleten株式会社专利技术授权,开展相关产品(纳米胶囊、杀菌纸业等)的经营活动。业务开展时间亦较短,随着市场开拓及产品推广,该业务仍具备进一步发展及提升的空间。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业务稳定
公司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业务由于其地理优势,业务开展常年保持稳定,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是公司转型发展基础。
(二)资源整合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业务多元化探索。获得日本 eleten株式会社专利技术授权,通过子公司零度大健康开展大健康业务。利用原股东资源,探索汽车经销业务。上述业务现已稳定开展,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上述业务后续发展。
(三)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合作融洽,对于公司现状深刻了解,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较高的敏锐度,从而推动公司实现高效、稳步发展。同时高层领导注重公司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打造一支高效、能力强的团队。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19,206,368.63 | 54,952,028.83 | 116.93% | 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 营业成本 | 101,983,911.47 | 37,457,331.72 | 172.27% | 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 销售费用 | 4,321,598.38 | 1,018,713.02 | 324.22% | 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 管理费用 | 14,158,925.33 | 11,709,430.15 | 20.92% | | | 财务费用 | -726,921.97 | -196,080.97 | -270.73% | 本期汇兑损益增加 | | 所得税费用 | 537,393.79 | 727,371.64 | -26.1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87,308,906.75 | -4,947,863.56 | 1,864.58% | 主要为本期收北京泓
钧保证金及其代付的
汉富控股补偿款,以
及支付吴海萌、王沛
雁和解款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84,375.15 | 9,596,715.54 | -102.96% | 本期收回证券投资较
上期减少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494,156.15 | 14,267,337.87 | -131.50% | 本期收到的借款较上
期减少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82,530,375.45 | 18,916,189.85 | 336.29% | 主要为本期收北京泓
钧保证金及其代付的
汉富控股补偿款,以
及支付吴海萌、王沛
雁和解款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9,206,368.63 | 100% | 54,952,028.83 | 100% | 116.93% | | 分行业 | | | | | | | 物业租赁及管理 | 22,709,741.12 | 19.05% | 22,620,186.35 | 41.17% | 0.40% | | 汽车销售及服务 | 72,127,095.43 | 60.51% | 17,042,205.04 | 31.01% | 323.23% | | 杀菌卫生产品 | 9,800,415.41 | 8.22% | 254,608.69 | 0.46% | 3,749.21% | | 日常用品贸易 | 14,560,790.13 | 12.21% | 15,035,028.75 | 27.36% | -3.15% | | 其他 | 8,326.54 | 0.01% | | | | | 分产品 | | | | | | | 物业管理及停车
费 | 9,703,634.55 | 8.14% | 9,571,728.98 | 17.42% | 1.38% | | 房屋租赁 | 13,006,106.57 | 10.91% | 13,048,457.37 | 23.75% | -0.32% | | 汽车销售及相关
服务 | 64,207,558.00 | 53.86% | 16,236,506.35 | 29.55% | 295.45% | | 汽车售后服务(维
修、保养等) | 7,919,537.43 | 6.64% | 805,698.69 | 1.47% | 882.94% | | 纳米胶囊 | | | 214,159.36 | 0.39% | | | 杀菌纸巾 | 9,800,415.41 | 8.22% | 33,882.94 | 0.06% | 28,824.34% | | 一次性口罩 | | | 6,566.39 | 0.01% | | | 日常用品-日用品 | 13,409,627.44 | 11.25% | 14,453,107.40 | 26.30% | -7.22% | | 日常用品-办公用
品 | 1,151,162.69 | 0.97% | 546,663.39 | 0.99% | 110.58% | | 日常用品-其他 | | | 35,257.96 | 0.06% | | | 销售废旧物资 | 8,326.54 | 0.01% | | | | | 分地区 | | | | | | | 国内 | 95,401,460.53 | 80.03% | 39,917,000.08 | 72.64% | 139.00% | | 境外 | 23,804,908.10 | 19.97% | 15,035,028.75 | 27.36% | 58.33%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物业租赁及管
理 | 22,709,741.1
2 | 6,387,367.15 | 71.87% | 0.40% | 17.26% | -4.05% | | 汽车销售及服
务 | 72,127,095.4
3 | 71,726,511.2
1 | 0.56% | 323.23% | 304.74% | | | 日常用品贸易 | 14,560,790.1
3 | 14,172,170.6
0 | 2.67% | -3.15% | -0.11% | -2.97% | | 分产品 | | | | | | | | 房屋租赁 | 13,006,106.5
7 | 443,483.43 | 96.59% | -0.32% | 3.17% | -0.12% | | 汽车销售及相
关服务 | 64,207,558.0
0 | 66,962,703.4
1 | -4.29% | 295.45% | 290.17% | | | 日常用品-日
用品 | 13,409,627.4
4 | 13,046,873.1
2 | 2.71% | -7.22% | -4.50% | -2.76% | | 分地区 | | | | | | | | 境内 | 95,401,460.5
3 | 78,652,021.8
2 | 17.56% | 139.00% | 238.00% | -24.14% | | 境外 | 23,804,908.1
0 | 23,331,889.6
5 | 1.99% | 58.33% | 64.45% | -3.6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141,515,963.
