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莱士(002252):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20:28:52 中财网 |
|
原标题:上海莱士: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2年 08月 3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陈杰先生签名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 指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莱士中国 | 指 |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 | 美国莱士 | 指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 | 上海凯吉 | 指 | 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 指 |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广东怀集浆站 | 指 |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浙江龙游浆站 | 指 |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郑州莱士 | 指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邦和药业"),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同路生物 | 指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浙江海康 | 指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安徽同路医药 | 指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 大华复资 | 指 | 大华国际复资有限公司 | | 同路项目 | 指 |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
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 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 | 基立福 | 指 | Grifols,S.A. | | GDS | 指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基立福国际 | 指 | Grifols International,S.A. | | 基立福全球 | 指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 | 基立福上海 | 指 |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基立福香港 | 指 | Grifols (HK) Limited | | 基立福巴西 | 指 | Grifols Brasil Ltda., | | 万丰奥威 | 指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 | 同方莱士 | 指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 中信银行 | 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金石灏汭 | 指 |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 | 大连城建 | 指 | 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白蛋白 | 指 | 人血白蛋白 | | 静丙 | 指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巨潮资讯网 | 指 | www.cninfo.com.cn | | 深圳熹丰 | 指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广仁药业 | 指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 凯隆盛业 | 指 |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上海莱士 | 股票代码 | 002252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上海莱士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anghai RAAS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杰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93,523,885.37 | 1,755,724,588.09 | 87.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1,072,064.74 | 910,429,461.76 | 16.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58,972,524.69 | 924,079,257.01 | 14.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4,952,685.41 | 571,392,608.76 | 33.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7 | 0.135 | 16.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7 | 0.135 | 16.3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6% | 3.57% | 上升 0.39个百分点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998,624,640.89 | 27,236,582,048.82 | 6.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460,676,505.19 | 25,902,445,517.58 | 6.02%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9,279.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396,653.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95,296.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3,999.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7,057.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1,480.50 | | 合计 | 2,099,540.0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浙江海康现有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凝血因子类等品种。公司及下属公司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上海莱士 | 郑州莱士 | 同路生物 | 浙江海康 | | 白蛋白类 | 人血白蛋白 | √ | √ | √ | √ | | 免疫球蛋白类 | 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凝血因子类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 | √ | | | | 人凝血因子Ⅷ | √ | | √ | | | | 人凝血酶 | √ | | | | | | 人纤维蛋白原 | √ | | | | |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 | | | | | 产品数量 | - | 7 | 4 | 9 | 4 |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 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 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 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供应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料,如药用原辅料和包材等,因相关法规要求同时为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公司一直以来与相关供应商均保持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采取签署年度合同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采购模式;通过与供方间的信息与计划共享机制,结合供方库存管理达到供应链整体效率的提高,保障生产用原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等各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精益班组建设、5S和TPM等精益管理手段,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和控制生产成本。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严格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使用。生产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经销模式:公司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结合公司多产地、多品牌、多产品、多品规的情况,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模式、面向终端医疗机构的自营学术推广销售模式、委托合同销售组织(CSO)学术推广模式以及CDC/政府采购模式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业务模式进行产品推广,尤其通过自营学术推广,推动血液制品市场的快速增长,不断提升各产品市场份额,保证公司血浆收益水平位居行业前列。