27 | 32.68% | 59,018,196.7
7 | 13.66% | 19.02% | | | 应收账款 | 15,234,637.1
7 | 3.52% | 13,390,554.2
1 | 3.10% | 0.42% | | | 存货 | 26,008,273.9
8 | 6.01% | 26,674,534.7
9 | 6.17% | -0.16%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491,522.6
5 | 9.35% | 41,611,243.0
1 | 9.63% | -0.28% | | | 固定资产 | 48,050,321.0
0 | 11.10% | 46,728,899.2
2 | 10.82% | 0.28% | | | 使用权资产 | 7,460,704.39 | 1.72% | 9,312,819.55 | 2.16% | -0.44% | | | 短期借款 | 25,502,358.1
0 | 5.89% | 27,259,275.8
9 | 6.31% | -0.42% | | | 合同负债 | 766,423.54 | 0.18% | 1,364,208.83 | 0.32% | -0.14% | | | 租赁负债 | 3,617,177.06 | 0.84% | 5,023,820.82 | 1.16% | -0.32%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3,389,596
.59 | | | | | | | 673,050.0
0 |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20,256,80
0.00 | | | | | | | 20,256,80
0.00 | | 上述合计 | 23,646,39
6.59 | | | | | | | 20,929,85
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88,265.65 | 司法冻结 | | 固定资产 | 272,290.27 | 谢楚安诉讼查封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3,442.65 | 被深圳地税局查封 | | 投资性房地产 | 40,193,938.35 | 谢楚安诉讼查封 | | 存货 | 20,969,610.00 | 抵押 | | 合计 | 61,757,546.92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
投资
成本 | 会计
计量
模式 | 期初
账面
价值 |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 计入
权益
的累
计公
允价
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
期损
益 | 期末
账面
价值 | 会计
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 境内
外股
票 | 30003
3 | 同花
顺 | 1,017
,993.
06 | 公允
价值
计量 | 1,012
,060.
00 | -
339,0
10.00 | | | | -
326,4
10.00 | 673,0
50.00 |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 自筹 | | 合计 | 1,017
,993.
06 | -- | 1,012
,060.
00 | -
339,0
10.00 | 0.00 | 0.00 | 0.00 | -
326,4
10.00 | 673,0
50.00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告披露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
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0年01月18日 | | | | | |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深圳市零
七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 | 300万元 | 111,340,1
12.32 | 81,330,16
4.56 | 8,856,019
.67 | 2,166,419
.26 | 1,637,898
.94 | | 盐城新城
福德汽车
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销售
维修、保
养 | 5600万元 | 65,608,10
2.85 | 34,381,28
1.39 | 72,135,42
1.97 | -
4,091,930
.73 | -
4,068,935
.23 | | 深圳德福
联合金融
控股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 | 5600万元 | 161,099,2
24.80 | -
14,728,76
9.06 | | -
566,819.0
8 | -
566,819.0
8 | | 深圳市零
七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投资 | 2800万元 | 48,023,60
1.74 | 42,763,29
1.61 | | -
614,457.6
8 | -
614,457.6
8 | | 深圳市广
博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投资 | 1500万元 | 14,926,49
2.64 | 13,117,87
1.14 | | -
297,043.9
9 | -
297,043.9
9 | | 江门市都
合商贸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贸易 | 50万元 | 17,108,26
1.47 | 1,069,529
.18 | 24,356,74
3.80 | 539,668.5
9 | 525,143.2
9 | | 零度大健
康技术(深
圳)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健康 | 2000万元 | 92,304,90
7.24 | -
3,096,201
.76 | 15,966.16 | -
267,902.0
6 | -
267,902.0
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因涉及相关诉讼和仲裁案件导致可能面临的偿债风险
公司所涉谢楚安案件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3032、303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做预计并计提。练卫飞作为(2019)仲受 3033号案件第三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定暂未出裁判结果。同时公司拟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最终法院是否同意中止执行申请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新增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
公司积极尝试和探索战略转型及业务多元化,分别布局大健康行业与汽车行业,设立子公司零度大健康与盐城福德,均已正常开展业务。由于相关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相关业务仍有进一步发展及提升的空间。同时面对日益变化的市场及同行业企业竞争,相关业务经营成果存在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新型肺炎疫情反复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国内虽整体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反复不断出现。如公司经营地区爆发新冠疫情,或将对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及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战略方针,把控公司出入人员的动向,及时掌握公司人员的健康状况,主动了解经营地疫情状况,做好严格控制与预防策略。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45% | 2022年02月14
日 | 2022年02月15
日 | 巨潮资讯网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编号:
2022-018 | |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2.84% | 2022年05月23
日 | 2022年05月24
日 | 巨潮资讯网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22-
04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许雄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14日 | 个人原因 | | 田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14日 | 个人原因 | | 陈毅龙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14日 | 个人原因 | | 周原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1月12日 | 个人原因 | | 顾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1月12日 | 个人原因 | | 吴琼洁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2年02月14日 | 聘任为独立董事 | | 卞欢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2年02月14日 | 聘任为独立董事 | | 施森捷 | 董事 | 聘任 | 2022年02月14日 | 聘任为董事 | | 王其帅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03月21日 | 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公司与社会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1、股东权益