(四)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血源管理、加大血源开拓力度;优化营销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学术推广;深化与基立福各专业领域的相关合作等工作。此外,公司克服了二季度国内新冠疫情影响,提前做好部署和预案,确保公司产品的连续性生产未受到明显影响,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血浆采集量实现稳定增长;公司产品成功获得关键目标医院的列名,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总额稳步增长,其中白蛋白、静丙、纤维蛋白原保持持续稳速增长;公司进口代理业务销售增长显著。
2022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4亿元,同比增长 8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亿元,同比增长 16.55%;截至 2022年 6月末,公司总资产 289.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4.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02%。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 30余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 4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有单采血浆站 41家,采浆范围涵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 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位居行业前列,公司一直以来积极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强化管理和资源精准投入,报告期内,血浆采集量增长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与时俱进的质量管理
1998年 11月,公司首批通过血液制品企业 GMP认证,成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内首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均高于国家法定质量控制标准,除严格遵循现行《中国药典》外,还参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规程、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导原则、美国药典及欧洲药典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是国内最早采用国际先进的病毒灭活和病毒检测方法(核酸扩增法)的公司,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有效保障了产品的安全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以产品价值链为主线,从献浆员的血浆采集到患者的产品应用,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促进公司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重点强化对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的要求,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继海外并购重组完成后,基立福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并与公司在多个专业领域开展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并建立了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系列交流和联动机制。随着质量协议相关工作推进的逐渐深入,公司将在原料血浆和生产制造两个关键管理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向血液制品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夯实公司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
长期以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国际市场的认可。公司产品的国内品牌知名度较高,同时公司是我国最早开拓海外市场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出口规模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公司始终如一地执行“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在质量、研发、管理、品牌以及团队建设方面一如既往地践行“从人心到人心”的神圣使命,以“家国情怀”筑“人心事业”,为患者提供最高品质的产品,同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公司曾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称号;并多次获得福布斯“最具创新力企业”,成为业界较有影响力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第九届上海市奉贤区区长质量奖金奖。
4、并购整合经验及较强的并购重组执行力
公司持续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夯实企业价值,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2014至 2016年期间,公司先后完成了对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及浙江海康共 3家国内血液制品企业的收购,加强与并购标的在浆站管理、生产管理、采购及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地全方位、深层次整合。并购战略的成功实施成就公司又一核心竞争力,公司原料血浆采集量显著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丰富和优化,血浆综合利用率再上台阶,从而有效增强了公司的综合能力,企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2020年 3月,公司完成了对基立福下属子公司 GDS45%股权的收购,基立福成为持有公司 26.20%股份的股东。基立福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与公司在生产质量规范、销售渠道等领域展开合作,相继签订了质量协议,独家代理协议等,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会持续探讨和研究在更多领域的合作机会,有望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加广阔的机遇,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5、品牌推广,学术驱动,引领市场增长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系统建设,锚定专业学术推广基点,搭建关键意见领袖(KOL)管理平台,推动五个治疗领域 KOL制定发表了五个关于血液制品合理使用专家共识或指南,并于 2022年 5月,支持相关专家完成《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的编写和发布。公司开展数百场针对各类临床客户的学术交流活动,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为血液制品市场发声,强化上海莱士品牌的同时,推动血液制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引领中国血液制品市场健康发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293,523,885.37 | 1,755,724,588.09 | 87.59% | 主要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中进口白蛋白
业务销售增长。 | | 营业成本 | 1,823,720,028.39 | 751,591,371.15 | 142.65% | 主要是由于进口白蛋白销售比重增加,其毛
利率低于自产产品,故营业成本增加较大。 | | 税金及附加 | 14,683,104.54 | 10,269,818.22 | 42.97% | 主要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费等均
有所增加。 | | 销售费用 | 176,880,785.74 | 129,877,451.09 | 36.19% | 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 | | 管理费用 | 157,742,206.44 | 138,679,200.98 | 13.75% | - | | 财务费用 | -13,362,759.37 | -24,194,513.18 | 不适用 | 主要是汇兑损失的增加。 | | 所得税费用 | 205,970,555.57 | 116,061,279.62 | 77.47% | 主要是由于进口白蛋白业务销售比重增加,
其所得税税率高于自产产品,故所得税费用
增加较大。 | | 研发投入 | 64,231,731.95 | 43,985,695.12 | 46.03% | 主要是公司加大项目研发。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952,685.41 | 571,392,608.76 | 33.88% | 主要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11,215.70 | -95,915,837.99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上年收到 GDS支付的股利。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0,867.41 | -551,361,984.65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上年包含分配股利支付 1.69亿