公司注重股东权益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实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回复投资者热线的来电问询,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树立公开透明的企业形象。
2、员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切实维护员工权益。配备各项补贴,按时发放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公司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明确员工晋升制度,保障员工晋升发展。公司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3、疫情保护
疫情反复,防控就是责任。公司积极响应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工作,主动向员工发放口罩、纸巾,要求员工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外来访客严格按照街道办防疫政策执行,对公司、对员工负责,减轻社会疫情工作负担。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出承
诺 | 汉富控股 | | 一、关联交易
方面的承诺:
在未来经营中
尽量规避与深
圳市全新好股
份有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将来
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将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
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按
照公允、合理
的市场价格进
行交易,并严
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
有关报批程
序,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
益。二、关于
协议收购全新
好股份不产生
同业竞争影响
的承诺:经本
公司核查,本
公司控股股东
玤泽实业有限
公司的经营范
围包含物业管
理,截至本说
明出具日,玤
泽实业并未实
际从事物业管
理业务。除上
述情况外,玤
泽实业、实际 | 2018年03
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 | 控制人韩学渊
先生控制的核
心企业、重要
关联方于上市
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的情
况。为避免与
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的潜
在同业竞争风
险,玤泽实业
承诺将尽快变
更营业范围,
未来不从事物
业管理业务。
本公司承诺,
在未来经营
中,不会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与
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心主营业
务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三、
关于协议收购
全新好股份后
不影响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
诺,本公司承
诺:本次权益
变动后将保证
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
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
面的独立性。 | | |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练卫飞 | | 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零七股
份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
股东大会对有
关涉及本人及
关联方事项的
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
务;本人承诺
杜绝一切非法
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 2010年05
月03日 | 长期 | 因谢楚安案件
存在违规担保
情形。 | | | | | 的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不
要求零七股份
向本公司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
保;在双方的
关联交易上,
严格遵循市场
原则,尽量避
免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发生,
对持续经营所
发生的必要的
关联交易,应
以双方协议规
定的方式进行
处理,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
则,避免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发
生。本人及关
联方与零七股
份之间将尽可
能地避免和减
少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本人
承诺将遵循市
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
则,并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按
照零七股份公
司章程、有关
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程
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
害零七股份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 | | | |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 广州博融、
练卫飞 | | 若因徐少春合
同纠纷讼案件
给公司造成任
何给付义务或
经济损失,则
所有给付义务
或经济损失均
由广州博融及 | 2016年03
月3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 | 练卫飞无条件
承担。 | | | | | | 练卫飞 | | 练卫飞本人承
诺签订本承诺
书之日起30个
工作日内,将
提供练卫飞本
人(或第三
人)名下足额
财产向公司提
供担保,以便
解决案件之担
保措施。若练
卫飞本人未能
尽快解决上述
诉讼,给公司
造成任何损
失,公司有权
处置练卫飞本
人(或第三
人)提供的担
保物,练卫飞
本人无条件承
担给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
失。 | 2017年04
月21日 | 长期 | 2017年8月16
日公司与相关
方签订《保证
合同》,由相
关方对公司涉
及与吴海萌、
谢楚安的诉讼
及仲裁案件案
号分别为
((2017)粤
0304民初585
号、SHEN
DX20170235
号、SHEN
DX20170236
号、(2016)
深仲受字第
2123号)之全
部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 | | 上海乐铮 | | 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北京泓
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泓
钧”)将其持
有全新好的股
份转让给汉富
控股有限公司
后,上海乐铮
将与吴日松、
北京泓钧解除
《一致行动暨
共同控制协
议》,该协议
解除以后,上
海乐铮对全新
好的增持承诺
继续有效,在
不谋求全新好
控制权的前提
下,由上海乐
铮或上海乐铮
指定主体依法
通过协议转
让、二级市场
增持、大宗交
易等方式增持
全新好不少于
10%股份,时间
为2017年9月 | 2017年09
月26日 | 2019年3月19
日 | 承诺到期未履
行 | | | | | 26日《一致行
动暨共同控制
协议》签订之
日起至未来12
个月内(剔除
全新好股票停
牌时间)。 | | | | | | 练卫飞 | | 练卫飞违规以
上市公司名义
向自然人王坚
借款产生的借
贷纠纷引发诉
讼,练卫飞承
诺:(一)除
上市公司截止
本函出具日已
披露的诉讼、
仲裁争议事项
外,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不存在包括但
不限于违规借
款或担保等其
他对上市公司
权益造成或可
能造成损害的
事项。(二)
本人一定会积
极应诉,包括
但不限于提起
反诉、追加第
三人参加诉讼
等应诉措施;
(三)若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
贵司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承诺对贵司造
成的损失承担
全部责任。 | 2017年10
月12日 | 长期 | 根据深圳市宝
安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宝安法
院”)《民事
调解书》
(【2017】粤
0306民初
23581号)
原、被告经协
商一致同意由
被告向原告支
付人民币800
万元了结本案
纠纷。承诺人
未履行承诺承
担公司损失责
任。 | | | 朴和恒丰 | | 公司于2017年
4月24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意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佳杉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与相关方签订<
股权收购协议>
及<增持协议>
的议案》,并
购基金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佳
杉资产管理合 | 2018年03
月27日 | 2019年3月28
日 | 2018年10月9
日至2018年
10月16日期
间,因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
朴和恒丰一致
行动人王昕、
朱勇胜通过证
券公司融资融
券账户持有的
部分股份因强
制平仓导致被
动减持。 | | | | | 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
简称“佳杉资
产”)与北京
朴和恒丰投资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朴和
恒丰”)、北
京道合顺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道合
顺”)、胡忠
兵、杨臣、卢
洁共同签订
《股权收购协
议》。同时鉴
于签订的《股
权收购协
议》,约定佳
杉资产向朴和
恒丰、道合
顺、胡忠兵、
杨臣、卢洁收
购明亚保险经
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明亚保险经
纪”)66.67%
股权,上市公
司作为收购方
的劣后级有限
合伙人,出售
方业绩承诺能
否完成对全新
好业绩及投资
者权益有较大
影响。各方本
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达成
协议并签订
《增持协
议》,根据
《增持协议》
约定,朴和恒
丰及其一致行
动人王昕、朱
勇胜于2018年
3月27日完成
增持工作,同
时按照约定自
增持完成之日
(2018年3月
27日)起,增
持股票的锁定
期不低于12个
月。 | | | | | | 博恒投资 | | 博恒投资所持
有的3750万股
全新好股票,
自解除限售之
日,36个月内
不会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 | 2021年01
月01日 | 解除限售之日