元,以及新增信用证保证金 3.74亿元。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8,810,019.57 | -77,045,942.82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增加。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3,293,523,885.37 | 100% | 1,755,724,588.09 | 100% | 87.59% | | 分行业 | | | | |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3,292,768,512.38 | 99.98% | 1,755,181,919.84 | 99.97% | 87.60% | | 其他业务收入 | 755,372.99 | 0.02% | 542,668.25 | 0.03% | 39.20% | | 分产品 | | | | | | | 白蛋白 | 2,144,745,502.59 | 65.12% | 698,030,000.45 | 39.76% | 207.26% | | 其中:自产白蛋白 | 734,784,105.90 | 22.31% | 621,750,526.03 | 35.41% | 18.18% | | 进口白蛋白 | 1,409,961,396.69 | 42.81% | 76,279,474.42 | 4.34% | 1,748.42% | | 静丙 | 667,722,994.77 | 20.27% | 504,841,130.58 | 28.75% | 32.26% | | 其他血液制品 | 480,300,015.02 | 14.58% | 552,310,788.81 | 31.46% | -13.04% | | 其他业务收入 | 755,372.99 | 0.02% | 542,668.25 | 0.03% | 39.20% |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地区 | 1,172,307,264.26 | 35.59% | 623,889,507.85 | 35.53% | 87.90% | | 华南地区 | 866,108,751.64 | 26.30% | 500,990,149.34 | 28.53% | 72.88% | | 华北地区 | 711,654,975.37 | 21.61% | 325,451,354.76 | 18.54% | 118.67% | | 东北地区 | 111,027,501.86 | 3.37% | 69,265,761.66 | 3.95% | 60.29% | | 西南地区 | 150,578,337.76 | 4.57% | 100,880,161.57 | 5.75% | 49.26% | | 西北地区 | 132,059,141.52 | 4.01% | 33,773,071.17 | 1.92% | 291.02% | | 出口 | 149,787,912.96 | 4.55% | 101,474,581.74 | 5.78% | 47.61%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3,292,768,512.38 | 1,823,498,741.97 | 44.62% | 87.60% | 142.66% | -12.57% | | 分产品 | | | | | | | | 白蛋白 | 2,144,745,502.59 | 1,482,083,300.71 | 30.90% | 207.26% | 237.64% | -6.22% | | 其中:自产白蛋白 | 734,784,105.90 | 438,447,430.21 | 40.33% | 18.18% | 17.13% | 0.54% | | 进口白蛋白 | 1,409,961,396.69 | 1,043,635,870.50 | 25.98% | 1,748.42% | 1,514.87% | 10.70% | | 静丙 | 667,722,994.77 | 267,268,860.74 | 59.97% | 32.26% | 24.44% | 2.51% | | 其他血液制品 | 480,300,015.02 | 74,146,580.52 | 84.56% | -13.04% | -24.14% | 2.26% | | 分地区 | | | | | | | | 华东地区 | 1,172,307,264.26 | 809,101,257.87 | 30.98% | 87.90% | 196.27% | -25.25% | | 华南地区 | 866,108,751.64 | 484,066,779.40 | 44.11% | 72.88% | 112.23% | -10.36% | | 华北地区 | 711,654,975.37 | 267,746,498.51 | 62.38% | 118.67% | 122.52% | -0.6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06,584,497.95 | 16.35% | 主要为:(1)对联营企业 GDS按投资比例
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同方莱
士按投资比例 19%享有的净损益。 |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比例享
有净损益具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795,296.00 | -0.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 | 否 | | 资产减值 | 1,412,224.14 | 0.11% | 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255,645.63 | 0.02% | 主要是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393,829.09 | 0.11% | 主要是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3,311,767,512.46 | 11.42% | 2,745,584,584.53 | 10.08% | 1.34% | 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 | 应收账款 | 736,781,750.10 | 2.54% | 467,915,730.12 | 1.72% | 0.82% | 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 | 存货 | 3,040,757,938.23 | 10.49% | 3,173,222,711.94 | 11.65% | -1.1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6,262,981.69 | 0.02% | 6,240,868.11 | 0.02% | 0.0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74,385,810.72 | 48.88% | 13,281,900,328.50 | 48.76% | 0.12% | - | | 固定资产 | 1,188,825,038.89 | 4.10% | 1,241,510,202.82 | 4.56% | -0.46% | - | | 在建工程 | 75,273,859.29 | 0.26% | 26,894,777.82 | 0.10% | 0.16% | - | | 使用权资产 | 7,721,475.88 | 0.03% | 10,180,631.26 | 0.04% | -0.01% | - | | 合同负债 | 17,974,353.82 | 0.06% | 28,685,732.20 | 0.11% | -0.05% | - | | 租赁负债 | 2,904,284.98 | 0.01% | 4,155,405.73 | 0.02% | -0.01%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8,503,225.41 | 0.82% | 181,606,420.00 | 0.67% | 0.15% | 主要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 | 应交税费 | 122,252,854.50 | 0.42% | 73,344,232.86 | 0.27% | 0.15% | 主要是由于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359,651.98 | 0.24% | 107,124,025.46 | 0.39% | -0.15% | 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包含预提年终奖发放。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0,444.54 | - | 23,468,242.38 | 0.09% | -0.09% | 主要是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大幅减少。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 403,335,517.02 | 1.39% | - | - | 1.39% | 主要是将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中一年内到期的
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2,916,859.57 | 1.15% | 598,292,543.45 | 2.20% | -1.05% | 主要是将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中一年内到期的
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2,701,767.65 | 0.01% | 4,092,163.11 | 0.02% | -0.01% |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的具体内
容 | 形成
原因 | 资产
规模 | 所在
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
状况 |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 | GDS 45%股权 | 发行
股票
购买
资产 | 139.05
亿元 | 欧洲
和美
国 | 采购、制造
和销售医疗
及血液检测
产品 | 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 GDS在 2019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累积 EBITDA总额将不少于 13
亿美元。如在测评期间实现的 GSD累积 EBITDA低于承