后三年 | 正常履行 | | | 北京泓钧 | | 北京泓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与汉富控股有
限公司股权转
让完成后,北
京泓钧对上市
公司并购基金
的担保责任承
诺如下:1、北
京泓钧承诺,
在本次股权转
让交割后半年
内,解除上市
公司对并购基
金优先级和中
间级承担份额
远期转让及差
额补足义务的
连带责任保
证;2、若在北
京泓钧未解除
上市公司连带
责任保证期间
给上市公司造
成任何实际损
失的,北京泓
钧将向上市公
司承担全额赔
偿或补偿责
任。经北京泓
钧申请并经公
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北京泓钧解除
上市公司对并
购基金(即
“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佳杉资
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差额
补足义务承诺
的履行期限延
长至2019年
11月22日。 | 2018年05
月15日 | 2019年11月
22日 | 承诺超期履
行,担保已经
解除,公司已
收到北京泓钧
支付的第一期
宁波佳杉份额
回购款、担保
款1亿元,第
二期担保款
200万元,剩
余1,800万元
款项暂未收
到。 | | 其他承诺 | 汉富控股 | | 由于吴海萌和
谢楚安共计四
件诉讼、仲裁
案件全部判决
生效后,如全 | 2019年04
月29日 | 长期 | 违规变更承诺 | | | | | 新好因此受到
的全部直接经
济损失未得到
全额补偿、赔
偿的,汉富控
股将在上市公
司实际损失产
生后10日内以
股权转让尾款
1.59亿人民币
为上限,以现
金或其他等额
资产支付给全
新好,作为上
述诉讼、仲裁
案件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的补
偿,保障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
利益。 | | |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否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上海乐铮未能完成对公司的增持承诺、朴和恒丰股票强制平仓导致违反公开承诺,深交所已对二者发
出监管函;针对练卫飞由于其借贷纠纷造成的损失及多次收到的行政处分,深交所已对其给与警告,
并处60万元罚款;汉富控股违规变更对吴海萌、谢楚安等共计四件诉讼给公司带上的损失补偿承诺受
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将积极跟进承诺进展及未按承诺履行的进一步履行及整改情况,敦促相
关承诺人履行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2019)深
国仲受3032
号仲裁案件
《仲裁申请
书》申请
人:谢楚
安;第一被
申请人:练
卫飞;第二
被申请人:
深圳市全新
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
被申请人:
广州博融投
资有限公
司。案由:
民间借贷纠
纷。请求事
项:1、裁
决三被申请
人偿还借款
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
2、裁决三
被申请人支
付未支付的
自应付借款
本金和利息
之日起至付
清之日止的
逾期付款违
约金(暂计
至2019年5
月13日止
欠付的逾期
付款违约金
为人民币 | 2,213.01 | 是 | 已审结 | 深圳国际仲
裁院《裁决
书》
(2019)深
国仲裁3032
号裁定:仲
裁庭依多数
意见对本案
作出裁决如
下:1、第
一被申请人
偿还申请人
借款本金人
民币
9,100,000
元;2、第
一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
付自2014
年8月19
日暂计至
2019年5月
13日的逾期
还款违约金
人民币
10,339,594
.52元(之
后以拖欠借
款本金数额
为基数按年
利率24%计
至全部款清
偿之日
止);3、
第一被申请
人补偿申请
人律师费
900,000 | 申请人谢楚
安已向法院
申请执行。
公司向法院
申请撤销裁
定已被法院
驳回。 | 2019年09
月19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公司所涉相
关仲裁案件
进展公告》
2021-046 | | 1100.9589
万元)。
3、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担申请人为
追讨上述费
用支付的律
师费(因律
师费采取前
期支付一部
分,后期风
险代理的形
式,律师费
暂计至2019
年5月13
日止为人民
币110.0479
万元)。
4、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担申请人为
追讨上述费
用支付的诉
讼保全担保
费人民币
1.5万元。
5、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担本案的财
产保全费用
人民币5000
元。6、裁
决三被申请
人承担本案
的全部仲裁
费用。师
费、仲裁费
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6、第一被
申请人、第
二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
为追讨上述
费用支付的
保全担保人
民币15,000
元;7、第
一被申请
人、第二被
申请人承担
本案的财产
保全费用人
民币5,000
元;8、驳
回申请人的
其他仲裁请
求。 | | | | 元;4、本
案仲裁费人
民币
219,460
元,由申请
人承担人民
币21,946
元,第一被
申请人承担
人民币
197,514
元。申请人
已预交人民
币219,460
元,第一被
申请人支付
人民币
197,514
元;5、第
二被申请人
对第一被申
请人应向申
请人承担的
全部借款本
金人民币
9,100,000
元及违约
金、律师
费、仲裁费
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6、第一被
申请人、第
二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
为追讨上述
费用支付的
保全担保人
民币15,000
元;7、第
一被申请
人、第二被
申请人承担
本案的财产
保全费用人
民币5,000
元;8、驳
回申请人的
其他仲裁请
求。 | | | | | (2019)深
国仲受3033
号仲裁案件
《仲裁申请
书》主要内
容:申请
人:谢楚
安;第一被
申请人:练
卫飞;第二
被申请人:
深圳市全新
好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
被申请人:
林辉云。案
由:民间借
贷纠纷。请
求事项:
1、裁决三
被申请人偿
还借款本金
人民币2700
万元。2、
裁决三被申
请人支付未
付的自应付
借款本金和
利息之日起
至付清之日
止的逾期付
款违约金
(暂计至
2019年5月
13日止欠付
的逾期付款
违约金为人
民币
3026.2726
万元)。
3、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担申请人为
追讨上述费
用支付的律
师费(因律
师费采取前
期支付一部
分,后期风
险代理的形
式,律师费
暂计至2019
年5月13
日止为人民
币301.3136
万元)。
4、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 6,013.59 | 是 | 已审结 | 深圳国际仲
裁院《裁决
书》
(2019)深
国仲裁3033
号裁定:仲
裁庭依多数
意见对本案
作出裁决如
下:1、第
一被申请人
偿还申请人
借款本金人
民币
27,000,000
元;2、第
一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
付逾期还款
违约金人民
币
30,262,726
元(暂计至
2019年5月
13日),之
后的逾期还
款违约金以
拖欠借款本
金数额为基
数按年利率
24%计至全
部款清偿之
日止;3、
第一被申请
人补偿申请
人律师费
85,000元;
4、本案仲
裁费人民币
476,603
元,由申请
人承担人民
币
47,660.30
元,第一被
申请人承担
人民币
428,942.70
元。申请人
已预交人民
币476,603
元,第一被
申请人支付
人民币
428,942.70
元;5、第
二被申请
人、第三被 | 申请人谢楚
安已向法院
申请执行。
公司向法院
申请撤销裁
定已被法院
驳回。公司
已收到《广
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人民
法院执行通
知书》,责
令履行生效
法律义务,
并承担延迟
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费
及其他相关
费用。 | 2019年09
月19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公司所涉相
关仲裁案件
进展公告》
2021-068 | | 担申请人为
追讨上述费
用支付的诉
讼保全担保
费人民币
3.5万元。
5、裁决三
被申请人承
担本案的财
产保全费用
人民币5000
元。6、裁
决三被申请
人承担本案
的全部仲裁
费用。 | | | | 申请人对第
一被申请人
应向申请人
承担的全部
借款本金人
民币
27,000,000
元及违约
金、律师
费、仲裁费
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6、第一被
申请人、第
二被申请
人、第三被
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为追
讨上述费用
支付的保全
担保人民币
35,000元;
7、第一被
申请人、第
二被申请
人、第三被
申请人承担
本案的财产
保全费用人
民币5,000
元;8、驳
回申请人的
其他仲裁请
求。 | | | | | 公司以汉富
控股、北京
泓钧作为被
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赔
偿已因谢楚
安(2016)
深仲受字第
2123号仲裁
案件,向谢
楚安支付金
额
39,449,653
.16元,相
关案件的实
际损失已经
产生,被告
汉富控股履
行该部分损
失赔偿义务
的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
向法院请求
判令:1、 | 3,944.97 | 是 | 已审结 | 北京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
如下:驳回
原告深圳市
全新好股份
有限公司的
上诉,维持
原裁定,本
裁定为终审
裁定 | 已审结 | 2020年09
月18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诉讼案件的
进展公告》
2021-096 | | 请求判令确
认两被告签
订的《股份
转让协议》
(公告)第
2.2.4条约
定合法有
效;2、请
求判令确认
被告汉富控
股《关于承
担全新好诉
讼(仲裁)
损失的承诺
函》合法有
效;3、请
求判令两被
告在1.59
亿元范围内
对原告受到
的相关案件
经济损失承
担连带赔偿
责任;4、
请求判令两
被告共同向
原告支付已
实际产生的
案件损失金
额
39,449,653
.16元;5、
请求判令确
认原告有权
在1.59亿
元债权范围
内,对汉富
控股质押给
北京泓钧的
股票折价或
拍卖、变卖
价款享有优
先受偿权;
6、请求判
令两被告承
担本案诉讼
费用。 | | | | | | | | | 申请人吴海
萌称:其于
2014年5月
与深圳市全
新好股份有
限公司(被
申请人一)
签订《借款
合同》,约
定由申请人
向被申请人 | 8,854.87 | 是 | 已和解 | 经协商公司
就吴海萌、
王沛雁在深
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
(2020)粤
03民初
3211号诉讼
案件及深圳
国际仲裁院
SHEN | 已和解,并
支付和解款 | 2017年04
月22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诉讼案件进
展公告》
2022-049 | | 一提供借款
人民币5100
万元,同时
约定相应借
款利率、期
限和本息逾
期归还违约
金等。同日
申请人与广
州博融投资
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二)、练卫
飞(被申请
人三)、夏
琴(被申请
人四)签订
《担保
书》,约定
由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
人三、被申
请人四对上
述借款本
息、违约金
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承
担连带保证
责任。申请
人依照合同
约定履行了
金钱出借义
务,但第一
被申请人并
没有按期履
行借款本息
归还义务并
拖欠至今。
为此,申请
人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向
深圳国际仲
裁院提起仲
裁,请求深
圳国际仲裁
院支持其如
下申请:
1、裁定被
申请人一向
申请人偿还