诺累积 EBITDA,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 | 盈利 | 50.64% | 否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19,384,792.00 | -4,795,296.00 | - | - | - | - | - | 214,589,496.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小计 | 219,384,792.00 | -4,795,296.00 | - | - | - | - | - | 214,589,496.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606,420.00 | - | - | - | - | - | 56,896,805.41 | 238,503,225.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00,000.00 | - | - | - | - | - | - | 3,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403,991,212.00 | -4,795,29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6,896,805.41 | 456,092,721.41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变动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抵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 5,300,000.00元,为诉讼保全冻结款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投资
成本 | 会计计量
模式 | 期初账面
价值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
价值 | 会计核算
科目 | 资金来源 | | 境内外股票 | 0020
85 | 万丰
奥威 | 334,415,2
55.37 | 公允价值
计量 | 219,384,79
2.00 | -4,795,296.00 | 0.00 | 0.00 | 0.00 | -4,795,296.00 | 214,589,4
96.00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34,415,2
55.37 | - | 219,384,79
2.00 | -4,795,296.00 | 0.00 | 0.00 | 0.00 | -4,795,296.00 | 214,589,4
96.00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披露日期 | 1)2015年 01月 06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2016年 02月 05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的公告》。 | | | | | |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披露日期 | 1)2015年 01月 22日披露《关于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2016年 02月 23日披露《关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 | | |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
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
总额 |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15 | 非公开发
行 | 63,872.71 | 170.10 | 57,873.44 | 0 | 24,380.26 | 38.17% | 7,713.87 | 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户中 | 0 | | 合计 | - | 63,872.71 | 170.10 | 57,873.44 | 0 | 24,380.26 | 38.17% | 7,713.87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 12月 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40,221股新股募
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 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 12,888,107
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98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
集资金 64,020.00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5年 4月 23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5]00022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 147.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72.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 63,872.7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同路生物 | | | | | | | | | | |
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
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7,872.71万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
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中募
集资金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剩余“浆站
建设项目”的 26,000.00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再签署借款协议
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使用。
(1)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万元
2015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上述“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资金 30,000.00万元已实施完毕。
(2)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
2016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加快同路生物下属内
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截至 2016年 11月 24日,“同
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实际使用 1,619.74万元。
鉴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短期内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大
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 11月 25日和 2016年 12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
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万元合计 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
“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该项目已于 2016年 12月 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2、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总额为 7,872.71万元。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
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5年 10月 21日出具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680号)。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119.61万元。
2015年 10月 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上海
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
2015年 10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 1,873.44万元。
(三)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7,873.44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119.61万元;2)2015年 5月 13日起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7,753.8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
募集资金 170.10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 1,856.9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41.79万元,累计手续费为 0.55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713.87万元。
|