借款本金人
民币5100
万元。2、
裁定被申请
人一向申请
人支付利息
人民币
3496.96438 | | | | DX20170235
号和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件
所涉争议与
对方达成和
解。公司暂
未支付和解
款项。法院
采取相应的
执行措施
后,已出具
《执行裁定
书》裁定:
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申
请执行人发
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
财产的,可
以申请恢复
强制执行。 | | | | | 4万元(月
息2%,暂计
算至2017
年3月27
日),实际
应计算至被
申请人一偿
还全部本息
之日止。
3、裁定被
申请人一向
申请人支付
律师费人民
币
257.908932
万元。4、
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
人三、被申
请人四对被
申请人一上
述债务的偿
还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5、四被申
请人承担本
案仲裁费
用、财产保
全费用。 | | | | | | | | | 申请人吴海
萌称:其于
2014年5月
与深圳市全
新好股份有
限公司(被
申请人一)
签订《借款
合同》,约
定由申请人
向被申请人
一提供借款
人民币5500
万元,同时
约定相应借
款利率、期
限和本息逾
期归还违约
金等。同日
申请人与广
州博融投资
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二)、练卫
飞(被申请
人三)、夏
琴(被申请
人四)签订
《担保 | 9,721.45 | 是 | 已和解 | 经协商公司
就吴海萌、
王沛雁在深
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
(2020)粤
03民初
3211号诉讼
案件及深圳
国际仲裁院
SHEN
DX20170235
号和SHEN
DX20170236
号仲裁案件
所涉争议与
对方达成和
解。公司暂
未支付和解
款项。法院
采取相应的
执行措施
后,已出具
《执行裁定
书》裁定:
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申
请执行人发
现被执行人 | 已和解,并
支付和解款 | 2017年04
月22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诉讼案件进
展公告》
2022-050 | | 书》,约定
由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
人三、被申
请人四对上
述借款本
息、违约金
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承
担连带保证
责任。申请
人依照合同
约定履行了
金钱出借义
务,但第一
被申请人并
没有按期履
行借款本息
归还义务并
拖欠至今。
为此,申请
人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向
深圳国际仲
裁院提起仲
裁,请求深
圳国际仲裁
院支持其如
下申请:
1、裁定被
申请人一向
申请人偿还
借款本金人
民币5500
万元。2、
裁定被申请
人一向申请
人支付利息
人民币
3938.30137
万元(月息
2%,暂计算
至2017年3
月27
日),实际
应计算至被
申请人一偿
还全部本息
之日止。
3、裁定被
申请人一向
申请人支付
律师费人民
币
283.149041
万元。上述
1—3项共计
人民币 | | | | 有可供执行
财产的,可
以申请恢复
强制执行。 | | | | | 9721.45041
1万元。4、
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
人三、被申
请人四对被
申请人一上
述债务的偿
还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5、四被申
请人承担本
案仲裁费
用、财产保
全费用。 | | | | | | | | | 原告王沛雁
2014年5月
20日委托吴
海萌以吴海
萌名义与被
告签订《借
款合同》
(编号:
sz201405-
04),因被
告长期拖欠
本息没有归
还,吴海萌
向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
院(以下简
称“福田法
院”)起诉
后,福田法
院作出
(2017)粤
0304民初
585号民事
裁定书驳回
吴海萌起
诉,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
(2019)粤
03民终
28011号民
事裁定书,
维持福田法
院的一审裁
定。故原告
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
1、判令被
告向原告偿
还借款本金
4,900万
元,并向原
告支付以 | 12,298 | 是 | 已审结 | 公司及汉富
控股向广东
省高级人民
法院上诉,
请求撤销深
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
(2020)粤
03民初
3211号民事
调解书。近
日公司收到
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送
达的《民事
裁定书》
((2021)
粤民终1876
号)。广东
省高级人民
法院裁定驳
回上诉,维
持原裁定。
公司已与吴
海萌、王沛
雁签署《执
行和解协
议》及《执
行和解协议
补充协
议》,并已
完成上述协
议的支付义
务。 | 已和解并支
付和解款 | 2020年08
月08日 | 巨潮资讯
网:《关于
诉讼案件的
进展公告》
2021-055;
《关于签署
<执行和解
协议补充协
议>的公
告》2022-
021;《关
于诉讼案件
进展公告》
2022-029;
《关于诉讼
案件进展公
告》2022-
049;《关
于诉讼案件
进展公告》
2022-050 | | 4,900万元
为基数,按
月利息2%计
算至借款本
金还清之日
止的利息,
暂计算至
2020年5月
14日的利息
为
7,039.8904
万元;2、
判令被告向
原告支付以
上述第1项
诉讼请求中
的本息总额
为基数、按
3%的标准计
算的律师
费,暂计算
至2020年5
月14日的
律师费为
358.1967万
元;3、由
被告承担本
案的案件受
理费、保全
申请费、财
产保全担保
费等全部诉
讼费用。 | | | | | | | |
其他诉讼事项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